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卫平
幼儿文学的游戏性是指幼儿文学从内容、语言、体式到内在精神,都体现了一种与幼儿生活密切相关的游戏特性。幼儿文学的艺术始终与游戏特有的快乐、自由的愉悦联系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幼儿文学就是一种特殊的幼儿游戏。
一、幼儿与游戏
“游戏,几乎就是童年的象征。”对幼儿来说,生活就是游戏,而他们的游戏也就是生活。游戲是幼儿的一种本能需要。这一需要在幼儿生命起始之初,就已经铭刻在了他的精神之中,它可能是包括人类在内的许多地球生物体遗传编码的一部分。我们看到,许多动物会在幼年期都表现出某种游戏的本能,而我们人类直至成年期仍然对游戏保持着内在的狂热需求,尽管这些游戏在形式上截然有别于儿童游戏。游戏对幼儿来说不是一种剩余精力的简单耗费,而是包含了学习、创造和娱乐层面的多重意义。
1.游戏是一种学习
就像小猫小狗通过游戏来学习未来的生存技能一样,儿童也通过游戏模仿和学习成人世界的规则。我们看到儿童在过家家等游戏中进行外在世界的各种角色扮演,并在这一实践性的扮演中温习和巩固他们对于外在世界的各种认知。因此,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这样说:“我的朋友,请不要强迫孩子们学习,要用做游戏的方法。”高尔基也说过,“游戏是儿童们认识世界的方法,也是他们认识世界的工具。”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儿童游戏“具有与成人的活动、工作和服务同样重要的意义。儿童在游戏中怎么样,当他长大的时候,他在工作中也多半如此。”
幼儿早期游戏所指向的往往是一种认知性学习。3岁前幼儿一般是从观察他人游戏开始,逐步进入到独自游戏阶段。这一时期,他们自己的游戏通常需要一些具体的游戏物(玩具)。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仔细地察看游戏对象,动用触觉、听觉、视觉甚至味觉来认识和熟悉它们,以“假装”的方式为它们安排想象性的扮演。在这样的过程中,幼儿需要充分调动起自己的感知觉以及观察、注意等基本的认知能力。我们经常看到幼儿捧着一个简单的新玩具,仔细观察和琢磨着它的模样,重复着它的功能,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游戏世界中。这一时期,即便在游戏时有其他幼儿参与,他们所关注的也是具体的游戏物,而不是身边的玩伴。
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其游戏也由认知性学习向着社会性学习的功能方向拓展。在4岁左右的孩子身上开始出现了合作游戏。几个孩子为了某个游戏目的组织起来,并共同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展开活动。在这样的过程中,人际关系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幼儿需要学习如何与他人分工和合作,才能顺利适应和完成游戏活动的目标。因此,这类游戏对于促进幼儿的社会性学习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2.游戏是一种创造
游戏的过程对游戏中的幼儿来说,是一个与想象力有关的创造的过程。在游戏中,他们的世界脱离了现实物质世界的束缚,而进入到了一种近似于梦想的国度。一根竹枝可以成为一匹骏马的象征,一把椅子可以成为一辆车子的象征,一个用小石子垒起的简陋的石包,完全可以被想像成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与成人相比,年幼的孩子有着在现实和创造的幻想之间随意进出的能力,因此,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普普通通的物事,在他们看来,可以瞬间幻化为游戏中真实的幻想事物。通过这样的方式,幼儿能够在日常生活的普通语境下,为自己创造出一出又一出奇妙的场景。所以弗洛伊德说,“每一个正在做游戏的儿童的行为,看上去都像是一个正在展开想象的诗人,你看,他们不是在重新安排自己周围的世界,使它以一种自己更喜欢的新的面貌呈现出来吗?”
