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媒体报道,泰国刑事法庭2020年6月10日判处曼谷一家海鲜餐厅的两名高管分别1446年监禁,罪名是欺骗公众。
去年年初,这家海鲜餐厅在网上发布广告,向消费者低价销售各种海鲜自助餐。其中一种自助餐每人仅需88泰铢(约合人民币20元)。想要购买这些自助餐的消费者,必须在网上购买,并将钱转到指定账户里。随后该餐厅又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取消自助餐销售的声明,称餐厅也将关闭。约350名消费者为此报警,称该公司和两名高管存在欺诈行为。
餐厅的两名高管随后被捕,最终被判处1446年监禁,罚款3615000泰铢。由于认罪态度好,法庭将他们的刑期减少为723年,罚款减为1807500泰铢。
不過,媒体指出,根据泰国刑法的规定,被告实际最多会被执行20年的刑期。
(中国青年网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