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三坝湾墓群位于酒泉市肃州区丰乐乡三坝村北4300米处,墓群东西长约2400、南北宽约4500米,分布面积约108万平方米。现地表为戈壁滩,地势平坦。312国道丰乐线支线从北向南穿过墓群,地理坐标为北纬39°25′51″,东经 98°57′03″,海拔 1613米(图一)。2003年和2005年为配合西气东输一、二线工程,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管线范围内共发掘墓葬17座[1]。2013年5月,为配合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又发掘墓葬6座,出土有陶、铜、木及丝质随葬品共计40余件(组),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图一 三坝湾墓群位置图
6座墓葬皆为带斜坡墓道的沙土洞室墓,均东西向分布,其中M1~3位于管道线北侧,为东西向并列分布的聚葬墓,墓葬间距3~6米。M4~6位于管道线南侧,亦为聚葬墓(图二)。墓葬间距5.4~6.9米。6座墓葬中除M1地表遭破坏外,其余墓葬于墓室正上方之地表上可见1~1.2米高的丘状或覆斗状封土堆。墓道位于丘状封土东侧,平面呈窄长条形,上端亦见有6~12厘米厚的封土,较地表略高,开口首端均竖立3~5块较大的石块,墓道至墓门处呈长斜坡状。墓门为拱形,皆用石块垒砌封堵。6座墓葬中1座为单室,其余5座为前后双室墓。有5座被盗。
1座。M6,位于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南侧,距三线管线5~12米。由封土、墓道、墓门及墓室组成(图三)。方向91°。封土位于墓室正上及墓道上,整体呈蝌蚪状,其中墓室上端封土呈丘状,底径4.4、现高1.1米。墓道上封土呈长垄状,残高6~10厘米;墓道平面略呈长条形,长13.3、宽1~1.4、深0~3.9米。壁面竖直,内填沙土。其西端有一直径约0.9米的近圆形盗洞,近竖直伸向墓门处。墓门拱形顶,宽1.4、高1.5米。墓门口用石块封堵,封门上端石块被破坏,仅存底部,残高0.4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东西进深3.7、南北宽1.8米。拱形顶,高0.9~1.5米。墓底不甚平整,中间略内凹。墓室内遭严重盗扰,未见棺木,人骨扰乱至墓室近西壁处,为1男性,50岁左右。墓室内随葬品被盗严重,仅见1残陶壶底。
图二 三坝湾发掘墓葬分布图
图三 M6平、剖面图
5座。前室平面呈方形或横长方形,穹窿顶。后室平面呈长方形,拱形顶或平顶。前后室之间有一拱形过洞。墓主一般置于后室,单人葬或双人合葬。以M1和M4为例。
M1 位于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北侧,距管道8~15米,北与M2、M3并排分布,距M2仅3米。由封土、墓道、墓门、前室、过洞及后室组成(图四),方向91°。
墓葬墓室上端封土堆遭破坏,仅存少量痕迹,地表上仅见墓道口上端的长垄状封土,残高0~8厘米。墓道开口平面呈长条形,长斜坡底,长13.3、宽0.8、深0~3.85米。其开口处竖立5块较大石块。墓门拱形,顶部分坍塌,宽1.0、高1.35米。墓门口用石块封堵,多已坍塌。墓门西端为前室,前室平面呈横长方形,东西进深1.4、南北宽1.6米。穹窿顶,顶部分坍塌,高1~1.35米。墓壁凸凹不平,底部不甚平整,北壁处微高,南壁处较低,中间略内凹。过洞开于前室西壁正中位置,拱形顶,进深0.24、宽0.88、高1.2米。后室位于前室西侧,微偏南。平面呈长方形,顶微拱,向后逐渐弧收,进深2.8、宽1.76、高1.2米。
