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勖的音乐声学研究

2020-08-24 07:13陈正生上海艺术研究所上海200031
关键词:长笛校正

陈正生(上海艺术研究所,上海 200031)

律学研究中的“笛律”,历来备受人们关注,“二十五史”中就不乏对律和笛律的讨论。由于笛律研究存在着众多的疑难问题,因此,对笛律研究的一些实情很难下结论。至于《宋书》和《晋书》所载的“荀勖笛律”,自清代以来虽然较多地受到人们关注,但研究却始终不够深入,有的甚至是谬误,例如完全不懂笛律的凌廷堪,以“康熙十四律”来匡荀勖笛律之“谬”,实属无稽之谈!也许有人不服,因为有不少人在研究、颂扬康熙十四律。笔者判定康熙十四律为谬误,其理由有二。其一是康熙“发明”十四律是针对朱载堉“异径管律”的。朱载堉的“异径管律”同康熙“十四律”是两个针锋相对的观点,有可能双方全错,但绝不可能双方全对!何况我们不难看出,康熙十四律(即所谓的“律管实验”)乃是抄袭朱载堉的“异径管律”实验。其二,康熙十四律是管律。康熙将管律同弦律作比对,还与当时所沿用之笛相比对。我们只要将这三者略作比较即可看出十四律的谬误。康熙说,就笛律而言,阳律所属七音全用阳律,阴吕所属七音全用阴吕,现将阳律七音与七阳律、弦律列表对照于下,阴吕就无须再作剖析了。

表1.

看看上表不就一目了然?管律的宫→变徵与弦律完全相同,徵→高宫也全是阳律,高宫的弦律与管律竟相差二律!再看看各律之间竟无音程大小,变徵与徵为二律,变宫与高宫也是二律!至于康熙所言十二律与笛各音孔之音的匹配,那更是荒谬,清代之笛是匀孔笛,不宗三分损益,怎么能用三分损益律来验证?欲验证康熙十四律的正确性也不难:取一管长为内径30 倍之管,另取一支为该管长度九分之四之管,分别吹奏,听听两支管吹出的音是否为八度。若验证,其结果肯定不是八度,大约高一古代小半音!

至于荀勖笛律,笔者虽然写过《谈“荀勖笛律研究”》[1]《“泰始笛”复制报告》[2],近年又写了篇幅达万言的《荀勖笛律暨泰始笛研究》[3],但今日看来,对荀勖“笛律”最为精华的问题:开管与闭管之间的关系,以及管口校正问题,认识仍觉肤浅。今日特撰此文,意在对荀勖“笛律”做进一步分析,是否真能达此目的,企盼专家评判,疏漏处敬请专家们指点迷津。

开管与闭管

乐器声学,尤其是管乐器的音乐声学,是一门很难摸清的学科,尤其是涉及管乐器的部分。管乐器从发声方法来划分,有边棱音乐器和簧哨乐器;从物理声学性质来区分,又分为开管乐器和闭管乐器两大类。荀勖笛律所涉及的是以边棱音为激振源的乐器——笛类乐器。以边棱音为激振源的笛类乐器,有开管(如箫笛),也有闭管(如排箫)。箫笛属于开管乐器,它的声学特性是,除了基音而外,奇数次泛音和偶数次泛音都能被激发,也就是比基音高八度、十二度、十五度的泛音都能被激发出来。排箫是闭管乐器,演奏时只吹奏基音,不奏泛音;假若吹奏泛音,那所吹出的泛音也只能是偶次泛音,也就是只能吹出比基音高十二度、十七度的泛音,比基音高八度和高十五度的奇次泛音是吹不出的。

荀勖设计的十二支与十二律谐契的泰始笛,是以“黄钟正律”的长度为基础,用三分损益法演算出的十二律长度来确定音孔位置,并用十二律的音高来校音的。泰始笛是开管乐器,而用来校音的律管,则是闭管(一支支不同音高的律管依次排列,就形同排箫)。同样长度的开管笛管与闭管律管,由于声学性质不同,具体地说就是波长不等(笛管的气柱长为二分之一波长,律管的气柱长为四分之一波长),因此所发之音的音高(频率)不一样。假若同样长度的笛管和律管的管口校正量相对应,那么笛管的频率就应该是律管频率的高八度。荀勖的笛律研究就涉及此问题。荀勖对此问题的研究是否正确,本文之旨意就是阐释此问题。

