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佛教传入之前中国的幽冥世界是粗疏、混乱的,不具备伦理教化等功能。佛教的传入,给中国传统社会带来了新知识与新思想。以初唐佛教类书《法苑珠林》为代表的佛教典籍在拼组“死后世界”的过程中。输入六道轮回、因果报应的新鲜血液,从而导致传统冥界产生了质的变化。冥府被赋予的审判、罪人惩治职能,对于敬畏心态的养成、不平心理的抚慰、社会善性的发展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佛教类书;《法苑珠林》;幽冥世界;改造
中图分类号:B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1-0123-03
佛教既是一种宗教信仰,更是一种文化现象,其中不仅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内容,也包含丰富的思想观念。两汉之际佛教传人,带来的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在宇宙时空、世界图式、内在心灵、幽冥世界、伦理道德等方面不断冲击着我国两汉时期初步确立的传统思想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佛教与传统的思想世界也分别在相关方面努力地进行着调适、转变与融合。在传统的天庭、阴间、神仙与鬼神思想之中,佛教输入了一股包含天、人、阿修罗、鬼神、地狱、畜生在内的六道轮回、因果报应等的“新鲜血液”。它在丰富生死相关理论,提供另一种崭新解释体系的同时,也为人死之后的去向問题开启了更多可供选择的解决路径,激发了人们对死后世界的无限遐想。中国传统的观点认为人死为鬼或升天成仙(或不死成仙),而佛教的传人则打破了这一认识局限,佛家认为人死之后至少可有六种去处,甚至还可以到达究竟彼岸,即跳出三界、转凡成圣。
初唐僧人道世著的《法苑珠林》向世人展示了一幅全面、完整的唐初佛教知识体系画面,同时也用丰富的线条勾勒出了思想观念世界的异域图景。毫不夸张地说,《法苑珠林》中的每“篇”内容,介绍的都是一个知识主题,其中蕴含着丰富而独特的佛教思想观念,而这些观念都曾深深影响着传统的思想世界。作为一位深谙传统与佛教的唐初高僧,道世对每篇内容的编排,大都体现着其融摄传统、弥合两者边界的努力。本文专门选取“幽冥世界”作为个案来展开研究,希望藉此达到抛砖引玉之功。
一、佛教传入之前的“鬼世界”
在万物有灵和灵魂观念基础上所形成的鬼神观中,“人所归为鬼”的观念似乎逐渐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人死为鬼,人们不得不继续追问,甚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莫过于鬼魂的归宿,或称死后世界、鬼世界等内容。
在殷周时期,人们普遍相信死后的祖先会魂归天上,在天廷辅佐天帝。只不过,这种“待遇”只适用于先公、先王,而对于大量一般民众来说,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其灵魂的归宿应该是在北部。然而,此时归处的具体名称尚不得而知。到春秋时期,又出现了“黄泉”观念。到了战国时期,冥界幽冥与位于地下两种观念合而为一,形成了所谓的“幽都”。秦汉之间,还曾一度出现过“度朔鬼域”之说。可见当时古人对冥界的认识还相当简单、甚至混乱。幽冥世界的具体状况,如鬼的生活、冥界统治举措、机构设置等相关问题,都缺乏系统的知识。
汉代而下,或许是由于昆仑神话的地位极度提高,昆仑山变成一座纯粹的神仙府第,幽冥世界不得不转移,迁徙到了东部的泰山。泰山治鬼的观念最迟不晚于东汉已经出现,魏晋时期随着外来文化的融入而得到进一步发展。
有关早期泰山冥界的情况,可从汉代镇墓文及其他材料中得以反映。总体而言,幽冥世界的模样、冥界管理机制等都变得愈加清晰。泰山是当时冥界的最高枢纽,其用户籍制度管理众鬼,死者在地下地位平等,须交纳租税等;就冥界管理机制来讲,它已拥有包含冥王(泰山君)和众多地下官吏在内的地吏体系。由此不难看出,虽然中国人在幽冥世界的塑造上一直不肯少辍,但直至佛教传人为止,这个幽冥世界仍然是相当粗疏而且混乱不堪的。也就是说,在中国的原始意识中,灵魂归宿的观念一直发展得很不充分。正因如此,地狱塑造极其出色、灵魂安排相对合理的佛教得以乘虚而入,并最终化入中国文化之中,填补了中国原始意识中的部分空白。
佛教传入我国以前,在古人的认识世界里,普遍认为人死即为鬼,与其生前的善恶等伦理道德没有发生丝毫联系。人死之后所在的鬼世界也往往被认为是生前状态的延续,幽冥世界也并不存在赏善罚恶现象,冥府不具备伦理教化等功能。这种功能的出现,是受到佛教传人之后鬼、地狱等观念影响所致。
二、《法苑珠林》中的“鬼之处所”
《法苑珠林·六道篇》“鬼神部”中记载的鬼之处所,主要指其住处以及宅舍等两个方面的内容。
