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诞生于19世纪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的时代背景下的《反杜林论》是恩格斯的一部论战性巨作,在《反杜林论》一书中,恩格斯专门在第十章中论述了他关于平等的观点,以此来对杜林的平等观进行批判。本文旨在解读恩格斯的平等观,并分析其对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启示。同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阐述的平等观,对于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以及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深远的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恩格斯;《反杜林论》;平等观;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张绍禹(1985-),女,贵州桐梓人,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 A8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20)05-0028-03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在享受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带来的益处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随之凸显出来,而平等问题,作为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话题,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未停止过对此的关注。对平等观念的思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平等作为重要主题纳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强调,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回顾历史可以看到,诞生于19世纪的恩格斯的论著《反杜林论》中,就集中体现了恩格斯的平等思想,是唯物史观公平思想的一次全面论述。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批判了杜林的先验主义方法论以及抽象平等观,阐述了无产阶级的平等思想,这些对促进社会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恩格斯对杜林认识对象方法的批判
按照杜林的观点,社会生活领域内的问题应当按照对待数学上简单的基本形式的方法,按公理来进行解决,杜林将二者对等了起来。但是,社会生活领域内的很多问题并不是具有确定性的,并不像数学一样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正如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思想家苏格拉底所说,归还向别人所借的刀是善的行为,但是如果别人会用你归还的刀来伤害你,你是否还会归还呢?这就具备了不确定性,正如恩格斯所说:“按照这一方法,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①
这样会导致人们不能真正地认识到对象的本质特征,从而与别的对象相混淆,是经验批判主义的一种表现方式。从我们的观念出发,就如他们认为我们的感觉先于物质世界存在一样,在我们能感觉到物质世界之前,即人类出现以前,世界是不存在的。这种观念是典型的唯心主义思想,而杜林的哲学观念也是这样。“它不是从现实本身推论出现实,而是从观念推论出现实。”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批判了杜林的唯心主义倾向。
杜林不是从现实社会的本身去推论社会的本质,而是通过他自己的观念和想法来理解构成这个社会的道德与法,以及其他的一切因素。人们应遵循这个世界是物质决定意识的世界,意识只是物质的反映。如果不从事物本身出发去论证事物的特性,而是从人们的观念和意识出发,那么人们所認识的事物就带有主观唯心主义色彩,从而缺乏客观的评判。通过这样的视角,人们所理解的公平、正义、平等的观点也是不客观的。
二、恩格斯对杜林“两个人”的社会的批判
杜林所阐述的关于“两个人”的社会的观点,尽管他是为了突出“人”在法律和道德上的平等,特意将社会缩小成“两个人”的小小社会,但是要知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有两个人的社会也不能达到杜林所说的“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②如果非要说他们完全平等,那只能是刚出生的婴儿,他们的意志只允许他们思考吮吸乳汁,而不能考虑其他。在这个时候他们确实是“一方不能首先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但是,其实“两个人”的出生环境、家庭背景等就已注定了他们的不平等性,“完全平等”的事物就像绝对真理一样是不存在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何况是具有独立思想的“两个人”,达到“完全平等”的状态,除非是两个死人,他们的思想是“完全平等”的,因为对于他们本身来说,已经无任何意志可言了。而“对于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来说,平等是无效的。”③
因此,在现实的社会里寻找两个完全平等的人,或是意志,都是不可能的。
如果两个人是一个资本家和一个工人,工人受雇于资本家,靠出卖自己的劳动换取仅够维持生存的工资为生,资本家剥削工人,赚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从而获取利益,如此显而易见不平等的两个人,杜林怎么可能无视这种社会最为直接又残酷的不平等现象呢?
