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海科 秦玉荣 胡永红 王炜 杨金明 麦小婷
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甘肃 天水741000
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首次公布了一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2020年1月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从一名患者的咽拭子样本中分离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根据基因测序,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将此病毒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此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该病命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目前有关COVID-19的流行病学及预后评价资料相对较少,截止2020年2月24日天水市定点医院共收治COVID-19患者12例,现对天水市COVID-19病例流行病学特征、临床资料,为疫情防控提供依据,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4日天水市确诊病例12例COVID-19为研究对象。以当前时间段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诊断标准为诊断依据。12例患者中,男性3例、女性9例,年龄最小39岁,最大94岁,中位年龄57岁,其中≤39岁1例、40~49岁3例、50~59岁3例,60~69岁4例,≥70岁1例。
1.2 方法 治疗方案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1]执行,患者来院后由感染科值班医师详细询问和记录患者的一般情况、发病日期、诊治经过、症状、伴随症状、体征、暴露史,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及《密切接触者登记表》,查血常规、肝功、肾功、电解质、凝血五项,CT检查,进行二次SARS-CoV-2核酸检测。重点询问最近14天内有无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是否接触过有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是否接触过有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的人、是否有确诊病例接触史。
1.3 诊断标准及出院标准 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1]执行。诊断标准:疑似病例: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聚集性发病。2.临床表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COVID-19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1.实时荧光RT-PCR检测SARSCoV-2核酸阳性;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SARSCoV-2高度同源。临床分型:1.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2.普通型:具有发热、呼吸道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3.重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出现气促,RR≥30次/分;静息状态下,氧饱和度≤9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重型管理;4.危重型:符合下列任一条:呼吸衰竭,且需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脏器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1.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2.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3.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4.连续2次呼吸道SARS-CoV-2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
1.4 统计学分析 运用Min-max标准化方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用配对t检验比较标准化数据与标准化正常值的差别,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12例COVID-19患者一般情况 本地区共确诊12例COVID-19,其中病例1、病例2、病例7为散发,其余9例为家族聚集发病。发病至确诊时间最短3天,最长13天,其中时间较长的病例4、病例5、病例11、病例12经多次SARS-CoV-2检测最终确诊见表1。
2.2 12例COVID-19患者接触史12例患者中,病例1、病例2发病前均在武汉从事餐饮业,病例7无明确接触史。病例3长期居住武汉,来天水探亲后与家族内病例4、病例5、病例6、病例8、病例9、病例10、病例11、病例12多次接触并聚餐,病例3最早出现症状,最早住院,最早确诊,可确定为家族内感染来源。与病例3多次接触、多次共同进餐的病例4、病例5、病例6、病例8最早确诊,密切接触,共同生活的病例4、病例5最早出现症状。
表1天水市12例COVID-19患者一般情况
2.3 12例COVID-19患者临床特征12例COVID-19患者中,首发症状为发热6例、咳嗽2例、咽痛2例、无症状2例,按临床分型:轻型1例、普通型9例、重型2例,2例重型病例合并基础病,病例4合并高血压病,病例8合并心律失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贫血。患者入院时,血常规中白细胞计数异常5例(41.7%),淋巴细胞计数异常10例(83.3%)。胸部CT异常11例,出现多发斑点和磨玻璃样改变。肝功能检测:入院时有6例(50%)出现不同程度肝功能异常,且2例重症病例住院后肝功能损害有明显加重。
12例COVID-19患者血细胞异常情况:运用Minmax标准化方法,对12例COVID-19患者的血细胞数值进行标准化处理,所有正常值均标准化设置为1,异常值的标准化按公式换算:标准化数值=实际异常值/正常值最值(异常值小时选对应正常值的最小值,异常值大时选对应正常值的最大值),各个血细胞的标准化数值分别与标准化正常值1进行比较,患者淋巴细胞计数(P=0.02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图1。
图1天水市家族感染COVID-19患者事件时间图
表2天水市12例COVID-19患者血细胞标准化值统计表
图2天水市12例COVID-19患者血细胞标准化值
2.4 12例COVID-19患者治疗 遵循COVID-19诊疗方案系列标准制定治疗方案:1.给予按呼吸道常规隔离,卧床休息、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监测生命体征等;2.根据病情检测血常规、C-反应蛋白、生化、凝血功能、胸部CT等;3.抗病毒治疗:给予干扰素500IU雾化吸入,2次/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400mg口服,2次/日;4.同时按照一人一方给予中草药对症治疗。治疗期间2例重型患者因继发细菌感染给予抗菌药物抗感染治疗,因肝功能损害加重,给予保肝治疗。未出现需机械通气及ECMO治疗病例。治疗周期最短14天,最长21天,中位数19天,截止2月17日全部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出院,截止3月1日无复发。
COVID-19疫情呈短期密集发病,爆发式流行,具有极强传染性,从目前国内疾病现状来看,感染者为最主要传染源,结合本地区数据,12例确诊患者中11例有武汉接触史。因此,对湖北尤其是武汉来人进行重点排查,是非常必要的控制手段。从人群易感性来说,本组病例30~65岁占75%,这一结果与对全国4021例确诊患者分析结果[2]相近(71.45%),这可能与人群活动范围及老年人、患基础病的人感染病毒风险增加有关[2]。本组感染者发病至确诊时间平均为5.9天,与更早期研究报告的5.8天[3]和5天[4]基本一致。
12例COVID-19患者,首发症状为发热,约占50%,其次为咳嗽、咽痛等,入院时83.3%病例存在淋巴细胞计数减少,41.7%病例存在白细胞计数减少,这与指南及大数据结果相近[2],尤其是淋巴细胞计数,存在统计学意义,可作为临床诊断中早期评估的重要指标,CT显示为双肺磨玻璃影及双肺斑片状影表现,尤其2例重型患者,其CT表现更为典型,且进展迅速,而对于普通型胸片难以早期发现病变,故对于有明确接触史者,早期行CT检查很有必要,能有效提高临床诊断率。
本地区确诊病例中,病例4、病例5、病例6、病例8、病例9、病例10、病例11、病例12均由病例3感染,占本地区全部确诊人数的75%,病例3密切接触17人中有8人发病,具有明显家族聚集发病特点,且接触时间越长、频率高的病例4、病例5出现症状早,说明同处在一个密闭空间,共同进餐感染可能性大,且潜伏期长短与暴露次数及持续时间相关。因此,将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能够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
本组2例重型患者出现不同程度肝功能损害,且随病情变化进一步加重,研究显示[5],SARS-CoV-2可引起细胞因子风暴综合征,促进TNF、IL-18释放,导致肝脏等靶器官受损。研究发现[6],SARS-CoV-2可能直接与ACE2阳性胆管细胞结合,造成胆管病变继发肝损伤。通过以上研究可以推测,COVID-19所引起的肝功能损害,是由于SARS-CoV-2感染引起炎症介质释放,激发炎症反应造成肝功能损害。同时,抗病毒药物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均有一定的肝毒性,也可能造成肝损害。因此,在治疗中,关注患者肝功能,适当使用改善肝功能药物,尤其是重型、危重型病例,以提高疗效,降低病死率。12例COVID-19患者中有1例(病例10)患者(8.33%)出现双眼眼红、异物感及水样分泌物增多的症状,症状出现于COVID-19确诊后第2天。给予抗病毒眼药水阿昔洛韦滴眼液,用药第3日症状好转,出院时症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