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侃之(南京审计大学 江苏南京 211815)
健全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助力,而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是其法定的职责,也是其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作用,对国有资产、公共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从2010年以来,审计署历年对央企的审计,涉及了国防安全、资源环境、科学技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不仅监督评价了企业发展情况和经营效益,还重点关注了国有企业的政策落实效果、面临的现实障碍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政府审计改善国有企业治理的价值,不仅在于规范经营治理、推动政策落实上,还体现在监督并抑制国有企业的违规行为、减少国有企业的违规风险上。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实施路径,除了各级审计机关每年组织的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和资产损益的审计,还有对其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治理的不断优化,这一经济责任的内涵也在不断拓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细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与时俱进地补充了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投资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为企业战略的掌舵者和国家政策的践行者,不仅承担了企业管理的委托代理责任,更主要的是承担了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公共受托责任(刘青松,2015)。研究政府审计对于国有企业及其领导干部的监督,能否规范或抑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机会主义倾向对企业违规风险的不良影响,是检验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试剂,也是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进一步体现自身价值的突破口。
在锦标赛理论下,管理者想要赢得晋升竞赛,就必须面临达成企业目标的压力。这一压力除了要求管理者更加努力和高效地工作,也构成了舞弊三角理论中的一大要素,刺激管理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去从事机会主义行为,掩盖企业存在的问题或者虚报企业发展的成效。由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准官员”的身份(杨瑞龙,2013)和薪酬向下的黏性(刘星,2012),违规行为的代价往往由国有企业乃至社会承担,领导人员只需接受竞争失败的代价和微不足道的惩罚。从舞弊三角理论的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要素来讲,这给予了管理层倾向机会主义行为的压力和自我合理化。更令人担忧的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还有着足够权力去影响薪酬激励的效果(黎文婧,2012)。综合这些因素,高管薪酬差距的不良影响很有可能在企业违规行为层面得到体现,领导人员的自利行为加剧了国有企业违规风险。据此,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高管薪酬差距越大,国有企业违规事件越频繁,违规风险越大。
新古典经济学告诉我们,生产者的报酬应该取决于其边际产出或者边际收益。高管薪酬差距锦标赛激励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企业经营成果的外部性。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所有者“虚化”的条件下,管理者的边际产出更是难以衡量。因此,企业才会使用薪酬差距这一仅需要管理效益排名的方式来激励管理者。但是,政府审计作为国有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真实有效地反映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成果本就是其价值体现。同时,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监督的关注点,不仅仅在于经济利润增长,还在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公共治理的效益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这使得国有企业对管理者的激励不再单纯地依赖晋升竞赛这一路径。此外,政府审计的监督职责也提高了国有企业经营和领导人员行为的规范性,使得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事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大大增加。基于这些特性,从舞弊三角理论的角度来讲,就是政府审计在削减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消极努力”机会的同时,也减轻了领导人员机会主义倾向的压力和违规行为的自我合理化程度。政府审计从这一路径上,降低了国有企业违规风险。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基于政府审计的治理功能,政府审计有效抑制了高管薪酬差距诱发的国有企业违规风险。
本文根据审计署2010—2017年间的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梳理出了经审计的央企及其子公司名单,并将其中的上市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这些国有企业一部分是在公告、报告中明确提及的;另一部分是通过央企集团官网或者企业信息库查找出的被审计央企的子公司。本文所使用的国有企业违规数据和经营财务数据来自于CSMAR数据库,部分数据通过Wind数据库予以补充。同时,本文剔除了金融行业企业、ST和*ST类企业、主要变量数据缺失的企业,最终得到了476个有效样本。此外,为了减少极端值对于实证结果的影响,本文对主要连续性变量进行了Winsorize缩尾处理。
1.因变量:国有企业违规(Vio)。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分为三大类:市场违规行为、资金使用违规行为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本文借鉴Lisic(2015)和魏芳(2018)的观点,考虑了“资金拆借和募集”“擅自更改资金用途”“操纵股价”“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虚假披露”“推迟披露”等行为,将处理处罚公告中注明的企业违规行为发生的年份作为国有企业违规年份:将国有企业违规风险(Vio)变量在违规年份设置为1,非违规年份设置为0。
2.自变量:高管薪酬差距(GAT)。在以往研究中,一般采用CEO和管理层平均薪酬之间的差距。但是,考虑到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限制和管理层薪酬结构的特殊性,本文采取绝对差距法,将高管薪酬差距定义为国有企业年度薪酬前三位高管的平均值与管理层平均薪酬差额的自然对数。尽管国资委近些年一直在鼓励推动股权激励来激发企业活力,但由于股权激励和非货币性福利难以衡量,对于管理者激励的效果难以判断,本文所考虑的高管薪酬仅包含了狭义的货币薪酬。
她轻轻翻阅着照片,脸上的神情却越来越恐惧。因为照片里,是极血腥的杀人现场,那是一个逃生的魔术道具,在一张铁床上,两边竖着可以活动的钉板。被缚住手脚的表演者,会在两个钉板闭合前,成功逃脱。然而照片里的女人没有那么幸运,她被死死夹在了钉板中心。
3.调节变量:政府审计(Audit)。本文将被审计国有企业在审计影响期(被审年度和审计介入年度)内的政府审计变量(Audit)设置为 1,其他年度政府审计变量(Audit)为 0。
4.控制变量:本文考虑了企业规模、成长性、负债水平对企业违规的影响,并且因为治理结构与企业违规的关系(杨志强,2014),将管理层权力、两权分离度、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纳入控制变量。此外,考虑到薪酬绝对水平的影响,本文也控制了企业管理层薪酬。
