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发展的新方位:2021—2030年

2020-07-27 16:22姜长云
改革 2020年7期
关键词:产业融合

摘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将对服务业发展和供求格局产生深刻影响。研判2021—2030年中国服务业发展的新方位,应联系对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变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有效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挑战;顺应经济服务化和产业融合大趋势;注意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放缓问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调节收入差距,统筹处理发展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的关系。

关键词:服务业发展;产业融合;收入增长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07-0108-11

作者简介:姜长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进展、成效和可以预见的趋势,2020年中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后,中国发展的奋斗目标是经过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两个阶段的努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将对服务业发展及供求格局变化产生深刻影响。当然,研判中国服务业发展的新方位,既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不能只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经济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把服务业发展放在整个产业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进行综合把握。

一、2021—2030年的主要任务和服务业发展

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實。”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充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按照中共十九大报告所勾画的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的宏伟蓝图,“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演变对服务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其他方面的发展和结构变化也对服务业发展提出新需求。比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相关公共服务及时跟进,对于发挥市场化服务的潜力也有强烈要求。二者不可或缺,但都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矛盾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考虑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一个长达近30年的过程,而且在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前景时,越是远期往往越难把握、越容易陷入抽象,本文在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服务业发展的新方位时,重点关注未来十年即“十四五”和“十五五”时期(2021—2030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11月在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会议时强调,“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可能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中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期盼。“十四五”时期(即2021—202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于整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到能否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因此,本文将2021—2030年作为重点,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服务业发展的新方位。

虽然我们到2020年可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并且实现这一目标可望“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但与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特别是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的状态相比,在未来十年尤其是“十四五”时期,我们建成的全面小康社会仍然会存在一些短板、漏洞和弱项。如有些刚刚摆脱绝对贫困的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甚至部分早已摆脱贫困但收入水平只是略高于贫困标准的边缘户,仍然需要“扶上马,送一程”,帮助其实现从摆脱贫困到实现小康的阶段跨越难度更大。如何实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向常态推进的调整,推进扶贫工作重心向解决相对贫困的转变,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以及如何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问题,都是“十四五”时期需要重点考虑的。因此,至少在2021—2030年,建设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仍然是这一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1]。借此,进一步夯实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成果,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面向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需求,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扎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由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跨越的“局部突破”和“重点跨越”,也是2021—2030年面临的另一项主要任务。在此期间,中国服务业发展应该服从和服务于这两项主要任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把发展机遇研判准,把困难挑战分析透,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突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着眼长远、统筹兼顾;谋划“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注意“三个围绕”,即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等,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这不仅适用于“十四五”时期,而且应是谋划未来十年中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遵循。

2021—2030年,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内涵日益丰富,呈现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趋势[2]。这不仅会通过消费需求的服务化,带动生活性服务消费需求的扩张,而且会通过消费需求的专用化、方便化、特色化、优质化、精致化、安全化、品牌化、体验化,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扩容提出强烈需求。如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日趋丰富,城乡居民生活对科教、文卫、休闲娱乐、健康养生、环境、景观、体验功能的需求日益提升,要求通过科技服务业、文化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甚至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来呼应。近年来,电子商务和各种“互联网+”型服务业日益受到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具有较好的链接和匹配功能,能把空间遥远的供求有效链接起来,为促进无效供给向有效供给的转化提供通道;也可以把来自不同地方、不同群体的供给有效匹配起来,更好地满足多样化、集成化的需求。它还可以把之前难以满足的细分市场、小众市场、长尾市场需求有效整合起来,为相关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开辟道路。

二、发展服务业以有效应对2021—2030年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挑战

人口快速老龄化与2021—2030年没有因果关系,但这一时期人口会走向快速老龄化。因此,探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服务业发展的背景和需求,必须考虑如何通过服务业发展及其结构调整,有效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挑战。实际上,中国人口的快速老龄化,也会对服务业需求和劳动力供给产生深刻影响。

2000年中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当年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下同)约887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0%。此后从2010年开始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提速(见图1),到2019年中国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7 60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2.6%;同年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5 38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8.1%。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01—2009年、2010—2015年分别年均提高0.17个百分点和0.33个百分点,2016—2019年年均提高0.52个百分点。最近几年来,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幅加大。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加0.3个、0.6个、0.5个和0.7个百分点。2019年,60周岁及以上但不足65周岁人口达到7785万人。这部分人口除少量死亡外,在“十四五”时期都将加入老年人口队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是1949—1957年,第二个人口生育高峰是1962—1970年,这两个人口生育高峰期的人口出生率都在35‰上下。到“十四五”期间,在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基本都达到65周岁及以上,在第二个人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60周岁。山东、重庆、上海、辽宁、江苏、四川、安徽将成为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的省份,这些省份2018年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最高的山东达到22.69%,辽宁、重庆、四川也达到或超过20%。

