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安本科专业生源质量分析
——基于十所公安本科院校2015~2019年的录取分数数据

2020-07-28 11:52:48张嘉池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分数线省属

张嘉池 于 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03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作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生源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与前提,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空间和长远发展能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生源质量(以下简称公安院校生源质量)对于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公安队伍持续稳定发展十分关键。本文基于10所公安本科院校2015~2019年间的招生录取分数数据,分析公安招录制度改革五年来,对公安院校的生源质量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以反映公安招录制度改革成效,并为公安院校建设发展及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分析对象

在院校选取上,选择了10所公安本科院校,兼顾了不同服务面向及隶属关系,其中部属院校4所、省属院校6所;兼顾了不同地区,其中4所部属院校分别位于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中地区和华东地区(本文分别称为A、B、C、D院校),6所省属院校分别位于华东地区、华中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本文分别称为E、F、G、H、I、J院校);兼顾了本科学历教育开办时间长短,其中4所部属院校本科学历教育开办时间分别为38年、39年、7年和10年,6所省属院校本科学历教育办学时间分别为18年、10年、14年、10年、13年和17年。在专业选取上,只涵盖10所公安院校中的本科公安专业,未将非公安专业纳入其中(与公安招录制度改革政策的适用范围一致)。在时间选取上,限定在2015年至2019年间。由于公安招录制度改革于2016年起正式实施,所以本文将2015年(未实施公安招录制度改革)的录取分数数据一并纳入分析,以便更好地比较分析公安招录制度改革的作用和效果。在人数总量上,10所公安院校2015年至2019年的五年中招录规模分别为10966人、10705人、10546人、11198人和11636人,均占当年全国公安院校本科招生总人数的50%左右。在数据来源上,主要通过中国教育在线网站、各院校招生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查询,数据具有客观性与准确性。

二、分析方法

关于生源质量如何衡量与评价的问题,学界有不同观点和思路,多数研究者以录取分数情况为视角研究生源质量。例如,别敦荣等学者通过对高考录取分数线进行统计分析,比较了38所985高等院校在文理科、区域分布等方面的生源质量差异(1)别敦荣,叶本刚.2005年-2010年“985工程”大学本科生源质量统计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04).;罗良针等学者分析江西省24所高等院校在2008年至2011年间的高考录取分数数据,通过Matlab6.5进行矩阵运算,合成综合生源质量指数,揭示其中的生源质量演化规律(2)罗良针,张阳.普通高校本科生源质量规律研究——基于江西24所高校招生数据的实证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13,(06).。由此可见,关于此类问题的研究大多都是围绕高考录取分数构建各具合理性的分析函数,通过生源质量函数进行量化比较。

本文以Microsoft Office Excel(2010版)为分析软件,对数据信息进行录入、处理和排序。根据公安院校的专业特点和招生特点,我们构建了分析函数,其计算方式分别如下:

(一)分文理科生源质量函数

假设某一院校的公安专业某年在全国N个省份招录文科学生(若为省属院校,则N=1),X为该院校在某省招录文科学生的最低录取分数,Y为该省文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X与Y的比值为此院校在该省招录的文科生源质量。对此院校在全国各省的文科生源质量进行求和,除以此院校公安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招收文科生源的省份数量N,即得此院校文科生源质量函数Q(文)。其公式表述如下:

同理,可以推导出不同年份不同院校的文理科生源质量的具体值。

例如,2017年,A院校在E省的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0,该年度E省的文科一本分数线为333,则A院校2017年在E省的文科生源质量为360/333,即约为1.081;以此可以求得A院校在各省的文科生源质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则可得2017年A院校文科生源质量指数为1.064。

(二)分院校生源质量函数

在前述各院校分科生源质量函数Q的基础上,构建各院校的生源质量函数H。设某院校某年文理科生源质量分别为L和M,L与M的平均值即为该院校生源质量。其公式表述如下:

