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动因、影响及应对

2020-07-27 22:48崔家新张元
宁夏党校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意见领袖

崔家新 张元

摘要:当前,网络社群的社会心理状况与网络个体精神需要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网络个体正强化自我身份认同、主动寻求“中心”话语回归、营造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空间,推动着网络社群由原来的松散型向更为紧密的组织型发展,圈群化转变趋势明显。这一转变对于网络舆论引导、主流价值观传播以及网络监管等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应对这一转变须以辩证思维充分把握其机遇性,在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中提升主流价值观引领的有效性,强化网络社群内控机制建设、以意见领袖为突破口加强对意见领袖的培养与引导。

关键词:网络社群;圈群;意见领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0)04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传统的血缘、业缘、地缘关系之外,依托网络的网缘关系正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构建新型社会关系不可或缺的纽带。在这一纽带中,依托论坛、贴吧、QQ群、微信群、讨论组等新媒体平台的网络社群逐渐形成,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近两年网络社群逐渐由原来的松散型向更为紧密的组织型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呈现出圈群化的发展趋势。那么,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的动因何在?转变后的表现如何?它对于网络社会治理会产生何种影响,该如何应对?带着这些问题本文从人的社会心理出发,基于人们的网缘关系,探寻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之路,以期全面认知网络社群的圈群化发展态势。

一、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的动因

为什么网络社群会发生圈群化转变?如果从社会心理的角度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把握网络社群的社会心理特征。通常认为,网络社群是人与人之间基于“网缘”而形成的社会群体。这一社会群体首先是一种人与人聚集而成的群体,网络除了作为这种群体交流沟通的平台以外还发挥着型塑群体的作用。其次,“个体偏好是网络个体聚合的基本动因,也是调解网络个体聚合的最根本机制”[1],这种个体偏好包括兴趣、道德认知、情感需求以及价值认同等。在现实的表现中,这种聚合而成的群体尽管以一定的个体偏好作为纽带但也呈现出去个性化、群体无意识以及群体极化的社会心理特征。

第一,去个体化。人对主体性的追寻几经波折。在西方,启蒙运动之前,人受宗教神权支配,宗教已经异化为人的异己力量掌控人的思想观念。启蒙运动以后,人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人对自身主体性的抗争取得突破,开始自主主宰自己的命运。然而这种个体的主体性伴随着人对自由的渴望,在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们更倾向于获取无拘无束的自由,尤其是密尔《论自由》的出版,更是引起了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论争,论争的重点在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自由主义以个人权利为正义的善,而社群主义则主张个人的社会性以及与之相关的个人的道德义务和责任。[2]在东方,中国人的传统是依赖性的,人的主体性隐藏在组织之内,缺乏主体性自觉,五四运动开启的新文化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众的主体意识。不管是西方社会还是东方中国,时至今日,个体的主体意识在社会变迁中日益强化,已经成为人们行为处事的根本遵循。然而,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501),人在社会上总能找到自己所属的群体,人在追求自己自由意志的同时,潜意识里也在寻求自己的组织归属。

网络社会的发展强化了这种组织归属。网络超越了时空,在一定程度上重设了人与人交往的介质,因此而成的网络社群在人数上具有不确定性、在人员构成上也不确定,网络是人人皆可参与的空间,聚而成群虽然也涵盖着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但更多的是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情感体验而成的网缘关系。在这种网缘关系中,网是连接点也是催化剂,人与人之间借助于网络昵称交流,围绕共同关心的话题交流,人们更关心的是你的观点,而非昵称背后的具体个人。而且因为观点的一致聚而成群后,个体的人就被群体所取代,去个体化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最典型的如明星网络粉丝群,成千上万的粉丝受群体意志影响,疯狂、痴迷而非理性,他们也许早已忘记自己的主体性何在,也许只有在“粉转黑”时才能体会到自己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

第二,群体无意识。社会心理学家勒庞认为,群体相较于个体最大的特点在于“群体无意识”。在群体中,去个体化后的个体已“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4](P71)。而促成这种群体无意识的形成来自于三个因素:一是群体内的个人易受暗示。勒庞强调,这种暗示既来自于群体数量上心理底气,也深受感情和行动的传染性影响,在群体“期待注意的状态”[4](P80)中,暗示就更容易发挥作用;二是群体性思维具有高度的形而上学倾向。这种形而上学突出表现为群体看问题的片面与固执,“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是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4](P95),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受其影响,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批判精神,极易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三是群体的传染性氛围激发了人的本能。人的本能相当于弗洛伊德所说的“本我”,是最自然的情感流露,是完全置身于个人主观感受之上的情感表达,是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冲动而多变、简单而夸张。

