董邦俊,柴 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由于近代鸦片战争的切肤之痛,我国特别重视禁毒工作,并将其上升为人民战争[1]。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30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毒品犯罪在我国卷土重来并很快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从2018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数据看,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0.9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4万名,缴获各类毒品67.9吨;查处吸毒人员71.7万人次,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7.9万人次,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24.2万人次(1)参见《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http://www.nncc626.com/,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10日。。以西部地区最为突出,因其毗邻“金三角”和“金新月”两个最大毒源地,境外毒品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入境,使西部地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呈蔓延发展的态势[2]。近几年,西部地区毒品犯罪由于毒品流向地复杂、贩毒活动隐蔽等问题,使得外流贩毒案件增多,禁毒形势严峻。2018年12月,甘肃省东乡县因外流贩毒问题被国家禁毒委列为全国重点关注地区,由此可见该地区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故而,对于该地区毒品犯罪的整治措施值得进一步考量。
东乡县是全国唯一以东乡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甘肃三个特有少数民族之一东乡族的发祥地和主要聚居区,也是全国58个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县和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东乡县境内群山起伏,沟壑纵横,植被稀少,十年九旱,自然条件严酷,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主要经济指标人均水平处于全省、全州后列,是国列省扶重点贫困县。
1.主体构成
从性别构成看,据调查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东乡县累计吸毒人员3755人,其中男性3651人,占累计吸毒人员的97.2%;女性104人,占累计吸毒人员的2.8%;东乡县累计因贩毒打击处理人员4774人,其中男性贩毒人员4355人,占总数的91.22%,女性贩毒人员419人,占总数的8.78%(2)参见东乡县禁毒委员会:《东乡县2019年禁毒工作总结》。;据此可知,东乡县吸贩毒人员仍由男性占主体地位,女性涉毒人数有所增加。从年龄构成看,犯罪主体包括从17岁以下到60岁以上6个年龄段,其中吸贩毒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老年人数占比较小、未成年次之(见表1)。
表1 截至2019年年底东乡县吸贩毒人员年龄分布构成统计表
2.发展阶段
第一,萌芽期。临夏州广河县的三甲集镇曾被美国《时代》周刊称为中国最大的毒品集散地之一,东乡县达板镇与广河县三甲集镇在地理位置上相毗邻,受地缘关系的影响两镇人民互通赶集、相互联姻。在20世纪90年代,在以婚姻为纽带的基础上,东乡籍人员渐渐地跟随广河人外出务工、经商。经济条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经济因素对人民的思想和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3]。由于受毒品高额利润的影响,个别东乡籍外出务工人员走上了毒品犯罪的道路,将毒品带进东乡县,此时在东乡县的毒品犯罪已出现萌芽。
第二,增进期。据统计,1999年全国共有吸食毒品人员70多万,东乡县则有1300余名,占比 0.18%。而此时东乡县因毒品问题被国家禁毒委列为全国重点整治地区之一。经过近十年的重点整治,于2009年摘掉了全国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直至2012年,受国内外毒情影响,全县毒品问题又出现反弹,开始出现公斤级大宗贩毒活动,甚至有人说整个西北地区的海洛因贩卖都由甘肃东乡籍贩毒人员操控。同时全县吸毒人员也在逐年增加,每年平均增加200余人。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公共交通工具乘车安全的检查力度,使得用公共交通工具进行贩毒的活动越来越少,东乡籍贩毒人员大多由自己驾驶小汽车、货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来完成毒品运输,较之于公共交通工具安全不少,至此整个东乡县毒品犯罪发展迅速,形势持续恶化、呈蔓延态势。