图四 M1平、剖面图
后室内东西向并列葬人骨2具,男女各一。其中南侧为女性,无棺,人骨放置在木板上。木板已朽,从朽痕及残木块判断,木板东西长约1.7、南北宽0.6米,厚约2厘米。木板上铺一层芦苇草。人骨保存较好,头向东,仰身直肢,年龄45岁左右。北侧为男性,棺木保存较好,由棺盖板、左右侧板、两端档板(头档和尾档)及底板组成,其中各部分棺板均由三至五块不等的木板采用透榫拼合而成。棺板之间均采用透榫和穿榫结合的方法套合,另在侧板与头、尾档板拼合处的外侧上、中、下位置,采用蝴蝶榫用以加固,蝴蝶榫长11、两端宽8、腰宽3、厚1.2厘米。棺盖长2.66、宽0.61米、厚0.07米。盖板内侧主要用黑、黄、红三色线条勾绘交尾的伏羲、女娲及云气纹图案(图五)。棺身长2.07、宽0.61、高0.64米。棺内葬1人,头向东,仰身直肢,但腿骨、盆骨及肋骨等较凌乱。年龄60岁左右。木棺下南、北端东西向各放置一长2.2、宽0.14、厚0.1米的枕木。
图五 M1棺盖板画临摹图
墓葬未经盗扰,随葬品较为丰富,其中前室北壁下自东向西成排摆放陶器,有罐6、灶、釜、甑、盘、碗各1件。中部置陶碗1件,东南角有陶井1件,西南角陶仓1件,其中部分陶罐及陶仓内盛谷物等。后室近过洞口放置陶盘2件,其中偏北侧陶盘上放置小陶碗和陶碟各1件,陶碟上摆放1件陶耳杯,偏南侧陶盘上摆放小陶碗2件。
后室内女性人头骨北侧随葬铜镜1件,盆骨附近及胸处随葬木梳,左手处见有五铢钱2枚。男棺棺盖上偏东部盖丝质铭旌,红黑白三色,铭旌腐朽成残片,部分残片上可见墨线绘画及文字等,因腐朽严重,图案和文字已不可辨。棺盖东端及中部各置一木质墓券,2件墓券保存较好,上有朱书文字。棺内人骨左、右手处均随葬有铜钱,其中左手处8枚,右手处64枚,铜钱多成串锈结在一起,头顶随葬木质墨绘人俑1件。另男、女墓主身体周围见有丝质衣物残片。
M4 位于墓群西侧,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南侧,南距管道三线8~12米。与M5、M6东西向并列分布,北距M5约5.4米。由封土、墓道、墓门、前室、过洞及后室组成(图六),方向 91°。
图六 M4平、剖面图
封土位于墓室正上及墓道上,整体呈蝌蚪状,其中墓室上端封土为丘状沙土堆,底径4.9、高1.1米。墓道上端封土呈长垄状,与墓道同宽,高0~12厘米;墓道位于丘状封土东侧,平面呈长方形,长13、宽1.0、深0~4.8米。开口处竖立4块较大的石块。墓道壁面竖直,内填沙土,其西端、封土的东侧有一近圆形盗洞,近竖直伸向墓门处。盗洞直径0.9米。墓门位于墓道西端,拱形,宽1.0、高1.3米。用石块封堵,封门上端石块被破坏,仅存底部,残高0.7米。前室平面呈横长方形,穹窿顶。东西进深1.26、南北宽1.9、高 1.3~1.36米。 墓 底不甚平整,中间略内凹。过洞开于前室西壁正中位置,拱形顶,进深0.25、宽1.05、高1.1米。后室位于前室西侧,平面呈长方形,顶微拱,近后壁处逐渐弧收。进深2.65、宽 2.1、高 1.1~1.35米。
墓室遭盗扰,墓内未见棺木,仅见人骨,扰乱严重,人腿骨、肋骨被扰乱堆放在前室中间位置,头骨置于后室西北角,为同一个体,男性,40岁左右。墓室遭严重盗扰,出土随葬器物均为陶器,有灶、井、盘各1、碗2件,皆被损毁。
1.陶器 31件。泥质或夹砂灰陶,部分器物因烧制火候较高,器表呈青灰色。器形有罐、壶、盘、灶、釜、碗、甑、碟、耳杯、仓和井等。皆轮制。
罐 7件。皆泥质灰陶,形制相同。侈口,圆唇,束颈,鼓腹,平底。腹及底座外壁有轮制时形成的凸凹相间的楞纹。部分罐内盛粮食。标本M1 : 3,罐内盛有残存的粮食。口径10.8、腹径16.6、底径10.6、通高14.4厘米(图七,1;图八)。标本M1 : 5,罐内盛有残存的谷物。口径10、腹径18.2、底径10.4、通高17.6厘米(图七,2;图九)。
