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郁喆隽Fudan)
郁喆隽 博士x 高中生
“报告老师!XX同学考试作弊。”
“报告老师!我举报XX同学上课吃零食。”
在校园里,我们常常能看到不少“打小报告”的行为,而在社会上,关于“举报”的新闻也层出不穷。
有人觉得违反规则的事情就该举报,这是对秩序的尊重。也有人表示反对,认为举报是自私的行为,“难道只要是你不喜欢、不认可的事情,就都应该消失吗?”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和举报有关的内容。
首先来了解一个思想实验:
大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喜好和习性,也有些动物彼此看不顺眼。有一天,新来了一个森林管理员。他贴了一张海报,说只要有动物抱怨其他动物的“不良习性”,他一定会处理。第二天,猴子一家就来抱怨了,说布谷鸟每天天刚亮就叫个不停,吵得他们没法睡懒觉。于是,森林管理员就颁布通告,禁止动物们发出叫声。然后,布谷鸟也抱怨说,池塘里的水獭咬断了很多树木用来建水坝。于是森林管理员就颁布通告,禁止伤害树木。水獭也抱怨说,蚂蚁们经常在地下筑穴,害得他们的水坝漏水。于是森林管理员就颁布通告,禁止筑穴。蚂蚁也抱怨说,有不少麋鹿随地排泄粪便,堵住了他们家的出口。于是森林管理员就颁布通告,禁止随地大小便……很快,动物们发现:因为不能发出叫声,一些动物找不到对象了;因为不能伤害树木,啄木鸟和长颈鹿都饿惨了;因为不能筑穴,刺猬、狐狸都无家可归了;因为不能随地大小便,几乎所有动物都憋坏了。
郁喆隽: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集专业深度与大众普及于一身的“哲学小王子”。
你认为动物们可以抱怨其他动物吗?
郑雯雯:不可以,因为不同的动物具有不同的习性,这些本能是不能控制的。
赵金滟喜:可以抱怨。几百年来人类都在努力做解放天性的事情。我们不该压抑这些声音,也无权制止,言论自由是所有生物的权利。无法容忍自由的社会,是封闭又畸形的。
陶誉升:当然可以!这是“高高在上”的人类也具有的野性,换个词说就是“本性”。想象此时你在认真听课或做作业,耳边突然传来刺耳的电钻声,你会感到不适,随即一种电信号自动弹出,激发了你的愤怒情绪,继而抱怨。哪怕你用理性克制自己的宣泄,但你在潜意识里其实已经“抱怨”了。
杨野:我认为不可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除非已经完美,否则就没资格抱怨别人。你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但不建议用抱怨的姿态。
郁教授:抱怨总是可以的。毕竟生活在同一个森林里,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多少会产生一些摩擦,何况动物们的习性差异如此之大。不过,我们可以选择抱怨的方式,不一定直接找管理员,也可以先试着和对方说说。
如果你是森林管理员,会怎么处理大家的抱怨呢?
许诺:我会把举报改成建议,把抱怨变成邻里协商,适当让步以换来相安无事。
祝一丹:首先,我会将收集到的抱怨向整个森林公示。被众人评论带来的尴尬和耻辱感应该已是非常大的惩罚了,如果这种软约束能让被批评者决心改过,显然皆大欢喜。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就需要一场公共空间的讨论,请被批评者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再请其他动物发表意见。我要做一个公正的裁判者:对“天性使然”的行为尽量通过协调生活方式来纾解矛盾;对真正越界的事件,综合其危害性与各方意见加以处置。
范亦晗:我会选择无为而治(绝不是因为懒),毕竟森林里的动物已经相处很久了,互相抱怨这件事,早在我来之前就存在。森林能够长时间稳定,这里面肯定有一種微妙的平衡关系存在。而若我强行干预,很可能会打破平衡。
茹今:我会制定《森林法案》,详细说明可以提交抱怨申请的条件。若符合条件,则相关动物应提交“抱怨申请表”,并列举充分证据。然后择期召开森林大会,集中处理申请,涉事双方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协商,最后由我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决。
郁教授:协商和讨论都是不错的建议,因为一些判断不能由管理员一个人做出,而需要当事人相互谅解。制定《森林法案》和开展森林大会也是很好的设想,需要“依法治林”,就是法治的想法。不过,也要考虑建立法制需要时间并付出相应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还要得到动物们的支持。
如果你是森林里的动物,会怎么看待新来的森林管理员呢?
