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实主义的权力制衡论、威胁制衡论和利益制衡论,自由主义的贸易和平论和制度和平论,建构主义的观念认同论和安全共同体理论从不同视角对国家合作目的或国家如何实现合作进行了理论建构,这些理论对解释和指导国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现实主义权力制衡论忽视国家能动性,威胁制衡论夸大威胁和威胁感知,利益制衡论中的“利益”体现的只是“获取权力”和“减少威胁”的语义替代;自由主义而忽视贸易、交流、制度等既是和平与合作的手段,也是矛盾和冲突的导火索;建构主义的观念认同论所指的友好合作的观念只会出现在康德文化主导的未来国际社会,缺少对当代国家合作的指导意义。安全共同体理论强调的共同体内部的和平与合作,无法替代共同体外部的敌对和竞争关系。制度自由主义和观念建构主义是在批判结构现实主义的基础上建构的理论,但却没有针对结构现实主义忽视国家主动性的缺陷进行修正,国际关系学界有必要对这一缺陷进行修正,从而构建新的指导国家合作实践的理论。
[关键词]合作理论;权力制衡论;制度和平论;观念认同论
[中图分类号]D8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20)02-0010-07
当今世界,虽然局部战争和国际时局动荡时有发生,但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经济发展仍是国际社会追求的目标,大国博弈一直被控制在理性的范围之内。随着俄罗斯和中国的崛起,冷战后美国独霸天下的世界格局,呈现出向一超多强格局转变的趋势。但美国作为霸权国,必然不会轻易让出和分享权力,美国与中俄两国之间竞争和矛盾不可避免。与此同时,中俄两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则不断提升,对此,国际上有不同的解读。一种解读体现了自由主义主张的国家合作是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士认为,中俄合作是各有图谋、各取所需、相互倾轧。有代表性的是欧洲改革中心外交政策主任伊恩·邦德的观点,他认为俄罗斯加强与中国合作,将战略重点东移,只不过借与中国合作之名讹诈西方,而中国则计划将俄罗斯开辟为通往欧洲之路。另外一种解读体现了现实主义权力制衡的理论内核,持这种观点的人士认为,中俄合作的主要目的是抗衡美国。欧洲改革中心俄罗斯和中国项目主任波波·罗认为,中俄关系是一种战略便利,即所谓的“便利轴心”,俄罗斯和中国不喜欢高水平的信任和友谊,俄罗斯重视中国是因为战略伙伴关系给它提供了挑战美国霸权的附加保障。美国前民主党竞选顾问道格拉斯·舍恩等人认为,中俄合作伙伴关系对美国及西方民主国家是巨大的威胁。还有一种解读体现了观念建构主义的观点,即国家合作的目的是实现文化认同、集体利益、建构集体身份和重建国际规范。中俄两国在内的金砖国家,通过金砖合作机制进行广泛合作,目的在于实现集体利益,建设公正的国际规范,并通过文化上的认同而建立新兴国家集体身份[1]28。
上述这些不同的解读是否真实反映了中俄合作实践?由此引申出一个更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自由主义、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范式内,哪些有关国家合作動因和制约的理论能够更合理地解释国家合作实践?这些理论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在国际关系三大范式内的国家合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现实主义国家合作理论
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为求自保,必然会展开对权力的追逐。老的现实主义代表人物汉斯·摩根索相信国家不断追求更多的权力,所以将权力本身当作一个目标;而新的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士·华尔滋认为,生存才是国家的目标,权力只是达到那个目标的手段之一。 无论是老现实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认为,由于担心可能的收益分配对他国更为有利,以及担心因合作而变得依附于他国,国家之间难以达成合作[2]112。同时,现实主义也承认国家间能实现合作,但合作的目的只是为了与其他国家进行制衡。目前现实主义理论中有三种国家间的制衡学说。