荀勖在《晋书》中阐述开管与闭管之间关系的文字,常常被我们忽略。据《晋书》所载:

正声调法:黄钟为宫。作黄钟之笛,将求宫孔,以姑洗及黄钟律,从笛首下度之,尽二律之长而为孔,则得宫声也。宫生徵,黄钟生林钟也。以林钟之律从宫孔下度之,尽律作孔,则得徵声也。徵生商,林钟生太蔟也。以太蔟律从徵孔上度之,尽律以为孔,则得商声也。商生羽,太蔟生南吕也。以南吕律从商孔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羽声也。羽生角,南吕生姑洗也。以姑洗律从羽孔上行度之,尽律而为孔,则得角声也。然则出于商孔之上,吹笛者左手所不及也。从羽孔下行度之,尽律而为孔,亦得角声,出于商附孔之下,则吹者右手所不逮也,故不作角孔。推而下之,复倍其均,是以角声在笛体中,古之制也。音家旧法,虽一倍再倍,但令均同,适足为唱和之声,无害于曲均故也。《国语》曰,匏竹利制,议宜,谓便于事用从宜者也。角生变宫,姑洗生应钟也。上句所谓当为角孔而出于商上者,墨点识之,以应钟律。从此点下行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宫之声也。变宫生变徵,应钟生蕤宾也。以蕤宾律从变宫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徵之声。十二笛之制,各以其宫为主,相生之法,或倍或半,其便事用,例皆一也。

以上文字说明:以黄钟笛的正调为例,讲述黄钟笛的黄钟宫六个音孔的定位方法,并申明其余十一支笛的长度和音孔定位方法,一如黄钟笛。以上所引黄钟笛的音孔定位的“上度”“下度”法,实际上就是笛管加进“管口校正补差”后的三分损益法,是简化了的三分损益法。有关这一问题的证实,请参阅拙文《谈“荀勖笛律研究”》[1]。接着荀勖又介绍了黄钟笛各个音孔同相应律吕之间的关系:

正声调法:黄钟为宫,第一孔也,应钟为变宫,第二孔也,南吕为羽,第三孔也,林钟为徵,第四孔也,蕤宾为变徵,第五附孔也,姑洗为角,笛体中声,太蔟为商,笛后出孔也。商声浊于角,当在角下,而角声已在体中,故上其商孔,令在宫上,清于宫也。然则宫商正也,余声皆倍也。是故从宫以下,孔转下转浊也。

值得注意的是, “宫商正也,余声皆倍也”是什么意思。其实意思很明确:宫、商二孔所发之音,同黄钟、太蔟两支正律律管的音高相同;其余各孔所发之声,比相应之正律管低八度。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就以宫、商二孔而言,黄钟笛的宫音音孔位置,若加上宫角二律之差就是二倍黄钟正律律管的长度,而商音音孔位置加上宫角二律之差,就是二倍太蔟的长度,怎么长于律管近一倍的音孔所发之音,会同律管的音高相同(正而不倍)呢?原来律管是闭管,而笛管却是开管之缘故。

有何证据证明律管是闭管?有!朱载堉在他的著作《律学新说·吹律第八》中说:“凡吹律者,慎勿掩其下端;掩其下端,则非本律声矣”。又说:“尝以新律使人试吹,能吹响者十无一二。因其不响,辄以指掩其下端,识者哂之。” 并一再叮咛:“要持管端直,不可轩昂上端,空围不可以唇掩之,掩之过半,则声郁抑,气急而猛,则声焦煞,皆非其正音。”从朱载堉所提示的吹律方法我们可以获知如下情况:1.朱载堉所设计的是下端不可掩按的开管律管;2.此种开管律管难吹,能吹响者十无一二;3.开管律管的吹律方法与闭管律管的吹律方法完全相同,其间的差异仅在于掩不掩其下端而已。由此可知,开管律管空围若不以唇掩之,是很难吹响的;若掩之过半,不仅其声郁抑,而且音高极不稳定,起不到定律的作用;更不能掩住当“箫”吹。事实是,古代律管掩没末端作闭管,不仅易吹,且声音洪亮而稳定,是很聪明的抉择。