图七 陶器
壶 2件。泥质灰陶。颈、腹及底座外壁有轮制时形成的凸凹相间的楞纹。标本M5 : 1,侈口,口微残。圆唇,高束颈,微鼓腹,高底座外撇。口径8.4、腹径9.0、底径9.6、通高14.8厘米(图七,4;图一〇)。标本M5 : 2,口、腹部分残。敞口,圆唇,束颈,鼓腹,高底座微外撇。口径9.6、腹径10.6、底径9.2、通高17.2厘米(图七,5;图一一)。
盘 5件。形制相同。标本M1 : 11,圆形,沿内斜,平底,底面粘有较多的细沙。器面上有明显的轮制纹痕。直径18.2、高1.4~2.1厘米(图七,10;图一二)。
灶 2件。形制相同。呈覆缽形,缽底开成圆形大孔以为火眼,灶壁弧形内收,其一侧开通底的方形灶口,另一侧近火眼处开一小孔以为烟孔。标本M1 : 8,腹径17、底径16.6、通高7.6、火眼口径7.2、灶口宽3.2、高1.2厘米(图七,3;图一三)。
图八 陶罐(M1:3)
图九 陶罐(M1:5)
图一〇 陶壶(M5:1)
图一一 陶壶(M5:2)
图一二 陶盘(M1:11)
图一三 陶釜、灶(M1:7、8)
图一四 陶甑(M1:9)
图一五 陶碗(M1:10)
图一六 陶碗(M1:12)
图一九 陶井(M1:13)
釜 1件。标本M1 : 7,置于灶(M1 : 8)的火眼上。敛口,圆鼓腹,平底。口径6.2、腹径9.8、底径5.2、通高6.4厘米(图七,8;图一三)。
甑 1件。标本M1 : 9,平沿,弧腹内收,平底,底部有一较大的箅孔。腹外壁近口沿处饰一道凸棱。口径12.6、底径5.4、通高6厘米(图七,12;图一四)。
碗 6件。泥质或夹砂灰陶,皆轮制。根据陶质及口、腹部特征分三型。
A型 2件。夹砂灰陶。敛口,弧腹,平底。标本M1 : 10,制作较精致。口径10.2、底径4.4、通高4.4厘米(图七,9;图一五)。
B型 3件。泥质灰陶。侈口,平沿,弧腹,腹较浅,平底。标本M1 : 12,口径10.6、底径4.2、通高4.0厘米(图七,14;图一六)。
C型 1件。标本M1 : 16,泥质灰陶。器壁呈灰黑色。侈口,圆唇,弧腹,腹较深,平底。口径12.2、底径5.8、通高6厘米(图七,15)。
碟 1件。标本M1 : 17,圆唇,斜腹,平底。口径11.8、底径5.4、通高2.4厘米(图七,6;图一七)。
耳 杯 1件。标本M1 : 18,泥质灰陶,制作较粗糙。椭圆形,两侧有手捏制的附耳。口长6、宽3、高2.2厘米(图七,13;图一七)。
仓 1件。 标本M1 : 14,泥质灰陶。敛口,平沿,溜肩,筒形腹,平底。肩上开一三角形小洞以示仓门,仓门下刻划出通底梯架,梯架微斜。腹部有轮制时形成的凸凹相间的楞纹。仓内盛谷物。口径6、腹径12.6、底径9.6、通高16.2厘米(图七,11;图一八)。
井 4件。皆泥质灰陶,形制相同。方口,口沿上有立井架的小孔。圆筒形腹,平底。标本M1 : 13,腹部有轮制时形成的凸凹相间的楞纹。口边长7.4~7.6、底径9.2、通高14.8厘米(图七,7;图一九)。
2. 木器 6 件。
墨绘人形木片 1件。标本M1 : 30,用薄木板削成剑形。正面用墨线简易的勾画出人面及衣物轮廓,背面墨线勾画出发饰及衣物轮廓。长16、宽1.6、厚0.25厘米(图二〇,1;图二一)。
图二〇 木器
图二一 墨绘人形木片
梳 3件。明器,用薄木片削制而成,梳齿为用刀在器壁上刻划成的假齿。标本M1 : 23,梳首(柄)呈圆弧状,梳齿较疏,长短不一。高4、宽3、厚0.2~0.4厘米(图二〇,3;图二二)。标本M1 : 24,梳首呈圆弧状,不甚规整。梳齿疏而较整齐。高5.5、宽3.4~3.6、厚0.2~0.45厘米(图二〇,2;图二三)。标本M1 : 25,近呈梯形。梳首处较宽,梳齿处较窄,梳齿密而较规整。高 4.4、宽 3~3.4、厚 0.2~0.35厘米(图二〇,4)。
