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主体地位的保障问题研究*

2020-08-18 06:16王明月周晓飞
文化遗产 2020年4期
关键词:民俗文化遗产主体

王明月 周晓飞

一、引言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一项基础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它于2015年6月由文化和旅游部(当时为“文化部”)开展试点工作,并于2015年11月正式实施。(以下简称“非遗研培计划”)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重要举措。它以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为依托,通过理论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交流、现场实践等多种方式,帮助传承人提升传承和创造能力。至2019年7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共举办研培班668期,培训传承人27909人次。(2)《2019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第二季度实施情况简报》,http://m.sohu.com/a/326470332_716308,访问日期:2019年12月5日。非遗研培计划已然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常规工作,具有重要的文化战略意义。在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是关键主体。正是通过他们,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才得以被转化并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实践,发挥实际作用。因此,如何在非遗研培计划中充分地保障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是关乎非遗研培计划整体社会文化效果的重要问题。

从非遗研培计划启动开始,这一问题便受到学界的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最初,有的学者认为传承人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专家,将其作为学员由高校教师进行教育是不妥当的。(3)陈竟:《谈谈非遗教育中的有关问题——对高校非遗人群培训研习班的探讨》,《文化遗产》2016年第5期。对此,其他学者从传承人主位角度出发做出了回应。他们从传承人受教育、受培训的权利和发展创新的权利等方面,阐释了非遗研培计划对传承人自身发展的支持意义,凸显出非遗研培计划对传承人主体地位的重视。(4)项兆伦:《正确认识非遗,是正确有效地保护、传承和发展非遗的前提》,《文化遗产》2017年第1期。马知遥、刘智英、刘垚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几个关键性问题》,《民俗研究》2019年第5期。不过,随着非遗研培计划的推进,学界发现在非遗研培工作中传承人主体地位仍然存在被弱化的风险,并提出考虑传承人实际需求的重要性。(5)宋俊华:《非遗保护的伦理原则与非遗传承人群培训》,《文化遗产》2017年第4期。乔晓光:《在大学与社区非遗传承之间建立可持续的文化桥梁》,《美术观察》2016年第4期。李红:《非遗研培计划的实践与思考——以广州美术学院广彩瓷烧制技艺普及培训班为例》,《文化遗产》2016年第5期。那么,在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为何存在?非遗研培计划又如何充分地保障传承人的主体地位?这些问题仍有待学界进一步探讨。

本质而言,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涉及的是传承人在非遗研培计划中的位置和权利的问题。我们需要回到非遗研培计划的社会运作过程,在对各种社会力量的互动关系的阐释中,对以上问题形成更深刻的认识。本文便试图从非遗研培计划的社会运作链条出发,分析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存在的原因,并在对基层非遗研培工作的经验反思基础上,提出传承人主体地位保障的路径,以期进一步提升非遗研培计划的实际效果。

二、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 基于非遗研培计划运作链条的分析

非遗研培计划是一项以政府为主导力量,以高校为执行力量,以传承人为培训对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政府部门、高校组织者、授课教师、传承人共同参与非遗研培计划的社会运作,在其中扮演着特定的角色。他们均对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施加着各自特殊的影响。

(一)政府部门:对传承人主体地位的明确强调

非遗研培计划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自2015年非遗研培计划启动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当时为文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共同出台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7)、《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非遗研培计划的基本目的、工作原则、主要形式、课程结构和教学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文化和旅游部还通过各省(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对非遗研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各高校制定的培训方案都需要在获得省(市)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批之后方可付诸实施,研培期间还需以简报形式呈报进展情况。可以说,通过政策制定和过程监督,政府部门对非遗研培计划形成了有力的控制。

作为非遗研培计划的主导者,政府部门对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有明确强调。在《实施方案》中,非遗研培计划的工作原则便指出:“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尊重传承人群保护、传承、发展和再创造的权利。”(6)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2018年4月26日。在拓展内容方面,《实施方案》则设定了学员回访环节,以保障传承人表达研培需求的权利。可以说,在政府部门层面,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为基层非遗研培工作明确了对待传承人的基本态度和方向。

(二)高校组织者:对传承人培养方案制定的误解

高校组织者承担着基层非遗研培的具体组织工作,对传承人主体地位的影响是直接且具体的。在获得政府部门的审批后,高校组织者便获得了在非遗研培工作中的行动能力。他们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筹建授课教师团队,设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可以说,他们是落实《实施方案》的关键角色。

