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教学设计模式构建
——以法学专业课程为例

2020-07-04 11:49:14陈丽娟
海峡法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新知法学案例

陈丽娟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教育技术信息化的推进,优质慕课资源的增加,SPOC 教学方式越来越受到法学教师的青睐。SPOC 教学既保留了传统课堂教学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突出其在专业性的教学深化与互动上的优势,又吸收了慕课教学活动的“交互性”和学生的高度“可参与性”的优点,实现了慕课与校园课堂的有机融合,更加契合当前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合作学习、独立思考、自我管理的能力,提高法学专业教学的质量。

通过以“SPOC”“法学(或法律)”为关键词,截止笔者行文时止,在中国知网可搜索获得的相关研究文献仅9 篇,可见法学教育领域对法学专业开展SPOC 教学的研究并不广泛。经对上述文献的研究可以发现,目前各法学院校对法学专业课程SPOC 教学实践的研究大都还限于对SPOC 教学优势的论证与具体实施的方式探讨,重视的还是SPOC 教学流程的呈现形式。这使得线上课程资源更多的是“信息式”的呈现,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出现线上线下教学环节的设计与教学目标相脱节,教学内容重叠等现象。线上课程资源的“信息式”呈现不等于有效教学。单纯的浅层次的“信息呈现”式的线上教学,再辅以几道测试题,并不足以构成有效教学的全部要件。而线上线下教学内容的重复更易消磨学生的学习兴趣,导致部分学生对SPOC 教学方式产生反感情绪。笔者认为,教学设计的有效性在于能否诱发学生对线上学习内容进行有效的加工,并通过线下的互动实践内化为专业知识能力。有效教学设计的缺乏必然使得SPOC 教学的预期效能无法得到有效实现。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根据学习规律与学习者心理发展开展优质高效的SPOC 课程教学设计,体现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

针对前述法学专业课程在SPOC 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将首要教学原理融入课程SPOC 教学设计模型的构建,并据此开展具体教学设计与运用,以期提高SPOC 教学之下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效率。

二、聚焦问题解决的首要教学原理概述

(一)首要教学原理的内涵分析

首要教学原理也称五星教学理论,是当代国际著名教育技术理论家和教育心理学家梅里尔教授为了更好地提升教学效率,克服在线教学或者多媒体教学中只重视信息呈现、忽略有效教学特征的弊端,在汲取认知主义、建构主义、行为主义等教学理念优点的基础上,所提出的一种综合性的教学理论。该理论主张有效的教学应以“聚焦解决问题”为核心,建立“激活旧知——展示新知——尝试应用——融会贯通”四阶段循环圈①盛群力、马兰著:《走向3E 教学——三述首要教学原理》,载《远程教育》2006年第4 期,第17~24 页。(如下图1②[美]M·戴维·梅里尔著:《首要教学原理》,盛群力、钟丽佳译,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第21 页。),强调应将教学任务置于循序渐进的实际问题情境中来完成。

图1:首要教学原理要素结构图

(二)首要教学原理在法学课程SPOC 教学中的运用价值

1.有助于实现教学过程的系统化

首要教学原理强调教学内容的设计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要求教师将一组知识技能的掌握融入完整的任务中,通过对已有知识系统的激活来促进学员学习新知识并将其应用到未来的实务工作中。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其理论教学理应与实践教学同构。在现有的法学理论教学实践中存在一个误区,有的教师只注重相关法律知识的教学与热点前沿的拓展,却忽略了与实践的结合。③陈伟:《面向实践性的法学教育改革路径探讨》,载《海峡法学》2014年第3 期,第98~99 页。以《商法学》公司法一章的股东权利这一知识点为例,不论是传统课堂还是MOOC 中的相关教学设计大都是从公司法角度去进行讲授,却忽略了与民事诉讼法的结合。这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显然是不利的。首要教学原理指导下的法学课程教学设计以任务为聚焦,通过任务的驱动,既见整体,又可精于局部,既见知识传授,又含实务训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知识体系化教学与日常实践能力碎片化教学之间的紧张关系,最终完整地实现对教学过程的系统设计。