人口快速老龄化,会抑制劳动力供给的增加,推高产业发展的劳动力成本,加剧产业用工短缺问题,使延长退休年龄、缓解劳动力减少趋势的紧迫性增强。2011年以来,中国已经呈现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占比双下降的态势,许多产业面临用工短缺和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的困扰。“十四五”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将继续下降,就业总人口也将逐步减少,劳动参与率将持续下降[3]。1991—2010年中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对于产业用工短缺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一时间段出生的人口越来越多地进入劳动年龄,并将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全部进入劳动年龄。但受教育年龄的提高,会继续推动劳动参与率下降,导致部分“90后”出生的人口在“十四五”,甚至“十五五”时期仍然不能成为实际的劳动力。产业用工短缺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会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减弱,增加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服务化的需求。这会导致产业发展“机器换人”提速,为相关服务业发展带来契机。

人口快速老龄化,会导致老年人口抚养比加速提高。这既会抑制储蓄增长,促进消费需求扩张,又能为健康产业、养生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近年来,中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使人口出生率在总体上呈现提高趋势,中国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总抚养比都有所提高(见图1)。当前,“90后”人口已陆续进入结婚年龄。“90后”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会降低当前结婚、购房、购车甚至部分大宗商品的消费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个人口生育高峰期(1962—1970年)出生的人口到2022年开始陆续进入退休年龄,到2027年后才陆续成为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人口)。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在老年人口中,健康老人占比相较之前有明显提高。这些退休、低龄、健康老人的增加,会带动生活服务需求的精细化、品质化。因为相对于退休前的工作状态,这些退休的低龄健康老人不仅拥有更多时间,而且有更多收入追求较之前更为精细化、品质化的生活。与此同时,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高龄、失能老人也会趋于增加,而这会带动相关家庭服務和健康养生需求的扩张。如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中,全国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占比达到2.1%,较2013年提高0.3个百分点。按2018年末全国总人口计算,仅由于高龄老人占比提高,即导致2018年相对于2013年增加了473万个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由“独生子女”成长起来的劳动力越来越成为中国劳动力队伍的主力,由独生子女成人后组成的家庭往往难以独立胜任“上有更多老人,下有1—2个子女”的养育责任。这就会带动相关养老、健康服务等需求的扩张,甚至为相关生活性服务业带来发展契机。

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特别是“十四五”“十五五”时期,人口的快速老龄化会导致老年人才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凸显。近年来,随着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社会平均预期寿命呈现提高趋势。无论是退休老年人才的身体条件,还是从降低社会老年抚养比、总抚养比的需求来看,都要求对具备健康劳动条件的老年人才、老年劳动力加以利用。许多略超过60周岁刚退休的老年人才具备企业或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能或管理经验、社会网络资源。在不违反反腐倡廉原则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对老年人才,如退休官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技工和工匠的利用,鼓励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再就业,如引导其为企业发展或加强劳动力培训能力建设提供服务,有利于通过带动社会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抵御劳动力数量减少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这也为相关人才中介服务业提供了发展契机。2021—2030年就业矛盾将以结构性矛盾为主,积极应对结构性矛盾是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的关键任务[3],因而更需要积极发展包括人才中介在内的就业服务业。

三、经济服务化、产业融合与2021—2030年中国服务业发展的趋势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消费结构升级潮流,推进经济服务化和产业融合,日益成为全球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的重要选择。经济服务化的深化往往会带动产业融合的形成与发展,为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新的选择空间,为科技、人才、信息、金融、大数据等高级或专业化生产要素植入生产过程提供便利,有利于产业素质的提升和供应链的打造,提高产业生产率、附加值和竞争力;也有利于强化用户导向、产需互动和价值增值的产业发展方式,更好地改善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破解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供给不足并存难题。