同理,可以推导出不同年份不同院校的生源质量的具体值。

例如,2016年,E院校文科生源质量为0.915,理科生源质量为0.981,则2016年E院校生源质量为(0.915+0.981)/2,即为0.948。

在本文构建的分析函数中,由于个别省份采取高考自命题(未采用全国的高考试卷),导致各省录取分数线无法统一比较,所以我们采取了将录取分数线除以本省一本线的方式,以一本线作为参考标准,衡量各院校生源质量水平。在上述所举例子中,2017年A院校文科生源质量指数为1.064,意味着该年度A院校文科分数线总体上是一本线的1.064倍;2016年E院校生源质量为0.948,则意味着2016年E院校录取分数线总体上未达到一本线,为一本线的0.948。

三、主要结论

(一)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整体明显提升

从生源质量来看,2015年10所公安院校生源质量平均值为0.896,2019年公安院校生源质量平均值为0.955,比2015年增长了6.623%。从录取分数线来看,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前,样本中仅有2所院校录取分数线超过一本线,其他院校录取分数线与一本线差距在20%左右;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后,不仅有3所院校录取分数线超过一本线,而且有4所院校录取分数线达一本线的90%以上,已十分接近一本线。综合来看,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实施后,公安院校录取分数线呈现出明显跃升,表明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各院校在此期间的生源质量总增长量、年均增长率、文理科生源质量增长率与录取分数线涨幅如下表所示(部属院校录取分数线为其在各省录取分数线的平均值)。

表1 2015-2019年10所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总增长量、年均增长率、文理科生源质量增长率与录取分数线涨幅

(二)部属院校生源质量普遍优于省属院校生源质量

2015-2019年间,在所选取的样本中,部属院校生源质量的平均值与中位值(即按顺序排列的数据中居于中间位置的数值,不受数据极值影响,更具有代表性)始终高于省属院校,二者比较如下表所示:

表2 2015-2019年部属院校、省属院校生源质量平均值与中位值

我们将部属院校在某一省份的生源质量减去该省省属院校的生源质量后得出一差值,以该差值衡量部属院校与省属院校在同一省份的生源质量。2015-2019年间,部属院校与省属院校在同一省份中生源质量差值的极大值和极小值以及二者出现的年份,如下表所示:

表3 2015-2019年部属院校与省属院校在同一省份生源质量差值极值及其年份

从上述数据来看,部属院校与省属院校的生源质量对比呈现两种情况。一方面,部属院校的总体生源质量优于省属院校。从各年数据来看,2015-2019年间,部属院校与省属院校的生源质量平均值的差值分别为0.076、0.092、0.107、0.141和0.150,体现逐年拉大的趋势;中位值的差值为0.083、0.087、0.124、0.145和0.147,同样呈现逐年拉大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同一省份中,部属院校的生源质量也普遍优于省属院校。样本中的A、B院校在6个省份录取分数线全部超过一本线,均高于6个省份的省属院校录取分数线;C、D院校在6个省份的录取分数线虽然未全部超过一本线,但仍高于省属院校。

(三)部属院校生源质量增长快于省属院校生源质量增长

2015-2019年,样本中部属院校生源质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9%,省属院校生源质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0.417%。2016年,部属院校生源质量增长率平均值为1.928%,中位值为2.285%;省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0.251%,中位值为-0.223%。2017年,部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2.483%,中位值为3.337%;省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0.945%,中位值为1.487%。2018年,部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3.568%,中位值为4.062%;省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0.156%,中位值为-0.290%。2019年,部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2.703%,中位值为2.571%;省属院校增长率平均值为2.074%,中位值为2.562%。不论是年度增长率平均值或中位值,还是平均增长率,部属院校的相关数据都高于省属院校,这充分说明部属院校生源质量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省属院校。

(四)部属院校生源质量呈现区域间不均衡状态

以B院校和C院校为例,对两所院校2015-2019年间的各年度录取分数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部属院校的生源质量在全国七大地区间呈现不均衡状态。其中,B院校东北地区的生源质量较高,五年中有三年为生源质量第一,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的生源质量至少有两次进入前三,西南、华南和西北地区的生源质量则较多位居后位。C院校在2015-2019年间,华东地区始终位居生源质量第一,华北地区也有四年位居前三,华中、西南和东北地区处于生源质量中游,西北和华南地区的排名则较为靠后。

