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电影著作权评估领域带来了新的思路。由于我国电影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票房,因此票房是电影著作权评估不可或缺的部分,本文从互联网大数据对电影作品票房的影响因素出发,能进一步确定互联网大数据对电影著作权价值的影响,并分析了将互联网大数据引入电影著作权评估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电影著作权价值;互联网大数据;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D923.41;F4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11-0127-02
21世纪以来,互联网大数据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提起,毫无疑问,现在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量爆炸性增长的数据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电影行业自然也不例外。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电影等文化产业的需求不断旺盛,电影行业也因此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在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时也要顺应时代变化,将互联网大数据引入,考虑新时代下电影著作权价值的影响因素,得出更加科学的评估结论。
一、大数据的概念
大数据的定义在学术界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结论。笔者认为,大数据是指在互联网范畴内可采集的各种类型的海量数据,尤其是与平台、渠道和用户相关的数据集。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互联网软件、平台等层出不穷,随之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数据集。对于电影行业而言,从剧本的创作到电影作品的完成再到上映,大数据在其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互联网大数据进行分析,将其引入互联网著作权价值评估的体系当中,也有利于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向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完善。
二、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的目的
1.理论意义
当前我国在电影著作权评估领域的体系尚不完善,各界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评估理论,对于影响电影票房的因素方面也还没有研究全面,随着电影行业的发展,采取科学的方法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便迫在眉睫。将互联网大数据引入评估体系,能够更加全面地对影响电影票房的因素进行分析,进而为电影著作权价值的评估提供一个更科学的参考,为我国乃至各国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2.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变化,人民群众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电影行业随之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我国电影行业的发展目前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现阶段电影产业中的一项关键问题就是融资困难,美国的电影产业盈利不光来源于票房,其中一大部分还来源于线下衍生产品,而我国则较为单一,基本来源于电影票房,并且由于票房的不确定性具有相对较高的风险,这使得投资者对投资电影项目的兴趣并不强烈。引入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票房预测体系,进而评估出科学合理的电影著作权价值,能够给投资方一个参考,减轻投资方的投资顾虑,从而吸引到更多投资,使得更多优质资本流入[1]。
制作出人民更加喜闻乐见的影片。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电影制作方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什么样的影片才是能够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人民乐于买单的作品,从而为影片的制作方和投资方指明方向,促进电影行业的发展,实现多方共赢的结果。
三、评估方法
目前学术界在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大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又称收益资本化法,其计算思路是先预估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然后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将未来的预期收益折现到评估时点的方法,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的价值。
运用收益法评估电影著作权价值的第一步是预估电影的未来收益,由于我国电影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影片的票房收益,其他部分的收益所占不多,因此可以将电影的票房收益作为预计未来收益。电影的上映时间作为影片的预计获利时间,折现率通常采取,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个别风险调整的方法也不难得出,因此研究影响影片票房的因素显得尤为重要。
四、大数据背景下影片票房的影响因素
1.电影口碑
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给人们了解电影质量提供了一个新途径,豆瓣等由大众参与的评分软件随之崛起,对电影行业而言,互联網成为现今口碑传播的最重要途径,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的影片评分状况对影片质量有一个大体的印象[2]。同时微博等实时互动社交平台的兴起,也有利于人们快速了解大众对某部影片的评价,这些大量的互联网数据会在潜意识里影响人们对于影片的选择,在其他因素相近的情况下,高口碑的影片更容易获得高额票房,而口碑低的影片与高口碑影片相比获得高票房的难度更大。