第三,热潮期。2016年是东乡县毒品犯罪问题最为严重的一年,期间公安机关共抓获贩毒人员400多人,查处吸毒人员700余人,其中复吸人员400多人,新增吸毒人员300余人(3)参见东乡县禁毒委员会:《2016年禁毒工作报告》。。随着东乡籍贩毒人员在边境的势力越来越大,仅在这一年里查获的公斤贩毒案件就有58起,一时间大宗贩卖毒品开始遍及东乡籍贩毒人员。同时,又因外流贩毒问题被省禁毒委挂牌列为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地区,东乡籍贩毒人员从云南边境接货后(以传统毒品海洛因为主),便将毒品进行分销处理,遍及全国各地。北京、上海、广州等沿海城市均有涉及,同时也销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及东北地区,甘肃省内有兰州、河西五市、定西等城市较为集中,当时毒品在省内外各占比50%,足见甘肃省内市场需求广泛。与此同时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逐渐开始出现快递运毒的现象,同时伴随着人体携带毒品、自驾运输等方式,毒品运输从单一走向多元化。
第四,衰退期。近几年,东乡县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科学领导下,连续三年治理有效,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分析东乡县2017—2019年的禁毒工作报告可知,其破获案件数依次为94起、41起、43起;缴获毒品数为55.3千克、53.3千克、51.5千克;强制隔离戒毒人数为325人、173人、155人;社区戒毒人数为190人、92人、98人;新增吸毒人数依次为295人、134人、115人(见表2)(4)参见东乡县禁毒委员会:《2017—2019年禁毒工作数据》。。从中不难发现,不论是破获案件数和缴获毒品数,还是强制隔离戒毒人数、社区戒毒人数及新增吸毒人数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从表2看出连续三年破获毒品案件数和缴获毒品千克数均稳中有降,毒品犯罪案件占比逐年降低,直观反映了东乡县毒品犯罪形势在公安机关的强力打击下有所好转;从强制戒毒、社区戒毒以及新增吸毒人数对比发现,新增吸毒人员在逐年下降,也侧面反映出毒品消费人群的减少及毒品市场的萎缩。故而,东乡县毒品犯罪现阶段正处于衰退下降期。
表2 东乡县2017—2019年禁毒工作主要数据
3.犯罪特点
第一,外流贩毒不断扩大。2018年12月,东乡县因外流贩毒问题被国家禁毒委列为全国重点关注地区,整治限期为一年。东乡籍人员外流区域非常广泛,主要流向甘肃省内的兰州、河西五市,甘肃省外的云南、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四川等地,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东乡县的务工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中极少数人经受不住毒品暴利的诱惑,走向毒品犯罪的道路。他们购进毒品的来源地主要是云南的德宏、大理,并且与境外直接联系,甚至再辗转到另一个国家,如从尼泊尔转入我国西藏自治区,而后发往市场需求区。加之其稳定的毒品贩运通道:以云南—四川—青海—甘南—临夏、云南—宁夏回族自治区—定西(天水)—临夏、云南—兰州—河西等线路为主,故而其外流贩毒人员数量骤增。截至目前,甘肃省内抓获东乡籍贩毒人员236人,其中外流贩毒145人,占总数的63%,在省内占比较大。除此之外,随着贩毒形势的转变,东乡籍人员贩毒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原先的到云南接货改变为云南或缅甸籍人员送到兰州等指定地点,由此可见东乡籍外流贩毒势力增强、外流贩毒不断扩大。
第二,弱势群体参与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多。从近几年涉毒打击处理和强戒人员来看,年龄趋向低龄化,初吸地均在外地,特别是利用妇女和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案件逐步增多。在毒品犯罪组织中,毒品贩运是整个毒品犯罪链条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女性贩运行为把毒品犯罪链条的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连接在一起,因此毒品犯罪组织越来越多招募女性承担贩毒的任务[4]。在东乡县有一种毒品交易方式俗称叫“埋地雷”,妇女大多采用这种方式,将毒品事先埋在指定地点,拍照发给购买者详细位置,再由吸毒人员自行去取。此外,还有妇女派遣自己小孩去指定地点进行毒品交易等等现象愈发突出。总之利用妇女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参与毒品犯罪,就是利用其弱点来参与毒品犯罪从中获取暴利,更易于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惩处。