闭管的律管,同荀勖所设计的开管笛管之间的关系,荀勖在他所讲述的“泰始笛”制作的过程中说得很清楚。就黄钟笛而言,笛长是笛体中声所应之律长度的四倍,因此,笛体中声(筒音)的音高是律声的低八度(是倍律,而非复倍);宫音音孔的位置,距笛首长度为宫角二律长度之和,若加上宫角二律之差,就是宫音所应之律长度的二倍,吹出的声音与“黄钟正律”相同。这就是泰始笛的笛管同律管之间的音高对应关系。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据理学家的研究,作为笛类乐器的开管,两端是波腹、中间是波节,因此气柱长等于二分之一波长,而闭管则是吹奏端为波腹,掩没端是波节,气柱长便是四分之一波长。为此,若开管笛管与闭管律管的管口校正量相当,一定长度的闭管同其长度一倍的开管,频率是相等的。

由此可知,一千七百多年前的荀勖,应该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早研究开管的笛管,同闭管的律管之间音高关系的第一人。

管口校正

什么是管口校正?我们知道,箫笛一经吹奏就会发声,其音高同竹管的长短成反比。虽然发声时频率同气柱长短成反比,但是气柱同管长之间的对应关系却很难让人摸清,不知道管长同气柱长度之间的关系,在笛子制作时当然就无法为音孔定位。一般来说,气柱长度都是长于管子的长度的。气柱增长音就降低,为了保证音高不降低,就得提高音孔位置,以保证音孔所发之音能符合所需求的音高,这音孔位置所提高的长度,就是该笛的管口校正量。荀勖所设计的泰始笛,每一支笛的每一个音孔都要提高该笛宫音所应之律与角音所应之律的长度之差。泰始笛上的宫角之差,不少专家都称其为泰始笛上的“管口校正”,也就认定荀勖找到了泰始笛的管口校正(实际上当称管口校正量)。此结论对不对?我认为不完全对。

分析荀勖制作泰始笛确定音孔之方法时我们不难发现,泰始笛的六个音孔都要减去“宫角之差”,而笛体中声则为四倍或八倍角律的长度。难道泰始笛的笛体中声就毋须校正?笛体中声所应之律的律管就不存在管口校正?这显然是说不通的。该如何理解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确一点,笛体中声是需要做管口校正的,律管也存在管口校正量。由于泰始笛不似今日的箫笛,下端没有调音孔,因此笛管只有吹孔端的校正量和末端校正量,而律管由于末端已经掩没,因此只要管端进行校正,只要荀勖所制定之律管的管口校正量同笛管之“笛体中声”(筒音)的管口校正量相匹配,笛体中声当然就毋须再另行校正了。

笛体中声毋须校正即可与律管所发之音谐和(低八度或十五度),为什么音孔必须校正以后才能与律谐和呢?这是底孔与音孔的出音情况不同所导致的。原来音孔下端有一段管子,这段管子增加了气柱振动时的粘滞阻尼,从而使气柱的振动速度减缓,导致音频降低。为了增高频率,只能缩短管长。这就该是音孔须另加校正的原因。明清时期的洞箫制作,其下端有一对调音孔(俗称“凤眼“),民国后演变成两对。洞箫的两对调音孔对保证筒音音高的准确有着不小的意义。假若我们制作没有调音孔的洞箫(笛子也一样),此种没有调音孔的洞箫,其长度与有调音孔的洞箫相比较,管子是该放长呢,抑或缩短或相等?须放长,否则音调就增高了,因为气柱出口处阻尼减小了,其道理就在这里。

正因为笛的末端就存在管口校正量,因此把泰始笛音孔定位时须减去的宫角二律之差定作泰始笛的管口校正量,显然就不尽恰当了。笔者认为,泰始笛确定音孔位置时所必须减去的宫角二律之差,可以认作管口校正量的“补差”。至于这一补差的量适当与否,就得靠制作来验证了:音准符合要求的即正确,否则就不正确。

制作验证

《晋书》载,荀勖同列和讨论笛律时曾制作过一支大吕笛,其验证结果是“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由此可知,泰始笛的设计和制作是完全合律的。今日要确定它究竟是否合律,其方法当然只能是进行制作验证。