产业融合是基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如放松产业规制),形成产业边界模糊化和产业发展一体化的现象;是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为一体并逐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通过产业融合过程,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分解、重构和功能升级,引发产业功能、形态、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的重大变化,有利于降低产业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产业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塑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相对于工业和农业,现代服务业尤其是其中的生产性服务业,更多地需要通过与工业、农业乃至服务业相关行业的融合,来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

当前,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成为经济服务化转型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催化剂”“放大器”。现代服务业往往是产业融合的“领头雁”和参与产业融合的活跃力量。近年来,各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及其成效,形形色色的“互联网+”广受青睐,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2016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工程院共同牵头制订的《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指出,“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发展服务型农业也有类似作用,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路径。

近年来,经济服务化和产业融合的迅速发展,对于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时强调,要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2019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要求,“顺应技术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的趨势,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推进经济服务化和产业融合,是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的必修课[4]。可以预料,从进入“十四五”时期开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特别是未来十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会进一步提升,发挥经济服务化和产业融合在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中的作用,也将受到进一步重视。

2008年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部分发达国家实行旨在重振制造业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再工业化”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对之前长期过度去工业化的矫正性质,但不能将其片面理解为排斥服务业发展的过程。当前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要求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在新的更高水平上相融相长和耦合共生,要求工业与服务业相互关系和组合方式进行深度重构,甚至进行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如美国的先进制造业行动计划、德国的“工业4.0”,其核心是通过推进制造业与现代信息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来提升复杂产品的制造能力,促进制造业快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并重新赢得竞争优势。美国制造业的最新趋势包括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并支持其在重大成果研发、转化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成立工业互联网联盟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布局并支持发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与虚拟制造[5]。这些方面均与推进经济服务化和产业融合高度相关。

由国际经验可见,推进经济服务化转型和产业融合,不是要为发展服务业而发展服务业,也不是要脱离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片面发展服务业。发展服务业与重视制造业并不矛盾。2021—2030年,中国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促进经济服务化转型和产业融合方面仍然任重道远。德国长期坚持以工业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工业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具有高度联动性。在那里,“工业向服务业的转移并不是说工业在削弱,而是价值创造的过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工业相关的服务在价值创造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许多德国公司注重将工业产品与技术培训、解决方案、售后服务进行捆绑式销售,借此增强客户对产品的忠诚度,扩大企业盈利空间。这里的技术培训、解决方案、售后服务,都需要以服务业或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为载体。德国工业4.0战略旨在通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和信息物理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借此确保德国工业的未来竞争力[5]。

可见,2021—2030年,为了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应在更加重视制造业地位作用的同时,着力引导和支持经济服务化与产业融合,并将其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战略导向。

四、稳增长、收入差距与2021—2030年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取向

近年来,尽管“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但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并未改变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持续增进。在肯定这种重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放缓的问题日益凸显(见表1、图2,下页)。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浪潮汹涌,国际金融市场震荡和经贸纷争加剧;尤其是中美经贸摩擦对中国经济增长特别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影响正在加速加深释放,并呈现即期负面影响大且不确定性强的特点。这种日趋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很容易放大国内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增加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难度,使扩大内需对推动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这种情况很可能持续至2021—2030年。在此背景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将“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有效结合起来,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提供可持续的强劲支撑,仍是2021—2030年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借此,不仅可以直接强化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需求拉动,而且可以通过拉动产品和服务需求扩张间接拉动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增长。

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不仅影响了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6-7],而且对于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需求扩张的制约作用也在凸显。近年来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反复强调中国“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要求“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但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如果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不利于更好地形成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在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中,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各占全部户数的20%。近年来,不同等级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总体上呈现逐步扩大的态势。如果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等份分组中的低收入户的平均收入分别作为100,则近年来在城镇居民中,低收入户与中等偏下户的收入差距稳中略减,与中等收入户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稳定;但从中等偏上户到高收入户,随着收入等级的提高,低收入户与其收入差距在总体上呈现逐步、明显拉大的态势。在农村居民中,随着收入等级的提高,低收入户与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的收入差距逐级以更大幅度拉大(见表2、图3和图4)。无论是在城镇居民还是在农村居民中,中等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都明显低于全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以2018年为例,在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中,中等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分别为35 196.1元和12 530.2元,同年全部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分别为39 250.8元和14 617.0元;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中,中等收入户(20%)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分别比全部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低10.3%和14.3%。