很多时候,现实中的网络社群的形成往往伴随着社会话题而来,这些社会话题包括法律事件、政治动向、社会热点等诸多方面。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多,群体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群体的声音也就会覆盖个体的声音并左右网络社群的话语表达,形成网络舆论事件,甚至形成网络暴力。而网络暴力更是将群体无意识表现得淋漓尽致。很多不明真相的网民在论坛、贴吧、微博、微信中受到群体的裹挟参与到网络事件中,他们凑热闹和看热闹的心理形成了极大的心理暗示在群体成员间传染,在传染中非理性的心态占据上风,他们不愿意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没有对问题本身的批判精神,搅得社会舆论风起云涌,对问题本身的合理解决丝毫没有作用。

第三,群体极化催生“沉默的螺旋”。群體极化是典型的社会心理现象。正如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戴维·迈尔斯所指出的那样,在群体中最初的个体观点会被强化,这种强化具有一种极端倾向,或是群体决策中冒进式的“风险转移”或是观点的一味妥协,这都是典型的群体极化现象[5](P222)。网络社群中,人们聚而成群,个体的观点往往让位于群体观点,也就是说群体会在极端层面上强化原始观点,这就会产生群体极化现象。在群体极化中容易产生情绪共振下的观点偏激,这时“当成员表达的事件、思想、观点受到群员广泛欢迎时,就会积极参与并大胆表达观点,而当某一观点无人理会或遭群起攻之时,就保持沉默”[6](P11),这些受压制的理性声音就会形成“沉默的螺旋”。无论是群体极化还是“沉默的螺旋”的产生,归根结底都是群体力量作用于个体观点的突出表现。群体极化容易造成观点上的极端冒进,“沉默的螺旋”一旦形成,也就意味着个体的话语表达受到压制,从而直接消弱不同的价值取向对群体观点的影响。[7]对网络社群而言,一方面,间接强化了网络社群对自身观点的自信,推动了网络社群的发展;另一方面,为网络社群的话语表达埋下了不稳重、偏激的伏笔,以至于“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是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4](P186)。

从“沉默的螺旋”的形成逻辑看,群体极化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催化作用,網络社群中群体话语的表达更是如此,人们一般愿意与自己观点一致的人交往。在网络社群中,聚在一起的个体在群体之中参与讨论,更容易强化群体成员的平均倾向,也更具冒险性,可以完成个体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在这种“极化”状态中,个体的观点无法与群体观点抗衡,要么附和其中,要么保持沉默,这其实是个体基于自己的处境判断而做出的一种自我保护状态。只不过这种自我保护进一步助长了群体无意识,可能促使网络社群进入一种非理性的“狂欢”状态。

网络社群的这些社会心理特征恰恰在另一个层面彰显了个体的生存境遇。个体在网络社群中先是主动抹掉自己的主体性意识,将其奉献给群体,而后在群体的影响下,变得非理性,以至于成为多数中的一员为某个观点而战,淹没不同的声音,群体极化后形成“沉默的螺旋”。然而,个体在网络世界聚而成群有其精神层面的客观需求。这种客观需求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他人认同自己观点的精神期待,这是自我认同的外在表现。网络社群的种种表现却淹没并扭曲了这种自我认同,个体在非理性的群体活动中实际上并未得到精神满足;另一方面,人的社会性自觉决定了他们需要在个体独立的前提下寻求稳定而丰富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能够在家庭、工作之余满足人的精神发展需求。然而,网络社群最大的特点就是进出自由、非常松散。这种松散的状态虽然可以短时间内聚集大量网民,但是聚的快散的也快,并不能满足人们对稳定性社会关系的需求。所以,个体在网络上更倾向于筛选志同道合者,在价值观认同的基础上搭建属于自己的朋友圈从而保持群体的相对稳定。