1.权力制衡论
权力制衡论的提出者——肯尼士·华尔滋认为,国家一旦落后就会更加努力地增强自身实力,或与他国合作,如果可以自由选择的话,国家将涌向较弱的一方,因为威胁它们安全的是较强的一方[2]112-134。华尔滋将与他国合作称为外部制衡(结盟),而将增强自身实力称为内部制衡。华尔滋用权力制衡论阐释了国际体系结构中权力的均衡趋势。
华尔滋的权力制衡论因其简约性和高度概括性而在国际关系界备受推崇,但另一方面,也因权力制衡论忽略权力以外影响国际关系的一切其他因素,尤其是国家内部因素,而受到学界的质疑。权力制衡论无法解释,为什么冷战时期多数国家没有涌向实力较弱的苏联,而是涌向了实力较强的美国一方,从而使权力不仅没有向制衡方向,反而向失衡方向发展,最终导致苏联的解体,以及美国霸权的形成。对此,华尔滋的解释是:“均势理论并未说过体系在多数甚至很多时间里处于均衡状态,相反它预测,不管愿不愿意,只要假以时日均势就会形成”[3]84。如果说权力制衡论如华尔滋所述,只是指出国际体系远景发展的理论,那么这一理论对指导和解释现实的国际体系和国家关系发展确实显得乏力,抛弃体系内部单元国家互动时的主观政策层面,只预测权力制衡使结构客观地向着均势的方向变化,既无法指导国家政治实践,也使现实结构主义成为霸权和权力争夺进行辩解和助威的理论。
2.威胁制衡论
斯蒂芬·沃尔特对华尔滋的权力制衡论进行了修正。沃尔特认为,国家结成联盟的行为由它们所感受到的威胁决定,而别国的实力只是参考因素之一。他认为,面临外部威胁的国家将与其他国家结盟,以反对构成威胁的国家[4]30。沃尔特用威胁取代了实力(权力),将威胁压力和感知作为解释国家联盟合作的根本动因。用这一修正理论解释冷战时期为什么多数国家没有涌向较弱的苏联,而是涌向了较强的美国一方,原因在于这些国家感受到了来自苏联而不是来自美国的威胁。
威胁制衡论克服了权力制衡论只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国际结构变化趋势、缺乏考量国家主观意图的弱点,因此对分析和理解国家间的合作和制衡具有比权力制衡论更广泛的解释力。沃尔特提出了衡量国家威胁的四个要素,因此威胁制衡论比权力制衡论更具有可操作性,并成为可以验证和衡量国家关系的工具理论。同时,不可否认,威胁制衡论将合作(结盟)这一制衡行为由结构层面降到了单元层面,将华尔滋提出的由体系推动的客观制衡变为由单元国家推动的主观策略制衡。正如华尔滋指出的,“威胁平衡”不是一个新理论的名字,而只是部分描述了外交政策制定者在做结盟决策时的考虑,这一修正是将国际政治理论转向外交政策的应用。[2]85
3.利益制衡论
兰德尔·施韦勒对华尔滋和沃尔特的权力制衡论和威胁制衡论提出修正。施韦勒指出,威胁制衡论所考虑的联盟因素只是安全,而将利益驱动的联盟排除在外[5]79。他用这一修正理论解释冷战时期为什么多数国家没有涌向较弱的苏联,而是涌向了较强的美国一方,原因在于这些国家认为追随美国而不是追随苏联能获得更多利益。利益制衡论以“利益”取代了“权力”和“威胁”,虽然能够解释更多的国家联盟现象,但“利益”更多体现的只是“获取权力”和“减少威胁”的语义替代而已,因其含义过于笼统而缺失了精確性。同时,施韦勒并未提出具体的利益衡量标准或要素,也未对利益制衡进行充分验证,因此,这一“放之于四海皆准”的高度灵活的理论假设,更多地体现了主观的释义而缺少客观的说服力。
二、自由主义国家合作理论
与对国家合作持悲观立场的现实主义相比,自由主义对国家合作持比较乐观的态度,自由主义学者认为国家之间可以实现合作,而且合作的目的也比现实主义的被动权力制衡更具能动性,即国家是为了获取绝对利益并不是相对利益而进行合作。自由主义关注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别人的利益,更不关注双方的相对利益。这与关注权力或利益对比的完全利己的现实主义相比,有了进步的空间。自由主义有三个分支:经济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政治自由主义又分为制度自由主义和民主自由主义,与这些分支相对应的有关国际合作的观点被分别称为贸易和平论、交流和平论、制度和平论和民主和平论,顾名思义,这些理论分别主张国际贸易、社会交流、国际制度和民主体制会推动国家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其中制度和平论和贸易和平论在当今国际关系学界占有重要的地位。
1.贸易和平论