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对每年度部属院校在全国七大地区中生源质量的极大值与极小值进行比较,将生源质量的极大值除以极小值后得出一个比值,以此衡量不同地区间的生源质量差异。2015-2019年间,A院校在不同地区生源质量极值的比值分别为1.024、1.037、1.063、1.077和1.052,B院校的比值分别为1.078、1.059、1.029、1.079和1.065,C院校的比值分别为1.115、1.147、1.167、1.106和1.104,D院校的比值分别为1.107、1.126、1.125、1.120和1.057。如果考虑到不同地区基础教育水平的差异,部属院校不同地区间生源质量的实际差距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拉大。从院校间比较的角度看,本科办学时间较长的部属院校地区间生源质量差异相对较小,而本科办学时间较短的部属院校地区间生源质量差异相对较大。

(五)省属院校生源质量在波动中上升

2015-2019年间,E院校生源质量分别为0.937、0.947、0.984、0.987和1.008,F院校生源质量分别为0.833、0.868、0.852、0.878和0.904,G院校生源质量分别为0.857、0.902、0.934、0.907和0.949,H院校生源质量分别为0.787、0.775、0.779、0.820和0.802,I院校生源质量分别为0.861、0.845、0.8660.833和0.871,J院校生源质量分别为0.917、0.866、0.841、0.834和0.836。

由此来看,省属院校生源质量呈现三个特征。一是总体呈现明显上升。2019年,样本中首次出现1所省属院校(E院校)录取分数线超过一本线,2所省属院校录取分数线距离一本线已不到10%,省属院校整体平均生源质量较2015年增长了3.413%,实现了整体水平的跃升。二是部分省属院校在总体上升中略有起伏。2016年,H院校生源质量比2015年降低了1.593%,最低录取分数从一本线下17分下降至一本线下21分;2017年,F院校生源质量比2016年降低了1.811%,最低录取分数从一本线下73分下降至一本线下78分;2018年,G院校生源质量比2017年降低了2.922%,最低录取分数从一本线下28分下降至一本线下56分。但从整体趋势上来看,个别年度的下降并未影响整体生源质量水平,强劲的上升势头仍然是生源质量发展的主旋律。三是个别省属院校出现了生源质量下降。2015-2018年,I院校生源质量下滑了3.292%,录取分数下降了36分;J院校2015-2018年连续三年生源质量均为负增长,2018年该校生源质量比2015年下降了9.058%,录取分数线下降18分。2019年,I、J院校扭转了生源质量连续下跌的趋势,录取分数线分别比前一年提高19分和5分。

四、分析与讨论

(一)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对提升公安院校生源质量产生积极作用

公安招录制度改革明显促进了公安院校生源质量的提升,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新时代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补充大量的优秀公安人才提供了前提,改革的积极成效和红利正在不断释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生源质量提升更加稳定。公安院校整体生源质量增长了6.623%,录取分数线比改革前普遍大幅上升。从2015-2019年的五年间,公安院校生源质量保持了每年1.616%的增长,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生源质量分别实现了11.093%和3.492%的总增长,文科和理科生源质量分别实现了2.60%和6.82%的总增长。二是公安院校招生规模更加科学。招生规模的制定兼顾了自然减员、编制情况及公安机关需求等多方因素,招生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494%,年均增长人数500人左右,趋于合理稳定,符合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客观规律。三是公安院校和公安高等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公安招录制度改革解决了此前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相互脱节的问题,体现公安工作要求和警察职业特点的公安招录模式增强了公安院校对于优质生源的吸引力,公安院校品牌效应进一步得到彰显。