2.有助于师生在SPOC 教学中主体关系的协调

在法学的教育中,课时与教学内容的矛盾一直存在,法律内容越来越多,教学课时越来越少,老师抱怨,学生不满。这里有必要重新审视大学的教育理念。大学学习到底要教给学生什么?法学专业教育所要给予学生的究竟是什么?是具体的知识,还是学习知识、运用知识、产生知识的能力?显然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才是大学教育理念中最重要的部分。在首要教学原理中,教师处于一种多元的角色之中,他是聚焦问题阶段的领导者,是激活旧知阶段的引导者,是示证新知阶段的主导者,是尝试应用阶段的促进者,是融会贯通阶段的观赏者。其角色的核心就在于促进有效教学和学生发展。显然这与SPOC教学方式下教学重心由传统的“以师为主”到“以生为主”的转换是契合的。但首要教学原理中更强调在教学设计中如何实现教师有效地教与学生有效地学。将首要教学原理运用于法学SPOC 教学过程的设计,不仅能解决法学课程课时不足的问题,协调师生之间教与学的矛盾,更能提升混合式教学的效率,有助于学生法律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的培养,真正实现大学的培养目的。

3.有助于SPOC 教学实际效能的提高

要实现教学的有效,首要教学原理主张教师应紧扣教学目标,创设情境提出问题。这里的问题应该是有价值的、能够唤起学生兴趣的问题。通过问题的聚焦,在教学的一开始就让学生积极地介入问题解决,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学生就明白这是个什么问题、尝试解决这个问题,观察别人如何解决,练习解决这个问题,形成自己的解决问题思路。学生在问题任务的挑战驱动下,通过参与法学SPOC 课程线上线下的学习,保证知识学习的整体性,最终达到提高法学SPOC 教学实际效能的目的。而且首要教学原理可以实现对SPOC 教学过程的有效监控,在其激活旧知、展示新知、具体应用和融会贯通的四大环节的具体教学设计中都有相应的教学目标与内容,这种循环式的教学设计环环相扣,能够促进学生的学习进程,实现教师对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监控。

三、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设计模型构建——以《商法学》课程为例

作为16 门法学主干课程之一的《商法学》,与商事活动的联系最为密切,以实践性、综合性为其基本品格。在传统《商法学》教学过程中,多数法学院校仍以理论讲授、规则释义、案例说明等教学方法为主。①刘冰:《实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载《海峡法学》2014年第3 期,第111 页。由于学生缺乏源于真实商事生活的体验,再加上《商法学》教学体系庞杂、内容抽象,法律条文修订频繁,学生对《商法学》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较之其他法律课程明显要低,学生普遍反映商法难懂、难学。因此如何搭建有效的《商法学》SPOC 教学模式,激发学生投身于商事法律活动的主动性,是教师开展《商法学》SPOC 教学改革实践应先予以解决的问题。

依首要教学原理所倡导的五大要素要求,结合SPOC 教学“课前——课中——课后”的三大流程,本文构建了如下SPOC 教学设计模型(如下图2所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课程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

图2: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设计模型

(一)聚焦问题,创建任务

首要教学原理认为当学习者在真实的任务情境中进行学习时,学习将得到有效的促进。“聚焦问题”是首要教学原理的核心与关键点,它要求教师应将所需教授的内容同学生的学习、未来的职业工作有效结合,并提出能够引发学习者兴趣以及进行深度思考的问题,创建各种基于教学目标而细化形成、带有商事活动情境的项目任务。通过这些任务问题的解决,实现学习目标。设计任务问题时,教师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①唐琳:《法学专业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以民法系列课程为例》,载《海峡法学》2020年第1 期,第114 页。应尽量以真实商事生活为背景,选择和设计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任务问题;②任务问题要与教学目标相符,应融入所需掌握的知识点;③任务问题要有一定的难度,适于小组合作形式的仿真训练或探索研究;④任务序列之间应有梯度,由易到难,符合学习的科学规律。