因此,高校组织者如何理解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又如何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方案,就显得尤为关键。少数高校组织者对传承人是存在认知偏误的,在此基础上设置的培训方案因此与传承人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某高校非遗研培班的组织者在2018年的一次地方非遗研培经验分享会上,曾介绍过他们的研培理念。他们认为陶瓷技艺传承人在传统文化素养方面存在不足,希望提升陶瓷技艺传承人的国学修养,因而给他们设置了《古典诗词中的品格与修养》《庄子思想》等课程。以《古典诗词中的品格与修养》这门课程为例,该课程主要讲授的是诗词作品的不同层次和词人的境界,目的在于提升传承人的古典美学修养。高校组织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毕竟陶瓷的发展与中国古典美学具有内在关联。但是诗词学本身与陶瓷技艺存在明显的领域差异,如若能围绕古典诗词与陶瓷的关系开设课程,是否能够进一步引起传承人的共鸣,使他们更深刻地感受陶瓷发展史中古典美学的影响,这值得思考。(7)此为笔者现场参与非遗研培经验分享会所做记录,课程内容则检索自“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官方公众号的精彩课程介绍。少数高校组织者先入为主地判断传承人缺失哪些知识、需要哪些知识,却较少从传承人的主位出发考虑他们的研培需求。这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少数基层非遗研培班的培训方案与传承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有可能因此而被弱化。

(三) 授课教师:对教学内容设计的误解

作为非遗研培计划的实际授课者,教师同样对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施加着影响。非遗研培计划并没有指定的研培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这些完全依赖授课教师自行进行设计。这时,授课教师自身的学养和对传承人的认知便左右着教学内容的设计,直接影响传承人对研培知识的学习与接受。有些授课教师是有人本关怀的,理解传承人的文化特点和现实需求,对授课内容做了针对性设计。天津商业大学的某位副教授曾参与非遗研培授课,主讲《产品设计创意与研发课程》。在授课中,他并没有从概念方面深究“何为创意”,相反采取了更贴近传承人创作实践的方式,结合杨柳青年画、春联等文化创意产品的案例,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提取和创新方法。这门课也由于贴近传承人的创作经验而受到传承人的好评。(8)此为笔者现场观察该门课的授课过程所做记录。当然,也有少数授课教师并未充分地认识到给传承人授课的特殊性。例如,某高校非遗研培班开设的《中国书画鉴赏》课程。授课教师具有多年的美术教研经历,以大量的实例讲解了中国书画的创作理念和审美特点。不过,讲台下的很多传承人没有专业的书画基础,无法与其产生共鸣。有的传承人在座位上无聊地用毛刷刷着核桃,有的传承人甚至已昏昏欲睡。只有一些工艺美术专业院校出身、具有美术基础的传承人能够与其保持互动。(9)此为笔者现场观察该门课的授课过程所做记录。需要承认,造成这种授课局面的原因可能有授课内容空洞的原因,也可能有教师授课能力不足的原因。但最关键的原因在于,类似的授课教师未设身处地地理解传承人所思所想、所需所求,对传承人的文化特点和现实需求存在理解偏误,这难免导致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在教学内容设计方面被弱化。

(四)传承人:研培学员身份引发的误解与无奈

在非遗研培计划的社会运作链条中,传承人主要是作为研培学员而存在的。研培学员这一身份将传承人定位于受教育的一方。少数的高校组织者和授课教师正是以知识传授者的姿态,先入为主地为他们设定好了培训方案和教学内容,就如上文经验分享会的案例所反映的。无论是出于好意,还是出于偏见,他们都一定程度上导致传承人在培训方案、教学内容等方面的需求被忽视。以某高校的纺织技艺研培班为例,研培班为纺织技艺传承人开办了《织物结构与分析》课程。虽然授课教师对织物结构的分析是很系统的,但是织物结构的讲解具有很强的逻辑性,让传承人的理解和接受存在一定难度。(10)以上资料来自于“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官方公众号的精彩课程介绍。

综上所述,在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主要源于研培参与者对传承人的认知偏误及其对具体非遗研培工作的导向性影响。需要看到,政府部门对于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已经进行明确强调,并通过学员回访等方式对其予以制度保障。但是,少数高校组织者和授课教师对传承人的文化背景、生存状况和发展需求缺少准确的认识。这种认知偏误对他们在非遗研培计划中各自负责的工作产生了导向性影响,从而导致传承人在培训方案、教学内容等方面存在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

三、规避风险:基层非遗研培班的尝试

目前,一些高校已经意识到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尝试多种方式来保障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其做法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一)从例行回访到匿名反馈:拓宽传承人的需求表达渠道

学员回访是保障传承人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现状和实际需求,评估教学效果,改进课程设置,总结研培经验,加强与学员及所在社区的交流互动。”(11)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2018年4月26日。不过,基层非遗研培班在回访工作中发现,传承人会受到与研培团队成员的社会关系的影响,较少表达个人的真实需求。以某高校的非遗研培班为例,2018年非遗研培班结束后,研培团队曾先后组织13次学员回访工作,学员对非遗研培班的收获、体会和感受是其中很重要的回访内容。但是,经过一个月的相处,研培团队与传承人之间已经建立了较为深厚的友谊。在学员回访过程中,大多数传承人面对研培团队成员,往往碍于情面对非遗研培工作存在的问题三缄其口,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员回访在传承人需求表达方面的实际效果。