第三,民族语言单一性优势突出。东乡县是以东乡族为主的东乡族自治县,全县下辖8镇16乡,229个行政村、1893个社,总户数5.97万户,总人口37.85万人,其中东乡族占89.98%。东乡籍人员有自己单一的民族语言,在毒品犯罪活动中,用独有的语言进行资金筹措、货源联系、毒品运输、下线联络、踩点交易、货币交易等一系列环节,致使公安机关很难发现,获取线索困难,案件侦破难度随之加大。如:在没有东乡民族语言专业人员指导下,即使利用技术侦查手段监听到犯罪分子的电话信息,也不能在第一时间获知有效线索信息,使得错失侦查时机,致使案件侦查工作无法继续开展,难以有效实现打击毒品犯罪的目的。
第四,家族式毒品犯罪现象严重。目前,已有东乡籍贩毒人员定居于云南边境地区,常年实施跨境跨区贩毒,呈现出团伙化、家族化、购销一体化的特点,在外流毒品犯罪中相互联系、相互利用,相互配合,达到共同牟取暴利的目的。一方面,由于贩毒分子长期经营的成果,现已具备稳定的销售网络,安全的贩运通道,出于私心一般不会将其资源共享于他人,仅会告知家人与亲戚,带着他们一同贩毒谋利;由此一来,家族化毒品犯罪特点便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在公安机关下乡进村进行摸底排查时困难重重,其家人和亲戚往往不会配合调查,而是以其家庭成员外出打工为幌子,欺骗公安机关,至于具体问题只字不提,其目的在于包庇、保护其家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东乡县家族化毒品犯罪的特征。此外,若有从事毒品犯罪而致富的,很容易在这一区域内产生极大反响,从而导致一个村落或一个山寨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员从事毒品贩卖等行为,同样也反映出东乡县毒品犯罪的家族式特点。
“犯罪原因决定着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探求犯罪原因,有助于从更高层次认识犯罪现象、掌握犯罪规律、制定犯罪对策,从而减少犯罪。”[5]因此,基于上文对东乡县毒品犯罪现状的实证分析,分析研判其毒品犯罪成因,进一步明晰该地区的毒品犯罪问题。
1.历史原因。随着鸦片战争的发展,鸦片进入合法化,鸦片烟毒问题愈演愈烈。现今西部地区毒品问题突出与历史上毒品的危害有着一定的联系,在一些年龄较大的人的思想中毒品危害并未真正根除,一旦有机会便会再度沾染毒品。与东乡县毗邻的广河县三甲集镇具有中国最大毒品集散地之称谓,东乡籍人员最初涉毒犯罪就是从广河县三甲集镇开始接触的。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地缘关系特殊,东乡县外出打工人员便开始跟随广河人开始贩运毒品以获得经济利益。除此之外,东乡县一些偏远落后的乡镇地区吸贩毒品相沿成习,毒品违法犯罪现象始终没有根除。
2.经济原因。犯罪与贫困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就资本主义社会贫困与犯罪的关系作过十分精辟的论述: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违反公共生活准则的捣乱行为的社会根源是群众受到剥削和群众贫困[6]。甘肃省东乡地处西部内陆腹地,山大沟深,境内干旱少雨,气候干燥、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素有“陇中苦瘠甲天下,东乡苦瘠甲陇中”之说。一方面,由于受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粮食产量不高,人民群众一直被贫困所困扰,个别人把贩毒作为脱贫致富的一条出路,形成了贫困——贩毒——吸毒——再贫困——再贩毒的怪圈;毒品暴利的诱惑和自身贫困的反差造成铤而走险的畸形心态[7]。另一方面,一些在外打工因涉毒而发了财的人回来之后将所谓的“生财秘籍”告诉亲朋好友,他人禁不起诱惑而盲从,加之自身无特长、无正当经济来源,认为贩毒赚钱能够快速缓解和改变自己的经济困境,于是纷纷加入毒品犯罪活动的行列[8]。
3.人文原因。首先是文化教育水平略低。东乡族自治县吸贩毒人均受教育水平不到初中文化程度,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制约,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甚至有的涉毒罪犯认为贩毒不是犯罪,而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的正当商品交易[9]。其次,东乡县人性格豪爽、果敢且敢于铤而走险,互相之间也特别团结、凝聚力强,在团伙贩毒中自己即使被抓,也一般不会出卖其他同伙。最后,东乡县人相互攀比心理严重,诱惑拉拢现象突出。东乡县人贩毒暴富之后,其消费行为异于常日且带有炫富的习气,令打工赚钱的人产生不平衡心理。在这种不平衡心理的影响下,一部分人在所谓“好日子”的憧憬当中,通过乡里乡亲介绍、搭桥,开始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还有一些贩毒分子将矛头对准年轻人,吸引、诱导年轻人去贩毒,年轻人禁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加之与诱导之人大多存在亲属血缘关系,认为其不会谋害自己,便开始大肆参与毒品犯罪活动。
