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博士生培养模式比较分析与思考

2020-08-10 09:21郝玉玲刘婉婷林萱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31期
关键词:比较分析博士生中欧

郝玉玲 刘婉婷 林萱

[摘 要] 博士生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其教育质量和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和文化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在我国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关键时期,对比分析中欧博士生不同培养模式,找出我国博士生培养的短板和不足,借鉴欧洲博士生培养的先进经验,改革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对健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中欧;博士生;培养模式;比较分析

[基金项目] 2019年东北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立项“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初探”

[作者简介] 郝玉玲(1963—),女,辽宁沈阳人,工学硕士,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  究;刘婉婷(通信作者)(1982—),女,辽宁沈阳人,理学硕士,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助教,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林 萱(1970—),女,辽宁沈阳人,本科,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31-0011-03    [收稿日期] 2020-02-12

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博士生教育是高等教育重中之重,其培养质量反映一流大学人才培养高度和学术创新水平,同时在“双一流”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高质量博士生人才培养是“双一流”建设的方面。目前,欧洲博士生培养的改革和发展处于世界高等教育最前沿,对区域国家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比分析中欧博士生不同培养模式,找出我国培养的短板,借鉴欧洲培养的先进经验,改革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对健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中欧博士生培养模式比较分析

博士生培养模式是指为实现博士生培养目标而采用的一系列培养程序的总和,包括招生、指导、课程设置、淘汰机制、学位授予等诸多方面[1]。下面对比分析中欧博士生培养模式关键要素,以期找出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的不足,汲取欧洲一流大学的先进经验。

1.招生选拔方式。我国博士生招生方式普遍采取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申请—审核”机制,一些院校对博士生招生制度进行了改革。申请考核制是申请者不参加博士生入学初试,由各学科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遴选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说就是优选英语水平高、发表SCI文章等有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申请者。目前,我国有42所一流大学主要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其他普通高校也积极跟进,采取普通招考与申请考核制并存的招生方式。

欧洲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灵活,工作规范,面向世界各国招录优秀人才。欧洲各高校均采取“申请—考核”制度,不设入學考试,学校赋予导师绝对权力。导师及导师团队根据项目和经费情况进行招生和确定招生人数,招生时间无规律可循。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材料、面试、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导师看重申请者的学习动机、研究计划及交流能力,并遴选与之吻合的具有研究经历及方向的申请者。

对比看,我国一流大学近几年吸取西方经验把学术科研能力作为重要选拔条件,博士生生源质量得到一定提高,但多数高校仍看重考试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只作为重要参考。而欧洲博士生导师重点选拔学术科研能力强的学生,从生源质量上更有利于培养高质量博士生。

2.课程设置与科研训练。课程学习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至关重要,是科研和学术能力培养不可或缺的环节。我国博士生课程设置一般比较固定,课业要求比较散,课程考核比较宽松。201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一些高校开始打破传统,突破专业,按照一级学科和跨学科课程设置课程,增加研究类、实践类课程。在教学方法与培养环节,加强案例式教学和实践环节,博士生科研能力逐步提高。但我国博士生很少参与到导师课程教学任务中,缺乏教学经验。

在欧洲,博士生课程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必须完成课业学分,个人根据需要确定课程及学习计划。博士生课程设置完全打破学科,选课学习可以跨学院和学校,学校鼓励并提供经费支持。参加学术活动也可转化为相应学分和得到经费支持,区域层面学分互认制度不断完善。课程大都以研讨或活动形式开展,每门课程一般由多位教师集体且集中授课。在德国,学校规定研究类课程必须体现国际上新发现、新观点、新学说。在丹麦,课堂教学要采取有助于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方法教学,课程教学是学生组队模拟一个科研过程。此外,欧洲博士生属于学校员工,须承担助教和部分授课任务,为以后成为教师打下基础。德国博士生每学年至少承担一个学期的助教任务,丹麦博士生三年内要完成840个小时的教学工作量[2],如参与导师授课任务,或辅助导师指导本科硕士实验课及学位论文任务。

对比看,我国博士生课程计划基本固定,学科交叉选修课较少,前沿学术讲座及专业学术讨论较少[3],教学方法单一,科研能力训练不够,不利于科研创新潜能的培养。欧洲博士生课程设置灵活,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制定个人课程计划,更易实现个性化培养,在科研训练体系建设方面较完善。

3.导师遴选、指导、惩罚机制。导师是引路人和监督者,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关键,有研究表明导师指导频率和博士生完成论文时间有直接关系。我国博士生导师遴选制度近些年借鉴欧美经验进行改革,一些高校逐渐打破按职称遴选导师标准的做法,把项目及经费作为导师资格遴选条件,并打破单一导师制和终身制。例如,清华大学推行不以职称论资格,把权力下放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导师资格。南京大学建立博士导师聘任制度与监控机制,推动导师投入招收优秀学生与培养高质量学生上。哈尔滨工业大学推动“大师+团队”导师队伍建设,让更多学生有参与科研的机会。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仍采用单一导师制的传统方式。此外,我国导师惩罚机制是根据2014年国务院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对连续二年抽检不合格,对学校进行质量约谈,学校和导师受到相应惩罚。国家层面抽检比例较小,但震慑作用较大,因此博士生导师越来越重视,加大投入时间与精力指导博士生。