2019年,该高校非遗研培团队在新一期非遗研培班进行了新的尝试。2019年8月,研培班即将结束。研培团队便针对此次研培班的实际效果对传承人开展匿名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对任课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仪表、教学内容、研培效果进行评价;第二部分则是对开设的课程进行评价,请传承人投票选择他们心目中最喜欢的2-3门课程,从而在总体上把握传承人对各门研培课程的认可度;第三部分则是请传承人对非遗研培班提出开放式的意见和建议。(12)笔者参与了该非遗研培班从筹备到结课的全过程,此为参与时所做记录。研培团队希望通过匿名的问卷反馈,让传承人摆脱社会关系的影响,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表达出对非遗研培工作的真实需求和意见,从而为下一期非遗研培班的培训方案制定和教学内容设计提供参考。匿名的问卷调查为传承人创造了更自由地表达研培需求的空间,传承人需求表达的通道因此而进一步拓宽。

(二)民俗学者的研培组织参与和传承人的需求满足

在基层非遗研培班中,民俗学者对研培组织工作的参与间接地保障着传承人的主体地位。目前,很多高校以民俗学者为重要参加者组建了研培团队,由民俗学者参与非遗研培班的教学团队组建、培训方案制定、授课过程监督等工作。以某高校为例,2018年,该高校以民俗学者为实际组织者,构建了研培团队。在多年民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们能够深刻感知传承人的文化背景、生存状态和发展需求,在培训方案的制定中对此做了充分考量。

表1 某高校2018年非遗研培班课程一览表(13)此为笔者调查时记录所得。

通过表1可以看到,该高校非遗研培班的课程具有以下特点:其一,注重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政策的理解,理论类课程尤其以提升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认知为重点;其二,坚持“以用为主”的培训理念。非遗研培班在设置现代设计、造型艺术等理论课程的基础上,注重创作实践,让传承人能够有效地将所学知识融入工艺品的制造实践;再次,结合传承人的实际需求,设置文化创意、市场营销等课程,提升传承人的市场生存能力。正如河南滑县布老虎传承人孔俊英所言,“在这里,讲课都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艺人,讲的是对艺人有用的东西,不是讲大道理,讲表面的知识,都是切合实际的。”(14)访谈对象:孔俊英;访谈人:张潆文;访谈时间:2018年7月26日;地点:某高校招待所。(在此,感谢张潆文老师提供调查资料)这三方面课程正是目前传承人在实际发展中所急需的。作为基层非遗研培组织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民俗学者显然更具有人本关怀,能够自下而上地考虑培训方案与传承人实际需求的衔接问题。

此外,民俗学者对基层非遗研培组织工作的参与还能够有效地协调其他研培参与者与传承人的关系。2019年,某高校非遗研培班曾发生一件事情。当时,有个别传承人向研培团队反映,有个别教师上课态度傲慢,多次提到一句话:我来上课是给大家扫盲。这件事立刻引起民俗学者的注意,并向所有授课教师发送声明:“这里的学员来自全国各地,他们是传承人,更是民间艺术家,有对手艺的热情和守护,是真的需要尊重的人……保护非遗,关键是保护这些艺术家所以千万不要弄错了位置。”(15)此为笔者调查时跟踪记录所得。可以看到,民俗学者能够洞察传承人在非遗研培过程中面临的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并能够及时地协调其他研培参与者与传承人的关系,这对于传承人主体地位的保障是有利的。

四、基层非遗研培实践的经验反思: 传承人主体地位的多重保障路径

基层非遗研培班的尝试是非常有益的。无论是学员回访与匿名反馈的结合,还是民俗学者对研培组织工作的参与,都为非遗研培计划提供了传承人主体地位保障的可能路径。不过,需要看到,这些尝试仍未触及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问题的根源,即少数研培参与者对传承人的认知偏误。若能对此进行完善,那么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将会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基于此,笔者认为目前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主体地位的保障可以有以下路径。

(一)“发声器”:传承人需求表达渠道的多元化

主体地位的保障离不开传承人自身需求的表达,因此让传承人发声是很重要的。《实施方案》对学员回访环节的设定,已经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传承人需求表达的重视。然而,正如基层非遗研培班的实践所反映的,学员回访是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行动,其效果一定程度上会受到传承人与研培团队关系的影响。因此,在非遗研培计划的制度框架内,开辟更多的传承人需求表达渠道,对学员回访工作进行辅助是很重要的。基层非遗研培班的匿名反馈尝试是具有启发性的。在此基础上,研培的参与者都可以借用匿名反馈的理念,收集并获取传承人的真实需求。具体而言:其一,政府部门可以聘请第三方对传承人展开大范围的抽样调查,从宏观上收集并分析传承人的文化背景与研培需求,为各高校的非遗研培工作提供参考。其二,高校组织者则可以通过建立网络社区、公共信箱、匿名问卷调查等不具名的方式,让传承人摆脱社会关系的约束,表达对于非遗研培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其三,授课教师则可以通过课后不记名的课程评价,获得传承人对所授课程的评价和改进意见。

