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之间:江西小三线“军转民”问题研究*

2020-07-27 10:26徐有威张志军
关键词:军转民机械厂民品

徐有威,张志军,2

(1.上海大学历史系,上海200444;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南昌330031)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军工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国内政商学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点。很多学者从军事经济、区域发展等角度对此进行了探讨,成果颇丰。但从三线建设史研究的角度出发、探讨三线建设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不多见。①杜人淮的《国防工业与中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国军转民》2005年第2期)立足军民一体化,从推动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角度对三线建设“军转民”问题进行了分析。周明长的《三线建设调整改造与重点区域城市发展》(《贵州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对于三线建设“军转民”的区域影响进行了论述。黄巍的《经济体制转型中的三线调整——以辽宁新风机械厂(1965—1999)为例》(《江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结合个案,分析了部分三线企业“军转民”不成功的原因。《中国军转民》编辑部的《用“军转民”大战略深层次推进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三线”建设的回顾与展望(二)》(《中国军转民》2019年9期)在综述三线建设历史的基础上,对三线建设单位“军转民”的决策与实施历程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分析了三线建设“军转民”问题的技术滞碍点。各地小三线的“军转民”问题,研究成果多集中于上海小三线“军转民”问题等。①上海小三线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成果,可参见徐有威、李云的《困境与回归:调整时期的上海小三线——以新光金属厂为中心》(《开发研究》2014年第12期);徐有威、杨华国的《政府让利与企业自主:20世纪80年代上海小三线建设的盈与亏》(《江西社会科学》2015 年第10 期);龙念的《上海小三线改造的峥嵘往事》(中共安徽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上海小三线建设在安徽口述实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18年版,第24-28页)。始于20 世纪60 年代中期的江西小三线属于全国小三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4年,随着时局的演变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转向,中央决定不再保留小三线,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转产,

[1]146全国各地的小三线开始执行“军转民”战略决策,由单纯的军品生产企业向军民结合、民品生产企业转型。本文拟以江西小三线的“军转民”为研究目标,探讨江西小三线对于“军转民”的应对措施及实践效果。

一、推拒转型:“军转民”前夕的江西小三线

江西小三线在开工后不久的1965 年初,就被确定为华东小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军工生产期间,其主管部门一再强调江西是福州、南京和广州三大军区的后方,[2]具体的军工产品从设计之初就被要求同时满足多省的需求。如枪弹厂的产品供应江西、福建和浙江三省,迫击炮弹引信厂的产品则需要满足江西及福建的需求。[3]相对充裕的军品消费需求保障了江西小三线企业的利润。在分管小三线企业的江西省第五机械局1979 年8月颁发的《关于分配1978 年主管部门应提的企业基金的通知》的文件中,指出小三线军工企业生产形势很好,仅上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就已经占到年度计划的67.41%。[4]

表1:江西小三线军企业1978年企业超交利润表单位:万元

改革开放伊始,随着中央对国际局势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明晰,邓小平于1978 年7 月初明确指示所有军工企业都要做好“军转民”准备,“军工企业要走军民结合的道路,……现在军工企业生产能力这么大,不搞民品是不行的。”[5]279具体而言,他提出“小三线的问题要专门研究”、“要研究生产能力怎么搞大,要搞自动化”等议题。

[5]2801978年8月中旬,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转发给各省市自治区,要求各地认真研究、执行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计委、省工办关于加快军工三线建设意见的报告〉》,该文件要求小三线生产管理部门应大力加强小三线生产能力的转型、升级,并具体规划了未来数年间的建设目标:到1980 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军工企业要建成大庆式企业;到1985 年,军工产品80%的主要原材料需来自省内的协作配套,大部分更应来自于小三线地区,以达到战时“省自为战”的要求。[6]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该文件不但详细地对商业、文教卫生、物资供应和劳动诸部门应如何围绕上述目标进行配合作业作了明确的部署,要求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支援小三线地区建设,各地的行政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三线军工企业的领导,要求……地区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小三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建议地革委根据任务需要,设专人具体办理小三线建设的日常工作”。[6]