通过调查发现,东乡县毒品绝大部分来自“金三角”地区,贩卖主要以传统毒品海洛因为主。故而,已有好多东乡县人常年定居于滇缅交界之处,以便于贩卖运输毒品。我国云南与世界三大毒源地“金三角”直接接壤,“金三角”生产的毒品大部分通过云南向其他地区扩散。云南是缅甸毒品向我国渗透的主要通道,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多,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片剂的缴获量居全国之首,目前也是国内毒品最主要的来源地。东乡县毒品来源也以缅甸为主,缅甸局势不稳使得罂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作为缅甸毒品的主要消费国和运输通道,缅甸毒品产量的增长势必会给我国带来更多的毒品犯罪。东乡县人便趁机开始疯狂走私来谋取高额利益。除此之外,随着国家极力推动云南“桥头堡”和“一带一路”的建设,国际大通道建设明显加快,“金三角”地区的毒品向境内扩散更为便利[10],这在客观上给我国毒品防治增加了困难,无疑也给东乡县毒品犯罪防控工作加重了负担。
1.外流涉毒人员打击困难
东乡县涉毒人员家庭生活普遍贫困,为谋取毒品的暴利,外出涉毒人员逐年增多,人户分离人员多且分布广,在户籍管理上也存在困难,有的人员甚至一个人有多个户口,利于其犯罪时掩藏身份信息。同时涉毒人员外出地不固定,好多登记外出地与实际外出地不一致,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加之东乡县警力不太充裕,乡镇禁毒力量更是薄弱,对外流吸贩毒管控打击难度大。
2.团伙贩毒现象突出
从破获案件的情况来看,东乡县贩毒团伙的主要操纵者、组织者大部分在省外定居,雇用本县人员运输毒品,形成了以同村、同乡、同县地缘、亲缘关系人员组成的团伙组织。由于地缘性和亲缘性特点,公安机关在抓获涉毒人员后,难以开展有效的后续打击,不能破团伙、抓毒枭、摧网络,从根本上给予贩毒团伙致命性的打击。
从查获案件和抓获人员来看,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落网者大多为马仔或者是底层人员,其幕后大毒枭、核心成员仍逍遥法外。由于毒品犯罪组织的核心成员没有落网,毒品犯罪组织结构没有被破坏,他们仍会重新雇用新人实施犯罪,于是在毒品犯罪领域就出现了“前仆后继”的现象[11]。
3.毒品源头打击困难
据云南警方摸排的情况来看,仅云南大理一地长期活动的东乡籍人员就有千余人,有好多已经在当地入赘定居。此外,在云南省镇康县南伞口岸接壤的缅甸果敢地区和瑞丽市接壤的缅甸南坝地区,东乡籍活动人员也较多且日常活动频繁,部分人员为逃犯。在这些人中间,其中有一部分长期在境外从事毒品犯罪,其居所地在境内外均有,行踪不定。由于跨境侦查犯罪情形相对复杂,对这部分人打击难度较大,无法有效遏制缅甸地区毒品入境,两国公安机关在毒品源头治理上难度较大。
戒毒虽是在戒毒所里面完成,但戒毒人员离开戒毒所,并不意味着戒毒工作的结束。戒毒人员重新走向社会往往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如何帮助戒毒人员重新走上正常的生活,是戒毒工作应考虑的。吸毒人员出所后,戒毒所要落实帮教机制,做好出所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以免重蹈覆辙[12]。东乡县在吸毒人员管控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帮教小组落实不力。虽然东乡县已具备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帮教机制,成立了管控帮教小组,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其入户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松弛的迹象。由于戒毒人员为了生计需外出打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戒毒后的尿检标准;加之居住地乡镇与接收地公安机关二者相互衔接不够紧密,帮教管控小组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具体职责受各种因素干扰落实不力,真正实行调查、督促吸毒人员按时尿检的帮教成员较少,致使原本戒毒的吸毒人员复吸率高,毒品防控工作问题不断。
第二,涉毒人员资料更新不及时。从东乡县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维护情况来看,东乡县吸毒人员尿检、帮教、管控等各类信息维护均不及时,维护质量不高,使得禁毒工作人员在整体上不能清楚地把握涉毒人员的各项信息,从而给工作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吸毒人员收戒执行困难。有一些特殊情况的吸毒人员,比如部分病残人员、精神疾病者不能送去戒毒所强制戒毒,戒毒所无法收戒,只能在社区进行康复,由于监管不力和毒瘾发作难以忍受,部分人又开始复吸,致使最终禁毒收尾工作不到位,涉毒人员管制困难,禁毒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
以贩养吸已成为当前东乡县毒品犯罪的防控难点。毒品高额的利润意味着其高昂的价格,许多吸毒人员倾家荡产购买毒品用于吸食,在没有资金购买毒品后,这部分人员为了维持日常吸食毒品之需要以及生活开支,便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13]。
