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全媒体记者许然
近日,记者在采访途中获悉,当地农村一名13岁智障女童被同村的两名老年男性多次性侵。事情暴露时,女孩已有5个月身孕。当地检察机关指控,自2019年始,两个老人在明知女童患有精神障碍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其中一名老人还患有艾滋病。
联想到此前的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新城控股集团原董事长猥亵儿童案、韩国“N号房”事件……未成年人被性侵害事件正在频繁发生。一份来自女童保护基金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数为301起,受害人数超过800人。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国家及相关部门已出台多种政策法规。比如,全国人大去年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国家监护制度并细化了中止和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各地也作出积极探索,如杭州市十个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所谓“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当地成立了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接受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有针对性地教育、规范和处罚。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的社会机制已逐步建立,但类似事件依旧频繁出现,挑动着公众的神经,让人不得不质问:“为何防不胜防?”
质问的背后,凸显出性侵未成年人案所面临的现实困境。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社会上“谈性色变”的传统观念、案发场所的隐秘性等因素,性侵事件较难被发现,即使家长发现问题,后续在犯罪认定上也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此外,近年来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类案件更具隐蔽性,更难被发现。
如何防止未成年人被性侵?社会各界所呼吁的提高性同意年龄固然可以提高违法成本,震慑犯罪分子,保护部分未成年人不被所谓的“自愿性行为”伤害,但如果是文章开头的情况,在一些法治观念淡薄的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尤其是智力发育不健全的儿童又该如何避免被性侵害?
首先还是要健全未成年人防性侵机制,更多地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尤其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相关部门牵头承担临时或者长期监护职责,进行一对一照料。同时,学校、村委会、亲友也要积极配合,共同织密防性侵安全网。
除了外部要扎牢篱笆,也要帮助未成年人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调查显示,在3416名13到17岁未成年人中,有近14%的未成年人对自己是否遭受过性侵害表示“不知道”,说明我国性教育工作依旧薄弱。
在实践中,性教育方面的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少教学经验,也没有合适的教材。曾被誉为“中国最好的一套性教材”的《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也因部分家长质疑其“不健康”被暂停使用。
可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必须抛弃视“性”为洪水猛兽的陈旧观念,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进行常态化教学,不断拓宽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