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统战部 中国矿业大学联合课题组
摘 要: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在推进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大统战工作格局日渐规模、统一战线发展日臻成熟。与此同时,在统战工作本质的彰显、新时代统战工作特点的凝炼、统战制度体系的構建、基层统战工作的推进、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完善、统战工作的思想认识与话语体系建设等方面仍面临着新挑战。为此,需要通过理论思维的革新和实践工作的聚焦,在客观认识和科学阐释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围绕完善顶层设计、凸显重点任务、增强话语传播等主要着力点,充分发挥《条例》的指导性、引领性和规范性作用,不断提升《条例》的法治化水平与基础性规范,真正体现统一战线的政治使命与法宝作用,为不断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撑,进一步实现统一战线制度的治理效能。
关键词: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法宝作用;大统战工作格局;政治关系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20)02-00012-08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统一战线工作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巩固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本质属性的判断,明确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反映了统一战线工作新的发展成就,为全党进一步用好统一战线这个法宝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本研究报告在前期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在探寻和提炼相关论题与观点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从作为其规律性表达的内在逻辑叙述入手[1],客观总结《条例》实施以来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发展与新挑战,继而通过新形势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内在逻辑的思考,讨论可能的对策。
一、《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以来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充分认识新时代、研究新时代、把握新时代的条件下,在对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呈现出的新变化、新问题、新趋势进行科学分析与判断的基础上,谋划设计与实施推进新形势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取得了很多新成就。特别是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以来,围绕《条例》的颁布实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的努力下,新时代统一战线各项工作创新推进,取得了许多新进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一)统一战线凝聚力向心力显著增强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始终坚持把增进政治共识作为首要任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统一战线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巩固了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一是统一战线事业的“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推出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正是在这巨大成就影响下,人们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继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显著提高。二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三是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在“两个维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历史、客观、科学地阐明统一战线的历史、现实与实践,借助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等活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思想影响力不断扩大加深,做到在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规模初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统一战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始终贯穿着大统战战略思维。尤其是《条例》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实现了在统一战线领域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良性关系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凝聚发展信心、汇聚发展力量,大统战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最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的根本原则。正是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三级、部分高校央企与科研院所也都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这为新时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统战部长,地方各级统战部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全党重视、有关部门参与、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三是统战工作各领域全面发力,大统战工作效应基本实现。在中央统战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几年来,统战工作各领域坚持创新发展,均取得了显著成就,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迈出新步伐,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局面,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服务经济发展有新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现新进展,对外交流交往有新举措。这些新的突破和巨大成就昭示了统一战线团结、稳定、开拓、活跃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大统战工作格局得以显现。
(三)统战工作发展达到新高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统一战线工作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新环境,在工作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就,迎来了新高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挖掘并逐步提炼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科学认识新时代统战工作新特点新规律、不断完善统战工作党内法规体系与全盘谋划统战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首次阐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伟大政治创造意义的新型政党制度,彰显了其历史定位、制度安排与政治文明等贡献。围绕科学认识与应对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和谐的民族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宗教中国化的新需要,着力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首次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科学的制度机制、有效的行动措施,持续化常态化地实现以“导”为本的宗教工作新方法。围绕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突出“两个健康”的要求,积极推进政策规定、务实举措与保护民营企业的实质性措施,明确了亲清政商关系的内涵。围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新变化,着力凸显思想政治引领,着力解决党外知识分子成长成才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巩固了党外知识分子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的思想政治基础。围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变革性发展”态势,正确判断我国社会结构与阶层新变化,探索出了“组织起来”的有效工作模式。围绕港澳台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基本特征,采取支持爱国力量发展壮大,在坚决打击各类“港独”“台独”势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港澳台地区的国家意识,在全体中国人民中有效培育了爱国精神。围绕海外统战工作形势的新变化,从进一步扩大海外侨胞优势作用的顶层设计工作、基础性工作与服务“一带一路”的特色工作等入手,凸显了“大侨务工作”的战略地位与实践价值。