经济自由主义的贸易和平论,也被称为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贸易和平论者认为,国家之间的商业往来会导致和平,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经济体之间会更加和平。很多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贸易有助于国际和平和国际合作的达成:美国学者凯格利和维特科普夫认为,相互依赖使军事力量成为一个越来越无关紧要或不重要的政策工具[6]102;英国政治家理查·科不登认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不仅可以削弱战争意识,而且可以加强国与国之间、不同国家的人民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从而使他们彼此了解、增进友谊[6]69;美国学者布卢斯·拉塞特认为,经济相互依赖、增长和收入平等可以形成一系列强有力的和平条件[7]313。
贸易和平论作为自由主义的理论,其关注的并非贸易本身,而是通过贸易与和平所达到的利益,贸易与经济相互依赖是实现国家利益的一种手段。因此贸易和平论依然无法脱离现实主义物质主义的本质属性,贸易虽然是和平的手段,但其作用与现实主义的武力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获取国家利益,进而增强国家权力。
2.制度和平论
政治自由主义的制度和平论也被称为新自由主义制度和平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家罗伯特·基欧汉。他认为,虽然现实主义所提出的以权力和利益为基础来预测国际行为是重要的,但权力和利益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它们需要由国际制度理论进行补充, 国际制度是国际体系权力结构与政治经济谈判的中间因素,制度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政治谈判和系统内的日常决策[8]18,因此他从利己主义和理性假设出发,论证了国家在没有霸权的国际体系内为获得利益而进行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制度的作用。
自由制度主义下各国政府合作是在有限理性下进行的,“在有限理性意识下培育的合作,并不需要各国接受共同的理性或者抛弃根本的主权原则[9]12”。 在合作中,虽然可能出现表面不均衡的交换,但并不说明政府存在非理性的合作,因为可能是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之间的一种均衡交换,或现实收益与未来收益之间的均衡交换,当然也可能是不求任何具体回报的普遍性互惠[9]127。
基欧汉对国际制度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给予了极大的肯定,他认为,制度是解决国家纷争,使国家走向合作的手段。国家合作的目的是希望获得利益,不求回报的合作是极少的,制度既具有约束性又具有利己性,当无利可图时,制度也无法达成合作。同时,也可以发现,虽然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拥有相同的物质主义本体论,但基欧汉所指的“合作”是国家在制度上的双向或单向的“协作和配合”,多指多边合作,其概念内涵与现实主义的“合作”内涵有着明显的差异,后者的“合作”往往指两国(或国家集团)之间,为制衡第三国(或国家集团)而进行的合作实践。引起上述差异的原因除了这两个范式的研究视角不同以外,自由制度主义在物质主义的基础上,添加了国际合作中的制度(理念主义)因素,而制度往往是多边的,因此自由制度主义的“合作”便更多地指向国家为配合制度所进行的协作。
三、建构主义国家合作理论
建构主义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建构主义的内部分支众多,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温特。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作为社会建构而存在,国际和国内之间不存在界限,其强调社会规范和身份的变革[9]116。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因果理论不同,建构主义构建的是一种建构理论,因此对于国家间合作的问题,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回答的是国家为什么会合作,而建构主义回答的是国家怎样才能合作。