情境案例任务是否有效应当看其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在任务目标完成之后,实现有效的知识谱系的构建,并能类推运用于对新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设计之中。以《商法学》课程为例,可以在“公司法”一编中,围绕公司的“由生到死”,我们设计了“创立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模拟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解散”等一系列情境项目任务,让公司法的学习更加贴近实际商事生活的活动场景。通过任务驱动,学生能够在各章节学习之初就先明了自己在本部分所需解决的具体任务问题,激发其对新知的学习欲望;通过目标任务的具体情境模拟,使学生将对知识点的单纯学习有效地迁移到相关任务问题的解决之中,主动开展自主、协作和探究式的学习,在目标任务的完成中去获得成就感。为满足SPOC 教学活动的需求,建议发挥教学团队力量,构建专门的法学专业课程交互式案例库。①唐琳:《法学专业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以民法系列课程为例》,载《海峡法学》2020年第1 期,第114 页。

(二)明确内容,构建资源

教学内容是整个教学开展的基础,直接决定着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②秦瑾若、傅钢善:《基于五星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设计模式构建研究》,载《中国远程教育》2017年第6 期,第25 页。在首要教育原理的指导下,以目标任务问题为核心出发点,教师应科学设计SPOC 教学过程中“课前学习——课中指导——课后总结”三个阶段的具体任务与教学内容,实现线上与线下内容的过渡与衔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具体教学资源的准备。根据“聚焦问题求解”的核心思想,在前述任务图谱的基础上进行教学设计,开发“小、微、精”的教学视频,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不同的辅助教学资源。

首要教学原理同建构主义的观点相同,重视对旧知的激活,认为被割裂的新知与旧知对于学习者而言仅仅是一种“信息”,不能促进学习者对新知的内化。因此在对SPOC 线上教学资源进行开发设计与制作时须注意对旧知的激活。这里必须提示的是,回顾旧知、补全旧知与激活旧知的目的在于明晰知识结构,建立新旧知识之间的有效联系,而非重复原有的知识。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中的许多法律规则源于民法,又不同于民法。然而现有的民商法教学中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联系的怪象。这也使得学生在《商法学》课程学习中不能运用民法的原理去领会商事法律规则的设计,不能有效促进商法的学习。这显然是有悖于学习的科学规律,直接告诉学生新知的结果就是知识的传授将特别生硬与低效。激活旧知是减轻学生认知负荷的有效策略。有鉴于此,在激活旧知部分的教学设计中应注意帮助学生在新的商法知识与原有的民法认知结构之间建立联系,促进对商法中新知的学习与内化。

在SPOC 教学模式下,《商法学》新知的学习主要是通过线上学习资源的学习来完成。《商法学》课程所涵盖的法律内容多,除商法总论外,一般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票据法》、《保险法》等诸多内容。此时,教学资源建设的科学性就显得尤为关键。依照首要教学原理,要促进有效学习,向学生所展示论证的新知识应当和教学目标一致,呼应此前任务驱动的设计要求。因此在教学微视频的制作上选取问题任务中的主要知识点为宜。每个知识点的教学视频时间不宜过长,实践教学经验显示一般10 分钟左右比较符合学生的学习负荷。首要教学原理认为向学习者展示论证新知识时不能仅仅是告知,学生通过思考进而回答问题远比直接获知答案的收获来得更多。因此,在新知的教学设计中教师仍应贯彻“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教学设计理念,按照首要教学原理的“旧知—新知—应用—融会”四大循环理论,在教学视频中插入回顾性问题、思考性问题和总结性问题来引发学生的思考,促进学生的有效学习,提高学生观看教学视频的实际效果。