有关鬼的住处,有两类说法。一类认为有正住和边住之分;一类以为有“人中住”和“饿鬼世界中住”之别。
正住者,处于阎浮提下阎罗王所;边住者,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有威德鬼所住;一种为无威德鬼所住。边住饿鬼分布在上至四天王天、三十三天,下至南瞻部洲、东胜神洲、北俱卢洲等在内的广大空间范围。其中,除北俱卢洲、三十三天外,南瞻部洲、东胜神洲均有“有威德”与“无威德”两种鬼住。有威德鬼,状如诸天子,衣食丰足,而自娱乐,常住好山林中,或有空中宫殿;无威德鬼,裸形无衣,行乞自活,住粪秽屎尿等不净之处。北俱卢洲与四天王及三十三天唯有“有威德鬼”住。
人中住,此是人中鬼,若人夜行则有见者;“饿鬼世界住”即住于饿鬼世界。饿鬼世界位于阎浮提下五百由旬,长三万六千由旬。饿鬼及其恶道眷属,数量众多、恶业亦多,住阎浮提,有近有远。前者可视为“边住鬼”,而后者则应属于“正住鬼”。
宅舍是威德鬼的专属,其宫宅七宝而成,富丽庄严。而无威德鬼则无固定宅舍,常居无定所,或依冢墓,或止丛林,漂泊无定。它们连最起码的饮食问题都难以解决,更逞论宅舍?《法苑珠林》引用《大庄严论经》的一则故事进行了说明。其中所言“饿鬼城”,应是指边住阎浮提西两渚中属无威德鬼所居的二百五十饿鬼城之一。需要指出的是,道世此处特意将中国传统的自然神(即山河诸神,应可纳入佛教所谓的有威德鬼范围)拉入,与佛教固有的“有威德鬼”两相对照,并行予以考虑。这种安排虽显突兀,但正暴露了其用心之处。此种安排应是道世照应传统中土鬼神观的体现,隐含着他试图整合两种文化,并将佛教思想观念契入传统的一种隐性心理。
佛教“饿鬼”观念的传入,无疑给传统思想中的鬼神观念带来了许多新元素,大大丰富了古人对于“人死为鬼”的认识。特别是佛教对鬼形成中“善恶”因素的强调,深深地影响和改造了传统幽冥世界的职能,弥补了传统冥界伦理道德属性的缺失,在驱逼社会善性发展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佛教对传统幽冥世界的重构
汉魏两晋南北朝至情时期,随着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其思想观念中的善恶业报理论、六道轮回思想、地狱观念、伦理观念等都对汉前传统思想世界中的“鬼世界”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改变了世人对死后世界的认识。经过佛教的改造与融摄,“另一个世界”发生了质的飞跃,内容变得异常丰富。“鬼世界”的管理体系、管理功能等都发生了较大转变。特别是佛教“鬼世界”观念中蕴含的伦理道德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儒家相关思想的缺陷,赋予社会更为有效的善性发展机制,在祛恶扬善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佛教的扩充和融合,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死后世界”最终变为以佛教因素为主,掺杂着儒道思想“因子”的复杂系统,深深地影响着唐宋以来古人的现实生活与信仰世界。
(一)佛教鬼故事丰富了传统的“鬼世界”观念
佛教与传统思想对“鬼世界”相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既存在相似之处,也存在很大差异。正因两者的相似,才使彼此的融合成为可能,而差异则又迫使各自作出调整,并在更高层次上得以融合。两种思想在“鬼世界”相关观念上的交锋与融合,正是梵华文化互动的重要面向。
佛教传入中土以前,传统的灵魂归宿地经历了一个由山上(昆仑山)到地下(泰山)的过程。最晚到东汉,时人已普遍认为:泰山不仅是人死之后的最终归处,也是冥府及其主宰者——泰山府君的治所与居地所在。府君掌握活人寿命并与其所属冥吏系统共同管理众鬼,而鬼则基本延续着生前的饮食起居。此时的幽冥世界虽然较之先秦时期有了很大发展,但整体上仍然十分粗疏,这就为佛教相关思想的介入留下了较大的融合空间。
在传统幽冥世界方面,佛教带来的诸如“六道轮回”“善恶业报”以及“地狱”等新思想、新观念都大大丰富了此前世人对于死后世界的认识。不论是冥界统治者,还是管理机构体系,甚至冥界职能等,都较之以前发生了重大转向。其主要表现在“地狱观念”的介入、“阎罗王”出现、“冥府审判”及与之匹配的“罪人惩治”“地狱救度”等全新冥界职能的赋予等。
