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 原光
摘要:[目的/意义]旨在运用知识管理理论来解决当前案例教学关联性、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为更好地培养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主动性、创造性的新时代人才开辟新的思考路径。[方法/过程]运用文献研究、多学科理论交互融合的分析方法,首先提出当前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现有文献分析知识管理理论应用的可行性,得出知识管理与教育领域具有共通性的结论,最后提出建构案例教学的知识管理体系的策略。[结果/结论]案例教学的知识管理体系由两原则和两要素构成,两原则即关联性与主动性原则,两要素即知识管理要素与教学要素。知识管理要素包括人、知识与技术。人的要素以知识社群形态存在,知识要素由案例库存储,围绕关联性、主动性原则,教学要素协同技术要素作为贯通知识社群与案例库的桥梁与媒介,共同构成知识内外化互动的知识管理循环系统。
关键词:知识管理 案例教学 知识螺旋 知识社群
分类号:G642;G201
引用格式:王艺, 原光. 基于知识管理的案例教学体系研究[J/OL]. 知识管理论坛, 2020, 5(2): 103-111[引用日期]. http://www.kmf.ac.cn/p/205/.
1 引言
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产生于19世纪中期的哈佛大学,兴盛于20世纪。其产生与发展与所处的社会环境及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有着紧密联系。19世纪初,西方国家面临社会发展对律师及制度化法学教育的迫切需求,美国高校率先进行了法律职业现代化与人才机制改革,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结合艾略特的创新理念提出了“案例教学法”,引领了一场法律教育的改革运动。至20世纪20年代,由于社会与司法实践的更新需求,伴着法律现实主义在“一战”之后的兴起,以问题为导向、培养法律推理能力的案例教学法开始受到各国的重视和推广,持续活跃于不同学科的教育领域。
案例教学法致力于案例的学习,能够帮助学生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但是方法论的成熟不一定与实践效果成正比,加之地域、文化差异,简单机械地移植肯定是不可取的。在当前不少学科的案例教学中,这一教学方法存在着种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教学中关联性与主动性的不足。从关联性角度看,作为一种系统形成的有机连接体系,不仅在客观上要求案例库的内容与知识点相符,案例库的运用与教学环节一致,而且主观上更要求师生对于相应课程各知识点之间、该门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主动建立关联。否则,容易出现学生既不理解知识点又不懂案例学习的情况,长此以往,不仅使学生丧失案例学习兴趣,而且可能造成盲目追求标准答案,不重视案例分析过程的问题。关联性的不足与主动性不足又是密切联系的。从主动性角度看,作为一种源于主体责任感的、不断创新的学习态度,要求的是对案例知识掌握的主动、案例讨论的主动以及知识点关联性的主动。这不仅是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对教师的要求。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笔者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目前针对案例教学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在学科分类上,主要聚焦于教学案例法在具体学科的适用,针对教育领域把握其同一性和规律性的研究较少[1];在研究对象上,主要聚焦于案例教学本身方法、技能的提高或者教学模式的改良[2];在研究内容上,主要结合自身教育经验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理论的研究和阐释较少[3]。虽然在上述研究成果中,学者们结合自身的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然而其单一性与重复性特征也比较明显。现有研究总体上仍局限于对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进行修修补补,或者对线上教学环节进行局部改良,尚没有跳出“命令支配型”的教学管理模式,导致案例教学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研究的驻足不前,难以适应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高等教育事关当代与未来发展。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高校要“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把新型人才培养提到了突出位置,为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倒逼教育领域必须进行同步变革。当前,在信息浪潮的冲击下,社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只有学会主动掌握知识,关联知识,才有可能利用知识和创造知识。只有学会主动学习、创造知识,才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化蓬勃发展的今天,适应社会对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在这一系列目标和要求之下,案例教学法应如何发展呢?如何变革才能更好地加强案例学习的关联性与主动性,从而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学生素质呢?是否可以破除传统思维,从新的角度去分析和把握,并将之建构为一个有机循环的教学互动体系而不仅仅是一个教学方法呢?或许我们可以从其他领域获得某些有益启示。