当然,微课教学的浓缩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知识点的孤立、零碎和断节,这要求教师在先前的任务问题设计中注意相关知识点的体系化。《商法学》SPOC 教学平台提供的学习资源其实并不止于教学微视频,还应包括大量的辅助教学资源:如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习指引、导学案例、类案参考、拓展资源、线上讨论互动、课前测评练习等。这些同样属于新知获取与巩固的途径。

(三)应用新知,由扶到放

SPOC 教学方式下,课前教师可以先通过SPOC 平台的测评练习,让学生尝试应用,理解与巩固新知,发现自己学习上的薄弱环节。教师也能从中获知学生的学情,在课中进行矫正性反馈,集中向学生讲解疑惑和易错点,引导学生通过对错误的检查与改造,提高学习效果。

如前说述,首要教学原理的核心思想就是让学生聚焦问题求解,因此在这一理论支持下所开展的SPOC 线下翻转课堂也应围绕着问题任务的解决来进行。本阶段的课中教学设计要求教师应给予学生足够的机会去练习和应用他们刚刚理解的知识或技能。教师作为促进者,课堂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学生开展协作性的探究活动与应用新知的实践性操作。为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新知的应用,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为学生准备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结合法学课程的特点,我们可以先为学生布置一些相对基础的案例分析,通过适当的辅导,让学生分析不同案情下的法律适用,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实现知识的迁移,建构新知。因为商法学习内容有难度,有时教师在开展《商法学》案例教学时仅为学生提供了简单的、印证性的案例,用以说明相关法律知识点。此种案例教学模式对促进学生的学习而言,效果有限,并不能起到锻炼学生法律思维的作用。因此教师布置新知应用任务时,应根据具体教学目标设计不同梯度的项目,设计不同的训练方式,提高任务项目、训练方式与教学目标的匹配度。唯有如此,方能最终实现有效的教学。基于法学课程的特点,教师在这一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引导学生从法律思维层面进行反思,如反思现行立法的不足和修法方向,加强法律思维的训练。

课中新知应用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引导学生外化表达,进行知识的输出。外化表达能够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掌握情况。随着法学案例实践与应用的深入,教师应当由扶到放,让学生自己独立地去解决本部分的终级任务问题。此时,可以借助法学实验教学平台,让学生按PBL 项目小组①Project Based Learning(简称PBL)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教学组织方式。该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起点,通过设计基于真实情境的任务项目,组建不同的PBL 项目小组,有效帮助学生体会项目任务中不同角色或工作组的任务内容,增加学生的工作角色体验,提升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在虚拟仿真环境中,各自就真实的岗位和终级任务问题进行模拟训练,应用所学理论知识,通过虚拟的实战训练,解决终级任务问题。

(四)融会贯通,反思提高

完整的知识教学在新知的应用与实践中,通常即告结束。然而首要教学原理认为新知的学习与巩固远不止于此,有效的教学应给予学习者机会将新的知识和技能迁移到新的情境中,继续知识与技能的综合运用,实现知识的融会贯通,同伴间的协作、互评能够引发学习者对新知的反思,进而促进学习者对知识与技能的新探索、新提高、新创新。

在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结合法科课程的特点,教师可以通过组织辩论赛、商事纠纷情景剧、商事热点法律调查、小论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大赛等多种方式去引导学生实现知识的融会贯通、反思提高。SPOC 教学模式下较省时又有效的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学习者间的互相评价来实现知识的融会贯通。例如在《商法学》中票据法律关系这一章节的聚焦问题解决中,笔者设计让学生通过诉讼可视化的手段对一个真实的票据纠纷案例进行法律关系的解构。在学生课堂展示过各自的案例成果之后,通过SPOC 教学平台让学生进行交互评判,并要求每位同学应给予被评判对象具体的评价意见。这时学生从原先的学习者转变为裁判员,他必须尝试运用自己所学的新知去评判对方的结论,当双方结论不一致时,他就会主动寻求与同伴的交流,去挖掘结论不同的原因,去发现彼此在知识点掌握程度上的不足。从课后收集本章节教学的反馈意见来看,84%的学生表示通过互评环节发现了自己所绘案件可视化图表的不足与需改进之处。此外,教师可借助SPOC 教学平台上的讨论区,发起各种商事热点法律话题的互动讨论,引导学生实现对新知的融会贯通与反思提高。

