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冬冬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系,郑州 450000)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从国家层面开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路,农民开始由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1]2016年国务院出台《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带动能力。[2]2017年农业部出台第一个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建设”三大重点工程建设,力争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总量超过2 000万人。[3]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要充分利用农广校、农科研所、农高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快速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体系,加紧出台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意见。[4]同时,2020年也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收官之年。[5]八年来,相关学者对新型职业农民研究概况如何?其热点有哪些?演化路径是怎样的?本文尝试运用CiteSpace文献计量工具对2012—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年度发文量、机构、作者、期刊、高被引、热点和趋势等信息进行计量,绘制知识图谱探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现状、热点和趋势,完整呈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概貌,以便为该领域研究热点和前沿挖掘提供一种新思路。
CiteSpace是由陈超美教授用JAVA语言开发的用来分析、挖掘和可视化文献数据的知识图谱软件。[6]首先对下载的文献进行剔除筛选,以Refworks格式导出,以Download开头命名。其次对文献题录格式进行数据转换,使之符合CiteSpace的运行要求。最后设置年度切片为1,时间为2012—2019年,阈值采用Top20,图谱剪切方式采用寻径,其他设置默认。
本文数据来自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由于CNKI收录期刊较多、质量差距较大,为了更好的反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进展,本文期刊来源选择“CSSCI+CSCD+核心期刊”。运用高级检索功能,检索主题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匹配方式为精确,检索年份设置为2012—2019年,检索日期为2020年1月19日,共得到417篇文献,对不相关文献进行剔除,最终得到399篇该领域有影响力的文献作为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
1.数量频次与期刊分布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既是解决“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重要选择,又是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人才振兴的研究热点。根据图1可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1)2012—2015年为快速增长阶段。在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第一次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从政府层面正式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相关研究逐年增多。(2)2016—2019年为稳定发展阶段。经过4年的爆发式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逐渐进入了平稳期,年均发文量保持在60篇左右。主要原因在于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所以相关研究长久不衰。
期刊载文量和影响因子能够清晰呈现研究文献的分布特征和质量(见表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399篇文章发布在86种期刊上,平均载文量为5篇。从数量上看,排名前10的发文期刊占总发文量的63.91%(255/399)。其中《职教论坛》载文量为57篇,《职业技术教育》《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农业经济》和《世界农业》载文量在20—40篇之间,《中国成人教育》《教育与职业》《继续教育研究》和《江苏农业科学》载文量在9—20篇之间。从质量上看,复合影响因子在3.0以上的期刊载文量占总载文量的3.76%(15/399)。其中影响因子在5.0以上的有《中国农村经济》《中国电化教育》和《地理科学进展》,影响因子在3.0—4.0之间的有《教育研究》《现代远程教育研究》《农业技术经济》《改革》《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经济问题》和《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整体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文数量不断增多,但质量有待提高。
表1 发文期刊
2.著者构成与机构聚集
普赖斯定律是衡量各个学科领域文献作者分布的规律。依据定律M=0.749(Nmax)1/2=0.749(14)1/2≈3(M为核心作者最低发文数,N为发文最多的作者篇数),[7]本文将发文量大于3篇认定为核心作者。表2列出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文量大于3篇的34位核心作者,其中来自河北农业大学的赵邦宏发文14篇、张亮发文12篇、周瑾发文8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吴易雄发文12篇,江苏理工学院的吕莉敏发文11篇、马建富发文11篇、张胜军发文9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赵丹发文7篇,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朱奇彪发文6篇、米松华发文6篇,其余张水玲等24位作者发文量也都在3篇以上。34位作者的发文量占总发文量的45.36%(181/399),接近普赖斯定律认定的50%,②说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作者群已基本形成。
表2 研究作者发文量
发文机构体现了研究领域的实力分布,合并所有二级机构,表3列出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域发文量大于5篇的23个研究机构,其发文量占总发文量的59.90%(239/399)。形成了以江苏理工学院、河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等为典型代表的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多分布在江苏、山东、河北、江西、安徽、四川、湖南等地,这些地区都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典型代表地区。
表3 机构发文量
从作者和机构合作图谱来看,作者和机构之间合作较少且大多限于内部合作,仅有少量的作者和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合作关系。作者方面,如赵邦宏、吕雅辉和王丽丽,张亮和周瑾,吕莉敏和陈春霞,朱奇彪和米松华。机构方面,如江苏理工学院和华东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等。跨机构和省域的合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影响力评价