佛教思想观念中的地狱是指众生受自己所造恶业(以十恶、五逆、谤法为主)的业力驱使,而趣入的地下牢狱,为三恶道或六趣之一。虽然地狱的名称、数目、种类、方位处所等在经论中的记载众说纷纭,但其最典型的特点却基本一致。主要表现为:第一,地狱为罪恶众生死后的去处;第二,处于地狱中的众生恒受众苦,暂无欢乐。作为死后归处又大致位于地下的地狱很容易与传统的冥界建立联系,佛教地狱观念随着相关经典的翻译、佛教信徒的传播从而逐渐对传统的幽冥世界产生影响。其对传统冥界的改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泰山府君的主宰地位逐渐让位于阎罗王并成为其下属;第二,地狱中的判官、鬼吏、鬼卒以及五道神等的加入,丰富了传统冥界的官僚体系;第三,原始的阎罗王地狱“判罪”观念进入传统冥府管理体制,“冥府审判”成为冥界重要管理职能;第四,地狱被嵌入传统冥界,作为次级“监狱”机构,专门负责惩治罪人。
(二)佛教“鬼世界”观念中的伦理道德赋予
在传统思想文化的“鬼世界”观念中,不论是从生成机制还是存在机制上讲,都普遍缺乏祛恶扬善等伦理道德因素,而佛教地狱观念、因果报应思想以及轮回观念等的契入,填补了传统的这种缺陷,使得鬼世界的存在具备了驱逼社会善性发展的机制。
传统冥界的形成也只不过是世人在探索、追问死亡问题时为灵魂安排的一个归处,人死后的鬼魂与现实世界仍然保持联系。无论从生成还是存在机制上讲,都极其单一和僵化,特别是在关涉善恶等伦理道德方面尤为明显。传统主流认为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等思想恐怕不能涵盖和解释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世间为恶反享福、为善常遭殃的现象实在太过普遍,特别是对于善良、勤劳的普通大众而言,生时的状况尤其是不平等、不公平境遇如果再被帶到死后世界,那将是何其悲哀的事情,而传统思想似乎很少触及这部分内容,直到佛教的传人,这种局面才被打破。
佛教对于人的生命过程及其存在价值的认识,都与我国传统思想存在着巨大差异。佛教的“六道轮回”思想,主张生命在业力的牵引、驱使下不断地在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以及地狱等不同生命存在之间相互转换,直到跳脱三界或悟道成佛为止。每个生命在前世、今生与后世间的“流动”,以及不同生命之间的相互转化的最初原始动力,无外乎因“无明”而产生的善恶行为,以及由此所最终带来的善、恶以及无记业力。无明不止,生命便始终在业力的牵引下持续地进行着生与死的流转。与传统思想注重人伦、纲常等维系宗法社会的伦理道德不同,佛教伦理更为突出的是“因果报应”或“善恶业报”思想。佛教的善恶业报思想认为:一切事物都由因果法则支配,善因必产生善果、恶因必产生恶果。
在善恶报应、六道轮回等思想背景下,佛教“鬼世界”在生成与存在机制上从一开始就被赋予浓厚的伦理道德属性,其对传统相关思想的影响在这方面也显得尤为突出。
从生成机制上讲,“饿鬼”“地狱”众生主要都是因生前造就了与之匹配的相关恶业,而这些恶业则一一对应着其生前的罪恶行为。而行为的好坏、善恶的评判标准等都有佛教特有的界定,其最基本的内容是佛教针对普通大众所提出的“五戒”“十善”,以及针对出家众而制定的包括各种戒律在内的行为规范。凡遵照行事的即为善行,反之则为恶行。除此之外,佛教在发展过程中也同时注意吸收传统社会伦理所约定的善恶行为。总之,饿鬼常被驱役、饥渴难耐的状态以及地狱众生惨不忍睹的境遇,都是由其自身恶业所致。
从存在机制上看,虽然为鬼都不免做过恶业,但即便如此,佛教仍认为鬼有好坏之别。首先,从功利角度考虑,鬼中凡是护持佛法者,都归为好鬼;凡是破坏佛法、扰乱世间者都是坏鬼。然而,从导致鬼成因的善恶业复杂构成状况以及鬼的不同生存境遇看,鬼又存在弊鬼、有威德鬼、有财多财鬼等所谓“好鬼”与饿鬼、无威德鬼、无财鬼等“坏鬼”的区分。不仅如此,好鬼与坏鬼也并非一成不变,两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换句话说,两者之间可以转化。特别是由坏鬼转向好鬼,甚至于两者最终摆脱为鬼的状态而转向“善道”,佛教都为其提供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家人修福、自身闻经听法、僧人救度等。感应故事中“开光大舍”“受变形城”等的描述都是佛教赋予好坏鬼转化或提升举措在传统冥界中的反映。
较之中国传统幽冥文化,佛教的上述思想有着明显的解释与功能优势。在佛教地狱观念与传统冥界思想互动过程中,善恶业报、六道轮回等内容都被巧妙地融入传统冥界之中,从而导致传统冥界在官僚系统、管理职能等方面都产生质的变化。审判职能的赋予以及罪人惩治的加入,对于世人敬畏心态的养成、不平心理的抚慰、社会善性的发展以及良好社会氛围的营造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王侃(1981-),男,汉族,河北石家庄人,哲学博士,四川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佛教文献学、治安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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