作为对上述要求的回应,当时的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不但向所管辖的江西小三线各企业转发了这份文件,还于1978 年9 月初以落实中央军委关于提高军品质量指示的名义发文,要求开展一场预计达半年之久的整顿产品质量的群众运动。在这场预计将持续半年的整顿质量运动中,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在再次强调要“抓纲治军、准备打仗”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小三线企业在整顿产品质量运动中必须严格落实好军品生产的质量。该文件不但要求企业党委书记和厂长亲自管、亲自抓军品的生产质量,还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十条要求逐车间、逐科室地搞好检查评比和验收工作,并召开全厂大会进行总结。在强调要对忽视军品质量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该文件甚至声称“情节严重的,要以破坏军工生产论处,依法严惩”。[7]在如此强调保障军品生产质量的氛围下,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小三线企业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抽调军品生产力量投入到民品开发与转型中去。毕竟根据保障军品质量的要求,如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不但会被内部究责,并且还可能上升到依法追究破坏军工生产责任的这一层级。因此,当时江西小三线管理部门对于中央已经着手强调的生产企业“军转民”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极不充分,多方设法推延“军转民”政策的落实。

二、难舍军品:江西小三线“军转民”的初期设想

对于“军转民”政策的推拒并未能持续很久。随着国际环境的持续演变,尤其是邓小平1979 年3月中下旬明确提出“世界大战10年内打不起来”“军工企业也有个退够的问题”“军工生产要缩小规模抓重点”的指示后,[5]282各地小三线的生产计划被迅速压缩。到1979 年6 月,江西小三线因计划不足造成的困难已很明显,同时期的一份调查就指出江西多地都出现了生产任务不足、吃不饱的情况。[8]

在军品生产阶段,小三线企业军品利润的重要保证是生产规模。小三线企业很分散,再加上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大部分来自外省,“靠山、分散、隐蔽”的厂址必然持续推高运营成本。[8]但因为军工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加5%,而这个不变的5%就是企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规模就成为维系企业利润的唯一制约因素,也成为保障小三线企业在“靠山、分散、隐蔽”状态下得以存在的前提。

随着全国性军品生产计划的持续调减,失去了足量军品订货计划支撑的江西小三线企业,生存压力陡增。

以江西新民机械厂为例,该厂在1980 年1 月就宣布,因为最近任务不足,同时民品一下子也上不去,要求各部门以调休的形式给生产线上的工人放假,涉及到的人员共计727 人之多。[9]根据新民机械厂1968 年的建设规划,全厂定员不过772 人;[10]来自1990 年的另一份统计则显示该厂当年在岗职工1 413 人。[11]综合上述两个数字不难看出,新民机械厂在1980 年初因生产任务不足执行的强制“放假”安排,全厂半数以上的工人无法正常上班。这种情况在当时的江西小三线企业中并非特例,原因在于军品生产大幅度下降,“地方军工产品任务下降百分之五十六,三分之二的工厂处于停产半停产”。[12]256

这种情况下,落实“军转民”政策已是箭在弦上。但对军品生产的美好记忆仍然促使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在1980 年底设计了一个以“军转民”为名,实质仍难舍军品生产的调整方案。[13]

从上表所见的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军转民”的设想中,不难发现大部分具有较长军品生产历史、有一定军品生产与开发能力的江西小三线军工企业都被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有意识保留了较多的军品生产计划。[14]军转民成效比较明显的不多,如江西第二木材加工厂此前已经进行了颇有成效的民品生产尝试,到1979 年民品产值已经超军品产值。[15]所谓民品安排则多有不得已之处,如江西小三线管理部门在“军转民”的政策设计中,对于军工生产流连难舍的心态可想而知。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在地方军工系统内进行民品生产调研的时候,很多江西小三线企业都未能充分意识到民品开发的重要性,甚至有企业汇报说过去没有生产过什么民品,现在也没有生产民品,无具体情况可以汇报。[16]