首先想到对泰始笛进行制作验证的,是杨荫浏先生。杨荫浏先生说,他制作过一支“黄钟笛”,吹奏结果证明基本是合律的。此处需要说明的是,本人认为杨荫浏先生的制作是有欠缺的,他把汉魏长笛和唐代尺八,同可能在宋代以后才出现的洞箫在制作方法上混同了。古人云,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信然。杨先生精通箫笛,但未必清楚汉魏长笛;杨先生不会制作箫笛,制作师只会依样画葫芦,无从知晓汉魏长笛为何物。前文说过,现代洞箫下端有一对调音孔,而汉魏长笛则无,因此,同样的管长,有调音孔的音低,没调音孔的音高,其间的差在50 音分以上。我相信杨荫浏先生制作的“黄钟笛”尾端是无调音孔的;但是吹孔的差异也同样造成音律的失误。这是因为汉魏长笛和唐宋尺八是“剡其上孔”,以竹黄为边棱,吹孔稍大,而洞箫是向内挖的,以竹青为边棱,吹孔稍小。吹孔的大小和深浅不等,管端校正量也就不等;同样的管子,汉魏长笛的音调高,而洞箫的音调稍低。因此,杨先生的制作验证也就失去了严密性。

本人于1986 年就开始了泰始笛的制作验证。由于本人发现杨荫浏先生刊于《中国古代音乐史纲》中的“历代黄钟正律音高”不可信,便依照吴承洛《中国度量衡考》中所认定的“晋尺为晋前尺,即刘歆尺,每尺折合公制为23.08864 公分”的长度,制作了长九寸(20.78 厘米)、径三分(0.693 厘米)的黄钟正律管。制作时直接以黄钟正律管为泰始笛定音和校音。为制作泰始笛,首先得计算出黄钟一均十二律的长度:

表2.

随后根据《晋书》的提示计算出十二支泰始笛各自的全长:

表3.

看了以上所列十二支泰始笛的长度表,给人的感觉是:黄钟笛勉强可吹,应钟至蕤宾六支笛,手指根本就没法按孔;须知,如今洞箫的有效长度(从吹孔至调音孔)为50 ~52 厘米,琴箫长也就是60 厘米左右。《晋书》明明说东厢长笛长四尺二寸,是可吹的,如今按专家的折算,怎么比“东厢长笛”短的三尺九寸九分五的蕤宾笛竟无法吹了呢?本人在此无理由推翻专家们的定论,只得制作黄钟至仲吕的六支笛,以校验其正确性。

再一个问题,那就是荀勖是制作了十二支青铜律管,是为十二支泰始笛校音的。此事在其孙荀绰的《晋后书》中有所记述可证。荀勖所制青铜律管是同径还是异径,管长如何确定,究竟合不合律,对这诸多问题,本人一概忽略,不予讨论,仅以一支黄钟管定音,即西晋杨泉所谓的“以管定音,以弦定律”。这该是简易可行而极少差错的办法。

本人制作过黄钟至仲吕六支笛,以下介绍黄钟和仲吕两支笛。为什么只介绍这两支笛?原来十二支泰始笛中,有四支是包含了黄钟、林钟、太蔟这天、地、人三律的,它们分别是黄钟、仲吕、夷则和无射。黄钟不仅是首律(所谓的“君”),且是“中管”,仲吕是最短的一支,又是末律,夷则和无射手指无法按孔,故选黄钟、仲吕二支进行验证。

现将制作黄钟、仲吕两支笛的有关数据列表于下,有意进行制作验证的,可做参考。

表4.