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以来统一战线工作的新挑战
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党的统战工作新的具体挑战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第一,统战工作本质凸显不足。要使各个阶级、阶层、政党、团体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充分考虑其利益诉求,维护基本利益及其他各项权利。这是所有制度设计的基础和基本遵循。不同阶级、阶层、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有时合作基础具有不确定性,要实现大团结大联合,要“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就要更用心,做大量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将统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
第二,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新特点仍需明确。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非一则不能成两,非两则不能致一”,过分追求一致性或多样性,必然会造成统一战线工作的困境与低潮。随着历史背景和实践条件的差异,党的统战工作的对象始终存在广泛性与不确定性,与其他社群或组织不同,没有清晰的边界,统战对象散布在社会系统的各个角落,某些对象甚至分布在全世界的不同国家与地区。另外,不同的阶级、阶层、团体又有各自的特点和多样化的诉求。在政治底线上,如何找到“最大公约数”,这决定守住圆心、增加半径的新特点能否真正实现。
第三,统战工作责任尚不清晰。《条例》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统战部的职责规定尚不十分清晰。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统战除了从上到下的统战系统外,各单位的统战部门在整个组织中势必处于从属地位,独立设立机构会因工作对象不确定显得无足轻重,由业务部门领导兼任则因忙于其他工作使其更为边缘化。因此,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统一战线工作是当务之急。如何既体现刚性又具有灵活性,这是一项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
第四,制度体系建设步伐较慢。近年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和充分执行《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颁布《实施办法》,而各个市也要推出《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看是完整的体系,但是《条例》属于党内法规,《条例》本身执行力不足,直接影响到下行文件的制定和具体实施,统一统战工作顶层设计还需加强。《条例》在落实过程中也缺少刚性的落实机制和督查机制。
第五,基层统战工作缺乏动力。与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目标任务相比,有些地方基层统战工作人、财、物缺乏,做好统战工作的难度非常大。另一方面,基层统战工作缺乏抓手,工作中常会出现做不做无所谓,做了抢职能部门工作等困惑,导致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影响力。《条例》对基层开展统战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现实性不强。
第六,全方位全要素的统战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一方面,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力量不足、火车头带动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统战部要承担统筹、抓总的责任,工作领域更宽、对象更多、任务更重,但编制偏少、人少事多的情况难以改变。真正投入统战工作的力量相对有限,统战干部的“本领恐慌”问题较为普遍,统战干部队伍的结构单一、缺乏活力问题比较突出,“专职不专业”、“专业难专职”的矛盾现象不在少数,等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单位重视不够、作为不够、成效不显的问题较为突出。相对于党委部署、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各地制定了一些工作规则,进行了责任分解,但相关部门、单位对统战工作任务领导班子没有专题研究,工作计划缺失,责任没有明确,也没有考核約束机制。多年来,统战工作领导的个人影响和领导权威的问题屡见不鲜,“统一战线不统一”的问题长期存在,激励统战工作实效性的制度建设亟待改善,“内热外冷”与“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叠加呈现。
第七,统战工作的思想认识弱化与重视程度不足问题仍有存留。客观而言,党内对统战工作依然存在认识问题,重经济、轻党建、略统战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存在“不会领导、不懂政策、不会方法”的问题,对统一战线工作思想认识模糊,对抓好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没有根本改观。
第八,统战工作的充分宣传与积极传播的力度不足。通过调研与访谈,我们发现,当前统战工作所面对上述挑战与问题在不同程度上都与宣传力度不足有密切关系。在新形势下,统战对象构成复杂、基数庞大,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对他们开展统战宣传,让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深入人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三、客观认识与科学把握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内在逻辑与工作的着力点
(一)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内在逻辑
巩固与发展统一战线必须革故鼎新,而革故鼎新需要新思维,必须把准规律性。科学认识新形势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内在逻辑(规律性)是发扬传统、迎接挑战、持续进步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要积极构建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思维,特别是挖掘《条例》促进党的统一战线发展背后所蕴含的“内在逻辑”。
1.使命思维:让“法宝”激发新活力
自新民主主义革命始,统一战线就是党的法宝,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谓“法宝”,不同于一般的制度、体制、机制、理念与方法,它是总体性、整合性、全面性的制胜之道,是在危机时发挥“托底”之用、模糊时起到“定向”之功、前进时增强“动力”之能的独门绝技。值得注意的是,统一战线上承“国情之判”、中接“矛盾之实”、下启“战略之本”,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新形势下,为了应对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面临的诸多挑战,必须注重名与实的统一,以使命思维正名,以使命思维求实,让“法宝”真正用起来。
统一战线工作的使命的核心问题是“统一战线是否必要”、“为何必要”、“如何必要”,这已在党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回答。在任何时期,人心向背、力量对比都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基本问题。虽然党的领导地位不会发生改变,但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心和任务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党能够尽可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搞清楚这个问题,就为回答“需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提供了指导,这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使命思维”。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主题,也是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核心问题。只有全党增强“使命思维”,才能更好地从政治高度思考问题,才能宽口径、多维度、深根基地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将统一战线事业提升到新的高度。这就要求全党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2],真正体现“大团结大联合”的科学本质与进步内容。