1.观念认同论
温特的建构主义的观念认同论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提出了挑战。温特认为,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建构主义认为权力和利益的意义和作用依赖于行为体的观念。如果说新现实主义的物质主义强调通过武力或威胁手段扩大自身权力(实力)从而使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占据更大的实力分配比的话,温特的建构主义所指的观念和文化认同则是使观念和文化在国际体系中如何实现更大的配比,从而可能实现国际体系变化。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因此涵盖了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主张,只是将观念置于权力和利益之上、之前。
温特认为,共有观念不意味着国家间是合作关系,因为共有观念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共有观念可以是“敌人”“对手”,也可以是“朋友”。 温特将新现实主义所坚持的国家间因担心权力分配失衡而难以合作的主张纳入建构主义理论之内,即:新现实主义所主张的权力竞争观念(洛克文化)只是国际体系观念中的一种,另外两种分别是在洛克文化之前的霍布斯文化,以及未来的康德文化。康德文化到来之时,国家将是朋友关系,无政府状态随之消失。
对于国家怎样才能合作,即国家合作的条件是什么这一問题,温特的答案是,敌对性和竞争性的共有观念会阻碍合作,只有共用合作性的共有观念的国家之间才能合作,在合作中的亲社会行为会削弱自我的利己边界,并能够将边界扩大到包含他的范围[10]345,而回报是进一步合作的必要条件,彼此之间的回报会推动合作的持续与集体身份的形成[10]336。
2.安全共同体理论
安全共同体理论要追溯到二战后卡尔·多伊奇对安全共同体的研究。1957年多伊奇出版著作《政治共同体与北大西洋地区》,提出了围绕着“多元安全共同体”的一系列概念、命题与假定。1998年以色列学者伊曼纽尔·阿德勒与美国学者迈克尔·巴涅特编辑出版了《安全共同体》一书,全面提出安全共同体理论和研究框架,并对欧洲和北美、南美、东南亚等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安全共同体区域进行了研究。
如果说联盟是国家针对敌对方而进行的国家合作,那么建立安全共同体的目的则是为了和平。正如阿查亚所指出的,安全共同体理念与联盟和防御共同体不同,联盟通常是针对外部威胁而成立的,而安全共同体并不识别威胁,或可能没有组织共同防御威胁的功能。安全共同体意味着国家集体内部和平和稳定的关系,没有他们如何共同与外部行为体建立联系的理念[11]21。
建构主义安全共同体理论是以建立集体身份形成共同安全为目标的国际合作理念。阿德勒和巴涅特在《安全共同体》中提出了形成安全共同体的三个层级:促发条件、进程变量和结构变量、相互信任和共有身份,并区分了安全共同体发展的新生、上升和成熟三个阶段模式[10]14,这些理论弥补了温特的观念认同论缺少指导形成集体身份实践的缺点,丰富了建构主义理论,使其具有了可行性和指导性。但需要看到的是,安全共同体理论虽然主张建立康德式友好和平国际社会,但当今国际社会中的发达国家安全共同体实际上只是在其内部秉持友好合作关系,对共同体外部国家,尤其是对不发达国家,采取的仍然是现实主义所主张的竞争或敌对关系。
四、国家合作理论的不足
国家合作理论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1.现实主义权力制衡论忽视了国家能动性
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之间合作只为制衡他国,只要可以获得更多的权力,减少外部威胁,国家就可以合作或结成联盟;国家能够合作是国际体系推动的结果,与国家对外政策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大。结构现实主义的不足显而易见,正如温特所指批评的,华尔滋忽视国际互动,致使国际互动在理论研究领域处于被遗忘的境地,一方面新现实主义将其归于单位层次的研究范畴,另一方面国际互动因具有明显的体系特点,同样被政策研究学者所忽视[10]15。美国众多学者对现实主义理论的缺陷都提出过质疑,并且尝试提出修正方案。国际关系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的主观能动性直接影响着国家间的互动关系,从而间接地影响着国际体系的变化。因此,国家互动关系的研究不应该被排除在国际关系研究之外。但只关注国家单元层面而忽视国际体系的研究同样是不可取的,正如温特所指出的,个人和国内政治可能是对外政策的重要原因,但忽视体系结构把国家当作孤立的行为体的做法,通常是不符事实的[10]17。