三、勉力为之:江西小三线“军转民”的艰难开场

随着“军转民”政策的持续推进,尤其是军品计划迅速缩减、很多已经安排的军品订货都纷纷被取消,不少曾经被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有意保留的军品生产能力已经无法得到充分保证,“军转民”事实上成为关系到企业能否生存、是否会被调整合并的关键因素。上述江西新民机械厂就曾经因民品生产效果不好,被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考虑拆并。[17]239只是在新民机械厂及时提交了其得到地方政府支持的民品生产安排之后,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才表示设法把新民机械厂保留下来。[17]239

在政策导向和生存压力共同作用下,江西小三线企业不得不仓促开始转产民品的尝试。根据军工生产阶段的军品生产经验和各企业具体的民品生产设想,小三线企业“军转民”企业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有较好的民品生产基础,并取得一定市场份额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军转民”安排就是继续扩大其主打民品的生产规模,同时全面退出军品生产序列。在前期已经成功试制缝纫机台板并取得较好市场反响的江西第二木材加工厂就是这类企业的典型样本,该厂1977年12月末初步建成了台板生产、加工作业线,1978 年缝纫机台板产值就占当年总产值的12.39%以上,1979年增加至52.2%。[15]

第二种是具有市场技术优势的企业。这类企业虽以军品生产为主,但主打军品具有较高技术门槛且在技术上具有较好的军民共用性,原有的军品生产技术与经验能直接转移到民品生产上,并能开发出具有较好竞争力、市场销售前景大的高技术民品。这类企业在“军转民”初期阶段,主要是创造条件并发挥自身原有的技术优势,开发具有一定技术内涵的产品。江西新民机械厂的民品开发计划就是利用前期无线电产品生产经验,开发具有市场销路的民用收音机和录音机。[18]

第三种是利用对口包建厂的民品生产基础进行“军转民”的企业。这类企业本身并无民品生产经历,所掌握的军品生产技术也缺少民品转化的潜力,但其对口的包建厂却有较长期的民品生产经历,能够生产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民品。这类企业在“军转民”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原有的支援与包建关系,发挥工厂技术工人密集的优势,联合包建厂进行技术转型,开发并生产与包建厂有技术联系的民品。比如前期主打军品的江西连胜机械厂,其对口包建厂是上海自行车三厂。该厂所生产的凤凰自行车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民用消费品市场上具有极高影响力。在连胜机械厂“军转民”、开发并生产自行车的过程中,上海自行车三厂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持,“转产自行车……缺什么上这来拿,要啥给啥。只要三厂有的,开个口就行了”。[19]135江西连胜机械厂生产的第一批自行车就是直接利用上海自行车三厂提供的零配件组装而成的,“连胜厂不过是将毛坯加工、油漆、电镀而已”。[19]136

第四种是没有民品生产基础,无法自主进行民品开发的企业。这类企业既无民品生产经历,军品生产经验在民品转化过程中又无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甚至原有的对口包建厂也无法提供必要的民品生产经验。这类企业在江西小三线“军转民”过程中占到了大多数。在仓促而来的“军转民”压力面前,这些企业一面根据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的安排,承接一些民品配件的配套生产任务,另一方面则根据自身对民品市场的有限认识,想方设法找米下锅,摸索可能存在的民品开发机遇并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据江西人民机械厂同志回忆,“得知木箱车间五金班长毛华祥师傅有一套制作沙发的手艺……于是车间领导决定总装车间的民品生产以沙发为主”。[20]462在由第五机械工业部组织的展览会上,各地军工厂上报的参展民品不过是一些毫无技术含量的“钢丝床、三五牌台钟、 缝纫机台板、 摇面机、 自行车”。[19]357