2.发展主导:“一个指南”“三种力量”“五大要素”
在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中,必须要注重发展主导问题,即统一战线的不断巩固与发展应以何为遵循、以何为推动、以何为条件的问题。这个问题表面上是一个抽象化的学理性问题,实际却是关系到统一战线工作如何层层推进、持续发展的大问题。推进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以党的创新理论为行动指南。党的创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理论遵循。“一个指南”是党的领导在思想上的集中体现,是支撑“同心圆论”的理论基础。
推进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自觉运用政治、经济、社会三种力量。古往今来,人类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运作与管理离不开这三种力量的推动,它们之间相互支撑,而文化力量则渗透其间。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政治力量发挥着主导作用,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处于相对“依附”地位。政治力量往往表现在组织力、整合力和动员力,是维护一致性的基本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则主要作用于普遍性、共同性、战略性的问题,反映了多样性的要求和内容。由此可见,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增强政治力量,熟练借助经济力量与社会力量,做到“政治上要强”、“经济上要实”、“社会上要准”,以强大的政治力量统摄现实的经济力量和多元的社会力量。
推进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有效整合主体、制度、体制机制、理念、行动等五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工作要“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在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这个“同心圆”的圆心、半径、层次、面积如何加以确定,这就需要进一步明确构建“同心圆”的要素。中国共产党是“圆心”,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主体要素,决定了同心圆的定位与朝向;以《条例》为核心的党内法规、政策是“半径”,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要素,决定了同心圆的基本样貌与外形;“制度效能”、“政治吸纳”、“争取人心”、“储才育才”是“层次”,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体制机制要素,决定了统战工作的实现、活跃与有效程度;“大统战工作格局”是“面积”,是统一战线工作的理念要素,决定了同心圆的辐射性、广泛性与渗透性;而“群众”与“群众工作”则是“画板”,是统一战线工作的行动要素,决定了同心圆的可靠性、稳定性与持续性。
3.关系结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之所以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成就,就是因为其保证了政治关系和谐稳定,在内外形势、肩负使命发生重大变化和挑战加剧的情况下,在各类政治关系的具体调整和总体协调的基础上,“抽象的”政治关系实现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我们强调“政治关系”,就是要指出衡量统一战线工作的成效需要有一个总体性尺度,而不要陷入微观具体的个别评价中,这样才能科学回答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应具有“最大公约数”、“最广泛”的政治性质与达到“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政治命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3]。对于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而言,既要把握主要矛盾变化,服务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有力地支撑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在自我完善中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必须正确处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关系,即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遵循科学严谨的基本原则,要准确把握政治发展规律,还要掌握合理有效的工作方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首先是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然后才能做到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才能谈到真正的联谊交友,找到合格的真朋友。
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做好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任务,还有很多重要内容、关键节点与有效方法,但与上述三者相比,特别在基础性、根本性与导向性上,这三者体现了“红线”的特性,发挥着总揽、整合、协调的功能,理应是《条例》的认知之本与实践之本,故应是新形势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内在逻辑的基本框架与核心理路。
(二)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着力点
党的十九大以来,统一战线的形势、挑战与问题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的统战工作必须在顶层设计、体制机制、问题意识、话语传播与工作格局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以符合新时代大统战的价值诉求和实践需要。
1.完善顶层设计,遵循法治导向
党的十九大对统一战线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从多方面阐述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历史使命,从多角度提出了统一战线工作的时代特征,从多领域阐释了统一战线的基本要求和任务。由此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已经将统一战线工作放到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地位。特别是这些新使命、新特征、新任务、新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地落实顶层设计。第一,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起来。真正发挥《条例》作为党内重要法规特别作为统一战线工作根本遵循的作用,既需要充分吸收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不断完善《条例》的结构,又需要根据实践需要完善《条例》的内容。第二,积极思考构建以《条例》为中心的统战工作“规范体系”。应当將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政府规章以及“特殊党内法规”(特指民主党派的党内法规)等对各种规范体系予以科学、恰当的法律定位,并准确界定各种不同规范类型在统一战线工作的法治结构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构建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工作规范体系及其制度结构。第三,建立健全更加全面稳定有效的统战工作制度。在统战工作规范体系构建中,应进一步凸显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的基本内容,将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明晰化,科学界定各级党委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内容并设定操作性强的考核内容、加强专项督察,进一步完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战部、具体事务委员会(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之间的基本架构,逐步实现大统战工作需要的领导体系、组织体系与治理体系。
2.做到有的放矢,坚持重点突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圆融系统的顶层设计,需要由一个个具体的“工作基站”来实现,关键在于有的放矢,难处是落在实处。对此,应以“有的放矢”为中心调整思路,以实践结合统一战线的政治关系变化特征考量“重点突出”。一方面,要深入思考“两个联盟”的深层次问题,抓住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过程中,处理好“两个联盟”等事关统一战线工作存废的重大问题。