墓券 2件。皆为长方形薄木板,柏木质,保存较好,单面朱书文字,行草书。标本M1 : 27,为买地券,长25.6、宽5、厚0.3厘米(图二四)。朱书释文如下:
咸熙二年十二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直开。酒泉乐涫南乡朋里大男焦兴胜妻王女,从左青龙,右白乕(虎),前朱爵(雀),后玄武,买求(?)古田为冢地。东伯、西伯、丘中墓伯,贾直米(?)钱万五百,上至苍天,下至黄泉,钱即日毕。东仟(阡),西仟(阡)。丘中死人,不得优(扰)争。死者王甲赍扶(符)券□,诣丘丞墓,以时自理。不肯理者,诣黄泉使者,使者言之如律令!
标本M1 : 28,为镇墓券,墨底朱书,字体较潦草。长23.7、宽7.2、厚0.8厘米(图二五)。录文如下:
咸熙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设?)葬者李子英,焦阿保伯□王(女),免难,析(斩)草茅冢墓,卖(买)当柏,若问英、保□过,意曰:为使阿遗不知地下罪过,死生属王(女),免难焦阿保、李子英。阿遗不能知,如律令!
图二二 木梳(M1:23)
图二三 木梳(M1:24)
图二四 买地券(M1:27)
3.铜器
龙虎镜 1件。标本M1 : 22,圆形,镜体较厚重,制作较精良。镜面微凸,镜表锈蚀较严重。镜背中心为一半球形钮,圆形钮座,宽素斜缘。镜钮上有圆形穿孔,钮座外饰一周龙虎对峙的图案,为两龙对一虎,龙、虎身内外侧均饰有较密集的短斜线纹。龙虎纹外为一周细凸弦纹,再外为两周带密集短线的凸弦光焰纹。镜面径8.8、背径8.5、钮径1.7、钮高0.9、缘宽0.4、缘厚0.5、肉厚0.2厘米,重98克(图二六)。
图二五 镇墓券(M1:28)
图二六 铜镜(M1:22)
图二七 铜钱
4.铜钱
共74枚,皆为五铢钱,部分为磨郭五铢。标本M1 : 32-1,钱体平整,铸造精良,面有外郭无内郭,背肉好有内外郭,钱文字体笔画较粗。郭径2.5、穿宽0.8、郭宽0.2、郭厚0.15、肉厚0.1厘米,重3.9克(图二七,1)。标本M1 : 32-2,钱体规整,面有外郭无内郭,背肉好有内外郭,字体笔画纤细,郭径2.5、穿宽1.1、郭宽0.15、郭厚0.15、肉厚0.1厘米,重2.4克(图二七,3)。标本M1 : 32-3,磨郭五铢。钱周郭及左侧“金”字一部分被磨去。钱径2.1、穿宽1、肉厚0.1厘米,重2克(图二七,4)。标本M1 : 32-4,磨郭五铢。钱周郭及左侧“金”字一部分被磨去。钱径2.3、穿1、肉厚0.1厘米,重2克(图二七,2)。
5.其他
主要为丝或麻质衣物残片(图二八)、铭旌残片及从陶仓、陶罐内采集的谷物等(图二九、三〇)。
1.墓葬特征及年代
M1出土2件木质墓券,分别为焦兴胜妻王氏的买地券和镇墓券,其上均书“咸熙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应是为王氏建墓的时间。“咸熙”为三国时期魏元帝曹奂的最后一个年号,咸熙二年十二月十七日(265年1月8日)司马炎逼魏元帝禅位自立,都洛阳,国号晋,年号泰始,史称西晋。从时间上看,王氏建墓的时间与西晋开国仅间隔一天。M1为男女合葬墓,该墓未发现二次扰动现象,从人骨的保存情况看,女性墓主王氏的骨架保存完整,男性墓主(应为焦兴胜)的骨架经扰乱,故可判断男性墓主系为王氏下葬时迁入。因此,M1的年代明确,可为其他墓葬的断代提供一个标尺。
图二八 M1男墓主衣物残片
图二九 M1陶仓采集谷物
图三〇 M1陶罐采集谷物