综合来看,几乎所有的“军转民”目标产品的选择与后续开发活动,主要都是各企业基于自身条件相对优势,而非市场的有效需求。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仓促投入竞争激烈的民品生产领域,其间隐患不问可知,“军转民初期,由于缺乏对市场的调查,‘饥不择食’,‘找米下锅’,产品多而杂、形不成规模,多数产品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效益不佳”,[12]254再加上民品选型脱离企业自身工艺特点、质次价高,结果是生产出来的民品大量积压甚至被迫调整停产。[12]259

正因为大多数江西小三线企业的民品生产尝试先后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不适应问题,很多江西小三线企业再次表现出对军品生产的追捧,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没有军品想民品,有了军品挤民品”的情况,[17]以致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在1982 年底不得不专门召集内部会议,要求“毫不动摇地抓好民品生产,只有这样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21]

四、人心浮动:江西小三线“军转民”后的波折

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抓好民品生产,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设想无疑是过于乐观了。进行“军转民”尝试的江西小三线生产企业很快又面临着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工队伍不稳定问题。虽然这段时期全国各地的三线系统内都不同程度的出现过工人队伍不稳定的问题,[22]但是相对而言,江西小三线企业职工队伍的不稳定问题更为突出。

(一)赣沪两地待遇差异催生职工队伍不稳定

1965 年,国务院曾规划要把江西作为国家的新工业基地之一进行重点建设,要求比较重要的建设项目,尽量安排在二线地区的后方基地,特别是以江西为中心的湘鄂赣边区,逐步把这些地区建成国家的新工业基地。[5]155江西小三线筹建初期,华东局就以“包建包产”的方式将部分的上海工业生产设备和产业工人迁入江西。近20 家江西小三线企业中,有近两万名上海生产工人和技术人员被抽调到对口包建的各个工厂。[23]

赣沪两地的发展程度存在较明显的落差,这批上海工人对于迁往江西并非全心乐意,“去江西嫁给江西老表,不干的。”“我们去江西,是欺骗加强迫。”[24]“他们欺骗我们这些幼稚的学生,想着早点把我们送到江西就完事了。”[25]少数新职工进厂后,对当地较艰苦的生活条件思想准备不足,因而产生思想波动。[26]部分职工思念家人,留恋城市,盼回上海。[27]

为动员上海工人迁往江西小三线,中央政府及赣沪两地相关部门都曾明确规定调入江西小三线的上海工人的工资仍按照迁出地标准发放、享受与上海工作时期相同的工资标准。[28]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两地工资水平差距大。例如上海的一级乙等的工资一般是42.4元,而江西则是30.5元,两者相差12 元。[29]同一个企业里,来自上海的江西小三线工人按照更高的上海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而江西籍的小三线工人却必须执行江西的工资标准,难免会影响工作和职工的团结。[30]为缩小工资差距,负责上海包建厂建设工作的江西第二基本建设指挥部决定其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应受江西省劳动局领导,凡是已调入江西的学徒,一律实行江西地区的津贴标准。[31]这一政策又进一步演变为要求所有的江西小三线工人统一执行江西的工资待遇标准。结果调入江西小三线的那些上海工人不但需要承受被调离繁华上海,前往生活不便的江西山区的无形损失,还要在调动的同时面临工资收入上直观可见的减损。[30]

另外一个严重影响江西小三线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的因素是具有鲜明对比性的待遇不均衡问题。在毗邻江西的安徽省内,上海小三线企业虽也同样僻处山区,但因其行政隶属上仍被视为上海的企业,这里的员工仍然能够享受不低于、甚至高于上海市内的工资标准和经济待遇。有当事人回忆说,他们去小三线的时候,上海市承诺过几个不变:生活不变,工资不变,户口关系不变。因而,他们生活都能得到保障,粮票、肉票全都是按上海供应标准分配的。[32]119

