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英
【摘要】本文针对煤业公司应收款项的现状,积极创新应收款项清收方式,清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关键词】应收;款项;调研
一、煤业公司应收款项现状及特点
(一)应收款项情况
煤业公司应收款项由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三部分组成。截止2019年6月末,煤业公司应收款项23702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高达22145万元。从各单位的应收款项情况来看,6月末,林西矿应收款项余额6611万元,唐山矿余额3122万元,钱营矿余额5805万元,东欢坨矿余额7512万元,本部余额1009万元。
(二)煤业公司应收款项特点
1.其他应收款占比大
煤业公司所辖三级单位林、山、钱、欢四矿统一执行集团公司统购统销政策。这个政策决定各矿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对较少,而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虽然林西矿按照集团公司“四自經营”政策,有少量物资自采权会有部分预付款;因发展多种经营会形成少量应收账款,但总体占比不大。煤业公司应收款项以其他应收款为主,2019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22145万元,占总额的93.4%。
2.政策性应收款项较多
煤业公司的应收款项按成因可以分成两部分:政策性应收款和经营性应收款。政策性应收款主要包括环境治理保证金、林西矿持股会借款等款项,主要是执行上级政策而形成;经营性应收款由正常生产经营形成。煤业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以政策性应收款为主,2019年6月末,政策性应收款14718万元,占总额的62.1%。
(1)环境治理保证金9316万元。2010年12月份以来,按照集团《关于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通知》和《关于2010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账务处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煤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将上缴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记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按照“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款只有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按照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实施,最终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返还。
目前,集团公司整体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尚未获得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审批,后续治理工作还不能开展,所以款项挂账至今。此项应收款虽然时间长,但是风险较小。
(2)林西矿持股会借款5402万元。林西矿是改制单位,在该公司参股职工退休、死亡、集团以外调出时允许将所持股份退给个人,由于持股会尚无资金来源,暂由林西矿垫付并记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煤业公司应收款项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做好源头管理
1.严格执行集团政策。一是煤业公司在煤炭销售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不得赊销的销售政策,这一政策的严格执行确保了煤业公司不会形成大额应收账款。二是严格执行预付款政策。规范预付款合同的签订及付款审批流程,由公司分管专业副经理与经营副经理行使联签权,严防越权审批。三是规范内部结算纪律,严格执行集团内部结算制度,按期结清账目,减少内部往来挂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2.完善信用评级管理。针对不同的用户,根据财务状况、信用情况合理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间,有针对性的采用“先预收后发货”、“钱货两清”等结算方式,并坚持“谁主办,谁回款”的原则,防止互相推诿。
(二)积极组织清收
1.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收款项清收领导小组,负责应收款清收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经营副经理负责清收具体工作,对本单位应收款逐笔进行梳理和分析,制定清收工作方案,确定清收目标,明确清收时间,并逐级落实责任,将清收任务逐项逐笔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到位。
2.根据应收款项的特点,将应收款项划分为有确凿证据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受政策限制或者特殊因素影响暂时无法清收的款项(如环境治理保证金、林西矿垫付的股权款等)和可以收回的应收款项三类。把清收工作重点集中在第三类应收款项的清收。加强重点项目清收,各单位通过认真分析后确定重点清收项目,并加大清收力度。突出清收重点确保了煤业公司清收工作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清收效率。
3.在应收款项的清收方式上,煤业公司灵活采取多方抵抹、非货币资产清偿、申请强制扣款等多种清收方式,尤其是在目前资金紧张的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集团内部欠款可以积极采用多方抵抹方式进行清收,效果较好。
清收内部单位款项一直是老大难,尤其是债务单位资金紧张时更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煤业公司开放思想,寻找多方相关单位,对能够形成闭环的多角债务创造性采用多方抵抹方式进行了清收,效果较好。
如林西矿应收中润的煤款,采取了经过与多方沟通协调,采取多方抵抹方式进行了款项的清收。
甲方: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分公司
丙方: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
丁方:唐山开滦热电有限公司
戊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丁、戊五方友好协商,就五方债务问题达成抵抹协议:将甲方欠乙方煤款3806255.8元,与乙方欠丙方的煤款、丙方欠丁方的电费、丁方欠戊方的账款进行抵抹。通过多方抵抹,各单位不涉及资金流出,又都收回了各自的应收款,积极性较强。多方抵抹方式为内部应收款项清收提供了新的思路与途径。
三、煤业公司应收款项问题与建议
通过强化应收款项管理,持续推进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煤业公司应收款项总额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24911万元、2016年22659万元、2017年21191万元、2018年20141万元,清收工作效果显著。但是煤业公司在应收款方面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政策性应收款(环境治理保证金、林西垫付股权款等)虽不存在风险,但却占用了大量的资金,降低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建议对政策性应收款,一方面要及时关注政策的变化,一旦具备收回条件时立刻向政府申请回收资金;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和集团公司进行呼吁,寻求政策支持,减少资金的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