1987 年起,本人用了两年时间制作黄钟至仲吕六支泰始笛。现将用黄钟正律管校音制作的仲吕及黄钟两支笛附照于下:

图1. ① 自上而下依次为按照晋尺折合公制23.08864厘米制作的九寸黄钟正律管,长20.78厘米;中为仲吕笛,长49.24厘米;下为黄钟笛,长65.66厘米。

根据以上的叙述可知,蕤宾至应钟六支笛,管长分别由69.2 厘米~ 92.24 厘米,由于笛管过长而无法吹奏,即使黄钟至仲吕六支笛全部合律,也无法推断蕤宾至应钟六支笛也必定合律。这就给泰始笛的制作验证带来了难以解决的困难。专家们认定,吴承洛在《中国度量衡史》中认定的晋尺为刘歆尺,每尺折合公制为23.08864 厘米,这有大量出土的新莽时期铸造的度量衡器可作证明。丘光明女士在她的《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就收有多支晋代的尺,并在“三国至南北朝尺度总述”中强调,“晋前尺,即晋泰始十年荀勖仿汉代尺度制造的调律用尺,尺长23.1 厘米”。(该书第68 页)。笔者认为,丘女士所宗的是陈说,笔者的制造验证此说并不能解决泰始笛的制作问题。就此事笔者曾致函请教丘女士,往常丘女士有问必答,而就此问题未见丘女士答复。笔者以为,荀勖所定之晋前尺,当是生活用尺,未必是定律所用的律尺。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笔者想到,假若按照荀勖的定孔规律,制作任意尺度的泰始笛或尺八来做验证,不合律当另做分析,若合律,即可证明其制笛方法具有普遍性,荀勖所设计的泰始笛是达到设计标准的。按此设想,本人首先制作的第一支定调泰始笛,正调的宫音是C(c2),下徵调的宫音是G(g1)。以下简述制作的步骤和结果。

制作定调的泰始笛,既然音调一定,由于管径和管壁的厚薄不等,其长度就无法统一。在定好筒音确定有效管长以后,就可以根据管长确定六个音孔的位置。从《晋书·律历志》荀勖笛律中的正声调法就可依律确定音孔位置。

确定音孔位置,首先就得确定“黄钟”及相应各律的长度。由于泰始笛的全长为四倍角律的长度,因此角音所应之律的长度为(L 为笛管全长)。宫音所应之律同角音所应之律间的关系为,宫:角=81:64,因此宫音所应之律长为。宫音音孔位置等于宫角之和,因此:

宫生徵,徵音所应之律长,由宫音所应之律的长度三分损一而得。故而徵音所应之律长为徵音音孔位置为宫音音孔位置下度而得,即由宫音音孔位置向下量取徵音所应之律的长度:

徵生商。商音所应之律长由徵音所应之律的长度三分益一而得,而商音所应之律长为商音音孔在宫音上方,故而:

计算比较烦琐,且占篇幅较大,以下将所算好的六个音孔所占管长的百分比列表于下,以供参照。

表5.

正调为C 的泰始笛制作成以后,吹奏的结果是完全可以合律;又制作正调为bB 的泰始笛(筒音频率为d1,与洞箫相同),吹奏结果也是可以完全合律的。本欲按照吕才的设计制作尺八,但是考虑到吕才尺八虽然同泰始笛有共通之处,可尺八同泰始笛还是有着极大的差异。再则吕才的黄钟管长一尺八寸,仅此一句就点明了,吕才尺八同荀勖泰始笛之间的差异;吕才所设计的尺八与魏晋长笛的不同,注定了吕才的设计不为当时的演奏家所接受的原因。一尺八寸,说明笛体中声是黄钟,吕才仍然崇尚雅乐,由此尺八的黄钟笛(尺八)的三调“笛色”(指法)应该如下表:

表6.

如何将吕才所设计的尺八进行改动而能付诸如今的实际应用?实际上只要将吕才设计的尺八做点不大的改动就行。其改动方法是:一、将雅乐音阶中的变徵改为俗乐音阶的清角;二、以黄钟(尺八)的笛体中声立均,正调以仲吕立宫,如此,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现将如此改动的尺八,同魏晋长笛的宫调分别列表对照于下。

请注意改动后尺八的三个宫调,它同我们今日箫笛的指法是完全一致的!此表所列之音名只要略加比对就不难发现:正调就是匀孔笛的小工调,如今曲笛的D 调;清角调就是匀孔笛的正宫调,曲笛的G 调;下徵调就是匀孔笛的乙字调,曲笛的A 调。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改动后之尺八的三个调,也就是汉魏晋之笛的“同均三宫”。上表所列的三个调,既然是我们今日箫笛所用的三个基本调门,演奏起来除了掌握吹奏方法而外,指法就毋须再花精力了。若制作G 调尺八,那它的演奏除了音色与洞箫有明显差别而外,其他就完全相同了。以上的对照,说明我们今日箫笛演奏的基本调门其由来已久。