如果说早期的军工生产阶段,因为强烈的政治动员,尤其是“让毛主席睡好觉”的政治压力,上海籍江西小三线职工对个人待遇的追求还相对较隐蔽的话,随着军转民进程的展开,相应的政治压力也让位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部分江西小三线职工对赣沪两地待遇差异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表示严重不满,这也直接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职工家属的户籍安排差异进一步加剧了职工队伍的不稳定

在江西小三线建设初期,为了让来自上海的职工能够安心扎根江西,上海方面要求动员这些上海工人的家属一同前往江西、到江西落户扎根。

[26]为此,上海方面还在户籍、粮油供应及工作安排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上海不但对这些家属实行三保留(保留城市户口、商品粮和半费医疗待遇),还承诺对随迁江西的职工家属落实包括配偶招工进厂、解决户口、吃供应粮,甚至协助安排子女就业等一系列优待。[26]“新老厂商定的搬迁协议中都规定了经批准随迁的农村户口职工家属,由江西负责解决户口和粮食供应。”[33]

随着江西小三线建设的推进,尤其是伴随迁入江西的职工家属数量的持续增加,上述关于职工家属安置的承诺并未全部兑现。1965—1966 年第一批搬迁来江西的农村户口职工家属落了城镇户口,供应商品粮,但第二批、第三批迁来江西的职工,原商定的协议不能执行,迁来人员未能转成城镇户口。[33]

随着江西小三线企业运行有年,持续增加的职工家属生活与子女就业问题因户籍形式的不同出现的差异日益扩大,在同一个工厂中的家属子女既有城镇户口又有农村户口,吃定销粮的职工子女由于他们是农村户口,在下放、参军、招工、升学甚至婚姻方面都出现了困难。[33]

这个问题在江西小三线军工生产阶段就已经不同程度的存在,但因军工生产稳定的利润,对这个压力有一定程度的缓解。随着“军转民”工作的不断推进,强烈的政治动员色彩迅速消退,原来被军工生产稳定利润所掩盖的这个问题迅速被摆上台面。在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1979 年的一份报告中,这个问题被认为直接影响到了职工队伍的稳定,“这些同志都是三线建设初期支内的老职工,绝大部分现在都是工厂的骨干。定销粮家属户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了他们积极性的调动,而且,不安心三线的同志越来越多”。[33]江西小三线企业本应以更大的精力和注意力投入民品市场的开拓,但是上述问题的存在迫使其不得不调用有限的人、财、物力储备来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以期尽量稳定职工队伍。

从1979 年开始,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就已经着手解决户籍差异问题。它向江西省政府提出,凡按照省革委(69)72 号文件批准农村户口吃定销粮的三线军工厂职工家属子女均可改为城镇户口,这一解决方案得到批准后,到1981 年户籍差异问题才基本上得以解决。[33]但迁延近两年时间的解决过程,对正在同期推进的“军转民”工作所造成的影响自不可轻忽。这期间,因赣沪两地待遇差异所催生的职工队伍不稳定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对正在转型的小三线企业而言,增添了巨大压力。

仅1977—1980 年间,新民机械厂就有近百名上海籍工人以各种名义申请调离新民机械厂。建设之初,该厂从上海调入的生产技术工人总计有772人,要求调离的技术工人虽占的比例不到七分之一,但他们要求离赣返沪必定会对该厂的生产造成干扰。新民机械厂不得不在1980 年3 月向上级报告,以生产民品需要贴近市场以及时获取消费者反馈并改进技术为由,要求将民品生产车间迁出瑞昌山区,迁往更靠近城市的九江市市郊。[18]企业搬迁,仅购买建设用地就需要花费30 万元之巨。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未能拨给专项资金,而是要求其自行从历年结余大修理基金中安排解决。[35]如果考虑到新民机械厂刚刚在同年上半年因为军工生产不足、不得不将近半的生产工人强制“放假”,[10]则此次以建设民品生产车间为名的迁厂,究竟是出于稳定工人队伍的考虑,还是出于“军转民”、贴近消费市场的考虑就值得斟酌了。

