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以中央部属高校和地方“211 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
1. 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 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南疆三地州的22 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 项条件:
(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 报考和录取方式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学校可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学校可安排在提前批录取)。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的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1. 报考条件
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2. 报考和录取方式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至于具体报名要求、录取办法、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详细阅读各省(区、市)招生考试单位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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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旨在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帮助更多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圆大学梦。
1. 报考条件上的区别
(1)国家专项计划,指定县市的具有城市户籍或农村户籍的考生,只要符合条件和要求就可以报考。
(2)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只限于指定县市的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报考。
2. 錄取方式上的区别
(1)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他材料,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2)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并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通过该校专家审核后,在高考后到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有的学校不设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享受该校一定的录取分数照顾。
3. 录取层次上的区别
(1)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层次录取。二本分数考生也可以通过填报征集志愿,进而录取到一本院校。
(2)地方专项计划:只有一本院校(或二本院校的一本专业)招生。
(3)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必须是进入一本线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