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海燕 朱红海
摘 要 近年来,宜昌市积极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八个率先”打造放心农产品,取得了显著成效。基于此,以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调研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涉及的内容,结合宜昌市实际,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策略。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湖北省宜昌市
1 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重领导、明责任,健全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机制
1.1.1 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
宜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出台了《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宜昌市农业投入品台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制定《宜昌市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对全年的监管检测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和部署。
1.1.2 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形成部、省、市、县四级监测体系
自2014年起,宜昌市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发挥了重要示范促进作用。五峰已成为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宜都成为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宜都、枝江、当阳三地作为首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已顺利接受了考核验收。宜都市成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远安、夷陵两地成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均已接受考核验收。2018年,宜昌市人民政府出台《宜昌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宜昌市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整建制创建工作。宜昌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基本形成了部、省、市、县四级监测体系,部分县市区还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局),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工作。
1.2 围绕民生工程,多形式、多层次、多节点、多方位开展检测工作,全面保障农产品安全
1.2.1 加大特色农产品抽检力度,助创品牌农业
对宜昌市特色产业如茶叶、柑橘等展开专项监测,监测范围涵盖全市9个县市区主要茶叶生产基地。4月、5月对全市9个县市区主要茶叶生产基地的茶叶开展专项抽检,共抽取样品100批次;年底对柑橘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共抽取样品90批次,全部合格。
1.2.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正在形成
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在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中已率先启动。从2012年开始,率先在全省启动了以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共创建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24个,涵盖蔬菜、畜禽、水产、柑橘和茶叶等特色产业。创建的224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部安装了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录入追溯数据120余万条。
1.2.3 “三品”认证稳步推进
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工作方案》,落实“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发展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生产主体认证“三品一标”。截至2018年,全市“三品一标”有效使用企业262家、品牌数522个,生产规模达到29.84万公顷。
2 宜昌市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等诸多环节,监管权限分散在农业、商务、环保、卫生、市场监管和公安等诸多部门,部门之间配合难以做到无缝衔接,还存在监管漏洞。从生产主体看,目前宜昌市的农产品生产规模小而分散,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还比较低,多数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尚未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执行不到位;客观上,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周期长,生产经营分散,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诸多环节,产业链相对较长,且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经营方式落后,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生产、储存环境各异,因此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主观上,生产经营者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谋求利益最大化,仍存在不按照法定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2.2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2.2.1 监管体系
县一级农业部门未完全建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乡镇一级除五峰、宜都、夷陵成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且核定了事业编制外,其他县市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只挂了牌子。由于检测力量不足,检测范围无法做到全覆盖。
2.2.2 检测体系
检测队伍人员素质仍有待提高。县、乡仪器设备条件、检测能力仍有待强化,县乡级检测方式以速测为主,检测技术力量大多仅能进行定性检测,部分县市区没有配备相应的定量检测设备,无法开展定量检测分析。
2.2.3 检测队伍
检测人员严重缺乏,很多受过高等教育,掌握专业技术的年轻人不愿意服务于基层,条件稍微艰苦地区的检测机构长期招不到人。有的虽然补充了新人,但人才留不住,技术人才青黄不接,且大部分县市区多为兼职检测人员,人员结构出现断层,工作开展困难。
3 加强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3.1 加强产地环境治理,从入口上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我国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控制主要依靠法律、法规和修订相应的标准、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安全管理,强化生产投入,从污染源头进行治理,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及废弃物的回收进行科学防治,源头减量,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总结农业废弃物有效治理新途径,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好农产品生产第一关。
3.2 探索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入市管理
在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等推行以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为重点的市场准入试点,本着入市前先检验的原则,逐步实现入市有登记、检测有证明、质量可追溯、档案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和产品可召回的监管目标。强化对农产品入市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入市产品的质量安全。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3.3 加强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化体系
3.3.1 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
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工作,对以蔬菜、柑橘、茶叶、水产品、食用菌等本土优势特色农产品制定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本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或有条件的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形成包含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农业标准体系,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3.3.2 加大“三品一标”认证
强化认证及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积极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做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量和规模,打造一批地域特征明显的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农产品对农业标准化的引领作用。
3.4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四级监测体系的技术支撑功能
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省、市、县、乡四级监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功能,加快推进市、县、乡镇、村等各级监管体系,尤其是基层监管站的建设,通过引进、培育等多种途径,充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专业监管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管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发挥好乡镇监管站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围绕本土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