四、法学专业课程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设计示例

为更好地说明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法学专业课程SPOC 教学设计模式的具体构建,笔者对《商法学》“票据法”中“票据法律关系”一章依照前述教学设计模型,进行了设计。具体教学设计示例信息如下表所示。

教学案例名称 票据法律关系 所属专业 法学 所属课程 《商法学》 基本 信息 授课形式 SPOC 线上平台与线下面对面课堂相结合 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学习者 特征 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心智相对成熟,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探究意识,乐于协作学习,互相分享。已修学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基础专业课程,学习过OFFICE 或WPS 等计算机软件,具有一定的流程图或思维导图的绘制基础。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票据关系的特点、表现形式,掌握票据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的内容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掌握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内容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能够在具体案件中区分上述三种法律关系。教学重点 票据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的内容及表现形式,票据基础关系的内容及其与票据关系的关系。教学前端分析 或准备 教学难点 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的分离与牵连

教学资源 紧扣施教目标,科学设计与制作教学微视频;编写与提供优质教学资源。SPOC 线上资源:微视频、PPT 课件、随堂测验题、拓展阅读资料、在线讨论区话题设计等。线下课内资源:即进行面对面活动所需要的“原料”,包括预设问题任务、引导材料、项目案例等。聚焦问题 具体问题描述:在具体的票据纠纷中如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哪些属于票据关系,哪些属于票据基础关系,哪些属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任务序列:根据知识点要求,进行案例任务的转化设计(具体案例略) 1.一级案例(任务导学型案例,一般为教师虚拟的教学小案例,便于学生带着问题去观看教学微视频,进行新知演示性应用) 2.二级案例(选取或自行设计能体现相关知识点、可用于新知应用中变式问题操练的案例) 3.终级案例(根据真实的案例改造,用于应用新知阶段,建议选用一些适合课堂教学讨论、互动或者存在实务争议和不同学术观点适合组织研讨的案例。本次教学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选用了一个票据关系相对复杂,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票据纠纷案例) 注:教师可依教学需求进行分类设计,也可以将终级案例解构,分解到各级案例之中。教学 地点 教学 阶段 教学要求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课前 准备 根据任务需求,创建学习小组 每5 人一组(建议每组由不同学习水平、学习风格的学生组成)学生自组分组或教师预先根据学习者特征、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需求划分小组 激活 旧知 回顾、补全、激活旧知,明晰知识结构 根据旧知“民事法律关系”、“票据特征”,设计激发旧知的回顾性问题,导入新课,引导学生探究任务案例中的法律关系。叙述引导:对问题进行简要叙述课前SPOC平台 展示 新知 教师向学生展示新知识,引导学生将新旧知识联系起来 1.自主学习:观看教学资源 2.完成随堂测试,发现知识不足3.交流讨论:学生通过讨论区或群聊进行互动交流 1.任务驱动:教师抛出问题,激发学生思考探究 2.案例展示:微课讲授票据法律关系,介绍可视化图表制作 教 学 过 程 课中 线下 课堂 新知 应用 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中,转化为技能,加深新旧知识联系,巩固新知 1.新知解惑:教师根据SPOC 平台学情的反馈,进行新知答疑 2.应用新知:教师向学生布置二级案例,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新知应用,进行变式操练 1.讲授:教师强调重难点,简单演示 2.任务驱动:二级案例变式操练3.引导应用:引导学生实践操作4、交流讨论:各组分享新知应用成果并讨论

