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途径浅析

2020-08-06 14:38杨嘉敏
时代金融 2020年14期
关键词:互联网

杨嘉敏

摘要:在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需面临各种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在结构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发生了转变,在此情况下,需在经济建设和发展中注重对金融风险的规避与预防。但是就当前情况来讲,互联网金融风险在规制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运用合理规制方式,将风险降到最低。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风险规制 规避与预防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通过多种信息技术实施金融活动,在开展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将网络应用作为基础开展的金融活动。其次,金融活动的开展是通过点对点的形式进行的。最后,在交易实施过程中,第三方平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金融行业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冲击,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也对金融行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1]。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和互联网技术的整合,属于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媒介,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来讲,在透明度上更强,协作性也更好,同时参与度相对较高,在中间花费的成本也会更低,操作相对便捷,是金融模式的一种创新。受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小金融企业发展比较困难,在互联网影响下,电商平台逐渐建立,电商平台的发展,能发现在民间存在的大量资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2]。互联网技术属于新的社会生产力,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多商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是伴随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而来,具备融资市场存在的特性,而企业资源属于企业发展的信息技术,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互联网当中对互联网资源进行更深入地挖掘,进而获得更多的潜在客户,具有一定消费广泛性。

二、互联网金融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手段相对缺乏

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过程中,相应管理手段并没有随之进步。就我国当前情况来讲,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约束的法律,因此在遇到相关问题时,缺少有效的解决方法。而这种问题的出现使市场处于不受管理和约束的状态[3]。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既要保证用户的金融权益不被侵害,又要使行业向着正确方向发展,因此需注重对现有条款的完善。例如在一些条款中,只是规定了某些问题不应存在,但是却没有对惩罚措施作出具体规定,这使得条款的实际约束作用难以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而这会对金融行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缺乏管理机构

就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来讲,没有相关机构对其实施管理和约束,在发展中仍然运用传统管理方式,但是这种管理方式有效性并不明显。同时受互联网自身特性的影响,部分机构在实施管理时,难以实现跨业务、跨区域管理,甚至在管理时还会存在重叠问题[4]。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还存在管理力度缺乏、方式缺乏合理性等多种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难以使互联网金融获得良性发展。

(三)企业诚信难以得到保障

由于互联网金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银行系统当中还没有构建相应诚信体系,因此互联网金融在交易过程中,企业诚信度难以得到充分保证,而由于互联网存在的开放性,也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这使互联网金融存在较多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管手段的缺乏,使这些出现的问题难以在一时之间得以解决。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途径

(一)加快金融立法的实施

互联网金融当前发展的速度较快,因此需加快相关立法的实施,从立法角度对互联网金融实施规范。例如在进行众筹过程中,国家已经承认众筹中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监管力度的不足,出现了违法行为,因此需制定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众筹平台进行监管,实现对风险的抵御,使投资人的权益得到比较充分的保障。就当前情况来讲,对P2P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要求其在发展中要对信贷条款进行比较及时的披露,禁止欺骗性条款的存在,并且禁止信贷歧视的出现[5]。互联网金融在监管立法方面的加强,能够使互联网金融在出现问题时有所依据,发挥对互联网金融的規范作用,进而使互联网金融逐渐向着科学、法制、规范方向不断发展。除此之外,对于消费者个人权利也能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并且打击互联网金融当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使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得到充分保证。

(二)建立和完善监管机构

针对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机制方面现状来讲,发展相对滞后,而国外在这个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且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监管机构,例如美国针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了多级监管体系,对于第三方平台从州到联邦都进行了较为有效的监管。就联邦来讲,存款保险公司和贷款保险公司会提供延伸保险措施,使资金在安全方面的问题得到了比较有效的解决[6]。就州来讲,根据不同州的法律,监管部门会运用不同监管措施。因此我国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对于监管机制的建立,可以借鉴国外实施的比较完善的监管模式,建立比较完善和健全的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机构,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在资金流转方面的监控,防止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遭受一些不法分子的影响和侵害。同时在监管互联网金融当中的交易行为时,监管人员可以根据出现的一些犯罪行为实施措施给予预防,实现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秩序的有效规范,进而使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有效运转。

(三)促进用户安全意识的提升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背景下,国家与政府部门应注重深入工作的开展,同时互联网金融的用户也需主动参与到金融监管当中,就企业用户来讲,需强化自律行为和自治行为。金融企业的发展,关系到的人群主要是消费者和企业,而他们对行业具体标准的确立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二者应注重彼此之间沟通机制的确立,并且形成相应行业规范。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对国家经济发展发挥着较大作用,但是就互联网金融的使用者和受益者来讲,需注重自身防范意识的加强,在进行金融交易过程中,要对其谨慎对待,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尽量避免在金融交易过程中出现经济损失。因此互联网用户和企业应注重自身安全意识的提升,而为了提升互联网用户和企业的安全意识,政府和国家机关应注重相关宣传和引导,使企业和用户都能认识到金融规范实施的重要意义,并且对风险规制相关方法进行熟练掌握,进而构建高效、安全互联网交易平台,使互联网金融充分发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风险预警能力

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规制过程中,需注重风险预警能力和风险转移能力的提升,风险不仅存在金融交易当中,也存在于道德与信用当中。在此过程中,资产净值以及专业能力较低是投资者的主要特点,因此需对监管规则进行谨慎利用,换句话来讲,在交易过程中,需充分了解融资平台,主要是其中存在的风险,充分利用风险资本金和风险预备金,以及信用风险和融资者的道德情况。随着大数据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信息在供给时的费用呈明显降低趋势,在此过程中,需对股权众筹、P2P、第三方支付当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并且使大数据充分发挥在系统应用时的优势,实现对相应预警机制的有效构建,同时实现对流动风险的有效监控,加强对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在此过程中,可以在P2P平台向监管机构公开信息,其中主要是借款人信息,P2P以及融资人员主要是针对证券化交易,因此在对信息进行披露时,在应用的模式上,应该和金融债券当中运用的模式相符。

四、结束语

总之,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为人们带来了便捷,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在發展过程中,应注重防范意识的提升,加强监管立法的实施,并对监管机构进行建立和完善,增强互联网金融预防风险和对抗风险的能力,降低风险实际发生概率,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预防。在规制金融风险过程中,可以从政府、国家、消费者、企业等多方面进行,强化风险意识,进而使互联网金融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范青霖.浅谈高中生学习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途径[J].数码设计(上),2018(11):202-203.

[2]金宇浩.浅谈高中生学习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途径[J].中国高新区,2018(1):120.

[3]邹昊林.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行为刑法规制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8(5):91-92.

[4]李晓航.房地产众筹中的融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路径[J].卷宗,2018(3):119-120.

[5]牛胜男.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J].商情,2018(38):45,47.

[6]刘轶,董捷.保险欺诈风险的关键因素及法律规制[J].金融理论探索,2018(4):60-70.

作者单位:旧金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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