从文献的下载次数和被引次数可以看出研究文献的影响力。表4列出了被引次数大于100次和下载次数大于2 000次的8篇高质量文献。从数量上看,2013年发表的文献有较大的影响力。从内容上看,朱启臻在《新型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中从概念上澄清了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的定义及二者的关系,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了正确指导。[8]郭智奇等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中解析了国外培育的经验、实际需求和概念,结合我国农民自身素质和培育现状,给出强化制度安排和政策扶持、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加快立法进程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建议。[9]李国祥等在《美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及启示》中研究了美国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采取的加大专项贷款扶持和农业补贴、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主导产业和加强技能培训等措施,提出我国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应深化农业教育改革、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完善财政金融惠农支农政策和发展优质特色高附加值农业。[10]上述3篇文章的被引次数和下载次数均在200次以上和4 000次以上,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的奠基之作。
表4 高被引文献
CiteSpace时区视图是一种从时间维度来呈现某一领域研究热点随时间变化的关系图谱,圆圈代表研究文献样本数据中关键词首次出现的年份,连线代表关键词之间的传承联系,连线越多代表传承关系越强。为了清晰呈现研究主题的演进特征,本文依据主题路径图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
1.概念解析与路径选择阶段(2012—2014)
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概念的初期,学术界关于其内涵的研究有很多,没有统一的界定。郭智奇等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备道德文化素养、专业技能、竞争意识、个人成长潜能和有安稳工作收入的农业生产经营类人员。[11]朱启臻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稳定性、传承性、持续性、主动性、载体性、责任感、现代观且以农业收入为唯一来源的人员。[12]李俏等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从身份型、兼业型、传统型到职业型、专业型、现代型的动态变化主体。[13]魏学文等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集技术、管理、经营、文化、素质于一身把农业当作稳定职业的新一代农民。[14]
教育是打开农业现代化人才培育之门的钥匙,学术界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的研究主要还是依托教育。许浩借鉴美国、韩国和英国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经验,认为远程教育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选择。[15]周一波等认为,针对农村务农青年、返乡农民工和农业创业人员等潜在目标群体开展学历教育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尝试。[16]赵邦宏等认为,培训路径的选择应与培训目标相适应:针对基础性培训应选择政府主导、各类学校为培训主体;针对技能型培训应从政企配合型逐渐过渡到市场运作型。[17]陈正华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以农广校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为依托、以公司和基地载体、以协会为支撑,全方位创新职业农民培育机制。[18]
2.影响因素与现实困境阶段(2015—2017)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学者主要运用定量方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意愿、创业意愿、政策扶持、远程培训等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翟黎明等运用Logistic模型对关中地区4个市420份新型职业农民调查问卷进行研究,发现文化程度、家庭人数、增收信心和对政策的关注程度等显著影响农民参与培育。[19]吴易雄运用Probit模型对湖南省97个村庄404份新型职业农民的问卷调查进行研究,发现年龄、学历、政策、资金和外部经济条件等是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的重要条件。[20]傅雪梅运用Logistic模型,对成都市304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关于扶持政策满意度的调查问卷进行研究,发现产业科技和金融帮扶、创业和社保补贴等对满意度有显著影响。[21]胡文举等运用Logistic模型对河南省248份新型职业农民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发现计算机掌握程度、家庭入网情况、文化程度和培训经历等显著影响农民接受远程培训意愿。[22]
2012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育人数大增、培育效果显著。但是在培育过程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培育对象、培育单位和地方政府三个方面。王丽萍等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存在培育对象不精准、年龄差别大、素质偏低和主动性差等问题,应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倾听农民的培育诉求、提高其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23]肖海燕等认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培育单位存在师资缺乏、供需脱节、经费不足和培育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应优化师资结构、完善培育体系和加强经费支持。[24]金绍荣等认为地方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存在政策制定不完善、机制构建不健全和经费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应优化制度设计、健全培育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完善职教体系。[25]
3.“互联网+”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引领阶段(2018—2019)
随着我国科技的飞速发展,依托互联网的新业态层出不穷,“互联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也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焦点。王雪松等通过对陕西省326份新型职业农民的调查问卷进行研究,发现“互联网+”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网络基础设施落后、互联网应用型人才缺乏、培育对象网络基础知识薄弱和观念落后等问题,政府、高校和培训机构应携手打造完善的“互联网+”网络学习平台,为农民依托互联网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营造良好的氛围。[26]吕莉敏等也认为“互联网+”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网络平台和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人员短缺、市场化信息服务滞后等问题,提出地方政府应创新网络培育政策、加强网络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培育监管、加大多元网络培育投入。[27]王楠等基于对北京市1 300份新型职业农民终身学习的问卷调查,发现新型职业农民网络培育课程存在科目少、同质化和针对性差等问题,应增加网络优质课程、创新培训技术、提高供需匹配度。[28]
