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梅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于江苏来说,脱贫攻坚事关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是一场必须打赢打好的硬仗。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是推动江苏发展的根本目的,更是各级领导干部践行初心和使命的重要体现。全省12个重点帮扶县区、6个重点片区、未脱贫的9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分布在苏北。可以说,苏北是江苏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公里”。必须实行政策兜底,精准施策,整合资源,协同发力,着力解决“三保障”等突出问题,着力筑牢精准脱贫根基,着力构建长效脱贫机制,确保如期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一、江苏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江苏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十二五”末,江苏全省年收入4000元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整体脱贫,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全省逐步进入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阶段,并确定了人均收入6000元的新扶贫标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和基本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化脱贫攻坚,经济薄弱地区面貌显著改善,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先后出台了30多个宏观指导性政策文件,省级财政2016—2019年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3.92亿元,连续部署多轮重大扶贫行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累计帮助199.4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退出,占农村全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77.8%;已帮助72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达标出列,占总数的88.2%。2018年,省重点帮扶的12个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普遍接近“摘帽”标准。
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全国扶贫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库显示,按照人均收入6000元的标准,目前江苏省尚有未脱贫人口24.95万户、56.89万人,脱贫对象进一步向“病、残、孤、老”等群体集聚。在这些未脱贫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占56.78%,因残致贫的占28.11%,“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深度贫困人口成为“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村级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截至2018年底,全省12个重点帮扶县区、6个重点片区、未脱贫的9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分布在苏北。这些村普遍呈现出“四低一高”特征,即“村集体收入低、村民收入低、耕地集约经营程度低、农民合作组织化程度低、低收入人口占比高”。部分经济薄弱地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部分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亟待改善,有效防止返贫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创新实践尚处在探索之中。
二、打好全省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对策建议
政策兜底,着力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一是多管齐下完善医保,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尤其是“病、残、孤、老、灾”等重点低收入人群,要强化政策衔接和工作配合,落实好低保和社会救助措施,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要求,适当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按照“先诊疗后付费”的要求,全面建立一站式结算平台。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要确保将其在县域指定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个人的支付比例严格控制在10%以内。拓宽保障渠道,采取补充医疗保险、村级医疗互助等形式,积极推广“防贫保”“福村宝”等做法,织牢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二是多措并举消除危房,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对于住在危房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要将其作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重点对象予以优先安排。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等要求,根据农户和所在村庄实际,采取旧房修建、原址新建、异地迁建等方式加以解决。强化县级政府危房改造主体责任,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改造一户,销档一户。要完善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户。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进度监管和巡查指导,保证危房改造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三是多方合作控辍保学,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在江苏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中,目前还有一定数量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依法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督促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完善建档立卡等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信息库,应助尽助。创新资助政策,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建立完善“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引导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互补”资助模式,让贫困学生学业生活有保障。优化资源布局,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村义务教育整体水平,让贫困学生好上学、上好学。
精准施策,着力筑牢精准脱贫根基。一是实施产业扶贫。农业产业项目安排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提升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大力扶持经济薄弱地區优质农产品培育及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接省内外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等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确保产得出、卖得出、稳得住。通过农户参股入股或者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合作发展产业项目,有效解决脱贫群众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打独斗”等问题。二是深化就业创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通过股份联结、订单联结、服务联结等方式,帮助他们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促进农民在家门口就近就地就业。推广“合作社+党员+低收入农户”等模式,提高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三位一体”农民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加强现代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为创业农户提供全过程、全天候的创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激发农户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成功率。彻底摸排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对返乡农民工、本地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等人群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政策,结合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拓展空间、盘活资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乡村振兴的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支持政策,要优先向扶贫重点区域倾斜。要充分挖掘经济薄弱村资源潜力,加强资产性扶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推行村企共建、抱团发展、异地入股等办法,探索有条件的村将部分抛荒地或其他水土资源以有偿方式增加村集体资产,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四是加大重点片区帮扶力度。继续加大对6个重点集中连片贫困片区产业项目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片区内重要的道路、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列入关键工程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除普惠的帮扶项目外,安排实施一批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在政策、资源上给予重点倾斜,培育和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推动片区林果产业成长、水产产业提质、花木产业转型,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将重点片区内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进一步提升片区整体发展的能力。五是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增加扶贫信贷投入,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探索通过“保险+期货”的方式,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扶持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产业,推动产业带动农户长期稳定增收,有效保障农户利益。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扶贫基金或赋予现有社保、慈善等基金相应的扶贫功能,提高精准扶贫基金利用率,从“资助脱贫”提升为“帮助脱贫”。
协同发力,着力整合脱贫攻坚资源。一是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完善“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构建“省级相关部门、苏南发达市县、部省属企业集团、高校科研院所与苏北经济薄弱县挂钩帮扶”的“五方挂钩”大扶贫格局,扎牢脱贫攻坚“防滑链”。加快推动由“政府+企业”帮扶为主,转向“政府+企业+社会”合力帮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妇联、科协、共青团和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等积极行动,通过慈善扶贫、志愿扶贫、科技扶贫、以购代捐、以工代赈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五方挂钩”帮扶机制,优化帮扶干部选派形式,完善脱贫成效督查检查工作,以联合督查为主、行业检查为辅,统一衡量标准,锁定时间节点,帮助基层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上来。二是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制度机制,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将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深入推进“支书领头调结构”“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党建富民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的帮扶作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健全纠错改正、跟踪回访、宽严相济的处置制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优先提拔表现优异、贡献突出且符合提拔条件的扶贫一线干部。建立乡镇(街道)和村干部激励培养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经济待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待遇挂钩办法。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控人才流动,最大限度减少人才流失对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三是调动低收入群体积极性。坚持“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对低收入群体思想、文化、道德、法律等教育,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依赖心理。开展“脱贫致富示范户、脱贫致富示范村”评选,通过教育培训、典型引路,激發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激励政策,大力推进技能培训、就业中介、技能鉴定等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职业技术院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引导科技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
创新模式,着力构建长效脱贫机制。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阳光扶贫系统,将系统管理对象从建档立卡户扩大至贫困边缘人口,加强对系统内人口收入支出情况的技术监测和自动预警,精确识别农户个体经济变动状况并实行动态调整。对帮扶对象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进行“回头看”,实行贫困人口退出逐户逐人销号,对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的按规定及时落实保障和救助措施。建立返贫问题事前预防和事后及时帮扶机制,做到“摘帽不摘监管”。二是探索应对返贫机制。加强对各地出台的帮扶政策举措研究,及时将那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适当延长政策扶持时间期限,严格掌握脱贫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既要看收入有没有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线,也要看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都得到有效保障。对经考核脱贫的农户设置政策缓冲期,确保在1—3年之内继续得到扶持,分阶段逐步退出帮扶政策,减少和防止脱贫后返贫。落实针对边缘人群的政策支持,各地在综合考虑“三保障”情况下合理确定收入略高于群体的认定标准和识别办法,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和适当延伸“兜底”保障政策,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完善政策衔接机制。把加快经济薄弱村和重点片区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政策机制纳入乡村振兴总体框架和政策体系。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融合,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注重整体规划与各项规划的衔接,确定农村长远发展目标,合理定位乡村功能,分类开展乡村建设。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第33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连云港市政协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