从收戒的吸毒人员看,东乡籍吸毒人员之前每年新增吸毒人员200人左右,其中有75%的初吸地都是甘肃兰州、河西五市,一旦吸毒成瘾则需要购买毒品以备自己毒瘾发作之需。根据调查发现,大多数吸毒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抵制诱惑力差。他们为了谋生计到工地打工,通过出卖劳动力来赚钱。工地是个鱼龙混杂、社会成分复杂的地方,部分人在别人的诱导下开始吸食毒品,后因无力购买毒品便开始贩卖较少数量的毒品,从中获利供给自身吸毒。截至2019年年底,东乡县累计贩毒人员4700余人,吸毒人员3700余人,其中既吸又贩之人1000余人。近几年侦破的毒品案件中,嫌疑人几乎都吸毒成瘾。从这些情况来看,东乡县以贩养吸现象突出,吸毒成瘾之后被迫走上贩毒道路的人不在少数。
1.内部协作:加强多警种侦查协作
基于该地区毒品犯罪的现实情况,为进一步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内部之间的相互配合显得尤为重要。成功打击毒品犯罪、破获毒品案件,自然离不开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之间的配合。应通过健全多警种之间的合成作战模式,使各个警种之间巧妙衔接、共同破案。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刑侦、网侦、技侦、图侦、情报部门等警种的职能优势,高效整合并利用各类信息资源[14],使各警种之间互信互通、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从而编织一张强大的毒品犯罪侦查网,全力打击毒品犯罪。在大数据背景下,尤其要充分发挥网侦的作用,利用其智能研判平台,对涉案车辆、人员进行综合研判,掌握涉毒人员活动轨迹,为案件侦破和抓捕逃犯提供有力保障。
2.外部协作:与其他部门联系配合
东乡县毒品犯罪人数多、区域广、数量大,在全国形成了一张无形的贩毒网络。若想精准高效打击毒品犯罪,仅凭公安机关一己之力尚有不足,还要借助其他行政部门的配合。贩毒分子从事毒品犯罪必然需要大笔资金,因而密切关注其资金流动有助于发现即将发生的犯罪行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毒品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防止毒品交易后流向市场,公安机关应与其通力协作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此外,民政部门应对吸毒人员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保障,对一些极其贫困家庭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避免其日后再次走上吸毒贩毒道路,对于控制吸毒贩毒人数具有重要作用。
面对当前禁毒斗争的复杂局面,公、检、法及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严惩毒品犯罪。首先,公安机关要结合“禁毒两打两控”“打零收戒”等专项行动,坚持外流与本地治理两手抓、打零包与破大案相结合,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势。坚持下重手、出重拳,全力开展缉毒破案,力争收戒吸毒人员和追击涉毒逃犯。此外,公安机关应多培养特情人员,多途径收集毒品犯罪情报信息,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在县内展开大清查、涉毒人员“清隐”等专项行动,竭力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遏制涉毒人员的滋生;其次,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注重证据的规范性,一旦有充分确实证据,应及时提起公诉、批准逮捕,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15];及时追诉漏捕、漏诉人员,提高毒品案件侦办效率;最后,人民法院应当继续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尤其是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由于毒品犯罪累犯身上存在着对物质享受的极度欲望,这种欲望并没有因受到一般刑罚和管教人员的教育而降低,反而产生了“牢内损失牢外补”的畸形心理,刑满释放后,当合法的劳动收入不能满足其贪婪的物欲时,便将法律的威慑抛于脑后[16]。故而,法院应当将量刑力度加大,对该类毒品犯罪人员从重处罚,以此让毒贩有敬畏之心,使其不敢为、不愿为,遏制毒品犯罪活动的发生。
仅一味地打击毒品犯罪只治标不治本,若使毒品犯罪彻底根除需要找出引发毒品犯罪的源头,即经济发展滞后,百姓贫困。只有全县经济得以发展,才能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故而也能从根本上治理该地毒品犯罪问题。第一,全力以赴发展地方经济。首先可依托境内自然风光,如东乡县境内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唐汪山川神庙遗址、马家窑遗址等发展第三产业和附属产业。其次,借助电商平台将其名优特产进行外销,以促经济发展;最后,通过政府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外商进驻东乡县,投资设厂、扩大县内就业,盘活整个东乡县的经济发展。第二,组织涉毒人员培训以促就业。在戒毒所进行学习改造后,需要对那些无劳动技能的人员特别关心,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使其在戒毒成功后可以正常地融入社会,以防因无法融入社会而仇视社会,再度滋生犯罪想法。