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暴目睹儿童社会保护网络的实践与发展

2020-07-06 03:29张爱英
教育家 2020年19期
关键词:家暴法案妇女

张爱英

多年来,反家暴行动的关注重点一直是受虐的妇女,那些目睹母亲受虐的儿童,成了被“遗忘”的受害者。那么,在儿童保护和反家暴运动起步较早的美国是如何保护这一群体的呢?

研究表明,美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儿童目睹家庭暴力。三十多年来,美国政府和社会不断探索和发展,针对家暴目睹儿童的立法和实践,形成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协作的保护网络。1984年,美国通过《家庭暴力预防和服务法案》,通过向地方政府提供经费和技术协助,发展家暴受害者庇护所和其他必要服务。1994年,美国通过《针对妇女暴力法案》,强调提升执法人员、司法机关以及州政府对家庭暴力的敏感度,加强回应家暴受害者的各项需求。2010-2014年,美国联邦政府为该法案拨付23.2146亿美元。其中向警官和检察官服务培训基金投入9.7763亿美元,根据该基金分配原则,15%为受到暴力伤害或目睹家暴的青少年服务。

与家暴目睹儿童相关的立法还有联邦《儿童虐待防治法案》和各州的儿童監护权法以及受虐儿童举报法等。近年来,各州儿童保护系统执法时对家暴案件的处理态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最初对家暴目睹儿童的漠视,到积极将儿童从原生家庭带离,最后到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出发,不再一味坚持家外安置甚至取消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确保非施暴父或母的人身安全,积极介入并提供服务,提升父母的养育能力,终止暴力循环。

2002年,圣地亚哥市成立美国首家“家庭正义中心”,后来其他地区也相继建立。“家庭正义中心”汇集了处理家暴案件的警务、司法等多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联合办公,不单面向家暴受虐妇女,她们的孩子也在中心接受心理和法律咨询、就业辅导、团体支持等一站式服务。

除了警务和司法,医院也常常接触受家暴的母亲和子女。虽然许多医院都有处理家暴案件的工作流程和受过训练的医务社工,但是并不是每一次接待受暴妇女时,医护人员都会想到她们目睹家暴的子女是否需要医疗服务。当然,每次医护人员处理儿童虐待案件时,也并不都会关注孩子的母亲是否受虐。针对这个问题,有些地区在重点医院设立家暴防治部或开展合作项目。例如,波士顿儿童医院的“紧急情况下妇女和儿童的支持”项目,通过与社区从事反家暴的组织合作,为受虐母亲和儿童制定安全计划,提供综合服务。

关于家暴目睹儿童的直接服务,由于长久以来妇女被视为家暴“主要的”受害人,儿童被视为“次要的”,加上缺乏政府经费支持,服务主要依靠反家暴组织的资源,非常有限。

可喜的转变发生在2010年12月,《家庭暴力预防和服务法案》被重新授权,特别要求加强家暴和儿童虐待联合防治计划,拨付专项预算支持家暴目睹儿童的服务。自此,家暴目睹儿童的服务被作为家暴防治的独立项目开展。

通过了解美国家暴目睹儿童立法和社会保护网络的发展过程,我们看到政府立法和资源配置尤为重要,责任主体和网络成员间的相互协作更需要政府牵头,形成合力。网络成员从家暴目睹儿童及其受虐母亲的安全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庇护和安全计划,保障他们免受人身伤害和威胁;照顾受暴人的身体和心理,协助他们从家暴的伤害中复原,最终通过法律保障其权利,提升受暴人和家暴目睹儿童的能力,帮助他们开启新的人生。

(作者单位:陕西妇源汇性别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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