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梦华 寻舸
摘要:创业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金融工具,能够很好地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大物博,但由于三省存在行政壁垒,资源利用效率低,相关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忽略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对其共赢发展的积极作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程度较落后于东部等地区。本文通过全面梳理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建议三省从协同政策、机制建立、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创业风险投资环境等方面进一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
关键词: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
近年来,创业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以其高风险高收益的典型特征在新经济时代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通过孵化器功能哺育了无数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自1985年被引入至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VC市场也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但与此同时,我国区域VC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严峻,东部地区的发展遥遥领先于其他区域,为了促进我国所有地区全面协调发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已由东部沿海地区逐渐转向东北、西部、中部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由长株潭城市群及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构成,拥有我国重要的科教基地长沙、武汉、南昌等城市,但因地域和资源局限,整体区域VC发展能力相对较弱。本案例以长中游城市群作为亟待发展地区的典型代表,通过对长江中游城市群VC发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展开系统理论研究,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一、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背景
(一)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现状
一是各地VC相关实践都取得初步成效。如武汉市、长沙高新区是首批国家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试点区域,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为风险投资在湖北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回报和广阔的前景,长沙每年一度的“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投资对接会”为长沙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吸引了众多创投机构投融资,在全国范围内,南昌市属于首批6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之一。二是各地创业风险投资合作的需求和目标明确。如在2017年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市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后,四市于2018年又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共建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合作协议》,提出要强化区域战略对接,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制定出台互惠互利的财税支持、金融优惠等政策,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三是区域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平台初步建立。如2018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第六届省会城市科技合作联席会在长沙成功召开,会议提出将进一步打造科技共享合作新模式,进而推动三省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四是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区域产权交易起步。如2012年湘鄂赣三省联手制定《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江西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全局性政策发展规划,协作不紧密、政策不衔接问题有待解决
长江中游城市群內部近年来签署了不少合作协议,但很多合作协议只是纸上空谈,在合作项目涉及责任主体和资金问题时,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三省的VC合作远大于城市群整体的VC合作,人才流动、政策协同和组织学习存在一定障碍,政府部门间政策合作与信息交流成本较高。
(二)缺乏深层次资源配置体系,同质化竞争削弱合作动力
长江中游城市群正处于拓展阶段,空间表现形式为都市圈,影响范围局限于市际,各种资源的竞争性大于合作性,以致资源分配利用效率低,需要中微观层面资源配置体系。此外,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城市之间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VC项目同质化竞争激烈,容易产生资源浪费,各地方政府间没有融入特色主导产业协同互补、合理布局的发展机制,对外界投融资吸引力弱。
(三)创业风险投资合作环境有待改善
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区VC中介服务市场良莠不齐,如信用评级、财务咨询和知识产权咨询评估等VC专业中介相对空白,VC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许多具有本土特点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出色的农业项目资源由于受到融资难、风险高、信息不对称、价值评估技术标准不统一等因素的影响,没有被投融资机构发掘而埋没。此外,政府的引导基金、税收和财政补贴以及地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等配套环境和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
(四)风险投资相关专业性人才不足、信息基础设施发达程度有待提高
近年来,北上广深作为金融中心城市,全国各地金融类人才疯狂涌入,造成其他地域多层次高端人才的流失,长江中游城市群拥有武汉、长沙、南昌等重要科教大城市,但每年高层次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在此情形下,具有本土文化的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高质量复合型人才更是稀少。
三、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的建议
(一)协同建立区域间VC相关政策、机制
一是强化区域VC政策协同。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多层次协商合作发展机制和VC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定期召开VC相关政策与信息发布会和VC与高新技术产业对接会。二是建立VC政策实施协调机制。建议由各省级政府出面成立城市群内部合作协议问责机制、VC协调机制,前者督促区域合作协议实施进程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方,后者负责处理区域VC政策实施中的摩擦,减少无序竞争。
(二)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VC资源的高效分工与合作
一是整合和完善VC与其他金融主体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多层面资源配置体系,增强各省各城市之间的VC相关资源要素流动和功能联系,着力解决VC相关资源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等问题,并发挥各省优质资源比较优势,协同开展跨区域创新的风险投资。二是设立各省特色主导产业互补机制,根据各省会城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确定各省会城市一、两个优势主导高新技术产业,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链,从而加强城市群内部VC合作动力。
(三)营造良好长江中游城市群VC环境
一是发展和培育VC中介服务市场。设立可以提供多融资形式的科技银行,创新利率收益方式、担保模式,并适当放宽贷款利率及抵押品范围。多方位培育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区的金融担保、证券机构、会计师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为之提供优惠的落户和运作政策,从而促进其更好地为当地的VC业服务。二是三省联合做大“新三板”和“四板”平台,如武汉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有“新三板”以及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可以发挥武汉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吸引湖南、江西的公司和资本,携手做大长江中游城市群VC平台,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在当地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文化大格局,知识产权优势互补,探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对接方法,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申请、审查、代理质量,改进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体系。
(四)加大风险投资专业性人才培育
一是加大本土高校人才培育力度。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高校教育资源,建立三省高校人才一体化联盟,开发统一的VC专业课程,共建联合实验室,探索VC专业性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二是引进外界VC及其相关领域专业性人才并派遣城市群内部VC专业团组和人员赴外界交流学习,鼓励金融圈内的培训机构、高新区创业孵化器、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建立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基层VC人员业务持续培訓,定期开展VC交流会,促进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如今长江中游城市群已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区域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可以有效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增长,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快速崛起、追赶其他三大城市群的创新动力。尽管长江中游城市群目前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机制还不够完善,但这些都会随着城市群政府层面不断尝试、不断改进,最终形成完整的区域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发展体系,从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并给其他地方提供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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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8YBA453)。
作者简介:于梦华(1994—),女,江西九江人,硕士,主要从事应用经济学金融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