2.互联网宣传
互联网宣传也是影响电影票房的一项重要因素,由于互联网宣传所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方便、多样化等特点,传统的海报宣传、电视宣传等已经逐渐沦为配角。多项资料表明,中国的电影观众的人群结构和互联网受众的人群结构重合度很高,因此,将互联网作为电影营销的重要营销阵地是科学的和必要的。
互联网宣传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社交宣传。微博、贴吧等是当今在年轻人中非常流行的社交平台,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具有开放度高、信息共享性强、检索便捷、低地域性、极强时效性、信息发布过程简单、成本低的特点,在这些平台上广大电影受众人群可以就电影主演、情节等展开话题,与他人进行互动讨论,依托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广泛性,影片相关信息广泛传播。(2)话题炒作。通过爆料影片相关人员八卦、制作创意视频等,可以将大众的眼光吸引到影片上来,起到宣传预热的作用。以电影《超时空同居》为例,这部当年席卷了9亿票房的黑马电影,在影片的宣传之初采取“卖人设”的营销方式,雷佳音走红毯和61厘米的头围迅速成为当时网络讨论的热点,之后还采取了与人气小生刘昊然捆绑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可谓使这部影片在上映前便受尽了关注。(3)视频宣传[3]。视频宣传主要包括把与影片相关的创意视频、影片发布会、预告片、各种花絮、音乐作品等发布在各个大型网站的首页上进行视频推荐。《西虹市首富》与备受争议的火箭少女101组合合作,后者演唱的《燃烧我的卡路里》歌词接地气,旋律魔性,很快就在抖音、哔哩哔哩等软件上广泛传播,大量网友为这首歌做了恶搞视频,使得这部电影未播先火,为这部电影吸尽了眼球。(4)软文宣传。软文宣传主要是指在各个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与电影相关的新闻、影评、剧情分析、明星八卦等。以人气软件新浪微博为例,在一部影视作品上映前,大家往往会发现微博热搜、首页上铺天盖地的相关文章,很多博主会发相同的文案或者是采取直接转发的方式进行宣传,但文章内容往往并不是简单直接地告诉民众某部作品要上映的消息,而是采取迂回的方式,与大家互动影片剧情、评价主演演技或颜值等,这种间接的宣传方式往往会获得更好的互动效果,引发大家对影片的积极讨论。
3.评论情感特征
电影上映前后,民众会在各个互联网平台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新浪微博为例,通过搜索电影关键词和超话会看到大量与电影相关的微博评论,而这些评论都带有自己对于这部电影的情感特征,主要可以分为三类:积极态度、中立态度、消极态度。这些带有不同情感特征的评论也会对他人的消费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尚未上映的电影《唐人街探案3》为例,随机选出了以下几条评论,“从唐探认识刘昊然,精湛的演技令我印象深刻,期待第三部”,“听说这部电影的成本有12亿,是真的吗”,“看预告剧情没有吸引到我”,这三条评论是分别代表了积极态度的评论、中立态度的评论、消极态度的评论。积极态度的评论很显然对电影票房起到了正向作用,有利于票房的增加;中立态度的评论虽然从数据上看也起到了宣传电影的作用,但对于票房的影响并不显著;而消极态度的评论则不利于票房的增加。
五、应用互联网大数据评估电影著作权时存在的不足
1.难以将影响因素数字化
许多影响因素并不是明确的数据,难以用准确的数值进行描述,即使采取一定方法将其数字化,其科学性也难以得到保证。以评论情感为例,即使采用打分法,我们也很难对一条微博评论的情感进行准确的打分,只能粗略地将它们划分为积极态度的评论、中立态度的评论和消极态度的评论,由于很多评论语言中的复杂性,将其中包含的情感进行一个准确的打分是难度大且费时的事情,如果直接采取积极态度给予十分,那么对数据的处理又不免显得过于简单粗暴,也不符合科学性的原则。
2.数据的收集存在困难性
鉴于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的特殊性,在评估时掌握的资料有限,且很多数据是实时变化的,比如影片在各个平台的讨论度和视频播放量是实时变动的,无数平台的数据误差最终可能形成一个较大的数据差距,我们只能得到某个时点的结论,随着数据的更新,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3.筛选有用信息难度大
大数据的爆炸性发展使我们可以从网上获取到大量的信息,但并非所有的数据对研究都是有价值的,在有用的数据增加的同时,无用的数据也会大量增加。筛选出有用的数據,剔除无用数据需要依托评估人员的专业性进行分析,但这无疑加大了评估人员的工作难度,给评估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六、结语
我国电影产业近年来飞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前人难以想象的记录,探究其中的原因,是离不开当今的时代背景的,为了得出更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探究互联网大数据给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带来的影响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从互联网时代这一背景出发,分析了大数据的概念、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大数据对电影票房的具体影响因素,以及应用大数据的不足之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各行业而言都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对评估行业来说,客观认识到大数据带来的影响,同时意识到在应用大数据时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改进,才能顺应时代,促进整个行业的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许萌萌.大数据背景下电影作品的收益法评估应用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2]聂鸿迪.中国电影票房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证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5.
[3]蒋明皓.互联网背景下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研究[D].辽宁大学,2019.
作者简介:
江秀丽,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