(二)“协助者”:民俗学者对研培组织工作的参与

民俗学把生活世界意义上的生活文化作为整体进行调查研究(16)高丙中:《民俗学的学科定位与学术对象》,《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能够自下而上地观察并理解传承人的生活经验与实际需求,这是民俗学者自身的优势所在。与此同时,民俗学者又长期在高校工作,具备高校教学与工作的实际经验。他们有能力成为传承人与其他研培参与者的沟通纽带,扮演好传承人主体地位保障的“协助者”的角色。正如基层非遗研培班的经验所反映的,民俗学者参与研培班的教师团队组建、培训方案制定、教学过程监督,一定程度上能够协助传承人满足自身需求,为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提供保障。菅丰与陈志勤曾主张,在尊重地方生活者所拥有的价值的基础上,创建直接参与地方文化的保护、活用之实践活动的民俗学。(17)菅丰、陈志勤:《日本现代民俗学的“第三条路”——文化保护政策、民俗学主义及公共民俗学》,《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民俗学者有能力、也有责任积极地参与非遗研培计划,为传承人主体地位的保障提供支持。这无论对于实现民俗学的社会价值,还是提升非遗研培计划的培训效果都将是大有裨益的。

(三)“润滑剂”:以文化交流增进对传承人的文化理解

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主要源于高校组织者、授课教师等研培参与者偏差地理解传承人。这种认知偏误影响到基层非遗研培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易于导致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前两种路径虽然有针对性,但是如果缺失了研培参与者对传承人的正确认知也难免地保障效果大打折扣。一方面,虽然传承人的需求表达渠道多元化了,如果高校组织者与授课教师对传承人的需求不接受或者理解偏误,那么需求表达之后仍然难以得到满足。另一方面,虽然民俗学者参与到非遗研培组织工作,但是如果其他研培参与者不理解或者不配合,那么民俗学者仍然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研培参与者对传承人正确的文化认知就像是“润滑剂”一样关系到其他保障路径的顺畅运转。

正如伽达默尔“视域融合”概念所指引的,我们需要创造传承人与高校组织者、授课教师等研培参与者交流的空间,让他们通过交流在前见的基础上形成对传承人及其研培需求的新的理解。一方面,政府部门和高校组织者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或者由传承人作为主讲人的讲座活动等形式,创造彼此交流的机会;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高校组织者可以组织研培团队和授课教师,深入到传承人生活的社区,在观察和访谈中了解传承人真实的文化背景、生活状态和发展需求。以上两个渠道,或将增进其他研培参与者对传承人的文化理解,让他们更加准确地认识传承人及其实际需求并主动地在非遗研培工作中予以考量。

结 语

非遗研培计划是近年来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要实践。通过对其社会运作过程的分析可见,保障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是非遗研培计划实现其文化使命的重要前提。当前,在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有其深层的社会文化原因。在一些人的认知中,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具有高下之别、优劣之分。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作为一种抽象性、规律性的知识获得了更高的地位,具象化、生活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则被视为需要滋养的对象。在非遗研培计划中,传承人主体地位被弱化的风险实则是这种认知偏误影响各类研培参与者的工作而产生的问题。虽然存在这种认知偏误的研培参与者仍是少数,但这一问题仍然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胡塞尔曾指出:“一切关于规律的知识只能是作为按照所掌握的规律对实际的和可能的经验现象的过程作预定的知识。”(18)[德]埃德蒙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与超验现象学》,张庆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61页。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本身也是在对日常生活化的知识的归纳中产生的。二者之间既是平等的,也是紧密联系的。非遗研培计划不是以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改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再造行动,而是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一种反哺行动。既然是“知识反哺”,那么高校学术和教育资源的拥有者们便需要以传承人为主体,扮演好一种辅助性的角色。无论是传承人需求表达渠道多元化,还是民俗学者对研培组织工作的参与,或是以文化交流增进对传承人的文化理解,都旨在通过基层非遗研培工作的机制创新,使研培参与者形成对传承人正确的文化认识,协调他们与传承人的社会关系,让传承人的主体需求能够得到有效地表达和满足,使这条“知识反哺”的通道更为通畅。只有这样,高校的学术和教育资源方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既是对我国非遗研培工作的有力推进,也将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加成熟的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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