从墓葬的分布看,上述墓葬可分两组,其中M1~3为一组,M4~6为一组,结合其他尚未发掘的墓葬看,该处墓葬墓道均朝东,且整齐排列,3~6个墓葬并列成组分布,这种分布方式和特征与玉门金鸡梁墓群[2]相似,应为家族墓。从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看,M1与M2~5皆为双室墓,形制相同,且方向一致。M2出土的盘和井、M4出土的灶、盘和井以及M5出土的井,形制均与M1出土的相应器物相似,其时代应与之接近。M6为单室墓,形制与孙家石滩西晋墓(M1)[3]、敦煌祁家湾丙B型墓[4]接近,其与M4、5为同一组墓葬,方向一致,时代亦应较接近。因此,这批墓葬的时代大致为曹魏末至西晋时期。
2.汉魏乐涫县城址
M1出土买地券上记载男性墓主焦兴胜为酒泉乐涫南乡朋里人。据《汉书·地理志》载,乐涫县为西汉酒泉郡所领九县之一,汉魏相承,乐涫县名,未有变更。南乡为按照地理方位命名的乡名[5],说明墓主生居地位于乐涫县城南侧。汉乐涫县治所在,因史载不详一直存有争议,目前主要有两说,一种认为现酒泉下河清皇城遗址为汉乐涫县城[6],另一种说法认为汉乐涫县城应是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明海古城,下河清皇城遗址为汉绥弥县城[7]。两种说法均认为下河清皇城遗址为西汉所设县城遗址。从三坝湾墓群所在位置看,其位于下河清皇城遗址南10公里处,在地理方位上与乐涫县南乡的设置大致相符,而与明海古城相去甚远。前述M1~3为家族墓葬,其墓主应大多为当地居民,该墓群与所在墓主的生居地应相距不远,一般不会超出“南乡”的辖区范围。因此,该买地券的出土,为汉魏时期乐涫县城即为现下河清皇城遗址提供了直接的证据。
领 队:赵建龙
发 掘:赵建龙 刘兵兵 马更生
拓片及绘图:刘兵兵 赵亚君
人 骨 鉴 定 :赵建龙
照 相:仇梦晗 赵建龙 刘兵兵
执 笔:刘兵兵
[1]2003年共发掘墓葬10座,资料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酒泉三坝湾魏晋墓葬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05(5).2005年发掘墓葬7座,资料现存于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玉门金鸡梁十六国墓葬发掘简报[J].文物,2011(2).
[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酒泉孙家石滩魏晋墓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05(5).
[4]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祁家湾—西晋十六国墓葬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
[5]汉魏时期基层管理实行“县—乡—里”或“县—里”管理体制,以地理方位设乡名在汉魏时期较为普遍,河西尤甚,其在县城及近郊设“都乡”,其余依在县城的方位,大致设有东、南、西、北乡等。具体参见a.赵莉,周银霞.“西晋建兴元年临泽县廷决断孙氏田坞案册”所反映的河西乡里制[J].敦煌研究,2013(4).b.寇克红.“都乡”考略—以河西郡县为例[J].敦煌研究,2014(4).
[6]a.刘兴义.酒泉县下河清皇城遗址考[J].敦煌学辑刊,1986(2).b.李并成.汉酒泉郡十一置考[J].敦煌研究,2014(1).
[7]王北辰.河西明海子古城考—“丝绸道路”沿线地理变迁研究之一[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