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当下落实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基础,同时总结了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进行电商精准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旨在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合理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电商;精准扶贫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覆盖率的提高,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也产生了新的方式。“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不仅能够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同时也可以成为精准扶贫工作的载体和新型推动力。在后续工作中,研究如何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是扶贫工作的重心。
一、电商精准扶贫基础
目前,我国的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已有一定基础,部分乡镇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已经和农村合作银行、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形成了银、政、企三方合作结构。同时,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走村入户的方式深入贫困户家中,摸清了贫困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并将信息进行分析后研究出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进行电商精准扶贫的工作方式。
以畲族乡为例,调查显示畲族乡A贫困户全家共3人,经济来源以种植为主,农闲时可做手工鞋垫等手工制品。B贫困户全家3人,父母均在80岁以上,经济来源以种植为主。C贫困户家中共4人,1人正在就读大学,父母种植玉米,1人外出务工。“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开展电商精准扶贫以来,该乡已经成立了10家以上网店,其中销路较好的主要是农产品和手工制品。为在畲族乡营造浓厚的电商发展氛围,当地政府还印发了200余份《农村电商创业指南》,并将电商主体的宣传画制成广告牌,在全乡大力宣传电商的价值和优势,营造了浓厚的电商经营氛围,为后续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新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创建电商精准扶贫面临的问题
(一)冷链物流不够完善
农村电商的经营产品以农产品为主,因此在产品运输过程中对冷链物流的依赖性较强。但实际上大部分贫困地区的冷链物流发展速度较慢,且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快递物流行业竞争激烈,其中不乏恶意竞争的商家。畲族乡处于交通要道,地理位置特殊,随着物流市场和电商发展速度的逐渐加快,当地物流快递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激烈。且当地冷链物流发展滞后,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物流体系,导致物流无法满足畲族乡农产品上市后的大量无损耗运输要求。同时,个别冷库的选址在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在冷库修建好之后也没有继续投入配置相应的冷冻设施。
(二)电商品牌特色不足
部分贫困地区虽然已经成立了自己的电商品牌,但实际上经营的产品结构单一,且自身的品牌特色也不够突出,简单讲就是创新意识不足,同时产品的质量也参差不齐。以畲族乡的电商品牌为例,当地的电商产品主打醋酸萝卜和辣椒酱等特色农产品,但此类产品随处可见,特色不足,因此销路不够好。实际上,畲族乡可以以民族特色产品作为电商主打产品售卖,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特色销路。
(三)电商经营人才匮乏
我国有许多贫困地区的电商发展面临着专业人员招聘难度大和个体电商专业能力提升困难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贫困地区往往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且生活水平不高,尤其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足,导致对大学生返乡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支持电商助农工作的吸引力不足。
(四)电商平台利用率低
贫困地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创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中,电商平台利用率低是常见情况,具体原因在于贫困地区的品牌成果往往存在转化不到位的问题。畲族乡的酥梨品质较高,但当地进行电商精准扶贫的工作人员并未合理利用此项优势,也没有制订具体的行动方案,同时对电商的数据统计工作也不够完善。当地大部分电商从业者都是农民,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电商的长远发展意识,仅仅将电商作为产品销售渠道,并不注重售后服务和产品的质量。
(五)缺乏利益联结机制
由于部分贫困地区的带动部门和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稳固,导致贫困户的实际自主脱贫能力十分有限。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贫困地区的电商精准扶贫项目主要是在政府的领导下进行,而贫困户在生产和电商经营的过程中话语权不大,更多的时候是被动接受领导部门指示。在此环境下,一旦扶贫政策产生变化,贫困户会再次返贫。由此可见,没有利益联结机制的脱贫工作,持久性和稳定性都不够强。
以畲族乡为例,该村的贫困户当中兜底保障类的贫困户相对较多,此类贫困户的年龄普遍比较大,身体状况和创新意识都较差,开展电商活动的主动性不足。经调查,当地现存的未脱贫人口当中依靠低保的五保户达10764万户,占当地全部贫困户的40%以上。此类贫困人口长期依靠政府补贴,因此脱贫的主動性和积极性不高。从年龄层面分析,当地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有17225人,占畲族乡全部未脱贫人口的60%以上,且此类人的文化程度不高,同时由于年龄较大,通常对新鲜事物存在抵触心理。此外,从致贫源的层面分析,畲族乡因病致贫的比例较高,当地因病或残疾导致贫困的人口有23316人,占当地总体贫困人口的90%左右,其中有17749人患有大病等,基本没有劳动能力。
(六)缺乏产品质量标准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通过创建电商带动贫困户脱贫达到精准扶贫目的的主要支撑点,在于带动贫困区的农产品销量提升。但实际上,我国大部分贫困地区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大,农民为追求短期利益在产品中以次充好等问题屡见不鲜。如畲族乡以鲜果为电商的主打产品,当地的酥梨在9月下旬成熟,完全成熟的酥梨甜度可达12度,但部分果农在8月就开始进行抢售,未完全成熟的酥梨甜度仅8度。还有部分贫困户没有对鲜果进行科学的储存,导致鲜果水分大量流失,影响最终的产品品质。
三、“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创建电商精准扶贫新模式的途径
(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开展电商精准扶贫的主要工作区域在农村,贫困户是核心受益者。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应始终坚持“互联网+”背景下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是为了农品、依靠农民,同时扶貧成果由农民享有的原则。简单讲,就是在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应将帮助农民增收作为开展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工作的目标和落脚点。政府在发展贫困地区电子商务的同时,应向贫困户宣传电子商务带来的利益,同时保障参与电子商务经营的贫困户都享受到电商扶贫的成果,调动已经参与电子商务经营的贫困户工作积极性,同时刺激未参与电子商务经营的贫困户加入。
如某单位扶贫部门通过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及资产收益等带贫模式,使贫困群体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切实感受到电商带来的利益,并在工作中着手融入资产、信息等多种电商要素,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展开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
(六)强化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提升产品质量是获取更高市场份额的主要途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展开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也是如此。有关部门应建立产品质量标准,避免在电商销售的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对产品的原料、运输等进行严格管控,一旦发现贫困户存在以次充好的行为就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从而提升整体电商扶贫产品的质量。
综合上述分析,本研究将现阶段电商精准扶贫面临的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总结如下表所示(表中☆号表示问题解决的迫切程度,☆☆☆表示极为迫切,☆☆表示较为迫切,☆表示迫切)。迫切程度由笔者邀请专业领域具有正高职称专家通过百分制打分(分值越高,表明越迫切)后划分,分值前1/3为极为迫切,中间1/3为较为迫切,后1/3为迫切。
四、结 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创建电商精准扶贫新途径,能够为贫困地区打开市场大门,同时也能为贫困户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电商精准扶贫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与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十分契合,可以为农村快速步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但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刘忆,许应楠,邹光旗,等.乡村振兴下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构建研究[J].商业经济,2020(04):104-106.
[2]陆继霞,贾春帅.互联网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现实价值探析——以T公司扶贫实践为例[J].电子政务,2020(04):2-12.
[3]李秋月.吉林市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0,19(05):27.
[4]赵杭玉,李照青.贵州邮政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初探[J].电子商务,2020(02):11-12.
[5]胡晓晓,邱云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互联网+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模式的研究——以菏泽市曹县为例[J].中国产经,2020(02):6-7.
[6]俞小敏.农村电商精准扶贫背景下大学生创业教育新思路[J].山西农经,2020(01):141+143.
(作者单位: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