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钰 宋树贤
摘要: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引领者,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龙头企业不可或缺,可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本文通过对即墨区农业产业化调研后,分析探讨了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多元市场等对策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DOI:10.19754/j.nyyjs.20200815059
收稿日期:2020-06-28
作者简介:唐钰(1994-),女,硕士,研究方向:科技评估、产业化发展;通讯作者宋树贤(1988-),男,硕士,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产业化发展。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引领者,起到引导产品生产、深化产品加工、开拓产品市场、创新科学技术、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作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近年来,即墨区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大起来、新兴产业强起来、传统产业优起来、机制体制顺起来和农民腰包鼓起来”5大奋斗目标,以培育壮大即墨区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要抓手,特别是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即墨区通过政策扶持、强化服务等方式,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但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1即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1.1龙头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目前,即墨区拥有青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其中山东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青岛市级30家。农业产业化企业门类比较齐全,覆盖了即墨区农业的主导产业。如,以德海蔬菜、日升昌为代表的蔬菜生产加工产业链;以钱谷山、瑞草园等为代表的茶叶加工产业链;以正大、田瑞等为代表的畜禽加工产业链;以丰科、华盛等为代表的食用菌生产加工产业链;以玫瑰小镇为代表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链等。
1.2龙头企业加工能力和经营水平大幅提高
近年来,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和经营水平均有大幅提高。到2019年底,全区35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4.7亿元,年营业收入达49.8亿元,上缴税金4333万元;山东省级龙头企业5家,固定资产总额8.19亿元,年营业收入37.5亿元;青岛市级龙头企业30家,平均固定资产2181万元,年均营业收入达4075万元。
1.3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随着龙头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企业与农户合作密切、利益联结更加紧密,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12.5万户,其中,35个重点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1.7万户,农户从龙头企业获得的收入总额为63947万元。
2存在的问题
2.1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业链条短
农产品深加工是指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加工制作以体现农产品效益最大化的生产环节。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只是简单停留在对产品的粗加工上,缺乏精深加工,仅对初始产品进行简易包装,产品不宜储藏且附加值不高。
2.2资金链压力较大
疫情停工期间仍需要按时支付员工工资、贷款利息、各项税费以及水电等费用,同时由于产品积压导致资金回款金额大幅度减少,许多企业面临着到期还款的巨大压力。加之金融机构普遍推迟开工时间,部分到期业务按时办理、续办,延迟审批相关的续授信业务,严重影响了企业资金流动性以及未来几个月的贷款融资业务。青岛正大猪业公司刚经历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又遇到防控病毒疫情,养殖场复产进度延缓,公司资金紧张,有3000万元融资缺口,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出现经营困难。
2.3受疫情影响订单履行和延续存在难题
已签订的产品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及时出货,工程项目不能够按照原定计划开工建设;出口业务受影响较大,许多企业面临着客户订单转移和外贸订单违约的风险;特别是产品无法如约交货,面临着被客户索赔的风险等,继而影响国外订单的交付和拿单。如,青岛日升昌农产品有限公司由于疫情的影响,前期产品流通受阻,导致企业不敢接国外订单,造成企业生产出的农产品销售不畅。
3对策建议
3.1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
要把抓促龙头企业发展、经营组织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促进龙头企业长足发展。围绕壮大主导产业建立起龙头企业名录库,完善龙头企业认定、成长、淘汰机制,落实涉农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和项目发展。实行龙头企业帮办联系制度,对龙头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跟踪联系,全程服务。
3.2做大做强精深加工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产品精深加工型企业是促进产品提档升级实现二次增值的空间行业,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建议政府从全局考虑,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在资金投入上应适当给予倾斜,帮助企业对接、搭建多种融资平台,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自身造血功能。
3.3加强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要以“扶大、扶强、扶优”为原则,重点扶持和培育具有高成长性、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切实加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服务与及时跟踪监测评价,及时把高成长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纳入到支持体系中,尽力创造有利于龙头企业发展的经营、发展环境,帮助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3.4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化发展
瞄准市场,注重效益,深化调整特色农业生产结构布局,突出“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实行以区域化布局为重点、专业化生产为依托、一体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的功能体制,拓展“农业+休闲旅游”、“农业+加工”、“农业+电商”、“农业+农产品流通”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同时,在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引进现代化农业龙头企业,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龍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拉动当地特色农业的发展。
3.5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拓展农产品多元化国际市场
在出口方面,继续精准落地纾困政策,分区分级引导出口农产品供应链尽快全面恢复;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行动,鼓励更多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进一步拓展优势农产品出口市场;统筹谋划疫情结束后的农产品对外推介工作,适时在国内举办更多洽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组织更多企业赴境外参展。在进口方面,灵活调整农产品贸易政策,围绕大豆、猪肉等重点进口农产品,针对更多出口国,在加强检验检疫的基础上放宽市场准入,适当下调进口关税;继续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等重大展会,为更多境外农产品及农产品贸易伙伴提供市场机遇。
3.6加强限制措施应对与疫情防控国际合作
尽快通过外交渠道妥善处理好有关国家采取的限制措施,争取其做出理性判断和科学应对;加强对因疫情新出现的农产品技術性贸易壁垒的科学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相关国际规则,主动应对并化解不利影响,维护自身权益。继续与世界卫生组织密切沟通与合作,支持其在尊重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发挥更大作用,组织国际社会开展统一协调的疫情应对行动和协同研究;完善与有关国家的防疫沟通协调应急机制,加强疫情信息互通、防控经验共享、医疗技术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物资援助。
3.7对中小企业遵循非常时期用非常之策
为有效保障企业流动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探索放开企业集团信用机制,为企业提供过渡性的担保、延迟还款期限、自动授信贷款业务等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应适时调整在经济高速增长时的部分政策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使其更加适应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对于一些过渡性的政策和措施,如用地保障、融资业务创新等,在抗击疫情结束后可继续实施,这对于经济发展活力的激活和潜力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更加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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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