表7. 魏晋长笛三调表

表8. 改动后的尺八三宫表

另一个问题是,如今更动后的尺八音位,后出孔究竟是无射还是应钟?黄钟作宫,后出孔应该是应钟,仲吕和无射作宫就应该是无射,而表8 所注的是应钟和无射!本人在制作时确实把音律定为应钟,而用开后出孔、掩按五四两孔的“叉口”指法,所奏出之音确实是很标准的无射,远比如今市面上出售的箫笛之音准确得多!本人对尺八后出孔的调音法,所用的就是三十多年前发现的“提位缩孔”法。

G 调尺八的制作,音孔的定位是比泰始笛繁难一点。因为泰始笛用的雅乐七声音阶,最后一律的变徵“蕤宾”,是由黄钟连续生六次以后所获得;而如今欲制作俗乐音阶的尺八,舍弃变徵的蕤宾而改用清角的仲吕,须由黄钟连续生律十一次后才能获得。此处的演算所占篇幅不小,故将按燕乐音阶制作之尺八的百分比列表于下:

表9.

如此制作的G 调尺八,其音准要求完全能符合现代的音准要求。如此改动,并非完全为本人的杜撰,它不仅有明清以来民间流传的箫笛制作、使用情况为例证,20 世纪30 年代熟知三分损益律的郑觐文和彭祉卿也都有相关这一问题的阐述。

郑觐文在他的《箫笛新谱》中说:“老法子的笛子,他音孔的距离是通体匀排的,第三孔终归嫌低一点,所以不能将底孔音做正调,只得将小工调做了基本。然而第三音的音响,仍不能完全避去,所以就不能同古乐十二律相和,又不能与西乐相和了。”郑觐文是将笛子的筒音做“黄钟”的,第三音便是介于夹钟于姑冼之间的第二孔音。将小工调做基本调,就是正声黄钟立均、仲吕做宫的小工调。为此,《箫笛新谱》中所有小工调的曲谱(例如《六板》《三六》《四合》)都注作“仲吕均”(实际应该是“仲吕宫”)。

另一个实例便是“今虞琴社”的彭祉卿。他设计的与古琴合奏的八孔“雅箫”,便是筒音为“一尺八寸”的“黄钟”,认定此处的黄钟合西乐的C(c1),并以此立均,以仲吕“F”作宫,故而至今古琴的基本调是F 调。有趣的是,琴箫以其所需的管径和从吹孔至下端调音孔的有效管长为60 厘米,制作出的琴箫其筒音基频确实可以保证调准为c1;假若按照尺八的样式制作,是绝不可能调到c1的——音调要高许多!

这是箫笛制作和演奏的演变过程:同均三宫→九宫→七调。汉魏时期为三宫(调),荀勖所设计的泰始笛也就定为三宫。但是泰始笛同魏晋长笛的“三宫”性质各异:泰始笛的正调是魏晋长笛的清商调,泰始笛的下徵调是魏晋长笛的清徵调。这两个调是当时演奏家们不太熟悉的。明代是“九宫”(合四乙上尺工凡六五),“合四”与“六五”是高低八度关系,舍弃“合四”,将余下的七音依次配以笛子的七音,便成了笛子的“七调”:筒音“合”作“宫音”便是“乙字调”;第一孔作宫音便是“上字调”;第二孔作宫音便是“尺字调”;……直至第六孔作宫音的“正宫调”(五字调)。

实践证明,如此改定过的“尺八”,是完全符合现在之音准要求的。也许会有人提出质疑,如今的音乐生活所用的都说十二平均律,按照荀勖“笛律”制作的泰始笛或者尺八不都是三分损益律,音准怎么会谐和呢?我们知道,三分损益律同十二平均律之间的最大误差是24 音分,这是一个不小的误差。但是各律之间的误差是积累的(即生律一次音差为1.955 音分),却不是每一律都差24 音分,因此其间的误差并不能轻易地被听出;何况我们通常说演奏或演唱过程中允许有15 音分的误差。这15 音分误差的结论是从何而来?它是三大律制付诸实际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差异!实际上纯粹按照某一律制演奏的乐器是不存在的,要求演唱或演奏的音准严格符合某一律制是绝对没必要的,也是绝对无法做到的。