欧洲博士生导师遴选体现“宽资格审定,严监督评估”及非“终身制”。遴选标准是导师须有博士学位和相关领域多年研究经验,同时科研项目和经费满足一定年限才能申请导师资格。在培养上实行双导师制或多导师制或导师小组制,一般有2~3位导师。例如,德国实行双导师辅导制度,法国实行培养小组制度,丹麦实行导师小组制度。虽然多位导师指导,但每名导师职责分工明确。导师不同知识结构、学术观点、学科交叉渗透,促进博士生创新思维的培养。此外,导师考核评价是作为一项制度实施,各国评价制度不尽相同,但主要采取导师与博士生签订合同或设置导师管理委员会,以促进导师指导的结构化和透明化。如法国采取博士生、系主任、博士生院院长和导师直接签署一份书面合同[3]。对导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导师与学生关系、导师学术道德等,多元化和全方位评价有利于发挥导师积极性和有效约束导师行为。

对比看,我国大部分高校实行单一导师制,限制了博士生交叉学科培养,不利于创新思维的培养。我国导师遴选制度具有“严资格审定、宽监督评估”和终身制的特点,导师指导仅凭导师自觉性[4]。欧洲高校实行多导师指导方式,导师指导力度有相应合同约束,不存在“终身制”,导师遴选实行与科研项目挂钩,但对指导过程监管较严格。

4.淘汰机制。我国博士生淘汰机制不完善,论文中期检查过于形式化,更多的是一种督促。博士论文有“双盲”评审制度。“双盲”评审是由3位专家给出评审意见,对评审不合格的,规定修改时间再重新评审,直至评审通过方可答辩。

在德国,博士生淘汰机制主要体现在授予博士学位过程中。博士学位申请人一般要经过4~5年的努力完成学位论文后提出申请,而论文审查过程中经过层层淘汰,淘汰率高达27%[1]。法国博士生培养分两个阶段,即深入学习和撰写论文阶段。只有通过深入学习才有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研究资格。深入研究学习课程难度很大,淘汰率高,平均约为40%[5]。丹麦博士生学习规划的完成情况周期性受到学校和导师的监督和审核,如果违反学校计划且三个月后仍未落实该计划,则会被学校终止博士学业。

5.国际学术交流与资金资助体系。学术只有不断交流才能持续进步,通过国际学术交流,博士生能快速提高科研与学术能力。博士生资助强度和覆盖面与博士生科研产出、学业完成和博士学位获得存在相关关系。

从交流渠道看,我国博士生主要有国家留学基金委、领域国际会议、学校国际合作、国外专家讲学等等,但博士生出国交流时间与比例占比不高。欧洲拥有全世界最开放的学术交流平台,学校规定博士生要参与各种学术会议,进行校级交流,只需拥有欧盟一个国家申根签证就可方便出入其他欧盟国家,因此在双方导师同意下,博士生通过校方注册和认证即可出国交流,一般为3~6个月。

从资助类型看,中欧资助类型均包括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学生贷款。然而欧洲资助来源更多样化,一般有政府助学金、减免学费、被雇佣酬劳。欧洲博士生是大学员工,享受工资待遇,充足的工资支持使博士生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2014年我国实行博士生学费收费制度,2017年每位学生获国家助学金年度资助标准为2.8万元[6]。此外,各高校建立了多项獎助金形式的资助。

对比看,我国国家基金委每年派出计划名额不断加大,各高校建立国际合作院校和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力度不断加大,但与欧洲相比资助费用仍有较大差距。从资助强度和覆盖面看,中欧差距也很大。

二、对我国博士生培养的若干建议

中欧高等教育理念、意识形态、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我们应该认真分析,有选择地“引进来”,建设适合我国博士生培养的模式,加快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根据上述我国和欧洲博士生培养模式比较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更具公平性的招生保障机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方式是当下被认可的好方式,可以招录到具有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人才,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目前全国正在推广。由于该方式导师有很大自主权利,为了保证招生考核机制公开公正,高校应采取多种措施,实行招生过程公开和透明。

2.推进跨学科课程和科研能力建设。丰富的课程内容和合理的课程结构能够给学生构筑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锻炼学生的发散思维和批判性思维,促进创新能力的形成。各高校在课程建设中应注重加强研究类和实践类课程设置,重视跨学科课程体系建设,让博士生了解相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课程和学术前沿知识与方法,满足市场人才需求。

3.探索导师团队科学指导新模式。当前学科交叉融合逐渐加深,单一导师负责制已经无法满足博士生对研究热点和研究前沿把握与指导,建立导师团队指导模式,发挥不同导师的学术专长,为博士生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指导。为激发导师队伍活力,必须打破导师终身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有助于有效配置教学科研资源。

4.建立博士生激励淘汰机制。目前,我国博士生培养过程中没有形成明显的激励淘汰机制,淘汰率偏低,在持续扩招的背景下,博士生培养质量难以保证。应该建立切实可行的各环节考核机制,尤其在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环节,二级学院应严把质量关,实施有效淘汰机制,对达不到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被淘汰的学生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以达到培养要求。

5.完善学术交流和资助管理体系。为了让博士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科学研究中,需要提高博士生基本生活保障。积极创造博士生主持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项目机会,给博士生提供更多机会和充足经费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开拓国际视野,提升学术能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参考文献

[1]束亚男.我国博士生教育培养发展趋势探索——中、美、欧博士生教育培养模式比较与思考[J].高教学刊,2017(10).

[2]王文礼.丹麦博士生教育的现状、特点和启示[J].现代教育科学,2016(8).

[3]成花林,黄雨.从中欧博士生培养模式比较探索创新型博士的培养[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7(1).

[4]刘丽娜.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研究生导师制度比较研究[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4(2).

[5]王炜,徐小强.法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质量保障[J].高教发展与评估,2007(7).

[6]刘延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Z].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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