综上,网络社群的社会心理特征与个体的精神需要之间存在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促使网络社群中的个体有意识地提高网络社群的凝聚力、彰显其价值观认同。所以,他们乐于在参与度、活跃度上增加投入,以提升群体成员间的亲密度和信任感,打造强关系,[8]并以此推动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

二、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的现实图景及影响

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在群体组织上由松散向紧密转变,设置了准入门槛,缩小了群体规模,意见领袖转变为圈群的核心,把控着圈群的发展方向、规模和组织成分,而且圈群化的社群将线上的交流与线下的沟通紧密相连,网络的虚拟性逐渐让位于人的现实存在。如此,群体的无意识状态开始消解,变成富有生命力的存在。

1.  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的现实图景

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在本质上仍然是网络社群。有学者总结了网络社群的一般要素,包括明确的成员关系、持续的相互交往、一致的群体意识和规范以及统一的目标和行动能力。[9]显然,这种总结是较为全面的,圈群化转变后的网络社群也具备这些要素,除此之外,它又表现出不同于网络社群的图景。

第一,由松散群体向自组织发展。自组织指的是自发形成的具有较强凝聚力和归属感的组织群体。这类群体最大的特点就是组织性强,有相应的组织规则。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首先设置了较为规范的准入机制,如有些粉丝qq群、微信群要求回答有关明星的若干问题,正确后才能入群,有的群聊要求发送入门红包,以此测试入群意愿;其次制定了详细的组织规约,进群的人视为认同这些规约,违反规约的人将被踢出群聊,而且通过制度强化了管理者的职责。之前很多网络社群也有管理者,但是职责不明,随意性较大,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有明确的管理者,管理者或者是圈群创立者或是圈群中的意见领袖;最后是活动议题常态化。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改变之前聚也快,散也快的格局,而是围绕共同兴趣点,经常性地在群里展开讨论分享,时刻提醒圈中人的组织归属。

第二,主动寻求自我的身份认同。有学者指出,在当今的个体化时代,青年人容易产生自我认同危机,他们往往主动寻找个体身份和群体归属。[10]这种观点可以解释为什么网络社群的参与主体多为青年人。那么,青年人的自我认同危机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埃里克森从心理的角度认为青年人的自我认同危机突出表现为青年期的同一性混乱,包括“任务自居作用对无用感”、“角色预期与角色一致”、“成为自己对自我怀疑”、“互相承认对我向孤独”等方面的自我认知混乱。[11](P94)埃里克森同时认为这种危机具有发展的意义,它可以使“不同的能力利用不同的机会,使不断成长着的人格的不断更新的完形的各个成分变得充分成长起来”[11](P95)。尽管如此,青年人也在努力破解这种同一性危机,破解的方向即是寻求个人与社会的依存关系,也就是通过社会认同推动自我认同。这种自我认同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所以说,青年人所寻求的身份认同其实是凝结在价值观里的社会认同。这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青年人通过价值观去发现志同道合者获得身份上相互认同与扶持;二是价值观认同往往超越个体之间的单向认同或双向认同,而寻求个体与个体所组成的群体价值观的认同与统一。而群体与群体之间也因为价值观的异质性产生界限,价值观一致的群体进一步诠释着社会内部的认同,这也进一步验证了社会认同方式由放射性向圈群式转变。圈群之间界限分明,在价值观上突出表现为“圈群内趋同,圈群外趋异”[12]。基于这种成长的必然需要,青年参与网络活动时自然而然的会以价值观为参照物,以圈群化的方式主动寻求自我身份角色的相互认同。

第三,话语“中心”回归。网络社群的发展充分借用了网络传播的多元机制,主流价值观的中心位置被网络搅乱。网络社群中的群体无意识开启了思想观念的去中心化时代。多元文化、各类社会思潮借助网络迅速传播,通过网络社群形成不容忽视的网络力量。但因为缺乏“中心”,人人都是“发言人”,网络社群内的话语嘈杂,群体无意识的狂欢造就了乌合之众的状态。而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由于增强了组织性、缩小了社群规模、提高了话语参与度,思想观念呈现出“中心化”的回归态势。但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中心化的回归并不代表主流价值观的当然回归,而只是兴趣点、价值观表现以及情感认知更为集中。所以,这种回归是有别于网络社群分散状态的中心化,是有别于网络社会开放状态的封闭式和排他式的中心化。尽管如此,这却为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创设了可能,圈群内部如果能够建立主流价值观认同,那么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就会持久而深远。