与此同时,游戏中的幼儿也能够借助于想象,为自己创造出各种各样的角色位置:强大的国王、美丽的公主、能干的指挥员、了不起的火车司机,以及各种各样的动物。在这样的角色扮演中,幼儿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力,为自己设想各种不同的生活情境,以及与这些情境相应的行动规则。因此,每一次游戏都是一次故事的创造,在这个过程中,幼儿所动用的丰富的想象能力和特别的想象逻辑,既展示了幼儿独特的创造力,同时也发展着这一创造力。
3.游戏是一种娱乐
就像成人通过运动、比赛等各种游戏来为生活增添乐趣一样,游戏对幼儿来说也是生活快乐的一个重要源泉。游戏中的幼儿总是愉快的,这种令人满足的快感有助于强化幼儿潜意识中对世界和生命的积极态度,也有益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幼儿时期始终伴随着愉悦的满足感度过的孩子,长大后对于周围世界和他人有着更为正面的认识倾向,对于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也更能表现出乐观的应对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种观点甚至认为,如果个体童年时期未能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那么即便在他成年之后,他也一定需要一个时期,通过游戏来重新弥补童年时代缺失的快乐。
在幼儿的成长发育过程中,游戏和对游戏的寻求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幼儿文学也是幼儿体验游戏的其中一个特殊的场所。
二、幼儿文学的游戏特征
一般说来,我们对于一本幼儿图书的期待通常是,它首先必须是“好玩”的,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够吸引幼儿读者的注意,也才有可能被幼儿所顺利接受。这里所说的“好玩”,就包含了对于幼儿文学游戏特征的一种朴素的认识。
对幼儿文学来说,幼儿文学作品提供给他们的,首先也是一个游戏,这个游戏是由语言作为最基本的承载物的,其游戏内容主要也在语言的层面上展开。在此基础上,它同样可以被转化为普通的幼儿游戏。
幼儿文学的游戏性表现在幼儿文学文本的各个层次。
1.形式的游戏性
幼儿文学所格外重视的语音上的韵律感,本身就指向着某种游戏的特性。对幼儿来说,他们总是在理解一首儿歌的意义之前,先爱上它所带来的声音游戏的。这些结构工整、排列有序、高低顿挫、抑扬谐和的歌谣,在形式上包含了很大的语言游戏的成分。
幼儿文学作品在形式上的游戏特征,还表现在它所具有的多种文本呈现形式上。比如幼儿所喜欢的立体书,是在书页翻开时利用事先设计好的折纸效果,将故事场景立体地呈现在幼儿面前。这样的设计使平面的书页中容纳了立体的景象,从而能够给阅读过程带来一种变魔术般的游戏效果。另有一些幼儿文学图书会在书中设计特殊的视觉游戏,比如通过画面的设计剪裁,使得前一页上出现过的一种事物,透过后一页的布景来看,又变成了另外的事物。此外还有揭开每一页画面上的小纸片就能发现一些小秘密的图书、会发出不同动物叫声的动物知识图画书,等等。这些图书都将游戏的元素添加到了传统的图画和文字故事中,从而进一步增添了阅读的游戏性。
立体书内页
2.内容的游戏性
幼儿文学离不开故事的编织,而故事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游戏。即便是在短小的童谣中,除了音韵上的语言游戏之外,也往往包含了一个含有游戏内容的小情节。比如下面的这首儿歌:
捉迷藏
[台湾]林芳萍
捉迷藏,
哪里藏?
绿草叢里藏一藏。
伸出头,
望一望,
头上一只绿螳螂。
这首儿歌所吟唱的内容,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幼儿捉迷藏游戏。
与此同时,幼儿文学作品也常常通过一种离奇、夸张的想象,来刻意制造情节的游戏性。比如苏斯博士的韵文体童话《戴帽子的猫》,在语言游戏之外,也包含了一个富于游戏趣味的故事。故事中,在一只戴帽子的猫的帽子下,我们看到了另一只戴帽子的猫;就在这只猫的帽子里,又有另一只戴帽子的猫……这样一次次下去,几乎没完没了。随着帽子变得越来越小,从里面出来的猫也一只比一只小。这个故事并不传达什么特别的生活知识或内涵,而就是一个滑稽、好笑的游戏,但这个游戏给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带来了难忘的快乐。
日本儿童文学作家、插画家宫西达也的图画书《好饿的小蛇》提供了另一种夸张的故事游戏。好饿的小蛇吃下什么,它的身体就会变成那个形状。于是我们看到了小蛇的身体先后呈现出圆圆的苹果、弯弯的香蕉、三角形的饭团、串状的葡萄、带刺的菠萝等形状,当小蛇最后吞下一棵结满红苹果的树时,它的身体也完全变成了苹果树的形状。图画书的整个故事就是一次奇想的游戏,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小蛇并不真的把这些东西当作食物,但这并不妨碍游戏过程的展开。在阅读实践中,幼儿们对这样的故事游戏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兴趣和热情。这正如意大利儿童文学作家姜尼·罗大里(又译作乔安尼·罗达立)说的,“故事其实就是玩具的延伸,也是发展与愉快的种子。”