当前教育界命令支配式的教学思维与企业公司制的管理模式比较相近,这一发源于20世纪杜邦公司及通用汽车公司的管理模式,也随着信息时代变革、新技术突飞猛进,在社会对持续创新的迫切要求下向着知识管理组织体系迈进。这种依据知识管理理论形成的组织体系有着典型的主动性与关联性,有着20世纪传统组织模式所不可比拟的优势,更能适应新时代组织发展的要求。
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当前理论界虽然开始将知识管理引入教育教学领域,但仅局限于常规性教学。如有学者运用知识管理的理论去分析教育信息及知识的传递与教学模式[4],也有学者讨论了知识管理领域高校教师专业发展问题[5]以及教研组织机构的打造问题[6]。现有成果较少將知识管理理论拓展至案例教学的领域。那么,知识管理理论是否适用于案例教学领域呢?是否可以解决案例教学领域的两大问题呢?我们又如何解决这两大问题呢?笔者认为,案例教学需要接纳知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做法,从知识管理角度搭建案例教学的体系,从而解决当前案例教学关联性与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为实现整体教育教学的良性循环开辟新的思考路径。
2 知识管理理论的适应性分析
2.1 知识管理理论的内涵
知识管理的内涵在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界定。当代最伟大的管理宗师,最早提出知识管理理论的德鲁克指出,知识管理体系是以知识为基础,由各种各样的专家组成,根据获取的信息,“自主决策和管理”,这一体系应具备明确、简单共同目标的组织结构,以及比较目标与效果的反馈机制[7]。T. H. Davenport主张,有效的知识管理需要人员与技术的混合[8];Z. Milan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主张知识是一种主要的资本,组织中的人员与知识在未来会扮演引领者的角色[9]。K. M. Wiig认为知识管理活动需要架构科学技术、组织架构以及认知过程,要组合组织及网络以获取储存和使用知识[10]。黎加厚教授从社会和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角度指出,知识管理是研究人类获取、传播、共享、利用和创新知识的活动规律,管理有关知识的各种连续过程,以促进社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11]。
在整个建构体系过程中,知识系统的关联,人与人的关联、人与技术的关联、人与知识的关系显然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最需要的关联性即人与人的关联。从隐性知识的角度,师生之间通过建构不同的知识社群共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达到隐性知识外化、显性知识内化以及创造知识的目的;从显性知识的角度,案例库的构建应相互关联,形成纵向和横向交互的案例库模块设计。最后,在教学模式上也应考虑到案例教学的关联性要求,达到知识与知识之间的契合,知识与上课教学章节的契合。
3.1.2 主动性原则
知识管理要求管理活动的重心紧紧围绕调动和发挥人的自觉性、主动性。知识创新意味着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不仅显性知识需要主动学习,隐性知识在认知中更占有重要的地位,例如师生都有自己独特的成长背景,能力取向,在认知情感、信仰、经验、技能上差异明显,相互的沟通交流促进知识的内化与外化正是知识螺旋式上升的关键步骤。这一原则需要通过加强知识社群的責任感,通过共同完成任务的方式激化,以教学环节分阶段体现。
3.2 知识管理三要素:理论体系的构建
作为一种以创造价值为目的的策略性议题,学界和实务界对知识管理体系架构有着不同观点,但在人、知识、信息三要素方面基本达成一致。借鉴众信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提出的知识管理方程式,即知识管理KM=(K+L)I,我们可以将知识管理直观表达为网络环境(I)下知识(K)与人的学习(L)的综合体[20]。结合案例教学的实际,案例教学的知识管理体系在内容上也体现为知识管理的三要素,即人、知识与技术要素。在教学技术平台上,可设置为知识社群模块和案例库模块。其中,人的要素以知识社群模块形态存在,知识要素由案例库模块存储。
3.2.1 人:关联性与主动性的主体
没有知识社群的知识管理系统,就如同一座信息孤岛[21]。由人组成知识社群是知识管理的活泉[22],每一个人都是知识的创造者。如图2所示,我们首先要肯定,教师与学生都是知识创造的参与者。
(1)教师是教学的关键人物。作为教师这一专职人员,教育领域设定了其专业的集体责任,形成教师专业实务与伦理的规范标准。只有善用信息工具,重视知识管理的互动传送机制,才能保持持续学习的能力与素质。
(2)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生与作为教导者、引领者的教师都属于平等的知识管理主体[23]。虽然教师是知识管理的主要经营者,但两者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两者共同经营知识管理,只是双方重点不同,学生知识管理重点在于如何学习案例知识、固化案例知识及深化案例知识,教师的知识管理重点在于协助学生案例学习,并提高自身教育品质。
(3)教师与学生的知识社群。组织社群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案例教学体系提供学生之间、教师之间以及学生与教师共享社群3个社群链接,通过建设一个共享环境、设定总的学习目标的方式,使他们能主动相互交流,不断讨论案例教学中的问题以促进反思,便于师生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问题,集合不同的见解统一形成并创造新的集体知识。
此外,这一系统的互动小组可以构成一个长期互动社群,可以吸纳实务界人士加入,有助于提高案例知识体系的实用性及针对性,推动实现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转化。
3.2.2 知识:关联性与主动性的对象