(二)招警与招生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时对生源质量影响较大

由于招生与招警不协调,导致公安岗位供给无法满足毕业生需求,是造成公安院校对优秀生源吸引力降低的原因之一。由于编制余量不足或增量有限,部分省份存在公安岗位供给不足的情况。例如,J省在2016年的招警工作中,公安岗位设置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本省生源毕业生就业需求,导致2017年J院校生源质量下降了2.835%,录取分数线下降了29分。

相反,在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落实比较好的省份,则不存在上述问题。在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前,E院校招生就实现了与E省的招警工作有效衔接,根据编制空余和警力自然减员情况,建立了“按需招生、科学规划”的招录模式,实现了从招生到招警的畅通对接,院校自身对于优秀生源的吸引力也不断得到提升。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后,这一模式得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延续。由于招警与招生的科学衔接,E院校在2016-2019年间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1.147%、3.749%、0.321%和2.208%,是样本中唯一实现生源质量连续正增长的省属院校。

综合以上分析,造成招生与招警不协调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安院校每年的招生规模及专业分布没有根据编制的空余情况及公安工作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预测,二是没有将公安院校毕业生作为公安机关招警主渠道落实好。因此,在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初期,势必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毕业生就业难以消化所导致的报考意愿降低等情况。伴随着在公安招录制度改革后入学的第一届本科学生毕业入警,招生与招警的协调机制将更加完善。

(三)招生规模的稳定性不高在一定时期内影响生源质量

《意见》指出,招生规模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但是从样本中来看,部分院校的招生规模并未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间接影响了生源质量的提升。

一方面,部属院校在个别地区的招生规模不稳定造成了该地区生源质量的不稳定。以B院校为例,根据B院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2018年陕西和新疆的招生规模出现了明显上升:陕西的招生计划从2015年的30人连续上升至2018年的70人,新疆的招生计划从2017年的20人激增至2018年63人。正是在2018年,两地同时发生了生源质量下滑。其中,由于新疆的招生计划在一年内增长了215%,其生源质量下滑也最为明显,录取分数线由2017年的一本线下9分,降为2018年的一本线下52分。2018年,B院校的西北地区生源质量仅有1.004,较前一年下降2.556%,是该年度B院校唯一出现生源质量下降的地区。

另一方面,省属院校也存在招生计划的不合理增长影响生源质量的问题。2015-2017年,G院校招生计划分别为952人、985人和904人,较为稳定。2018年,G院校的招生计划在前三年稳定基础上增长至1224人,比2017年招生计划增长了35.398%,出现了明显的大幅度增长。当年的生源质量比2017年下降了2.922%,最低录取分数线则由2017年的一本线下28分降至2018年的一本线下56分。2017年,I院校毕业生数量较前一年增长了1.3倍,加之公安编制的制约,当年有28.469%的毕业生不得不流向企业就业,造成2018年I院校生源质量比2017年下降了3.817%。

为了验证招生计划与生源质量间的关系,我们选取了具有类似情况的其他数据进行分析。以山西省为例,B院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由2016年的36人上升至2017年的45人后,当年的生源质量随即下降至1.002。2018年,山西省的招生计划略减为40人,生源质量随即上升为1.007,恢复到了2016年的生源质量水平。可见,生源质量的降低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招生规模不稳定的影响。

五、提升公安院校生源质量的建议

(一)立足大局提高思想认识

《意见》强调,“公安院校毕业生是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3)中央编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N]. 人民公安报,2016-01-25(002).,提高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意义重大。一方面,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影响公安队伍建设水平。通过长期的培养和输送,公安院校毕业生将成为公安队伍中的主力军,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安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战斗力水平。因此,提高新时代公安队伍的能力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是其中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作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源头”,公安院校生源质量直接影响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渠道很多,但是最根本、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则是要提高公安院校生源质量。如果没有高质量的生源,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势必面临基础薄弱、后劲不足和潜力降低等诸多问题。总而言之,公安院校生源质量,不仅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源头,更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提升公安院校生源质量,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更有助于提高公安队伍能力素质和战斗力水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多措并举吸引优质生源