许诺:这个新来的森林管理员,对于举报只会点头,处理举报只会一刀切,还不如什么都不做,这样的管理员不下台不行。
薛文倩:我觉得管理员表面上在解决问题,实际上制造了更多的麻烦和限制,本来生活可以过下去,现在被他的条条框框弄得难以忍受。我也在反思,如果一开始大家都没有抱怨,生活还是维持原状,也许有不满,但依然可以相安无事。
茹今:我会给这位新来的森林管理员打一个不合格分。他以偏概全,把个体的行为上升到全物种的行为,过于极端。他滥用权力,剥夺了动物们的自由,违背了动物们的自然本性。他不够客观公正,不能正确处理“非法抱怨”,殃及无辜。
郁教授:这个森林管理员的确不合格。他虽然对每起投诉都进行了处理,但是因为没有章法,他越勤勉就越不公正,还造成了更多的后遗症。这个时候需要跳出来看看——不仅仅看每一起投诉,还要看整个森林的集体利益是什么。
如果没有森林管理员,动物们怎么共处呢?
杨野:森林是一个生态圈,生物链一环扣一环,动物们缺一不可。从这个角度看,动物们是盟友,那就不应该彼此抱怨,而应该互相学习、将心比心。
郑心桥:它们会按照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生活下去。有可能还有摩擦和不满,但那是和谐大环境中一点小小的不和谐因素而已。如果一个集体的领导想让每一个人都满意和快乐,那么比快乐先到来的一定是更多的烦恼。
赵金滟喜:动物之间有着自己的规则,长期的野外生活使它们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攻击敌人。放到人类社会来说,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动物们的竞争没有“文明”一说,它更激烈,更残忍,更不稳定。但是我相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最好的维护稳定的法则。
陈泯桦:社会的最终形态必然是——人人都是治理者,也同时是担负义务的一方。“森林管理员”的出现,仿佛就是在森林情绪的水坝上扒了一个小小的口,他让这情绪得到了一定的缓解。而最终如何处理,动物们如何彼此相处,应该是逐渐累积的过程。最终水坝崩塌,化为涓涓细流,滋养这和谐而又日益繁盛的“小森林”。
郁教授:我并没说这个思想实验里的森林管理员是一个人。他不一定来自森林外面,也可以是森林里的一员。没有一个外来的管理员,森林里的动物们依然可以争取和谐共处,或者在森林里找到一个有正义感、被大家信任的管理员——就好像黑猫警长那样。
(整理:冯 姝)
郁教授的思想实验报告
契约来自自由意志,而非绝对权力
思想实验中的森林管理员似乎处理了不少投诉和抱怨,是一个非常尽职和勤勉的人。但是,在我看来他至少有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在处理抱怨的时候,他只听取了一方的意见,“一面之词”是处理纠纷时的大忌。如果另一方的看法没有得到尊重,无论事实怎样,这样的处理就是不公平公正的。
其次,管理员在处理纠纷时,并未依据什么法律法规。他的处理方式几乎都是“一刀切”——一禁了之。例如,水獭咬断了一些树枝用来筑坝,本来无可厚非,也有利于森林的生态环境,不能因为布谷鸟一家的投诉就遭到禁止。禁止之后怎么办呢?管理员并没有出台后续的办法,他也无法预见禁令的后续影响。禁止伤害树木后,很多食草动物就很无奈,因为它们只要进食就会伤害树木。
再次,管理员的一些禁令有“过度执法”的嫌疑。例如,他因为蚂蚁对麋鹿的抱怨,就禁止所有动物随地大小便。其实,只需要让动物们避开彼此的家就可以了。
最后,如何来判断什么属于动物的“不良习性”?没有标准。被其他动物抱怨的那些事情,几乎都是动物们的天然本性,如布谷鸟叫、蚂蚁筑穴等等。一个动物的正常习性,在另一个动物看来,可能就是“反常的”。这样推论下去,没有一个习性是正常的了。原本充满活力的森林,变得人人自危,每一种动物的自然习性都被限制了。
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局面?我们需要关注的不是管理员这个人,而是管理员这个“职位”。 森林需要管理员,但是森林管理员的职责是什么?应该由谁来担任?如果一个掌握大权的“职位”从一开始就有缺陷的话,可能会造成无可挽回的灾难。
虽然叫作管理员,但是这个职位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他像法官,又像警察,而且其决定是不容质疑和无法撤回的。因此我们要提出一个根本上的问题:管理员的权力从何而来?这在哲学上称为正當性与合法性问题。主流的学者一般都采取“契约论”的观点:所有的动物都向往秩序,因此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委托给管理员,让他来管理森林。按照契约论,既然是委托,其权力就可以收回。而且管理员不能一直当下去,要委任给贤能。这个决定权属于森林里的所有动物。
现在,我们每个人需要思考两种情况:如果我是这个森林里的动物,如何对待其他动物呢?虽然投诉来得简单直接,但其实直接找到那些动物解决也很方便。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我有幸当上森林管理员,应该如何处理动物之间的抱怨呢?需要极为谨慎小心,因为绝对权力容易让人产生贪念并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