2.  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后的影响

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以组织形式的转变提升了存在感,强化了影响力和号召力,在提升自身组织力和凝聚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社会影响。

第一,更易形成“意见的长尾”,引领网络舆论。根据长尾理论,人们更多地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忽略曲线的尾部,然而貌似不起眼的“尾部”所产生的能量有时会超越“头部”。网络社群的发展即是如此。在人人都是“发言人”的新媒介时代,看似不占主流的网络社群也会产生超越主流的力量,继而形成“意见的长尾”影响社会舆论。松散的网络社群尚且如此,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则更容易形成“意见的长尾”。首先,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更容易集中意见、更容易对外表达意见,提升了意见的整合力度;其次,圈群化网络社群内部相对封闭,规模相对较小、实名制沟通通畅,有利于提升意见整合的效率;再次,圈群化网络社群往往设有常态化的线下沟通机制,更容易将意见表达付诸实际行动,继而提升意见的影响力。如此,基于价值观认同的圈群化网络社群,虽然规模缩小,但意见经过群内充分的讨论交流,能够超越“沉默的螺旋”形成具有强烈引导力的“意见的长尾”,更容易激发群体成员的共鸣,极易造就舆论声势,引领舆论走向。

第二,私密性增強,网络监管复杂多变。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在提高网络舆论制造能力的同时也增加了网络监管的复杂性。这主要是因为圈群化的网络社群私密性显著增强。它以成员准入机制过滤网络社群入群者,群与群之间的界限更加明显。而且“社群的实质在于人际互动和关系纽带的稳定和制度化”[13],这种转变改变了之前无序的网络社群格局,网络社群的组织性更强,人际互动频繁而紧密,私密性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关系纽带的稳定与制度化。这种转变一方面使网络社群私密性和组织性增强,圈外人很难实时入群了解情况,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另一方面,圈群内人与人之间的实名交流可以有力地推动非理性的价值观念转向理性转变,如果能够予以正确的引导和监管,圈群化网络社群也有可能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依托。基于这种复杂多变的网络监管环境,无论是政府的职能管控还是新媒介平台供给方的职责监督都应该着眼于这种变化积极应对。

第三,对主流价值观传播形成挑战。圈群化网络社群虽然呈现出由“线上”走向“线下”的趋势,但它的主要交流空间仍是虚拟的网络空间。“线下”的交流只是进一步增强圈群组织性、增加群成员归属感的一种方式。然而组织性和归属感的增强会进一步增强圈群组织的封闭性。这种封闭不仅仅是群员进出的封闭,更是价值观念的封闭。一些圈群不允许不同价值观念的存在,一旦有成员表达不一致的观点往往会被踢出群聊。这样一来,基于价值观认同的圈群化网络社群很多时候会走向自我封闭。这就对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形成挑战,使得主流价值观难以渗透圈群化网络社群,难以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社群。

三、网络社群圈群化后的应对

如何应对网络社群的出现,学界讨论的很多,总体而言有三个方向:一是多元协同治理。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管作用以及网民的监督作用,发挥主流价值观、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作用;二是完善法律制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社群同样应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运行。为此,制定网络运行法律规定、出台网络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三是积极协调解决网络舆论背后的现实社会问题。网络社群意见表达失序的风险根源在于现实的社会问题。如果现实社会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化解,所谓的网络舆论也就没有了存在根基。那么,网络社群圈群化后的应对是不是也应该按照这个大方向进行呢?这是必然的,但是圈群化网络社群与一般网络社群相比有其特殊之处,所以,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基于圈群化网络社群的特点寻求更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治理路径。

