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包研发是一项高度知识密集型的创新活动。由于存在知识产权风险,研发项目的发展将受到严峻阻碍,因此,在众包研发中有用管理知识产权风险尤为重要。本文在对众包创新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选择适合采用众包的研发项目以及引入第三方在线监管机构、制定完备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建议,期望能够对众包创新模式下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关键词:众包创新模式;知识产权策略;可拓学;物元分析
中图分类号:F714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13-0008-04
一、引言
众包创新是一种新式的创新形式,从外包的角度来看,众包创新是开放式创新的一种特殊方式,通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任务外包给企业外部的广泛人员,从而到达大规模创新的主要的目的。从技术方面的视角来看,众包创新是一种运用网络技术进行开放式创新的方法,其主要的目的是运用网络技术将全球许多离散资源整合一同供企业运用。这些解决问题的团体可以是赋有创造发明能力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务模型的方面的视角来看,在众包创新事务模型下,企业不再是产品或服务创新与生产的仅有参与者,中介和响应者应成为参与者,并与企业一同参与生产和管理,创造更大的利益和价值。从知识创新的方面的视角看,众包创新和知识发明是密不可分的。实际上,众包创新是承包商和承包商经过众包渠道同享知识,创建和传达知识的过程。事实证明,众包创新模型是获取在线社区知识资源的有效模型。众包创新正在深刻影响当时的企业创新方式。越来越多的公司开端树立不同方式的众包创新。可是,作为一种新模型,其相关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其研究成果仍是不足的。根据上述背景,本文对众包创新模式下的企业知识产权策略进行研究。
二、文献综述
1众包创新运行模式的相关研究
自从初次提出众包创新概念以来,众包创新一直是处理创新任务的众包模型的关注焦点。该模型契合开放式创新,创新民主化和用户创新的理论,是企业充分利用外部网络资源完结创新的一种处理方案。Jeppesen和Frederiksen(2016)将众包创新解释为一种商业模型,承包商在该模型中以公开招标的方法将企业的内部任务转移到外部网络组,并挑选最佳处理方案来建立商业模型。布拉汉姆(2017)以为,众包创新进程包含公司发布任务,公开提交计划以及获胜者的最终奖励,这是一个分布式问题处理模型。Afuah等(2018)认为众包是利用企业外部网络的知识资源处理企业特定问题的模型。
有很多文献研讨众包模型的具体分类。相关文献中观点不同,将众包形式分为几种类型:Howe(2017)依照众包的最终方针,将众包形式分为集体才智、大众创造、大众投票和众筹。郝琳娜等(2018)从案例研讨出发,将众包分为两种:一种是非营利性的众包创新模型,如Wikipedia,百科全书等众包非商业模型;另一种是如“众包业务模型”的盈利性众包模型,例如MechanicalTurk等。以上研讨将众包创新模型分为多个层次,但不管选用哪种形式,都必须设计一种有效访问和利用外部知识网络的众包创新管理,以确保高质量的创新任务机制。
2众包创新模式下的知识共享相关研究
众包创新与众包不同,众包创新着重运用外部知识、资源以及内部和外部的平衡,以各种方式为创新活动供给服务。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创新和知识同享动机对用户众包的影响机制上。Chiu等(2016)探讨了基于社会认知理论的社会资本和虚拟社区,认为社区关系,互惠互利和同享身份的概念将影响知识同享的数量,知识同享的质量受到同享思维的影响。Jadin等(2016)运用分散理论研究用户特性的特征和知识同享的主要的目的,认为创新思維,即领导力和亲社会价值观对知识同享,参加动机的调节作用具有严重影响。Kosonen(2017)对众包社区进行了实证剖析,结果发现众包知识的创新用户愿意享受社会收益和学习的影响,对虚拟社区的认可大大增强了用户同享知识的志愿。Gafni(2017)发现,用户可以进行基本交流来访问和同享知识,并交流互补的相反效果。自我效能和成果期望起到中介作用。Martinez(2018)以为任务自主性,多样化,反馈和解决问题的才能会明显影响任务承包商的知识同享水平,并最终影响众包创新方案的创新。Geri等(2018)剖析了用户生成的网站众包的内容,发现互惠互利,声誉及其他外部动机和奖赏极大地影响了用户的知识同享行为。
一些学者还从多个视角讨论了众包创新形式下的知识同享和获取机制问题。Gan(2017年)提出,仅仅从参加众包形式的动机来探索知识同享行为是不够的。它需要以更微观的方面的视角为基础,并从动机、时机和才能探索知识同享机制提出了一个概念框架。Sabou等(2017)提出,在通过众包形式在知识获取过程中,有必要构建各种众包流程以减少知识的粗糙性并鼓舞更多的大众参与。Kondreddi(2018)提出了一种集成的知识获取信息提取和人工计算方法进行众包,以降低成本并提高众包创新的有效性。利用虚拟社区共享知识的结果,郝琳娜(2018)评论了如何从承包商的角度设计正确的激励措施,以促进创新和知识众包虚拟社区共享行为。
三、众包创新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风险分析
以某众包研发项目(用A表示)为例,对众包创新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本文在我国众包渠道上选择承包商(雇主),承包商(服务提供商)和渠道员工(客户服务),并经过发布众包任务、电子邮件、电话采访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解释本文的研究目的,邀请他们填写调查表以进一步确保三方需求。经过以上办法确定了问卷的主要人群,从而确保了样本数据的真实性。
1确定经典域及节域
本文将风险等级划分为可忽略、需要重视、较高风险、很风险4个等级。结合专家意见、指标特点及项目A的现实状况,其数据如表2所示。
2构建待评物元及各评价指标权重
经过查询每个参与者的核心成员(外包商和众包平台运营商)和了解众包研发项目的专家,可以获得各种指标的评价分数,以构成要评价的物质要素模型。详细数据如表3所示。众包研发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价指标权重如表4所示。
3风险等级评定及结果分析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A的知识产权风险一般处于第二级“需要重视”。虽然其知识产权归于安全领域,但仍需求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且首要影响要素应特别保持警惕。从表6中能够看出,引起风险的首要要素是承包商的要素C1。该目标处于第三级“较高风险”,代表着承包商的要素对项目A造成了更大的知识产权风险,因而需要采取措施以赶快操控其风险。同时,承包商因子C2,知识特征因子C4都处于第二级“需要重视”,这代表着承包商,知识特征是需要引起项目A的知识产权各方充分留意并采取相应的办法来避免它。此外,第一阶段的众包平台因子C3能够忽略不计,代表着众包渠道因子对A项目的知识产权影响较小,能够忽略。首要目标下的那些非必须目标将影响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能够通过进一步剖析表5中的数据来理解。
