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发展学生的音乐能力,让他们能够在更好地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同时,对生活中的美和生命中的美有更深刻的感悟与理解,从音乐的魅力中逐渐感受生活的魅力,从而完善自身的人格,最终具备坚强的内心和善良的品格。立足于儿童本位的教学立场不仅能够使学生由“被发展”转变为“发展”,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创造”,还能超越“审美”走向“立美”,让音乐学科最大化地发挥其教育价值,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音乐潜能。
关键词:音乐教学;儿童本位;途径探究
中图分类号:G642.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20-03-23 文章编号:1674-120X(2020)17-0046-02
一、儿童本位教学的必要性
(一)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
回顾历史,传统的音乐教育更多的是以教师为中心,注重音乐知识的传递,而新课改背景下的小学音乐教学不仅是理念的变革,更是教学方式、教学主体等多方面的变革。《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教材编写应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以学习为中心,提供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及学习音乐文化知识的机会,为学生终身学习音乐及提高音乐审美素质奠定基础。
由此可见,新课改背景下的《音乐课程标准》更突出强调了将学生放在首位的“育人”理念。随着教育方针的落实和新课改的推进,立足于儿童本位的音乐教育理念已成为一线教育工作者务必坚守的教育信条。
(二)教学现状的需求
随着课改的不断深入、国家对美育开展的持续关注,音乐学科在儿童未来的良性发展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课堂实践所产生的问题随着教育理念的进步应运而生。教师如何做到从儿童立场出发,呵护童真、敬畏童心?教学如何从“儿童”视角出发,了解学生在音乐课堂中的需要、兴趣、愿望?如何最大化地提高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质量?如何优化音乐课堂的教学设计?如何结合学科特点对教学方案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如何尽可能地实现音乐学科的美育价值?这些都是一线教育工作者需要深思、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我们早已摒弃了传统的灌输式教育理念,但就目前的音乐教学现状而言,我国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教学方式、师生关系、评价语言等与课改未能同步发展。因此,只转变教育理念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在每一节音乐课中将儿童本位教学贯彻落实与正确践行。
(三)学生发展的需要
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相比,有着不可取代的学科价值。如果我们认可“音乐对我们整个种族来说都很重要,尤其是对儿童而言”这一观念,那么每一个学生都应学习音乐,接受音乐教育。传统的音乐课堂往往强调“被动接受”而非“主动创造”,被动的课堂影响了学生对音乐的有效体验,不仅弱化了其课堂参与感,也大大降低了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兴趣,不利于音乐学科背景下的学生发展。因此,在音乐课堂中立足于儿童本位,一切教学从学生出发,不仅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学生发展的需要。这样的立场落实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能够让学生在积极感受音乐、创造音乐的同时,还能够在音乐的世界中寻找自我,提高其感受生活、感受情感,甚至感受生命的能力。总之,只有做到深刻了解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发挥音乐学科不可替代的意义与价值。
二、实现立足于儿童本位音乐教学的基本途径探究
(一)弱化教师的主观思维
以音乐为教学核心,以学生为教学主体是音乐课堂教学的正确诠释。需要肯定的是,以学生为本并不代表是弱化教师的教育教学地位,教师依然是教育教学的主导者、引领者。而在此基础之上,我们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实践还需要肯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弱化教师的主观思维。何为教师的主观思维?我们通常在教学设计时容易走进一个误区——过多地关注课堂教学环节的流畅度而忽略了每一个教学环节与学生之间的自然反馈。教学的流畅度无疑是体现教师“专业化”的范式之一,在此情景下我们思考的角度大多为如何能突显教师的职业技能、如何能突显教师的专业特色,而过多地关注自身往往便容易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音乐学科体系下,每个教师都有自身擅长的领域,如声乐、钢琴、戏曲、民乐……然而突显个人特色与构建有效的课堂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前提是最终目的的统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弱化主观思维的重要途径就是在每一次教学设计中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重视每一位学生的课堂成长,在引导学生体验音乐的过程中给学生的探究与想象“留有余地”。例如,在课堂中的一些音乐创编活动中,教师与其直接采用指挥的方式要求学生如何对音乐进行创编,不如将问题留给学生,让他们主动思考通过什么方式使学习过的音乐作品变得更为丰富动听。学生对音乐作品二次创造的多元化和通过自主意识引发的音乐热情才是音乐课堂最有魅力之处。正如雷默在《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中所说:“音乐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尺度,需要为所有的学生奉献尽可能充分地分享他们文化中的音乐之丰富机会……不管他们的参与水平或他们的特定角色如何,所有的人都应该得到最好的培养他们音乐智力和创造力的教育,促成他们有效而满意地实现他们所选择的角色。”