第三,进一步合理完善社保制度。通过社区摸排该县贫困家庭以及收入低微家庭,进一步分类探明致其贫困的主要原因,进行逐一解决。如:失业问题,可通过政府增设就业安置岗位以保证其家庭正常生活;医疗问题,可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一些确实困难的家庭给予医保补助;收入问题,政府部门理应想方设法增加收入,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扶贫与禁毒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最后,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使得被帮扶的对象能够切实感受到其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幸福指数有所提升。
东乡县近年来复吸人数比新增吸毒人员数还要多,其复吸率高,这也是毒品犯罪防控的重点。针对复吸率高的问题,要切实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第一,加快病残收治场所和特殊医疗机构建设。经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因病因残无法被戒毒所收治进行强制性戒毒,对该类吸毒人员则采用社区戒毒,由于社区监管性不强加之毒瘾发作时难以克制,故而大部分有毒瘾的人均走上了复吸的道路。因此,东乡县政府必须就此问题引起重视,应当建立收治戒毒所无法收治戒毒的人员及配套的特殊医疗服务机构,确保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从而有效防止该部分人走上复吸的道路。第二,创新网格化管理服务以巩固戒毒康复成果。对于进行强制戒毒的人员,应采取“一对一”对接疏导进行社区戒毒。安排吸毒人员居住地社区工作人员,实施个人负责制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如若出现落实不力、督导不及时等情形,直接追究个人责任,以此来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不同情形将吸毒人员分类管理,督促其按时完成尿检,以防其再次吸毒。同时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充分体谅吸毒人员的心理感受,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用爱心、用真诚、用力所能及的帮助去感动他们,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17]。
东乡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以东乡族为主,占总人口数的89.98%。东乡族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认为毒品是“哈拉目”,即安拉禁止的含义。《圣训》中也规定:“凡是麻醉人的东西都是‘哈拉目’。”伊斯兰教将贩毒行为看作是杀人行为,吸毒行为无异于自杀。伊斯兰教义中提到,违犯法律、违反道德均是罪恶,真主安拉告诫其信徒要心善行善,远离罪恶。伊斯兰信徒必须每天做礼拜,一天五次,目的则是为了自我救赎,祈求真主原谅、宽恕自己在生活中犯的小错误。由此可见,从事毒品犯罪既违犯法律,又违背道德,是不能得到真主的原谅与宽恕的,今世和后世都会受到惩罚。由于宗教在民族地区具有深远的影响作用,加之东乡县伊斯兰教信徒占比较大,故而可借助宗教信仰开展“远离毒品、向善行善”的劝诫活动,以此来激发人民群众与毒品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古兰经》和《圣训》还鼓励穆斯林朋友不仅要自身远离罪恶,还要劝善诫恶;不仅独善其身,还要兼善他人;力争在东乡县形成吸毒、贩毒可耻,吸毒、贩毒者形同“过街老鼠”,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18],为该地区毒品防控提供有力抓手。
运用多种手段,深度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首先,把禁毒教育纳入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以集镇市场、宗教场所、中小学校为主要阵地,进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还要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禁毒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其次,禁毒部门要在一些重点乡镇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使得当地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禁毒信心和决心;最后,政府应多引进VR体感设备,使得普通民众可以直观体验吸毒后的生理变化,从而厌绝毒品、憎恶毒品,增强感受者对毒品的戒备之心。除了上述方式以外,可联系移动运营商向人民群众免费定期发送禁毒知识短信,时刻警醒大家,从而使民众真正做到远离毒品,让防毒拒毒意识逐渐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