有人说,中国许多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已经达到或逼近需求的历史峰值,因而产业扩张空间有限,据此似乎可以较好地解释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下行。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地区的增收步伐有所加快,如果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有所调整,使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更加合理化;或者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能够提升到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收入的现有水平,如果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能够达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前的平均水平;那么,城乡居民对工农业产品甚至服务业的市场需求空间将会得到大幅拓展,在现有收入分配格局下的许多过剩产能和无效供给,就可能转化为有效供给,并能通过产业需求扩张更好地带动居民就业机会的增加,进而形成带动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的良性循环效应。届时,中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可见,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問题的决定》,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尤其是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是非常必要的。2021—2030年,应该进一步重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抑制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为更好利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创造条件。

从前文分析还可以看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特别是“十四五”时期,仍需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功能,做好做实保就业、保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尤其是要强化关键时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显然,加强公共服务,需要服务业发展有所作为和呼应。与此同时,2021—2030年,在推进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政策选择还需要特别重视以下方面:第一,通过推进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尤其是要通过创新供给,增强对细分市场、小众市场需求的柔性适应和动态响应能力。第二,在引导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同时,推进产业发展更好地兼顾公平,与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要把促进服务业发展与积极培育服务业就业带动功能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培育服务业对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结构升级的助推功能;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将促进就业目标真正融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全过程全领域中,将就业目标从社会政策特别是民生保障范畴拓展提升到整个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层面,并将就业政策纳入国家宏观调控范畴,为努力实现民生保障与宏观经济稳定的多赢格局创造条件。要结合发展公共服务业和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功能升级,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帮扶,切实提升对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支持能力,有效激发市场化就业服务体系的就业促进功能,从而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推进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是中国产业发展的趋势,2021—2030年的服务业发展要积极呼应、有效支撑这一趋势,统筹处理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与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关系。如随着中国老龄化的日益深化,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的“机器换人”和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步伐亟待加快。但在此过程中,要聚焦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努力将加强创新激励与夯实普惠支持有效结合起来,同努力创造更多更高质量就业机会结合起来,同增加居民生产生活的便利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比如,有些商家推广“无人商店”,但如果不能让消费者获得质优价廉的商品,不能增加消费者的便捷性,不能带来衍生的就业增收机会,反而减少就业渠道,那么这种“无人商店”的推广价值至少在社会层面是值得怀疑的。

近年来,从微观主体推进提质增效的需求来看,一些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机器换人”步伐;但从宏观和区域层面来看,也要注意把握好“机器换人”的力度,统筹考虑就业问题与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平衡[8-9]。考虑到机器人、人工智能的大量应用会减少低技能劳动力的长期需求,并且对低技能劳动力的工资增长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张车伟提出“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关键要实现劳动与资本、技术之间利益关系的再平衡,探索更广泛、更适用的社会安全网”,为此可探索实施“机器人税”,并且“机器人税在中国的设计方案有必要将弱势群体的就业支持放在优先重要位置”;通过“机器人税”或“机器人增值税”,“更好地包容受到AI等新技术影响的失业和非正规就业群体”[3]。笔者认为,这一研究是很有见地的,值得重视。实际上,机器人发展有重要的收入分配效应,如投资者和高技能劳动力可能成为最大受益者,但可能导致大量低技能甚至中技能劳动力被部分替代。罗连发、储梦洁、刘俊俊的研究发现,机器人应用引发的新产业新业态虽然提供了部分新的就业岗位,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10]。“十四五”期间,中国“机器换人”效应还将不断提升,机器人应用带来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机器人产业政策应更多注重功能性和普惠性[10]。这与中国产业政策转型的总趋势应该是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服务业创新举措应兼顾不同人群的需求,尤其是底层群众的需求和消费便利。比如,2020年3月,在新冠肺炎疫情暴發期间,为控制地铁客流密度和地铁车厢满载率,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北京地铁公司从3月6日开始在地铁5号线天通苑站、昌平线沙河站这两个乘客密集地段,在工作日6:30—9:30的早高峰期间,进行地铁预约进站试点。预约成功后,可由专门的预约通道快速进站乘车[11],但预约进站总人数不超过一定乘客总数的一定比例。这项举措兼顾了不同人群的需求,为创新和普惠相结合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范例。有些新兴服务业具有强烈的创新导向,但容易导致赢者通吃,“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多数人被迫支付成本”[12],这会加剧收入分配和就业机会的不平等,最终会通过制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影响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甚至增加整个社会的无效供给。这是特别需要重视并予以规避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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