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光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的趋势愈发明显,高校作为我国科研的主阵地之一,高校专利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知识市场。但高校专利技术价值实现仍存在着诸如资源配置不合理,专利交易规则不完善等问题,分析高校专利技术价值实现存在困境,进而从交易成本的理论角度出发解决专利价值实现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利用交易成本理论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决高校专利的成本效益问题是解决高校专利技术价值实现的基础。同时因为高校专利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在高校专利价值实现中,不同类型的交易成本显然不能一概而论,只有精准定位,优化资源配备,注重专利质量和完善专利交易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实现高校专利技术价值。
关键词:交易成本;高校专利;价值实现;优化资源;交易规则
中图分类号:F06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12-0033-03
1 交易成本基本内涵
1.1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关系成本。它与一般的生产成本(人—自然界关系成本)是对应概念。”[1]一方面,由于交易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概论发生各种意外,包括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人不可能是完全理性人,也就不能完全准确的预测到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同时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时常发生对交易对象的舍弃和获取信息的准确率不同的情况,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就不可避免。由于不同的交易就可能会拥有完全不同的交易成本,因此很难对交易成本的类型作出明确的归类。不同学者对交易成本的分类虽然不尽相同,但通常认为主要的交易成本类型有以下五种:一是信息(机会)成本,即对交易对象的舍弃和获得的有效信息的取舍;二是谈判成本,即为了达成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进行多次谈判付出的成本;三是协商成本,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对具体交易内容进行相互妥协的成本;四是违约成本,即违约或者不违约会受到损失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五是监督(约束)成本,即对生产和经营秩序的维护成本。
1.2 专利交易成本
专利交易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或者说机会成本,是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交易过程的结果,是成本效益中一直存在的。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专利交易成本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第一,交易信息的不完全性,即对交易对象的舍弃和获取信息的多少双方均有不同;第二,资源的稀缺性,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资源是有限的,不同的交易方的交易条件是不同的;第三对象的高度专用性,因为所交易的对象不是一般的普遍物,本身具有高含量的技术要素,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但是不能适用其他环境,否则,将无法生产或者损失生产成本;第四交易成本准确计算的滞后性,交易双方无法根据现有各结构,来计算交易成本的数量和种类。[2]在交易过程中,专利交易成本的提高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专利交易的信息不完全透明,专利的特点虽然是以公开换保护,但是公开的程度以及专利强度都是不太容易被非专利人只晓得,比如一些方法专利,交易方对很难对该专利的具体情况了然于心,在这种交易信息不对等情况下,交易潜在成本无疑显著增加;另一方面,专利交易收益无法明显确定,由于那些没有或几乎完全没有实体业务,不通过实施自己的专利获利,而是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专利非实施主体”的存在,买卖专利后,专利权人很可能会面临很多专利诉讼纠纷;同时,一些新兴专利技术,可能会消耗大量资金、人力、物力、时间,但是收益可能很低。
2 高校专利价值实现困境
2.1 高质量专利缺乏
高校做为科研的主阵地之一,本应该产生大量的高质量专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高校专利“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问题十分普遍。基于职业任务、委托授权工作、專利盒等专利税收优惠等规则不注重专利质量,进而导致专利发明人也不多考虑专利的质量,进而使专利价值实现陷入困境。从我国国内高校的专利数据上来看,高校专利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校国内专有效期短,有效期远远低于专利保护期,大量专利因为没有持续维护而失效,就普通高校专利有效期而言,专利缴纳续展年费四年以上的专利数量呈断崖式下降趋势。其次,高校所研究的成果在国外的知名度不够,以我国高校的专利论文为例,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国外知晓和引用。最后,高校专利申请文件水平不高,权利要求书不具体不全面,进而导致专利稳定性不高,高质量也就无从谈起了。
