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现状研究

2020-07-05 03:17张琳
法制博览 2020年4期
关键词:仲裁争议审判

【内容摘要】本文立足S市J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情况,通过分析2014-2018年期间该区法院受理的4500起案件数据,反映出涉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的趋势及问题,并从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智能辅助系统等三个角度分析如何提高涉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质效,推动纠纷实质解决,构建区域内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关 键 词】劳动争议;审判质效;纠纷化解

中图分类号:D922.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11-0160-02

作 者 简 介:张琳(1989-),女,汉族,上海人,硕士研究生,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研究方向:劳动法、国际私法。

一、现状扫描:S市J區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素描

(一)案件数量

劳动争议数量呈现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案件数量激增至年均2000件左右。2012年开始呈下降趋势,但是结合该区法院劳动争议合议庭人数分配情况,法官人均结案量仍不低于每年340件。(详见图表1)

(二)案由分布

劳动争议类型多集中在特定案由。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所占比重最大,约占2014-2018年该区法院审结案件数的近四成。其次为劳动合同纠纷,占比34.4%,该类案件复合型诉求特定最为突出。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用工日趋规范,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亦相应减少,而竞业限制纠纷等涉及劳动者流动的纠纷数量则有所增加。

(三)审理结果

审理结果凸显改发率低、调撤率高是劳动争议案件另一特点。2014-2015年该院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2886件,改判22件、发回重审2件,二审改判发回率为0.83%。以调节、撤诉方式结案1339件,调撤率41.58%。

(四)诉讼主体

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主体分布比例来看,2014年-2015年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其中劳动者占82.80%,仅有17.20%为用工方;而二审中,上诉人有51.67%是劳动者,48.33%是用工方。可见,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是有劳动者一方发起,这既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维权意识提高相关,也从一定程度体现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的认可度不高。①

二、实证考察:劳动争议趋势及原因探析

(一)类型呈现多元复杂性

1.矛盾复杂交织

劳动争议纠纷本身类型众多,目前已细分有劳务派遣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十五个类型,且八成以上单一案件中诉请涵盖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多个方面,当事人往往将劳动关系期间涉及的工资福利待遇一并请求法院予以核算,对立情绪较为严重。

2.新诉求较多发

近年来,“互联网+”等新兴行业涌现,新诉求引发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设计网约车、网络主播等非传统用工关系的案件数量急速增加,这些都给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二)成因呈现政策关联性

案件数量与S市J区“环境综合整治”“1123”项目等经济政策呈高度关联性。部分企业关停并转、整体搬迁或裁撤生产线,对劳动争议案件成因和数量等都产生了影响。企业大规模改制后、经济下行压力下易引发纠纷。

(三)地区分布呈现集中性

劳动争议案件一定程度集中发生在该区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乡镇。如上文提到的2014年年底环境综合项目前后,2013年-2014年劳动争议数量占比前五位依次为枫泾镇(49.72%)、朱泾镇(10.01%)亭林镇(9.16%)、金山卫镇(6.54%)、张堰镇(4.32%),对比2015年-2016年占比前五位依次为枫泾镇(26.32%)、张堰镇(14.98%)、金山卫镇(9.82%)、漕泾镇(7.54%)、亭林镇(6.78%)。显然,除政策因素外,劳动争议案件发生与区域发展水平、劳动就业人数等呈一定程度正相关,故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易发生纠纷。

(四)行业分布呈现不均性

1.特定行业频发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分别为2014年-2018年该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行业前三位,这显然与该区特有的产业结构特点相关。

2.特定矛盾频发

以建筑业为例,由于该行业从业者多年龄偏大,且随着工程进展阶段变化快而导致流动性强,多发生工伤索赔、解除劳动关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爆发的群体性纠纷亦较多;而制造业中,虽同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因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的加班工资计算、劳动合同违法导致的赔偿金案件多发。

(五)诉请难以支持情形较为一致

2014年-2018年劳动者败诉的案件914件、劳动者部分胜诉或者完全胜诉的案件1972年,占比各为31.67%、68.32%。②经梳理,劳动者败诉的原因集中于证据固定意识淡薄、法律理解偏差导致的诉请不切实际等方面,而用人单位败诉的主要原因在于用工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履行欠规范,特别是大众创业热潮下中小企业设立之初的管理有待完善。

三、回应路径:劳动纠纷化解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一)依法审执,夯实纠纷化解的法治根基

1.打造专业审判团队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不全、工资明细不规范导致法院认定事实困难。另外,涉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易导致法官理解不同。故应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强化适法统一。

2.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繁简分流,③让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司法效率。如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等,健全“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强化矛盾纠纷诉前分流,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对疑难案件,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庭前会议制度,深入研讨,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二)调处联动,构建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

1.完善内部调解结构

建立以“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为核心的全方位调解体系。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完善与仲裁结构、人民调解组织等的配合协调。④

2.推动诉调机制延伸

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多方联动整合乡村、街道、社区等社会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将覆盖J区的11个司法调解室纳入诉调对接中心网络,积极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向村居延伸。

(三)审判延伸,劳动争议纠纷化解配套制度建设

1.关口前移,做好审裁衔接

加强与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接,对可能导致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案件承办人应及时了解案情,立即进行案件预警,制定应急预案。

2.重心下沉,加强宣传活动

一方面走出去:组织干警深入工业区、居民区,通过通俗易懂的劳动专题讲座、文艺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开展多样普法宣传;另一方面迎进来:通过模拟法庭、庭审观摩、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具体案件中,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3.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司法救助资金管理、申请、审批、发放、监督等各项工作,建立“应救尽救,不留死角”的司法救助体系,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实现。

4.创新举措: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以现代科技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完善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系统建设,减轻诉累。积极研发智能辅助办案大数据平台,对各区域劳动争议案件类型、特点、趋势进行统计和分析,将按期向相关部门整理报送,做到及时把脉、精准预防、重点诊治、高效化解。

四、结语

改革如逆水行舟,司法改革改到深处更会遇到激流险滩。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虽不属于新事物,但却是矛盾易激化的重灾区,亟需提高审判质效,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此外,人民法庭建设、审判团队建设、信息化建设如何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和优势,仍需探索。

注释:

①根据《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劳动争议案件须经过仲裁裁决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決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以上述期间该区法院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数量为计算基数.

③潘庆林.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完善——基于对A省基层法院的调研[J].法学杂志,2019(9).

④何伦坤.劳动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及其反思[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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