本人还根据荀勖的音孔定位方法制作了“汉魏长笛”,这种长笛,乃是列和所制之笛理想化了的——六匀孔,方便转调。其音孔定位方法是:设笛全长(笛体中音)为黄钟(即黄钟立均),第一孔为太蔟,后出孔为应钟,第三孔由雅乐音阶的变徵改为燕乐音阶的清角。随后以太蔟至应钟之长五等分定六个匀孔的孔位即可。此笛的调门与汉魏长笛完全相同,不仅音调稳定,而且完全方便演奏三宫;按明清的理论则能转全七调。

现将按照以上设想制作的泰始笛、尺八和汉魏长笛的照片附列于下:

图2 中的第一支是按照现代国际标准音制作的尺八。筒音(笛体中声)为d1,与如今所用洞箫相同。对吕才所设计之尺八的宫调,笔者做了更动。吕才的尺八正调是黄钟立均、黄钟作宫,若此,不仅三调不全,且违背当时人们的演奏习惯。本人的改动是:将雅乐音阶改作燕乐音阶,正调以黄钟立均、仲吕作宫,顺应当时人们的演奏习惯。如此制作的尺八,正调(自下往上数第三孔)为g1,与如今的六孔洞箫完全一致,三个调的指法也与洞箫完全相同。中间一支为泰始笛,音调约为bA,筒音音高为be1,正调(自下往上数第五孔)为b1,下徵调(自下往上数第二孔)宫(#f1),缺清角调。下一支为匀孔的汉魏长笛,筒音为d1。其定孔方法是:筒音为黄钟,则第一孔为太蔟,后出孔为应钟;将太蔟至应钟的长度五等分定出六个音孔的位置即成。如此制作的“汉魏长笛”,音高可以符合需求,不仅三调,可以奏全七调。

图2.

结语

以上讲述的是通过制作泰始笛、尺八和汉魏长笛对荀勖“笛律”所做的验证。按照荀勖为泰始笛确定音孔位置的方法制作之笛是合律的;推而广之,按照荀勖为笛定孔的方法制作吕才所设计的尺八,也是合律的;进而依照如今的音调制作泰始笛和尺八,以及汉魏长笛,也同样是合律的。此事说明,荀勖的制笛方法,适用于制作魏晋长笛和尺八之类的管乐器。本人的制作验证,证明荀勖所阐述的闭管律管同开管笛管之间关系的认知是正确的,笛体中声与各音孔之间的补差(宫角二律之差)也是适用的,从而证明荀勖当是至今发现最早接触开管与闭管之间关系研究,以及笛管上几种不同管口校正量研究的人。此事发生在1700 多年前,是件极其了不起的事。

细加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如今所用的箫笛同“泰始笛”之间的同,都是以边棱音为激振源的管乐器,其相异之处仅在于因制作工艺的不同,从而造成管口校正量的不等而已。假若我们的物理学家能从此处入手,是否能找到如同荀勖那样简捷而实用的箫笛制作公式?难以想象,荀勖在那没有仪器的时代,是如何通过实证来找到笛子制作合律条件的,荀勖的聪明才智应激发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力量。

附带说明,荀勖“笛律”,历代所述及的都是“律”,本文通篇讲述的却是“笛”,如此的分析研究是否符合《晋书》的题意?本人以为,从《晋书》的记载分析,所言的也是笛——符合黄钟十二律吕的“律笛”的制作方法。至于讲述“律”的,也仅是起首的“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刘秀等校试”一事,以及制作大吕笛以后“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一事而已;通篇所讲述的都是“笛”的制作。由此可知,研究荀勖“笛律”,排除“泰始笛”的研究而去钻研“律”的分析,乃是舍本求末。

猜你喜欢
长笛校正
再分析降水资料的适用性评估与偏差校正
Flutes
基于串联校正原理的LTI 系统校正实验综述报告
劉光第《南旋記》校正
优化多项式回归的四带图像偏色校正算法①
长笛演奏的音色风格与音色变化研究
浅析长笛教学的创新方法
一种具有自动校正装置的陶瓷切边机
投影机的梯形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