2.2 专利转化运用不足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制度逐渐完善,但高校专利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专利转化运用率低的问题,从高校所有专利的运用来看,高校专利进行申请的速度较慢,拥有的发明专利转让给他人和与其他机构相互许可比例很低,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绝大部分高校专利转化率与美国大学专利转化率相比低了很多。究其原因,其一是高校自身专利转化运用意识淡薄,普遍对专利转化运用不重视;其二是高校对自身专业特色定位不清,对知识产权成果的归属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三是高校缺乏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人才,吸引不到这方面的人才,也就无法有效转化高校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有些高校甚至从来不对拥有的专利进行许可,不运用当然也就无法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其四是高校与企业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平台,没有统一可利用的专利市场和交易规则以及准确有效的专利价值评估机制。高校专利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知识市场,高校科研作为科研主阵地之一,需要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顺应经济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的趋势。“高校不同于企业,高校的科研成果并不能直接转化成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只有将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中、运用到生产生活上,才能体现成果价值。”[3]
2.3 成本效益不成比例
2.3.1 成本效益理论。“成本效益原则”是经济学的特有名词,是指通过整体的所有成本(包括已产生的和未来可能产生的成本)和整体能够产生的全部效益(包括当前效益和期待效益)来评估整体价值的一种原则。经济学是一门选择的艺术,即教会人们如何进行最佳选择,成本效益原则也就是一种指导人们做出更好选择的方法。成本种类有很多,主要是指为了获得某种收益而必须为之付出的代价,比如上面提到的所有交易成本。效益的基本内涵就是效果与利益,其可分为长时间才能得到的效益和短时就能收获看到的效益,以及整体效益和局部效益。比如专利法的制定颁布实施短时间内制约了很多以仿制和盗版为主要经营方式的产业的发展,但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专利法保护和激励了专利权权人,让社会总财富显著增加,同时给人民增加了福利。
2.3.2 高校专利成本效益不平衡。正如上文中提到的,一些新兴专利技术,比如医药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专利,其专利研发和保护可能会消耗大量资金、人力、物力、时间,但是收益可能很低。专利目前是高校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也是在项目申报和职业晋升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高校专利显然也存在效益不理想的问题。专利成果研发低成本、高效率是高校一直追求的。但在实际实践中,往往是高校在研发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成果的价值与投入的成本相差甚远。特别是在专利上,由于高校大多只注重申请确权的专利数量,而不在意拥有专利的质量,专利转化运用意识淡薄,普遍对专利转化运用不重视,更加导致成本与效益的不平衡性。
3 交易成本视角下高校专利技术价值实现途径
3.1 优化资源配置
从高校专利价值实现困境上看,高校授权发明专利合作申请、转让和相互许可的专利数量比较低,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率低。优化资源配置就是让高校利用内部、外部环境提供的机会和条件,对学校自身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分配,进而高效率的资源配置,既包括资金、人力、物力、时间等资源的使用和安排的优化,也包括高校和企业双方乃至多方合作的策略办法和规则的优化。
优化资源配备才能更好的实现高校专利技术价值,优化资源配置应该注重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注重发挥高校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比如纺织类院校可以在纺织物专利上下功夫,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以专业导向为主,多院系共同协作研发,从而降低专利研发的潜在成本,提升专利研发效率,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内部优势,满足社会需求和实现本身价值;二是高校与企业应当尽可能优化双方或者多方的合作机制和规则,企业通常相对于高校的科研人员更了解市场,高校应当积极联系校外合作企业,主动去运用专利,实现专利本身的价值,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三是高校应当动态审视研发专利的科研目标,高校专利应该迅速向社会需求转化,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比如在疫情期间,社会对口罩的需求急剧增加,那么纺织类院校就可以在研发新型口罩上下功夫;四是高校应当改变“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落后做法,高效率、高效益的专利同时会反哺院校,刺激高校内部成员注重对专利的协作研发、申请许可、转化运用,形成正反馈的激励;五是建立健全专利研发人才和专利运用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集技术经济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为一体的校园机构,从而有效转化专利,实现专利价值,满足学校自身和社会的需求。