2.现实主义威胁制衡论夸大威胁和威胁感知的决定性
沃尔特未对如何衡量他称之为最重要的 “侵略意图”这一因素做出具体解释,导致威胁制衡论衡量这一属于心理认知范畴性质的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主观随意性。缺乏客观衡量标准,只能凭主观度量,往往会使国家对他国的威胁重视不足或者过分夸大,从而引起制衡不足或者制衡过度。另外,威胁制衡论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国家面对共同的威胁,既没有采取追随策略,也没有结盟或联合对抗威胁,而是单独抗衡,这种情况告诉我们,威胁并不是促进国家联盟合作的唯一因素。
3.自由主义忽视合作背后的制衡因素
贸易和平论、交流和平论、制度和平论和民主和平论等自由主义有关和平与国家合作的理论,其理论内涵都建立在物质主义之上,即国家合作以及和平相处的目的在于获取国家利益和权力,只是实现国家利益的手段有所不同。但是,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冲突和合作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国家既可能在获利的预期下拒绝与他国合作,也可能在非获利的预期下与他国合作。贸易、交流、制度既是和平的手段,也是冲突的导火索,既可以形成贸易、交流、制度集体内部的和平,也可以形成集体与外部的冲突。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米尔斯海默指出,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国际制度无力制止战争、带来和平[12]49。民主国家之间也并非总是和平共处,不同体制的国家之间也可以成为友好合作伙伴。当贸易和制度等手段不能带来利益,或者不能满足需求时,它们就会被抛弃,荷兰海牙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荷兰莱顿大学海牙校区国际关系和安全教授罗伯特·魏吉克指出,美国这样的大国,对国际法和国际制度采取的便是工具性的态度,当这些制度符合他们的利益之时,他们会被使用,反之,这些国际法和国际制度会被置之不理[13]68。自由主义缺乏对国家合作目的解释力说明,自由主义内部各理论没有触及国际体系国家关系的根本内核,自由主义试图超越现实主义,提出权力制衡以外其他影响和制约国家合作的手段,但这些手段只是对现实主义的一种获利方式上的补充,既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和说服力,也没有提出取代制衡理论的体系理论方案,因而无法撼动现实主义的地位。
4.建构主义缺少对当今国家合作实践的指导
虽然温特强调,如果不把施动者属性和互动考虑在内,结构就无法产生影响[10]11,但正如温特自己指出的,他的观念认同理论与华尔滋一样,是体系理论,只是他们之间对体系的本体认识不同,华尔滋认为体系是物质性的,温特认为体系是观念性的。因此,温特关注的是不同的国家共有观念(敌人、对手和朋友)以及三种国际社会体系结构(霍布斯、洛克和康德文化)问题而对国家对外政策层面同样未过多关注。温特对新现实主义所主张的,国际体系进程是权力均势过程中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提出批评,他认为国际体系文化是从过去敌人(霍布斯文化)到今天的对手(洛克文化),再到未来的朋友(康德文化)的进步过程,一旦后一种文化固定后,将不会倒退回前一個文化,原因是一旦人们享受到了后一种文化的好处,便会拒绝再回到前一种文化状态[10]300。
温特只是告诉我们,合作未必会形成集体身份和集体利益,但没有告诉我们,集体身份下的国家是否必然会合作,也没有给出康德文化国际体系内国家的朋友关系的体现形式,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温特的建构主义并不关注国家是否合作以及为何合作的问题。我们知道,在非朋友观念(即敌人或对手观念)的国际体系下,合作也能产生,那么朋友观念则不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康德文化之下,国家不再是敌对和竞争关系,但国家依然会有大小和强弱之分,那么大国和强国仅靠自我约束是否能够克制自己、放弃霸权?用什么机制制止霸权国滥用霸权,防止国家间冲突,以保证康德文化一直保持下去?对这些问题,温特没有做出说明。另外,温特无法预测国际体系是否能够过渡到康德文化,对并不一定会出现的未来社会构建理论,必然会缺少对当今世界的指导和解释意义,这些是建构主义不能回避的问题。
