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雯
摘 要: 当前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营商环境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顺应人民对法治需求和经济全球化需求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营商环境存在法律制度建设滞后、行政审批效率偏低、司法不公、诚实守信契约精神缺失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从健全法律规范体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弘扬遵法守信观念这四个方面着力构建新时代法治营商环境。
关键词: 新时代 营商环境 法治化
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
(一)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要求,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是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越发展,就越离不开法治,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也需要法治。就当前的营商环境而言,还存在着许多的突出问题,比如经济交往中利益失衡、道德失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现象频频发生,这些都需要通过法治保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国务院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将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1]
(二)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建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举措。伴随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合作新体制的形成,我国经济发展体系日趋成熟、完善。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营商环境建设,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因此,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当前,我國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一定的不足,有的操作规则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管理者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较弱。这些都亟须通过法治的途径来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进一步。
(三)是顺应人民对法治需求的重要举措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广泛,表现在对物质文化生活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对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保障公民积极参与立法,协助执法,监督司法。只有构建出安全、规范、井然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才能让投资者、企业家等在内的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满足新时代人们对法治的需求。因此,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需要平衡好经济交往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规范协调好经营者的各种行为。
(四)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对外的大门越开越大。当今世界正出现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跃入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货物贸易国。当下,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着许多机遇,但同时我国也面对着许多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这些风险有的来自国内,有的则来自国外。比如,国内方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消费增速减慢,有效投资增长乏力。国际方面:有的发达国家就对我国采取加征关税等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方面有助于打破当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从而更好地释放出内生动力,以更好应对国内外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另一方面,构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各类企业在全球化过程中“走出去”和“引进来”的需要,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2]
二、当前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仍比较滞后,不能很好地为市场经济营商环境提供保障,这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十八大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系列改善产权保护、完善营商环境发展的政策与法规也相继出台,比如2019年《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弥补了我国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这将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公平化的营商环境。[3]当前,中国经济立法也驶入到了新时代,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是需要完善的地方仍然很多。比如,有的领域个别立法之间存在相互冲突。再比如,有的领域立法的完善修改,存在着落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古罗马著名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艺”。在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公平竞争,但公平竞争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需要法律进行保障。
(二)执法不严、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的现象较为普遍
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对于推进营商环境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很多时候,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普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的现象;存在着行政审批时间较长、办事效率低的情况。比如,有的地方行政审批环节较多,效率不高。企业需要把线下的手续办完后再上传到网上,线上、线下出现了“两张皮”。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势必还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成本。再比如,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情形。如果长此以往一方面会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遏制,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守法者的利益;另外一方面会严重扰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经济长期有序地进行,长此以往还会破坏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部分司法领域存在审判不公的现象
司法机关要強化法治意识,通过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为企业的合法权益撑腰,但是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司法不公的现象。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的一系列关于审理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了最高法改判的张文中案以及顾雏军案。这两个案件的改判说明,一方面在司法领域存在着一些经济案件不公正审判,损害企业家、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另一方面,案件的改判释放了强烈的信号,要让每个企业家都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面对着经济全球化下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秩序,如果不公正司法,则必然会给企业家人身、民营企业声誉、企业财产权带来巨大的损害,不利于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
(四)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较为缺失
在市场经济中,倡导的是自由、平等、守信的契约精神,人们只有共同遵守自由、平等、诚信的契约精神,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才能保障各项营商活动顺利进行。然而,目前却存在许多不守诚信的情况,比如有的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的意识还不够;有的经营者因严重失信拖欠工程款、承诺的相关事项不兑现等行为,成为了诚信红黑榜的“老赖”。这些“老赖”的行为会破坏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将守信贯穿于经济交往的各个环节,使守信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再比如,有的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账”,特别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许下的承诺没有充分考虑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可行,以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致使承诺难以兑现,使企业产生不满情绪。
三、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法律规范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良好的制度基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规范体系,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运行的现实需要,也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当今世界正处于经济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要求我们从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需求出发,积极适应新发展形势和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4]比如,针对很多企业提出的融资难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法律制度,以便于企业进行融资。再比如,针对时常发生的企业债务追讨难的问题,要完善债权保障制度,防止恶意逃债的现象发生。只有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律规范体系,制定出高质量、精细化的营商法规政策,才能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安全感和稳定感。
(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严格规范执法是构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规范执法。具体来说,严格规范执法活动,是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执法主体的权限、程序、将行政执法活动具体化、公开化。以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贯彻落实好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以防止因错误的执法行为损害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二是不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以保障市场竞争环境公平有序。一方面要通过严格执法来打击市场上一系列行为。比如严格执法来打击市场上的强迫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搭售商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据新出台或修改的法律进行执法。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修改,就是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法律的保障。
(三)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振良好的发展信心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激发经济主体活力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着力点。众所周知,公平公正的司法活动是定纷止争,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司法还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处于重要地位,不可或缺。[5]为了构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公平公正审判以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许多法院出台了各类针对民营企业审判的意见。比如,有的法院就印发了《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金融资金借贷裁判尺度进行了统一,积极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法官要不断加强学习,继续深化商事审判的理念。在商事审判活动中,要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法官具有很高的综合素质和审判能力。一线法官要加强学习,精通了解国内外的商事法律和各项制度,了解一系列法律制度背后的深刻法理。这样一来,有助于法官审理案件,减少误判率,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弘扬遵法守信观念,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遵法观念是法治的基石,同时也是构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个重要的内容。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不遵法守信的行为。要做好几下几点:一是要加大宣传遵法守信的观念,到企业或者社区开展法律及诚信方面的讲座,提高人们的遵法守信的意识,使社会少一些“老赖”。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和组织守法信用的记录。比如,更加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全社会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得守信这一观念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共同行动。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营造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三是政府也要自觉诚信践诺。为了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建设,推动和完善政府践行守诺的机制。最高法在发布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明确行政协议的范围、效力,切实保障行政协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眭鸿明.建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内核及路径[J].战略研究,2019(10):18.
[2]辛华.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5-21(1).
[3]华小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N].河南日报,2019-3-31(3).
[4]李一览.关于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思考[J].智库时代,2018(8):34.
[5]王燕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N].河北日报,2019-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