课后 SPOC平台 疑难 解决 解决新知应用过程出现的问题 共性难点统一讲解,个性化问题单独指导 讲授:通过讲解解决学生出现的共性问题。辅导:个性化针对辅导,具体问题具体辅导解决。融会 贯通 进一步促进知识的迁移,深化理解,激发探究教师小结前面实践应用情况,布置终极案例任务内容。学生思考、自主讨论,完成可视化图表制作与案例分析任务,上传教学平台。启发引导:教师引导学生操作,加深学生对关键问题的理解。课堂 评价 对学生作品进行评价,检验学习效果 1.成果展示:选取代表性作品,由学生进行观点阐述 2.交流互动:师生一起进行分析、评判与研讨 激发引导:教师组织评价活动,通过评比、辩论等方式激发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评价 线上 互评 综合 SPOC 平台的大数据功能和学生作品,给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1.匿名互评:学生在平台上对同学的票据纠纷可视化图表与案例分析结论进行评价 2.教师评价:教师对学生学习记录以及互评结果,进行评价 引导与激励:教师引导学生在平台上对作品进行互评,并给出激励性的评语 强化 巩固 知识测验 对所学知识进行测验,通过测验了解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根据测验结果,教师对个别学生进行跟进 实践 探索 对课堂内容进行深度思考 1.教师就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的分离与牵连提供可探索的思考点和相关学习资源。2.学生进行深度思考,并在讨论区进行交流。1.引导提示:提示探索点。2.资源:推荐自主学习资源 3.引导学习: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和完成探索 迁移 拓展 拓展应用,提升职业技能 课后任务:基于法律关系的解构,就终级任务案例从原告或被告角度分析各自的诉讼策略思路 1、辅助引导:协助学生寻求迁移点,帮助学生学以致用 2.拓展指导:引导学生完成案件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总结 反思 总结反思,改善教与学 1.学生:总结反思自己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寻找差距,交流提高2.教师:总结教学活动中的问题,反思教学得失 协作交流:师生通过协作沟通,总结与反思本章的教与学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依照首要教学原理的五大要素进行SPOC“课前-课中-课后”的具体教学设计时,并非要求每次课程都严格依照前述示例中的程序进行安排,各类操作要点一应俱全,这取决于具体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师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进行选择适用与安排。

五、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设计实证运用的效果分析

本文以笔者2019年所任教的2017 级2 个班共97 名学生为实验对象,尝试在《商法学》课程中开展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设计运用的教学实践。课程结束后对实验对象以问卷方式就SPOC 教学的接受度与满意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查,具体调查结果如下表1、2 所示。从调查数据结果看,学生认可基于首要教学原理的SPOC 教学模式,教学体验的满意度较高,认为个人在自主学习、合作探究、问题解决等能力方面获得了提升。此外,笔者通过对比分析2017 级实验班级学生与往届学生的课程实践性作业成绩,发现2017 级学生课程实践成绩优秀与良好等级明显高于往届学生(如下表3所示),基于首要教学理论的SPOC教学设计的教学实效优于其他模式。

表1:学生对此轮SPOC 教学活动的接受度与满意度

表2:知识强化巩固与能力提升的自我感受

表3:课程实践性作业成绩优良率

由于本次教学实验时间较短,仅运行了一个学期,且实验时可引用的优质《商法学》MOOC 线上资源缺乏,相关线上SPOC 教学资源只能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建设。因建设任务量巨大,该学期基于首要教学理论的SPOC 教学设计运用仅在部分章节进行了尝试,未能在整门课程中进行运用,研究样本人数相对较少。相关教学实效性的其他具体数据分析如学生知识迁移能力的提升等,还有待在后续对实验对象的扩充中,进一步予以验证。

六、结语

在教育技术现代化大背景下,SPOC 教学更加契合当前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需要,将有助于推进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法学专业教学的实效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合作学习、独立思考、自我管理的能力。要让SPOC 教学方式实现真正的有效的“教”与有效的“学”,教师应当在首要教学理论的指导下,以聚集问题解决为核心,开展具体情境教学任务的设计,明确具体任务序列,通过激活旧知、展示新知、具体应用和融会贯通四个循环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实现知识的内化与技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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