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芹 石慧
摘 要:档案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机构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机构改革;档案;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省、市、县档案管理部门相继制发了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监督指导本地区机构改革期间的档案工作。目前,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然而部分基层涉改单位的档案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置。针对基层单位机构改革后存在的档案管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1 基层改革后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从档案管理部门的改革,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整理、保管、利用及档案的归属和流向、档案的交接程序方面,通过对基层涉改单位实地调研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
1.1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晰、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根據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级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但仅仅加挂牌子,大部分未进行相关人员转隶,现档案局人员不懂档案业务、没有档案工作执法证件,不能规范合理开展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档案馆的三定方案未能及时出台,开展原有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没有信服力、工作底气不够。机构改革期间档案业务指导跟进不及时,执法检查力度不够,缺乏监督,造成基层涉改单位档案工作进度缓慢、没有跟上机构改革步伐。
1.2 档案工作不受重视、投入不够
部分基层涉改单位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把工作重点集中在职能调整和人员划转方面,没有将档案的处置与机构调整同步进行,对机构改革档案处置与管理工作主动性少、被动多,没有在第一时间落实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机构和管理制度等。部分单位档案用房面积不足,有的甚至没有单独的库房,办公和库房没有分开,档案橱等基础设施陈旧简陋,没有达到档案库房“九防”标准,缺少除湿机、灭火器等必备的档案保管设备设施,档案安全得不到保障。
1.3 档案员工作不连续、能力不统一
机构改革必然有人员变动,部分涉改单位档案员因为工作变动,人心不稳,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科学处置档案、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反而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任。新的档案员又往往身兼数职,对文件材料收集原则、整档标准等不熟悉,也不能熟练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导致档案工作没有及时跟进,违背了档案工作需要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1.4 档案处置流程不清晰,影响进度
机构改革过程中,有的单位合并,有的单位拆分,有的单位职能划转,档案资料随着全宗的保留、撤销或新增而变动,情况比较复杂。部分单位对于对档案应该交于新单位、纳入新全宗还是保留在原单位,以及机构改革当年的文件材料归属等,梳理不清,对档案收集、整理、清点、交接时间等内容流程不明确,影响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进程。
2 对基层涉改单位档案工作的建议
2.1 明确职能,政事分开
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配足配强档案行政管理队伍,积极与档案馆对接工作,认真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考取执法证件,规范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馆始终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理念,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做好档案收集、保管、开发、宣传和利用等工作,让档案走入社会、走向公众,更好发挥档案事业的公益性作用。
2.2 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档案处置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高度重视基层涉改单位的档案工作,把档案处置工作纳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重要任务。按照省、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级机构改革档案工作方案,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得到妥善处置,档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3 注重规范,明确要求
以维护全宗单位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管理、安全保管、方便利用为原则,以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为重点,根据各部门、单位权责归属,厘清档案归属与流向。及时拟定处置与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收集清点,认真组织鉴定整理,严格规范处置手续,依法依规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
2.4 强化保障,严肃纪律
涉改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档案齐全完整。严格落实档案处置工作责任,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转移或销毁档案,严禁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涉改单位未完成档案处置与管理工作的,档案科室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处置,造成档案损失和失泄密的,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虽然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但归档文件整理工作仍然在进行。只有档案管理部门主动靠上、积极协调,涉改单位主动担当、认真负责才能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涉改单位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改革,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