安全共同体理论虽然弥补了观念认同论缺少对国家合作实践指导意义的问题,提出了形成安全共同体的三个层级过程,但安全共同体理论和观念认同论一样,和平观念背景下隐含的仍然是现实主义的权力制衡的国际体系本质原则,因为共同体内部的和平,无法替代共同体外部的国际体系内的敌对或竞争关系,直至某个安全共同体延伸至整个国际体系的时候,即形成一个康德式的朋友关系世界之时,和平也许才能延伸至整个世界。因此,建构主义与自由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虽然观念和制度可以改变部分国家的对外政策,但其对外政策的决策基础仍然是国家生存利益,物质性的作用仍然是第一位的,朋友式的国际关系在当今及可预见的未来,只存在某些安全共同体和同盟或准同盟内部,大同世界的建构在当今世界只能以一种理想的方式存在。
五、结语
通过分析国际关系三大范式有关国家合作的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强调国家合作的因果关系,建构主义强调国家集体身份(包含部分的合作)的观念建构。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都是以批评现实主义理论的不足为研究起点。其中,自由主义认同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自私的本性,但认为通过贸易、经济相互依存、交流和制度等手段,可以实现国家间合作;而建构主义则认为现实主义理论只是对当今洛克式竞争关系的国际社会的解释,现实主义坚持的物质主义实际上是由人们的观念造成的,人的观念曾经造就了过去的霍布斯式敌人关系的国际社会,未来则可能造就康德式的朋友关系的国际社会。
如上所述,虽然基欧汉和温特都指出华尔滋结构现实主义的缺点,并都对其做了修正,但华尔滋的现实主义权力制衡论仍然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最具指导性,也最符合当今国际关系现实的理论。瑕不掩瑜,本文认同华尔滋的国际体系权力制衡论,同时,也认同权力制衡论忽视了国际互动中的国家主动性,基欧汉和温特虽然指出新现实主义忽视国家主动性,但却没有针对这一缺陷进行修正(基欧汉以既能帮助国家获利又会约束国家行为的制度为视角研究国际体系,国家在制度面前既是主动的,也是被动的;温特虽然将观念置于物质之上,但并未否定物质的作用,也未能探讨国家是否可以主动改变原有的观念——武力〔强迫〕、代价〔利己〕和合法性所体现的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改变)。因此国际关系学界有必要针对新现实主义忽视国家主动性这一缺点对其进行修正。
回到文中开头提出的问题,到底哪种国家合作理论能够真实地反映中俄合作实践,在对有关国家合作理论进行分析之后,我们认为,每种理论都有其合理内核,但同时都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对实践的总结和升华,理论形成之后,则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实践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改变,理论也应随着实践的发展变化而逐步演进。三大国际关系范式内的国家合作理论都可以从某些侧面解释中俄合作实践,但都无法概括中俄合作实践的全貌。虽然我们不能期望会出现放之于四海皆准的国家合作理论,但对原有理论进行修正也许可以使理论在新的国际环境下更具解释力和指导意义。如果能够跳出原有理论的思维模式,以全新的视角考察国家合作,进而提出全新的国家合作理论,将对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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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家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