具体变量定义见下页表1。
基于前述假设,本文采用Probit回归分析,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模型 1 :Probit(Viot)=α0+α1GATt+∑αiCVt+ε
模型 2:Probit(Viot)=α0+α1GATt+α2Auditt+∑αiCVt+ε
模型 3:Probit(Viot)=α0+α1GATt+α2Auditt+α3GAT×Auditt+∑αiCVt+ε
表1 主要变量定义表
其中,CV表示前述控制变量,ε是残差项。通过模型1检验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差距(GAT)与国有企业违规风险(Vio)之间的关系;模型2和3逐步加入政府审计(Audit)及其与高管薪酬差距(GAT)的交互项来检验假设2中政府审计的调节作用。
表2按照样本总体、违规样本、非违规样本分别报告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样本总体来看,国有企业违规事件发生的概率是28.4%,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有企业违规风险的水平。政府审计的覆盖率为27.9%,代表了2010—2017年间审计署对央企下属的国有上市企业审计的实施情况。从分组样本来看,违规样本组的高管薪酬差距要大于非违规样本组,而政府审计覆盖率要小于非违规样本组。这符合前文的推断,为本文的实证分析提供了初步的判断。在控制变量方面,违规样本组表现出了更高的股权集中度、两权分离度,体现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对于违规风险的影响。但是董事会独立性与预期不太一致,这可能是国有企业独立董事的设置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
通过对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相关性分析,发现除了管理层薪酬和高管薪酬差距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了0.5962以外,其余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都明显小于0.6,基本可以排除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 描述性统计表
表3报告了模型的回归结果。控制模型检验了所有控制变量的实证效果,除了董事会独立性(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独立董事任命并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和负债水平(国有企业因为自身的政治优势,对于财务杠杆并不如民营企业敏感)以外,其余控制变量均对国有企业违规风险具有显著的影响,证明了国有企业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规模效应对违规风险的抑制。
模型1的结果表明,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对违规风险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验证了假设1。但是10%的显著性水平并不算是特别理想,这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晋升和薪酬激励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行为,其任免由国资委行政决定,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努力和相对业绩(缪毅,2014)。因为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以及其主管部门国资委或者监督部门(如审计署)对社会效益的关注,使得薪酬激励效果在国有企业中较小。
模型2考虑了政府审计(Audit)变量,结果显著为负,证明了政府审计在完善国有企业治理、降低违规风险方面的价值。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引入了与高管薪酬差距(GAT)的交互项,检验了政府审计的调节作用。在高管薪酬差距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带来不良的机会主义倾向、并最终变成企业违规风险这一过程中,政府审计通过监督作用规范企业及领导干部行为和通过评价作用改变领导干部晋升竞争机制这两条路径,发挥了防范国有企业违规风险的作用,体现了国家监督体系在改善国有企业治理方面的价值。
表3 回归结果表
为了更为稳妥地验证研究结果,本文采用替换模型检验方法和改变高管薪酬差距衡量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一方面,使用随机效应logit模型代替原来的Probit模型。在实证主体部分使用Probit模型时,本文假设了一个较为理想的情况,即离散数据基本符合标准正态分布,但在实际情况中,并不一定成立,因此本文采用了更为广泛的Logit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高管薪酬差距(GAT)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而政府审计(Aduit)及其交互项(GAT×Audit)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控制变量除了股权分离度(Sep)和负债水平(DR)以外,其余也较为显著,证明实证结果基本稳健。另一方面,变量的计算方式很可能影响了实证结果的可靠性,为此,本文采用CEO薪酬和平均薪酬的比值这一相对薪酬差距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实证结果表明,虽然调整R方这一拟合优度受到一定的损失、部分控制变量的显著性也受到影响,但是主要变量和交互项的影响方向和前文基本一致,基本符合前文分析的结果。
本文基于舞弊行为和企业风险理论,利用高管薪酬锦标赛理论的框架分析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差距对违规风险的影响及其路径,并实证检验了这一影响是显著正向的。高管薪酬差距为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压力要素和自我合理化要素,在刺激领导人员自利性机会主义倾向的同时,也诱使他们将激进决策转变成了国有企业的违规风险。同时,本文更进一步地研究了政府审计对这一影响路径的调节作用,发现政府审计通过规范和引导国有企业及其领导干部的行为模式,有效抑制了国有企业违规风险。究其原因,是政府审计的职责定位更加注重合规和长效稳定,改善了领导人员舞弊的压力和自我合理化倾向,破坏了传统晋升锦标赛的业绩竞争机制,使得业绩增长不再是领导人员关注晋升胜负的唯一指标,开始更加注重平稳健康的企业运营。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违规风险的抑制,在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背景下,对保障国民经济体系的健康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对国有企业违规风险的抑制,应当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双管齐下,切实保护好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一方面,通过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有效的高管薪酬激励、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等从制度上预防违规行为、防范违规风险,突出国有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好对国民经济体系的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应当重视外部监管,体现国家监督体系协同服务国有企业治理的价值,保障国有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在外部监管方面,政府审计作为具有高度独立性、专业性的专职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深化其在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中的定位,理顺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保障国民经济体系平稳运行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