另一方面,要有力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找到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议题。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影响当代中国命运前途的历史性挑战。众所周知,“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更加多样,对我国统一战线产生深刻影响。”[4]因此,统一战线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只有牢牢抓住“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才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实现更大的“团结”。
3.持续广泛宣传,增强话语传播
在新时代,推动统一战线理论与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成就经验落地生根,必须积极培育话语意识。增强话语意识关键在于构建统一战线工作的话语体系、创新统一战线的宣传话语。
第一,立足统一战线工作的中国实践,创新统战话语。以往,党的统战工作“做多”、“说少”,对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加强话语体系建设。首先,必须处理好理论与实际的关系。在构建党的统战理论的基础上,认真厘清“统一战线”的实际,在“解决问题-回应问题”中丰富理论,深化针对性、有效性的理论话语。其次,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5],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历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发展的,问题倒逼改革,在解决问题中又实现了工作的深化,这个道理应该成为统战工作话语的点睛之处。再次,必须立足中国实际说世界话语。要将中国问题升华为世界挑战,将中国问题置入世界趋势,这就需要在“话语的传播”中扩大“中国话语的影响力”。最后,必须以“学术话语”促动“政治话语”。以学术讲政治就是指政治话语应具备学理支撑,统战工作的学理化、学术化、学科化推进得较慢,我们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认识和探究统一战线的实践规律,在新的规律性认识中构建理论、创造话语。
第二,增强话语独立性与制度话语自信,警惕西方新型话语工具的渗透。近年来,随着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经济危机和政治困境的加深,西方经典政治意识形态中“自由”、“民主”、“人权”等政治话语的虚伪性越发明显,但“协商民主”、“民族特质”、“社会自治”等政治符号作为新型话语工具却不断盛隆,所谓的“全球共识”更具欺骗性。显然,这些新型话语工具或深或浅、或多或少地都影响了统一战线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统战工作要在话语体系构建中高度重视独立性,在增强话语自信中警惕新型话语工具的渗透。
第三,积极构建“中国风格”统一战线工作的话语表达方式。在我们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历史上,“中国风格”的话语表达早有先例,“五一口号”就是典型,这一具有中国风格的创新性话语“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完善,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也要融入“中国风格”的话语体系工程,一则需要将统一战线历史上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创新以政治话语、日常话语、学术话语等方式展示出来,展示出统一战线工作的生命力和感召力;二则需要深挖统一战线工作中的语言规律,探索贴近实际、反映真理的统战“新语”;三则需要兼顾传统阐发力和国际融通力,将特定思想价值观念的话语载体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我所用。
四、完善统一战线工作的规范体系,扎实推进统一战线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党中央就统一战线工作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代统战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格局与原则、方针与策略、制度与体制机制、路径与方法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新变化,在弄清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内在逻辑与统战工作的着力点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统一战线工作的规范体系,将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治理效能。
一方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条例》中。其一,要将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科学内容、中心任务和决策部署写进《条例》,将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的科学判断在《条例》中明确,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最大公约数”“最大同心圆”的大统战格局观在《条例》中加以体现,将统战机构改革后的新机构新职能、新任务特别是工作关系、机制与队伍的建设问题在《条例》中充分体现出來。其二,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导”为主的宗教中国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性判断和实质性机制、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的新做法新经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的工作模式、港澳台的“人心”工程与大侨务工作的新创举等内容写入《条例》,成为《条例》的基础内容。其三,要将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工作的科学内涵写进《条例》,全面阐明党委领导统战工作的责任归属、“任务清单”与基本方式,理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战部以及其他统战工作机构的相互关系,设计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的统战工作治理结构,充分考虑并在《条例》中就基层统战工作加以规范与具体安排,在《条例》中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条例》的法制化水平,凸显《条例》作为党的统战工作“基础性规范”的法治价值。其一,加快推进统战工作的党内法规体系。在《条例》指引下,改变统战工作各领域存在的“无法可依”、“法无依据”的弊病,加快颁布实施一系列围绕重点内容与重点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二,科学谋划统战工作规范体系。主要是处理好《条例》与涉及“统一战线问题”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其他党内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之间的关系问题,注重统一战线党内法规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逐步构建以《条例》为中心,以其他党内法规与党内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为有机组成部分的统一战线工作规范体系。其三,完善统一战线工作党内法规的实施体系。一是处理好《条例》的执行、遵守、适用、备案审查之间的关系,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的同时,区分各个环节的优先性与指向性;二是解决好《条例》的实施层次,按照中央到地方的统战工作实际,明确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领域与问题的实施必须遵循《条例》,具体工作、专门问题与特定情况的实施则可在《条例》指导下,设定不同的实施标准与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体系,着力从执行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的设计安排入手,将《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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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1-12.
[4] 画出最大的同心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讲座[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33.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人民出版社,2008:289-290.
责任编辑:宋好
收稿日期:2019-12-29
作者简介:执笔人,亓光(1983~),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治与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课题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统一战线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及统一战线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9TZB002)的结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