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人的问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正是从扶志和扶智两方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目前学者结合乡村振兴来研究新型职业农民的成果有很多,主要集中在精准培育目标、提高培育素质和创新培育手段等方面。杨秀丽依托搜寻匹配理论,构建“人职匹配拟合+预就职岗位分析+培训评估”模型,提出应进行劳动力市场岗位需求分析、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评估体系建设、提高供需的匹配度。[29]孟建锋等基于精准培育视角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研究,提出应加强职业指引、注重因材施教、独立监督机构、完善培育体系和培育方案。[30]杨艳丽等从职业人视角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素质进行研究,得出应构建职业素质体系,用职业道德支撑强农意识、用职业能力提高懂农思想、用职业价值观引导爱农精神。[31]王金震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视角对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段进行研究,认为公共实训基地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平台,以此为依托,既能提供过硬的师资,又能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32]
精准扶贫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国家战略,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一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也是教育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界结合精准扶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成果众多,杨丽波等基于“互联网+精准扶贫”视角对中西部地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互联网络媒体传播式、特色产业扶贫和电商扶贫精准式等3种培育模式。[33]王雪平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但是目前还存在培训机构功利化、培训过程形式化、培训方式传统化、培训内容理论化和培训意愿被动化等问题,要革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式、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重视技能和实际需求培训。[34]
1.研究热点
关键词是论文主题的高度概括,研究相关文献的关键词,有助于挖掘该领域的研究热点。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文献导入CiteSpace软件,阈值设置为Top20,采用寻径剪切生成关键词图谱,图中共87个节点,144条连线,网络密度为0.0385,其中Q=0.6075>0.3,S=0.7163>0.5,表示聚类的信度和效度较优。其中在图中显示较大的节点和字号的关键词出现次数较多、研究较热。由图3可以看出“新型职业农业培育”研究呈现出的明显特征:第一,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培育方向、培育手段、制约因素等方面,研究思路逐渐清晰,如出现新型农民、职业农民、农民培育、教育培训、影响因素等高频关键词。第二,重视为国家农业转型和农业现代化培育人才,研究方向更加精准,如出现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等高频关键词。第三,研究层次更加深入,如出现农村职业教育、教育部、教育行政组织、职业教育等高频关键词。总而言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研究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精准、层次更加深入。
2.聚焦方向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人才振兴战略的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成为学者的研究焦点。但是这个领域还存在培育法律法规不健全、培育过程监督体制不成熟、培育效果评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今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性法律法规。立法机关应把培育机构资质、培育师资、培育对象、培育过程、培育模式、培育效果、培育评估、证书级别、扶持政策等纳入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性法律法规建设;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地方法律法规。从中央和地方两方面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法律法规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建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方位法律法规体系,从源头上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监督机制。加大对培育资金、培育机构、培育教师、培育形式和培育学员等培育过程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培育资金的公开化透明化使用、培育机构的资质管理、培育师资的职称和业务能力考核、培育学员的精准化和满意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过程主义,确保培育过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的精准使用和培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果评估机制。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客观、全面、公正的培育结果评估体系,严格落实培育成效。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培育前期、中期、后期,月度、季度、年度的综合考核评估机制,将培育评估结果纳入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体系。建立以农业现代化为导向,以培育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基地等为目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束后中长期长效追踪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加大对培育结果的考核和培育后的跟踪反馈,确保培育取得理想成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运用CiteSpace对2012—2019年CNKI收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文献进行知识图谱分析。结果显示:研究成果多以单一机构独著为主,呈现出发文数量由快速增长向保持稳定比例转变的特征,其中学术影响力较大的成果集中在国内农业类和师范类大学;研究主题覆盖了概念解析、培育状况、影响因素以及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等政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选择等方面,研究热点聚焦于培育方向、培育手段和制约因素等问题。在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推进中,今后研究亟须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性法律法规建设、培育过程监督和培育结果评估等方面有所突破。
【注释】
①期刊的影响因子,整理于2019年中国知网期刊导航。
②普赖斯认为在同一主题中,半数的论文为一群高生产能力的作者所写,这一作者集合在数量上约等于全部作者总数的平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