知识的演进过程是由资料处理演化为知识管理的过程。如图2所示,其中显性知识主要表现为经过加工的判决书、图片、音视频、综合背景等案例资料,如对于判决书这类凝结法官智慧、经过整理的文字叙述,尚需进行分析处理并加以系统化提炼与整合,才能作为知识储存于案例库模块中。例如在《国际私法》案例库建构时,可通过纵向和横向交互的案例库模块设计,将其调整对象类型化,纵向角度将国际民商事争议按照调整对象的分类体系构建多层次结构,横向角度将单一案例库按照演化发展的案例情景链接成整体,以强调内在知识点的同一性和外部应用的关联性[24]。
不过,案例库模块所包含的“知识”范畴并不仅仅是客观机械的案例知识本身,在经过不断的案例教学互动之后,建构案例库过程中的师生结构化的经验、感知与价值观也是知识体系的一部分,也可以称之为隐性知识。换言之,融入师生元素的案例教学体系,其知识要素实质上是学科知识及其对学科知识的活用与创新。
3.2.3 技术:关联性与主动性的媒介
技术是联结人与知识的桥梁与助推器,虽然不可能是知识管理的核心,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显然缺之不可。一方面案例知识平台需要技术手段搭建,这体现在案例库建立阶段,需要通过案例资料的技术获取与加工,完成案例库的模块架构。另一方面网络化社会的沟通交流更是离不开技术手段。无论案例库的建立抑或运行阶段,都需要师生更多借助于网上讨论室、平台页面互动研讨等方式完成问题的交流与知识创新。这一要素将与图3中的教学模块共同作为贯通与运转知识社群与案例库的桥梁,促动知识内外化互动的知识管理循环系统的运行。
3.3 教学要素:实践体系的构建
科学的规划与步骤有利于促进以上三要素的有机融合,使之在主动性和关联性原则要求下,通过一定的教学模式呈现于教学环节,实现课程开设的目的。因此,案例教学的知识管理体系还包括教学要素,即教学模式及教学环节。这一要素需要在教学技术平台上设置1个模块,笔者称之为教学模块。通过信息技术进行的案例教学适宜搭载混合式教学模式,如图3所示,我们可以结合案例教学的特点,将混合式的含义从“线上+线下”的混合分解为“授课前”“授课中”及“授课后”3个阶段。
3.3.1 “授课前”阶段:关联性与主动性的激发
“授课前”阶段是师生将案例资料转化为案例库的过程,最终生成线上案例库模块。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学生的参与度基于能力、时间等很有可能受到极大限制,但是这一阶段的任务显然与学生的主动性与兴趣度,乃至下一教学阶段学生对知识学习的积极性有密切联系,更间接关涉学习效果与评价,既然学生也是知识学习的主体,即使其他教学阶段也能够提供学生大量的显性知识,但是教师的建设案例库的经验、心得同样是重要的隐性知识,而隐性知识只有在特定的系统引导下,才可以使之外化并得以传播活用。案例库的制作,正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契机。费曼·纳姆塞也主张在课程计划中,使学生有机会分别练习每个教学步骤,一起设计教学单元,并尝试转移他们新获得该领域的规划技能,“他们整个学期都开发和制作了迷你课程”[25]。纳入学生作为授课前这一阶段的参与者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可以考虑将学生作为案例库制作的辅助人员,既锻炼其实践能力,也能引起学生进一步进行案例研究的兴趣。
3.3.2 “授课中”阶段:关联性与主动性的核心
“授课中”阶段是重要的知识互动关联环节。认知学专家罗格·思高克主张,被动的方法很难获取更多知识,积极的经历更有价值[26]。这一阶段可以更细化为“上传案例→社群讨论→自学反馈→线下互动→回应问题”的系统方式进行。以《国际私法》课程为例,首先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在讲授国际私法涉外继承一章之前,预先上传一个涉外动产继承案例,引起学生兴趣,使学生带着问题去线上学习。其次教师引导学生知识社群开展讨论活动,依据“非正式群体”理论,在知识社群这样的环境中,通过层层布局,双层构划的空间讨论,能够促使学生主动在一个小环境(非正式群体)内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锻炼自身的阐释能力。再次,教师开展多样方式进行知识的共享与学习,如允许学生自选,通过报告、社会实践、翻转课堂、模拟法庭或模拟剧場等形式来反馈自学的效果。最后教师线下集中讲授,回应问题,完成学生知识的转化分享。在这一教学过程中,存在着大量属于教师个人的有效方法,建议教师进入教师学习社群,通过讨论考量每一教学环节的设计,分享经验,这也有利于拓展重构教师的隐性知识基础。
3.3.3 “授课后”阶段:关联性与主动性的激励
“授课后”阶段中有效方式的评价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评价,就无法对学生与教师的案例教学过程的关联性与主动性进行有效评估与激励,也就不能正确分析知识管理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继而丧失新一轮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生成环节。评价机制作为教学模式的最后一环,一方面建议教师更多地参与学生的讨论,同时结合信息技术测评结果,综合评价学生。另一方面有待从鼓励和促进教师知识共享与创新的角度,继续完善教师评价机制。
4 结语
不同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目的与特色,已有学者指出,从教育的理论定向角度分析,案例的适用应适配于不同学科教育目的及逻辑规律,理论定向不同,案例的应用及目标就各不相同[27]。但从案例教学的教育特色与目的层面,带有不同学科烙印的案例教学自有适配整体学科的规范体系,并起着同一的规范作用。由此我们不宜做“法律案例会培养一种不带感情进行纯客观分析的能力,不适合无法由程序和规则控制的教学领域”[28]的武断解释,也不等于做“教学领域与商业领域一样,是一个‘缺乏结构性的领域”[29]的狭义理解。我们有必要借鉴知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从知识管理角度研究案例教学的发展规律,以此建构互动循环的案例教学新体系,为更好地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主动性、创造性的新时代人才开辟新的思考路径。这正是本文的研究意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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