“在A和B两个人中,A不能以暴力来奴役B,只能用使B处于不能缺少A的状态的办法来奴役B”④,还有什么比用A是资本家,而B是工人的例子来证明这二者的关系更为确切的呢?工人离开了资本家,无法出卖自己的劳动,他们没有资本,没有地租,唯一所拥有的就只有劳动力,而出卖劳动的对象只能是资本家,因此工人处于不能缺少资本家的情况,在这样的状态下,资本家可以尽可能地剥削和奴役工人,按照资本家的兴致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减少工人的工资,提高劳动时间等等,他们会尽可能地榨取工人所仅有的劳动力,最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利润。而工人却不得不“甘愿”受到资本家的奴役,如果离开资本家的剥削他们连最起码的生存要求都不能得到满足。因此只要资本家愿意雇佣他们,给再低的工资他们也愿意为资本家进行生产,这看似是你情我愿的平等交易,但人们会发现存在于表象背后的强迫了的隐性不平等。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通过压服承认为有平等权利。”⑤强大的一方总是占据着优势地位,因为A如果不奴役B,B就不得不面临饿死的不平等状态。
恩格斯认为,“平等是有例外的。”⑥完全平等的公理是不存在的,而永恒的平等与正义也同样不存在。平等会因地域、风俗习惯、种族等差异而存在不同,不能将适应于这个国家的平等观强加于别的国家。恩格斯对平等观的阐述就是对杜林平等观的一种直接批判,他反对杜林所倡导的这种普世的平等观,而认为平等是需要放在具体问题中来具体分析的,这也体现了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一切普遍的真理都需与具体的实际相结合,从而避免盲目性,能够全面地看待问题,对平等的理解也应如此。
人类是从动物界进化而来,因此都“不能完全摆脱兽性”⑦,而杜林却认为别的很多人都具有兽性,是非正义的,非道德的,他们的“不善”本性理应受到那些自认为“善”“正义”的人们的审判和攻击,那些所谓善的人却表现出一种正气凛然的样子来,似乎他们正是在为民除害。殊不知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这样的罪恶勾当就是在所谓的“平等”“正义”等等冠冕堂皇的幌子下进行着,真相被隐藏,社会笼罩在一层虚假的平等外衣下,处于一种道德岌岌可危的状态。恩格斯指出:“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⑧每个人都深切渴望着真正的平等,而不是在形式或口号上不停地叫嚣着要给予民众怎样的平等对待,却又不落实到实际。因此,当人们面对生活中诸如工资收入不平等、教育机会不平等、就业环境不平等现象时,人们无数次地呐喊着需要公平公正的对待,社会却在这个时候选择沉默了。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平等的实质:“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⑨平等不是人们臆想出来的概念,皮埃尔·勒鲁在《论平等》一书中指出有一个原则,是存在于人类平等之中,人们根据某个信条或是遵循某条戒律来认识事物或行为处事,“这个原则,就是人类的平等。”⑩
三、平等何以可能
(一)恩格斯平等观中的性别不平等
恩格斯反驳说如果组成这个社会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认为“一方面,必须使这两个社会奠基者尽可能的平等,另一方面,甚至杜林先生也不能从原始家庭构造出男女之间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尽管恩格斯的这段话是为了批判杜林的“两个人”的平等社会,但是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平等观中又透露出男女的不平等,在他看来,男女之间在道德上和法律上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存在着不平等性。这在现当代很多女性主义者眼中是一种性别歧视,恩格斯通常所指的社会是一个男人的社会,女人是这个社会里的从属品,而不是像男人一样有着独立思想的个体。
因此,很多女性主义思想家并不认同恩格斯的平等观,因为他的平等观里并不包括女性。一直以来妇女在整个社会中确实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尽管很多国家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范围上都在倡导男女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平等的现象。尽管这样,在恩格斯的平等观里未包括妇女,妇女在他的论断里与男人还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恩格斯一再强调杜林思想的表现方式“对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可恩格斯对妇女的不平等观点是不是也同样犯了先验主义错误呢?他首先从观念出发就将男人和女人在道德和法律上的地位归于不平等,这是值得深思的地方,在恩格斯的平等理论中,在他所构建的社会里,所设想的就是男人的社会,是男人之间的平等观念,而不包括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在内,是一种体现政治地位的平等观。现代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不能歧视妇女,这一点是恩格斯的平等观中值得商榷的地方。我们只能将恩格斯的这种论断放在他们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具体的历史时代来理解。
(二)恩格斯平等观的现实意义
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作为引导,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阐述的平等观为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这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平等观念内容的现实体现,对于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现阶段,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道路中,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平等观应给予新的思考,应更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和内涵建设,强调“公正”“平等”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的改革,消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障碍,着眼于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形成橄榄型的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不断拓宽维持人们生存所必需的基础型共享范围。
同时,应更加注重公民在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主体性作用,将“共享发展”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到实处。而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又应以最基本的人的平等为基础,在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如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充分实现人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建设主体的平等权利。习近平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平等观作为理论指导,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97页.
②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98页.
③⑥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02页.
④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01页.
⑤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04页.
⑦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03页.
⑧⑨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09页.
⑩皮埃尔·勒鲁著.王允德译.论平等.商务印书馆出版,2005年:第23页.
?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99页.
?恩格斯著.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97页.
[参考文献]
[1][德]恩格斯著.反杜林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2]赵建文,杨河著.《反杜林论》哲学编解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3][法]皮埃尔·勒鲁著.王允德译.论平等.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05年.
[4][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美]约翰·罗尔斯著.姚大志译.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