(二)利用学科优势打造多元音乐文化教学体系
学生本位教学实质上就是以人为本,其旨意在于为学生创设一种开放、民主、自由的课堂氛围。在社会文化的发展中,如果要解放学生,并实现人的全面解放的目的,就必须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成为开展教育工作的唯一确定的立足点。而文化知识则要面向人的发展和需要,这就要求教育本身必须是开放的。因为只有开放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具有独立个性的“自由人”,才能為现代民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培养出合格的公民。在以上规定中,我们需要尽可能地进行思考,怎样才能为学生打造出自由、民主、崇尚个性发展的音乐课堂。或许在课堂中除了本身的音乐语境外,我们也可以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利用灵活、包容的学科优势,将音乐与多元文化或其他学科进行融合,以此来促进学生的多方面成长。
从多元文化与音乐教学的角度入手,教师需要克服不同文化的传递与接受困难,通过深入的了解与学习,摒弃个人的偏见,有选择性地将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民族音乐透过音乐作品传递给学生,让他们在多元的音乐文化中更加了解世界,了解自己的国家、民族,用有序的精神力量不断丰富自身的感受与经验。
另外,与其他学科的合理融合更能改变单一的音乐教学模式,为音乐课堂注入新鲜的血液,让学生学习音乐,却又不止于音乐学习。不可置疑的是,学科融合并不能脱离以音乐教学为本体的教学宗旨,在以音乐为本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利用其他学科丰富学生对音乐的感受,激活学生对音乐的创造力。因课而异,如目前的小学音乐教材中有一首音乐作品名为《春晓》,此歌曲就是根据古诗词《春晓》进行的音乐创作。
教师在讲授此类作品时,若能利用合理的教学方法将我国的传统文化与音乐结合在一起,让语言美、文化美、诗词美与音乐美相互交织融合,便能够无限激发学生对中国古诗词、音乐的学习兴趣。但音乐与诗词的结合只是实现多元音乐教育的万千道路之一,音乐还可与自然、人文、历史、语言,甚至现代科技等进行融合,前提是教育者要从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出发,永不停止思考、学习与实践的脚步。
(三)注重学生的感受与创造
既然强调学生才是教育教学的主体,那么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感受与创造则应当是音乐教学的第一要义。学生有着天生的创造力吗?与其提出这个问题,我们不如换个问题,教师对学生创造力的评判标准应是什么?我们生来觉得爱因斯坦、贝多芬都是富有创造力的成功代表,但创造力与成功与否其实并无本质的联系。其实对学生而言,任何一次沉浸到音乐环境中的成功体验所迸发出来的情感经验就是一次有价值的音乐创造。虽然这种创造力不是“音乐家”那种意义和程度的创造力,但仍然不能否认它是属于学生的创造力。因此在音乐课堂中,年龄与能力都不是能够影响学生音乐创造力的重要因素,能影响他们的音乐创造力的只有他们对待音乐的方式和教师的态度。
学生对音乐的需要来自音乐中能够让他们感受和创造的那种富有意义的声音体验。当他们走进音乐中去必然要与音乐取得相互的联系,关注、引导、鼓励、支持学生将外源的音乐内化为自身的情感体验,将音乐中的能量注入学生正在感受的生活之中,这是我们想要完成学生本位教学的基本目的。转化至学生的角度来看,其参与音乐课堂的首要目的就是通过对音乐的感受、体验与创造来获得生命的意义。
三、结论与展望
音乐教育工作者作为艺术学科中的一员,对学生的影响是隐性与显性共生的。音乐学科的有趣在于,一个人的音乐审美品位与音乐审美情趣恰恰能够反映出其精神世界与内在机制,音乐透过聆听、演唱、表现、创造等手段与人内在的道德、情感丝丝相连。认清音乐学科对学生发展的独一无二的价值,才能不断加深音乐教师的职业信念感;明确了音乐教师的职业价值与专业价值,才能做到在课堂中重视教学与尊重学生。因而践行学生本位的音乐教学应是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学科信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每一次选择与实践,都应是基于这个信条而作出的决定。
毫无疑问的是,学生本位的音乐教学,能够更为广泛和深刻地实现音乐教育的目的。当学生在音乐世界中获得满足时,他们就获得了音乐能够带给人的最宝贵的品质——乐声直达人内在的深刻的情感体验。学生的聆听、演唱、创造,这一切的实践不是为了实现教师的价值,也不是为了实现音乐的价值,而是学生作为独立的生命个体实现属于他们自我的价值,这才是教育存在的意义与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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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洁菲(1995—),女,甘肃天水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小学教育(音乐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