3.操作的游戏性
最早的幼儿文学是伴随着游戏而诞生的,它本身就是游戏的一个部分。在传统歌谣中,至今仍然保存着大量幼儿游戏歌谣,这些歌谣是各个游戏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唱词”。比如“又会哭,又会笑/三只黄狗来抬轿/一抬抬到城隍庙/城隍菩萨看见哈哈笑”,是大人与婴儿之间做逗笑游戏时念诵的歌谣;“扯扯拉拉/抱个娃娃/抱抱喂喂/上床睡睡”是幼儿过家家游戏的歌谣;“炒蚕豆/炒豌豆/骨碌骨碌翻跟头”则是配合一种手拉手的动作游戏所唱的歌谣。此外还有配合跳绳、踢毽子等游戏所吟唱的歌谣。比如下面的这首游戏儿歌:
一个毽踢八踢,
马兰开花二十一。
二五六,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三五六,三五七,
三八,三九,四十一,
四五六,四五七,
四八,四九,五十一,
五五六,五五七,
五八,五九,六十一,
六五六,六五七,
六八,六九,七十一,
七五六,七五七,
七八,七九,八十一,
八五六,八五七,
八八,八九,九十一,
九五六,九五七,
九八,九九,一百一。
这是一首配合踢毽子游戏时吟唱的数数歌,它具有双重功能,一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游戏环节从开始到结束的标志,二是增加游戏的趣味性。
除了口头吟唱的童谣之外,书籍形式的幼儿文学作品也可以成为孩子游戏的对象。比如专为幼儿设计的一些洗澡书,其题材往往与水有关,甚至在外形上也被设计成某种游水动物的形象。同时,书的材质是防水的,可以漂浮在澡盆里。这样,幼儿便可以一边洗澡,一边在水里操演书中的故事。
此外,许多幼儿故事都可以很容易地改编成幼儿游戏的脚本,从而为幼儿提供更多的游戏素材。
三、幼儿文学的游戏精神
幼儿文学在形式、内容、操作等层面所具有的游戏元素,以及从这些元素中所体现出来的与游戏有关的深层内蕴,就是幼儿文学的游戏精神。
它首先意味着一种天然的童年游戏趣味。游戏是童年自由和创造力的代名词,而幼儿文学也秉承了这样一份与游戏有关的自由和创造精神。它以极简的语言文字符号,来为幼儿打开一片无比宽广的想象的天地,这正像幼儿以极简的素材,来为自己创设一个无比丰富的游戏的情境那样。对幼儿来说,进入幼儿文学所提供的这个世界,就是进入一个广阔的精神游戏的世界。这个世界丰富多彩而又趣味盎然,而且,这是一种从幼儿精神世界中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游戏的童趣,而不是复杂的文学雕琢的产物。正因为这样,优秀的幼儿文学作品在形式和内容层面的游戏性追求,始终保持着对于一份清新、素朴的低幼童年情趣的自觉追寻。
其次,它意味着一种充沛的童年生命能量。就像童年游戏是童年旺盛的生命力的自然外化一样,幼儿文学试图使自己成为这份童年生命力的另一种保存和展示的渠道。幼儿文学作品中的许多童年主角,不论他们是人、拟人化的动物或是被赋予生命的其他事物,总是在不停歇地把童年的生命能量发散到文本的各个角落。这些作品中的童年生命尽管看上去并不强大,却总能以游戏的幽默和快乐来化解现实生活的烦恼。因此,那些富于游戏精神的幼儿文学作品,大多十分强调故事动作的推进,突显行动的意义,并通过这些行动来表现童年生命对于世界的主动参与与把握。显然,在充满生命自信和热情的奔突与冲撞中,童年将不断地犯错,但也从不惧怕接受错误的洗礼。这使得很多时候,连这些勇敢的犯错行为也成为了童年生命力的一个象征。
再次,它意味着一种严肃的童年内在精神。乍看之下,我们或许很难将“严肃”这样的词与印象中轻松的游戏联系在一起。然而,如果我们细想一下,便会意识到在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中,游戏从来不是一个轻描淡写的词汇,它包含了对于规则、意义等范畴的庄严态度。正如荷兰历史学家赫伊津哈所说,“游戏‘只是一种假装的意识,无论怎样都不妨碍它拓展极端的严肃性,它带有一种专注,一种陷入痴迷的献身,……游戏可以求助于严肃性而严肃性也求助于游戏。”幼儿在游戏中也常常表现出对于这样一种严肃的游戏精神的认可:在进入游戏时,他必须信守游戏的规则;在游戏过程中,他必须服从游戏的逻辑。游戏中的幼儿沉浸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俨然把维护其规则和逻辑视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正是游戏庄重感的另一面,它所体现的是对于生命、生活和世界的某种自觉而又真诚的责任感。幼儿文学作品尽可以取用一切轻松愉悦的游戏手法,但也必须在精神深处保持对于童年生命的这样一份庄严感的尊重。
因此,对于幼儿文学的游戏精神,我们不能仅仅从简单的“好玩”或者说“娱乐”的角度来理解。尽管娱乐性的确是游戏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它还不足以诠释游戏精神的全部。如果缺乏对于童年游戏所包含的内在生命精神的真正理解和尊重,幼儿文学作品中对于游戏式的热闹、好笑等效果的追求,永远不能赋予它真正意义上的游戏精神,从而也就无法使它成为一种高级的审美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