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昭 王莎
【摘 要】 “一带一路”建设为陕西省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如何依托“一带一路”,利用好自身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文化服务贸易带动经济增长,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has brought a rare historical opportunit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service trade in Shaanxi Province. How to rely on "the Belt and Road", make good use of its rich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sources, cultivate new economic growth points and drive economic growth with cultural service trade is a topic worth studying.
【关键词】“一带一路”;文化服务贸易;增长点;培育
【Keywords】"the Belt and Road"; cultural service trade; growth point; cultivation
【中图分类号】F752.1;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6-0116-02
1 引言
自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正在向服务型经济转变,文化贸易是文化经济化的发展形式,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有助于传播本国的文化理念、实现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对外经济效益、实现文化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整体效应,有利于实现经济可持续,改善出口结构、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服务贸易定义为能够满足人们文化兴趣需求的服务,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交易的服务,是具有精神文化特征的无形的产品或服务。
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随着建设的不断深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也日益密切,为这些地区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陕西省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在“一带一路”中处于核心区域,如何借力“一带一路”,利用好自身的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2 陕西省文化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2.1 文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偏少
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共210.31万个,其中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157.38万个。全国各省市文化及相关企业数量如表1所示。在全国排名14,仅5万多家。同时,在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中,陕西仅有两家企业入选目录,可以看出,陕西省文化贸易企业数量不多,且文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数量偏少。
2.2 文化企业出口业绩偏低
2018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346.3亿美元,占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25.3%,其中出口额72.9亿美元,进口额273.4亿美元;从区域来看,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占比94.6%,中西部地区占比4.8%,东北地区占比0.6%;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出口总额排名前五,合计占我国文化服务出口总额的91.5%。位于西部地区的陕西,文化企业出口总额业绩偏低,仅占全国总额的1%。
2.3 文化服务贸易数量较少
近年来,尽管文化服务贸易项目的数量在整体上逐年增加,但多数是以政府主导的非赢利性的交流项目,真正通过对外贸易活动把文化服务输送到国际文化市场上的项目数量较少。在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公示名单中,陕西省仅有两个文化项目入选,一个为原创动画电影《疯狂斗牛场》,一个为中哈“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电影《大漠驼铃》。
2.4 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
为了加快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陕西省先后出台了多项文化产业政策,分散在已出台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中,至2014年發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较为全面地从重点支持、财税、金融、人才建设、对外宣传等方面对文化贸易进行了支持。陕西对外文化贸易政策仅致力于贸易环节的扶持,主要表现为对文化产品出口税收优惠与贸易便利化等,对文化产业竞争力培育的政策体系较少涉及。对外文化贸易应该是文化产业内部竞争力向国际竞争力的延伸,如果没有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就成为无源之水。
3 培育陕西省文化服务贸易新增长点的途径
中国文化产业市场竞争主体仍然较弱,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发展文化服务贸易可以从多方面入手,如培育文化扶持平台、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外展会、创新文化“走出去”载体,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学习国外的先进经营理念和技术、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对于陕西省而言,培育文化服务贸易新增长点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3.1 建立基地,培养重点文化服务贸易企业
借助“一带一路”,推动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建立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加快文化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与便利化,优化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格局,培养重点文化服务贸易企业,促进文化服务示范基地特色化发展,培育文化服务贸易的新增长点。陕西省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建立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借助“一带一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服务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文化服务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服务贸易品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园区,搭建一批有利于发展和促进陕西省文化产业国际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对外文化贸易额在全省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大幅提高,陕西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陕西省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3.2 跨界互动,构建文化服务贸易新格局
努力打造文化服务产业新业态。全面做好“文化+”融合发展大文章,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深度融合,最终将文化创新创意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推动经济发展。通过文化服务贸易内容资源在图书、电影、设计、游戏、动漫多个领域跨界互动,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互动合作,推动资源对接,不但可以解决传统文化资源走出国门如何应对传承与创新的挑战的问题,还可以发挥文化资源应有的经济价值,培育文化服务贸易新的增长点。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跨界,也助推了陕西省文化企业“走出去”,不但有助于将陕西省品牌乃至中国品牌推向全世界,对完善和扩展中国品牌在境外的商务经营模式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3 发展文化“互联网+服务”模式
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服务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当今文化的生产、传播、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一方面,以知识产权及其代理评估鉴定、教育、旅游、娛乐等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服务得到改造升级;另一方面,催生出如网络知识与文化娱乐分享、虚拟交互式体验旅游与创意服务、人工智能与VR/AR教育应用、开放式远程职业社会化教育、新自媒体运营与传播、智能化艺术设计、移动影音视频、跨媒体与跨介质传播等文化服务新业态。对此,既要紧跟技术创新的潮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文化服务各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护,又要利用新兴技术建立先进的文化产权交易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从事新业态文化服务,还要运用先进科技展示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动漫影视游戏等文化产品。
3.4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助力文化服务企业拓展出口渠道
文化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在于资源共享,产业服务,可以通过整合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服务资源,针对文化服务企业,多元、高效、便捷、开放的公共服务,助力文化服务企业的发展。作为参与文化服务贸易的主体的文化服务企业,文化服务消费者、文化服务产业政府管理部门等可以通过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了解文化服务产业信息,进行信息交流、产品推广等。文化服务企业是文化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其项目信息、产品信息需要宣传、推广、交易,需要逐步实现品牌效应。因此,可以通过搭建文化服务产业网上展示与交易平台、信息交流服务平台、专业技术、设备服务平台、文化产业人才支撑平台、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创业孵化平台、文化服务产业数据支撑平台等助力文化服务企业拓展出口渠道。
【参考文献】
【1】刘克春.中国文化服务贸易问题与协同创新对策——基于“一带一路”的视角[J].国际贸易,2017(08):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