3.2 提升专利质量
“从交易成本角度看,专利技术作为一种商品,就需要遵循商品的价值规律。而这种市场价值通常有四个要素:技术的成熟度,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技术供需双方对于专利技术的价值认可,以及专利技术的生命周期。”[4]高校专利技术价值实现必须依靠创新、创造高质量专利,只有质量上去了,专利的市场价值才会随之提升。从实践来看,高校提升专利质量具体做法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人才培养,以校企对接政策为例,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培养的一套措施和办法,毫无疑问这种模式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一次勇敢尝试,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第二,健全高校高质量专利鼓励政策,将高质量专利成果纳入职称评定、奖励申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对专利的归属权、许可权、收益权等重要的权利做出具体规定,从而激励了高校工作人员的在校科研以及申请专利的积极性;第三以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科研导向,促进高校和关联企业企业沟通合作,共同研发和转化专利。充分运用高校专利,让高质量专利实现自己的高价值,再反过来推动校企合作的频率,深度和广度。
3.3 建立高校专利交易平台,完善专利交易规则
当前,高校专利价值实现的转化方式有以下四种:其一,专利权人(高校)通过正在合作或者合作过的渠道向企业推荐专利,从而实现专利转化;其二,有需求的企业通过专利网站的查询,直接找到高校,提出对高校专利的购买或者请求许可合作;其三,专利权人通过市面上已经存在的专利转化机构或者企业,以许可或者转让的方式实现专利的运用和推广;其四,通过政府部门的一些校企合作政策以及现有的专利交易平台對高校专利进行转化运用。这些转化渠道显然不能完全满足高校专利价值实现的需求。高校是我国科研的主阵地,是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产生地,但缺乏市场经验。企业离市场更近,更了解市场需求和价值实现途径,那么高校实现科研成果的价值就需要依靠于企业,高校如果有一个与企业平等有效沟通,实现高校科研专利价值也就水到渠成了。高校和企业双方在交易信息不对等情况下,交易潜在的机会成本和谈判成本无疑显著增加。加上专利交易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在接收高校的专利后可能会面临很多专利诉讼纠纷且收益可能很低,导致校企之间无法建立完全真实透明的价值评估体系,实现高校专利价值也就无从谈起了。此时就需要一个专利交易平台,在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一条透明真实的专利交易通道,平台要有一套自己的专利转化信息机制,同时以完全中立的立场处理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从而大大的缓解高校企业之间的矛盾,降低专利交易的机会成本。[5]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专利市场而言,对于专利价值评估,还没有一套完善的估值方法。在国际上,专利价值评估通常由专业顾问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知识产权估价联系最密切的专业机构通常是国际估价准则理事会(IVSC),IVSC已经编制并最近修订了其关于无形资产的国际估价标准。在国内,还没有一个完善统一的知识产权估价标准,通常对于专利价值的估值方法主要有四种:一是收益期待评估法,即通过当前和未来的营业额或根据过去的历史业绩(在适用的情况下)来确定专利价值;二是市场比较评估法,即把需要估值的专利放在一个真实的市场上(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和其他相似专利在市场上的价值进行比较,进而确定需要估值的专利价值;三是制造成本评估法,即考虑在专利研发的各个过程中,投入的所有资金、人力、物力、时间等成本进而估算需要估值的专利价值;四是复制成本评估法,即在某些情况下,考虑复制(精确复制有限项)和替换(使用具有相同效用或属性的可替代品)的成本,作为确定知识产权值的手段。可以看出,这四种估价方法都有一定的缺陷,单一的评估方法显然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多种估值方法结合运用,但目前仍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透明的专利估值体系。完善专利交易规则,制定一个完善的专利估值体系,才能更好的促进高校的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和价值实现。
参考文献:
[1]冯玉军.合同法的交易成本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5).
[2]胡领学,朱艳霞,范晓杰.浅谈专利交易成本的分析[J].商情,2011(28).
[3]雷朝滋.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J].中国科技产业,2020(1).
[4]陆守东,刘雅婷.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现状及其思考[J].环球市场,2019(19).
[5]沈豫浙,代群群,王成军.高校专利转化困难成因分析及专利转移中心建设研究[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