1.  辩证地看待网络社群圈群化后的影响

在很多时候,网络社群被人为的标签化了,成了需要治理的典型不稳定因素。这种认识有其客观依据,抛开基于血缘、业缘等同质性网络社群不说,很多异质性网络社群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共同的理想信念、不是为了谋划未来的健康成长而是沉迷于各种趣味之中,或是追星或是成为谣言的传播者或是成为攻击政府社会治理的聚集所,这样的网络社群已经偏离了正确的网络交流轨道,应该予以治理。但就圈群化网络社群而言,它实名化、封闭式、私密性的特点已经极大地改观了网络社群意见表达的非理性倾向,为了维系社群本身的长久存在,它通过内部的组织规定,自行确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力地保障了社群内部的相对和谐。从这一层面看,圈群化网络社群也可以作为网络社会治理的依靠力量参与到网络社会治理之中。也就是说,如果圈群化网络社群存有正确的价值导向,这种圈群化存在的网络社群能够有序地分割一般网络社群,将存在于贴吧、论坛、QQ或微信群聊中的网民吸引到相应的网络圈群,化繁为简、分而治之,可以有效地扭转网络社群发展的失序态势。

2.  在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中做好引导与疏导工作

历史地看,圈群化网络社群的生成有其历史逻辑。它得益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客观的物质生产条件的变化在人们群体生活中的客观表现,所以,它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这就是说,无论何种治理方式,对于圈群化网络社群而言,不宜堵,而宜疏,不能施以行政命令式的控制,而应结合其发展特点进行细致入微的引导。在引导方面,要明确“给群体提供的无论是什么观念,只有当他们具有绝对的、毫不妥协的和简单明了的形式时,才能产生有效的影响。因为它们都会披上形象化的外衣,也只有以这种形式,他们才能为群众接受”[4](P104),所以对圈群化网络社群的引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切合圈群所凝结的价值观念,通过形象化的解说、沟通,在社会中营造积极上进的价值氛围,以此由外及内对圈群化网络社群施加影响;在疏导方面,就是要关注圈群化网络社群的利益诉求,以对利益诉求的关注和满足,疏通圈群内的对抗情绪、疏通网民情感表达的通道。

3  强化圈群内控机制建设

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以封闭性为其主要特征,既然是相对封闭的空间,那么空间内的自控机制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做好圈群内控机制建设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以外部的法律规定明确网络社群的责任承担主体、社群话语边界,一旦违反法律规定将依法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以此倒逼圈群化网络社群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约束社群成员的言行;二是主动渗入圈群化网络社群之中。圈群化网络社群虽然私密性强、入群有限制,但仍无法抹掉网络的开放式特点,所以渗入圈群化网络社群之中并非毫无可能。对此,有学者主张培育代理人,以代理人渗入网络社群之中加强网络社群监管[14]。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谁是代理人的委托方,是政府?还是网络运营平台?还要明确代理人的职责权限,是只负责监督还是引导加监督并存?更需要明确代理人的工作方式。

4.以意见领袖为工作突破口,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事物都是在矛盾中运动发展的,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就是网络社群内部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组织松散、进出自由、间歇活跃的网络社群与网民对共同理想、共同价值观念的追求是矛盾的统一体,在否定之否定的矛盾运动中,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即是这种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随着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新的矛盾随之涌现,在这些矛盾之中,网络的自由表达与圈群的组织管理成为规定和影响其他矛盾发展的主要矛盾。“研究任何过程,如果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抓住了整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15](P322)所以应对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关键要抓住这个主要矛盾。然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又告诉我们,无论何种矛盾,都存在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就网络社群的圈群化转变而言,它的转变关键在于领导核心的转变。这个领导核心就是意见领袖。此时的意见领袖不仅仅作为群体头领引导群内无意识的大多数个体,更作为社群的组织者把控着社群的发展方向,全面管理社群、引导社群意见流向。所以,意见领袖是圈群化后网络社群的领导核心、言论中心和精神领袖,把握了意见领袖的“脉搏”也就找准了应对网络社群圈群化转变的“痛点”。

那么,又该如何影响圈群化后网络社群意见领袖的意见呢?一是完善网络社群备案制度,明确圈群化后网络社群意见领袖的个人身份信息。当前,我国缺乏相应的制度,如果因为网络社群群体规模过大,进出自由,不便备案,那么圈群化后的网络社群已经消除了这一障碍;二是在备案的基础上,通过引领意见领袖的价值观进而影响整个网络社群的价值观;三是培养意见领袖,构建充满正能量的圈群化网络社群。也就是说,作为政府应该革新观念,积极培养意见领袖,由意见领袖基于主流价值观创建圈群化网络社群,吸引人们参与,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姿态,搅动圈群化网络社群的发展道路,推动主流价值观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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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德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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