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11时,《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特区的高度信任。《香港国安法》的主体执行机关仍然属于香港特区,除了极少数特定情形外,违反《香港国安法》中提及四大罪行的案件都是由香港特区相关机构进行,警务处已经成立国家安全处。
林郑月娥强调,“一国两制”以“一国”为本、“一国”为根,“两制”才会发挥得好。过去,香港在实践“一国两制”时,未能完善国家安全制度并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没有做好国家历史和民族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未能有效深化和促進好中央和香港的发展关系,导致香港出现危机。
她还表示,从国家层面订立《香港国安法》,展现了中央三方面的决心:制止香港过去一年的乱局,恢复社会稳定;保护香港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市民不被极少数人的行为危害;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完善“一国两制”过去23年未能完善的地方。香港不会再成为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桥头堡。
(新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