从外包商的方面的视角来看,管理不善C11,评估才能有限C14,市场考察不周C15和信息安全技术不强C16不强这四个要素的风险水平已达到“需要重视”的第二类。这些要素暂时对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没有重大影响,但仍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以防止其发生。知识产权意识淡薄C12和不纯动机C13已达到“较高风险”的第三级。正是这两个要素将承包商的总体风险级别提高到了三级。因此,项目团队应着眼于这两个要素来处理风险,进步承包商的知识产权认识并净化其动机。
从承包商的方面的视角来看,动机不纯的风险要素C21和诚信缺失C24处于“可忽略”的一级风险水平,这代表着承包商没有不良动机,并遵从诚实信用和良好信誉的准则。可是其他三个要素,知识产权意识淡薄C22,管理不善C23,信息安全技术不强C25以及二级“需要重视”之间的高度相关性,这增加了承包商的整体风险。
从众包平台的视角来看,风险要素平台C31的管理不善处于一级风险级别“可忽略”,契约不完备C32处于第二风险级别“需要重视”,代表着合作合同尚未完成,还有改进空间。
从知识特征的角度来看,因子C41的高知识价值处于“较高风险”的第三级,这表明项目A中的知识转移水平较高,引起了各方的重视并激发了各方的参与。同时,知识可复制性强C42和成果时效性高C44的两个要素处于“可疏忽”的一级风险水平,这表明项目中的知识不是完全可重现,而且受低时效性束缚。A的知识产权风险的影响基本上可以疏忽不计。此外,知识成果的特异性十分强C4,此要素处于“需要重视”的第二风险水平,这表明循环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没有完全普及,如果暂时使用,这将导致其他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知识产权风险。
四、众包创新模式下的企业知识产权策略
众包创新是一种新的开放式创新形式。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外部集体的才智来实现创新。它本质上是一种打破安排界限并获取和集成外部网络知识以创新绩效的事务模型。实践证明,该模型是获取网络集体知识资源,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绩效的有效途径。可是,作为一种新的形式,关于众包创新的研讨仍处于探索阶段,研讨成果较为涣散。尽管众包创新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主流企业参加缺乏,用户持续共享知识的志愿薄弱,创新任务质量低劣等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众包创新模式下的企业知识产权策略。
1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承包商之间缺少知识产权认识是导致研发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对内部成员的定期知识产权培训能够促进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认识。风险事件发生前,防止知识产权的风险提高。例如,应防止不必要的隐性知识,以确保符合承包商的要求。假如不能防止,則应依照程序正确处理,不然渠道应与承包商协商。事故发生后,应遵循事前计划进行相关处理措施,职责方应当承担法律职责,根据侵权责任法进行后果确认,采取适当措施中止交易并付出适当费用。
2选择适合采用众包的研发项目
在众包研发之前,首要必须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以防止低级资源与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并降低研发效果,产生价值降低的风险。除了清楚地表达任务要求,以及接包方可以成功理解并完成任务外,还应权衡项目的背景知识。因为规模太小并且使用价值不高,因此不应将其用于研发。隐藏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经过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正确规划任务内容是重要的一步。
3引入第三方在线监管机构
众包平台不应引起争议。为了增强平台的吸引力和保证众包项目以低风险和高效率运行,可能会引入经过法律认证的第三方争议,争议调停和专业的监管组织。众包项目具有某些根本的监管要求和解决争端的规则,应交由更具权威性的第三方监管组织。在开发众包项目之前,承包商或发行人能够挑选是否访问第三方监管组织。当然,这要求发起人对监管组织付出奖励。在整个项目周期中,由各方合作解决争议服务方案将大大降低知识产权和其他争议的风险。
4制定完备的知识产权协议
作为中介方,众包平台有职责在项目开始之前让承包商(雇主)和服务提供商签署相应的知识产权协议,以阐明与众包研发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成果,界定知识产权两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承认缔约方选用的成果方案的所有权。目前,市场状况主要是由缔约方承认和具有,缔约方通常以法规为准。其次,规定一个缔约方的不可承受的成果应归于原缔约方,而缔约方不得未经授权保存它们。第三,发行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背景知识产权是完善的。第四,雇主只能将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布景知识产权用于研发项目,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第五,缔约方不得在研发中使用有缺陷的知识产权。第六,缔约方应保证不包含“一稿多投”及其他职责成果,这必须在知识产权协议中得到体现。另外,如果承包商需要添加其他条款,则还应尽快与众包平台进行确认。
五、總结
众包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放网络“众创空间”,目前正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众包研发有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这阻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本文在众包的创新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选择适合采用众包的研发项目以及引入第三方在线监管机构的建议,期望能够对众包创新模式下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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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小丽,供职于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