事实上,从新民机械厂的民品生产车间动工之初的1980 年8 月,就向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报告,要求将“今年批给我厂的1 000M2家属宿舍资金8.4万元,调整到九江购买地区汽车修配厂旧宿舍共计1 000 M2,改为家属宿舍”。[35]江西小三线企业为了稳定职工队伍,不得不耗费紧缺的企业资金,尽量为职工创造更好生活条件。这反映了小三线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无奈。

五、结 语

从1979到1984年的五年间,江西小三线企业从初期的不理解、不主动,甚至认为民品生产任务应由部省两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厂专长统一划拨[8],转变为尽力寻求民品生产能力并试图从企业自身优势出发,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军转民”转型尝试,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虽然在初期这种尝试难免盲目,但对于其后企业生产制度改革,无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江西小三线创设阶段就留下一些具有鲜明区域性的历史问题,这些问题在“军转民”过程中被进一步激化,在消耗了大量精力和财力的同时,也导致其不得不频繁寻求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的政策指导与安排。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作为专司军工生产组织与调配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军转民”过程中,对辖下江西小三线军工企业民品生产、经营活动过多、过严的行政干预与政策约束,尤其是其很多“军转民”政策在导向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的一种短平快的要求、甚至是即期见效的政绩冲动的时候,这种过于频繁的干预难免会出现弊大于利、甚至南辕北辙的效果。

事实上,在完成初期的“军转民”分类安排之后,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仍然藉由小三线生产体系在军工生产时期确定的行政领导权威,继续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下属小三线企业民品生产的具体安排,不可避免的给江西小三线企业的“军转民”工作造成巨大的干扰。比如在调查了江西第二木材厂的缝纫机台板生产与销售状况之后,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认为市场对缝纫机产品需求量大,联合9353 厂等9 个小三线企业,筹建JB5-2 型缝纫机生产线,总投资1 019.59 万元,这无疑是一次明显的干扰行为,虚耗了多家企业的生产能力。因市场需求有限,国家明令取消新建缝纫机生产线,致使这9个企业造成浪费。[12]259

同样的情况在连胜机械厂也曾经发生过。在发现连胜机械厂生产的“飞鱼”自行车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之后,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一方面要求其必须报审具体的生产计划,由其综合平衡后,统一下达;[36]另一方面又在同意连胜机械厂投资建设新厂生产“飞鱼牌”自行车同时,[37]要求其将自行车的部分零部件生产任务在系统内进行外包,由地方兵器工业系统9 个厂内配套供应。

[38]刚刚开始生产收录机塑料件,并无塑料生产能力的新民机械厂也被安排生产“自行车塑料件40万套”。[18]到上世纪90年代,江西各地自行车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作为国企的江西连胜机械厂没能及时跟上市场的脚步,走向了破产的道路。

[38]12这难免会波及到为其提供配套产品的其他江西小三线企业,造成一损俱损的后果。

江西小三线的“军转民”尝试,自然不乏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时代闪光点,但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尝试所曝露出的制约各企业市场化转向的隐忧。一方面,小三线企业在试图挖掘自身潜力、获得民品生产能力的关键时刻,却囿于军工生产经验而固执地忽视了民品生产特有的市场规律,导致民品转型安排在设计之初就存在先天不足,并在此后持续干扰了江西小三线企业的市场化转向努力;另一方面,在江西小三线企业面临“军转民”和自负盈亏压力的时候,作为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却以计划调控与行政命令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严重压缩了企业自主决策的范围与力度,导致江西小三线企业在后续的市场化转向中承担了过多的不必要风险。综合上述两方面可以看出,及时终结江西小三线体系,同时赋予小三线企业市场自主权,可以视为是这场“军转民”尝试的一个难得的正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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