对公安院校而言,提高生源质量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作,应当开阔思路、创新举措,做好建设、宣传和吸引三个关键性工作。一是建设好生源基地。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分别以省和市为单位,与各级公安机关共同推进优质生源地建设。对于优质生源地,院校应当根据当地警力缺口和用警需求,综合制定专门招生计划,在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和入警编制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确保优质生源对整体生源质量起到充分的拉动作用。二是宣传好院校形象。“酒香也怕巷子深”,对于部分地区生源质量较低的情况,公安院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力度。公安院校可以组织专门力量赴相关地区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深入学校、学生和家长中,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院校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例如,开展公安院校在校生回高中母校宣讲活动,既是展示新时代警察形象的窗口,也是提升院校知名度与影响力的重要渠道。三是吸引好潜在生源。香港地区于2004年起实施“警队学长计划”,由警队督察级以上成员担任“学长”,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向在校大学生分享警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主动吸纳不同背景的优秀人才加入警队。这一思路可以为大陆地区所借鉴吸收,建立类似的人才吸纳模式。例如,鼓励基层公安机关与重点高中建立密切的结对关系。青年民警不仅可以与在校学生分享警务经验,帮助学生个人成长,还可以启发和激励高中生报考公安院校从事公安工作。

(三)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意见》指出,公安院校招生计划既应当与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相衔接,也应当与公安院校培养能力相适应(4)中央编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N]. 人民公安报,2016-01-25(002).。从公安招录制度改革以来的生源质量变化情况看,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的关键是要防止招生与招警的互相脱节(5)杨志秋,于群.招录培养制度背景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考[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02).,具体应当做到“三个兼顾”。一是兼顾现有生源质量。数据分析表明,当招生计划超出一定范围时,将导致生源质量下降。如果某地区警力需求较大,但生源质量持续低迷,此时不应盲目扩招,而应加大生源质量提升力度,在生源质量稳定后再稳步提高招生规模。否则,忽视生源质量的现实情况而盲目扩张招生计划,势必影响未来的生源质量发展。二是兼顾公安编制供给。招生计划超出了编制供给量,不仅将导致毕业生就业困难,也会降低考生报考意愿,进一步降低生源质量。所以制定招生计划,必须统筹考虑未来编制的供给情况。如果编制供给确有困难,除了积极协调增加编制,还应当慎重确定招生规模。因为岗位数量不足而造成部分公安院校毕业生无法就业,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公安教育资源,而且容易生成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三是兼顾公安机关需求。公安招录制度改革的初衷是提高公安队伍建设水平,因此必须要考虑公安机关的警力补充情况,充分满足公安队伍建设的需求。总而言之,应当坚持地区生源质量、公安编制供给情况和公安机关警力需求的三方有机统一,以形成稳定科学的招生机制。只有避免招生规模不科学不合理的“大起大落”,才能确保生源质量的长期稳定和提升。

(四)落实完善改革具体措施

进一步加强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的有效衔接,完善和优化公安招录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持续提高公安院校对优质生源的强有力吸引。一是加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公安机关招警主渠道地位。公安编制应当主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提供,突出公安院校在公安机关人力资源补充方面的“主渠道”地位,充分发挥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公安招录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公安民警实行分类招录,其中执法执勤类主要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招录。这些政策急需在公安招录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公安人力资源调节优化力度。针对部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跨省调剂工作,及时出台和完善本科生参与跨省调剂的资格认定、跨省调剂的选拔与衡量标准等细则,提高部属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规范性。针对不同培养层次的公安人才特点,合理设置跨省调剂中执法执勤类、警务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岗位的数量,使不同层次、不同能力结构的人才能够与合适的就业岗位相匹配,使“招生——培养——录用”全链条前后衔接、精准对接。三是加强家庭困难学生帮扶力度。根据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的管理体制,分别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加强对于公安院校的财政资金投入,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提高助学贷款和无息借款金额,开辟勤工俭学绿色通道等,为经济困难生源提供就学兜底保障,进一步提高公安院校对于优质生源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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