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亚珍
(揭阳市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一区,广东 揭阳522000)
急性脑梗死是一种临床常见的神经外科疾病,主要以颈内动脉系统脑梗死较为常见,多伴有头痛、眩晕以及耳鸣等症状的出现,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是缺血性脑血管疾病中重要的危险因素之一[1]。目前,静脉榕栓是临床救治缺血性脑梗死的常见治疗方案,但由于血液稀释等原因,血药浓度的下降会对再通率造成一定的干扰,从而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2]。对此,本文将静脉溶栓联合介入治疗应用于急性颈内动脉系统脑梗死疾病的临床治疗中,对其治疗效果进行探讨,现报道如下。
将2017 年8 月至2019 年8 月揭阳市人民医院收治的急性颈内动脉系统脑梗死患者中选择108 例纳入本次研究。按照治疗方式的不同分为对照组(静脉溶栓治疗)与观察组(静脉溶栓联合介入治疗)各54 例。对照组中男30 例,女24 例;年龄42~78 岁,平均(58.3±4.5)岁。观察组中男29 例,女25 例;年龄43~79 岁,平均(58.7±4.1)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纳入标准:①经过临床确诊,符合《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会议》[3]中关于急性颈内动脉系统脑梗死的诊断标准;②发病时间均在4.5 h 以内;③均不存在颅内出血等情况;④患者家属均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发病时间不确定;②脑梗死症状较轻,在治疗前已得到有效缓解;③合并癫痫;④存在蛛网膜下隙出血;⑤在24 h 内使用过肝素钠。
对照组患者采取静脉溶栓治疗。给予阿替普酶(rt-PA)进行静脉注射,其剂量为0.9 mg/kg,将药量的10%于5 min 内注入,其余90%则加入100 mL 生理盐水进行静脉滴注,于1 h 内完成输注。24 h 后通过全脑血管造影检查进行检测,无异常出血情况下给予阿司匹林进行口服,剂量为100 mg/d。
观察组患者则采取静脉溶栓联合介入治疗。其中静脉溶栓方式同上,在此基础上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检查,当发现血管闭塞情况时,立即开展动脉接触溶栓。利用导丝将微导管通过血栓栓塞等部位,在其远心端给予1 mg rt-PA 进行推注,随后将微导管拉回至血栓中,再行推注18 mg rt-PA,再拉至血栓近心端推注1 mg rt-PA,直至血管再通,必要时可采取血管成形支架植入方式,以防止闭塞的再次发生。24 h 后通过全脑血管造影检查进行检测,无异常出血情况下给予阿司匹林进行口服,剂量为100 mg/d。
①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包括显效(血管基本再通)、有效(血管狭窄度低于25%)、无效(血管狭窄度未得到明显改善),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②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神经功能恢复情况,采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 NIHSS)对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情况进行评定。③对比两组患者的预后情况,统计并对比患者在术后3 个月内的颅内出血复发率及死亡率。
通过SPSS 20.0 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252,P=0.022)。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 (n=54)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NIHSS 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NIHSS 评分均有显著下降,且在治疗后7 d,观察组患者的NIHSS 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在治疗后3 个月的随访过程中,两组患者的复发率与死亡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 评分比较(n=54, ± s,分)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 评分比较(n=54, ± s,分)
组别对照组观察组t值P值治疗前12.7±3.5 12.3±2.9 0.647 0.519治疗后2 h 11.2±2.4 10.5±2.3 1.547 0.125治疗后1 d 10.6±2.3 10.0±2.2 1.385 0.169治疗后7 d 10.1±2.5 9.3±1.3 2.086 0.039
表3 两组患者预后情况比较 [n=54,n(%)]
静脉溶栓作为急性脑梗死疾病的重要治疗方式,可通过血液循环药物的方式作用于血栓,以此来改善血管的再通性,恢复患者脑部血流的供应情况。但对于颈内动脉系统急性脑梗死患者来说,其静脉溶栓的时间窗往往较窄,需在4.5 h 内达到一定的溶栓效果,否则将大大增加患者不良事件的发生风险[4],由于血液稀释等因素的影响,血药浓度会出现一定的下降,从而导致再通率的降低,对患者的治疗效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此外,静脉溶栓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5],全身给药的方式为患者外周器官及组织带来了较大的副作用,且其颅内的生物利用率往往相对较低,对患者的治疗及预后效果造成了一定影响。
介入治疗是以动脉介入溶栓的治疗方式,可将溶栓的时间窗延长至发病后的6~24 h[6],且对于急性颅内动脉血栓可进行局部处理,有效增加了靶点的血药浓度,具有较好的血栓溶解效果,且避免了用药过量引起的不良反应[7],在颈内动脉系统急性脑梗死患者的治疗中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但该方式通常会造成一定的损伤,因此临床往往需做好手术的准备[8]。而将两种方式联合使用,则可有效发挥各自优势,可先利用静脉溶栓来争取治疗时间,若在足量的静脉溶栓治疗下,其效果仍然不够理想的话则可采取介入治疗,促使患者血管再通,以此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9]。
综上所述,静脉溶栓联合介入治疗在急性颈内动脉系统脑梗死疾病的治疗中具有确切的临床效果,可有效改善脑梗死患者的神经功能损伤情况,且不会造成复发率及死亡率的升高,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及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