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长贪腐行为的价值观偏异及其矫治

2020-07-03 02:49张春和裴泽庆
廉政文化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矫治党员干部

张春和 裴泽庆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内外各种思潮和文化观念的影响下,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部分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受消极腐化思想观念的影响,出现了偏离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倾向,陷入了价值观偏异的思想困境。价值观偏异是滋长贪腐行为的内源性思想病灶,是预防腐败的内生性思想障碍。从社会治理的目标来看,治理腐败始于治标终于治本。因此,根治贪腐行为必须从矫治价值观偏异开始,既要以守初心、担使命为价值原点,引领“不想腐”的价值追求,强健拒腐防变的思想免疫系统,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引领,培育拒腐防腐的精神和文化抗体。

关键词:党员干部;贪腐行为;价值观偏异;矫治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0)03-0014-08

在我国社会急速转型期,基于贪腐行为的共性特点,学者于风政提出“腐败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公职人员与他人合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为私人和私人小圈子谋取私利或为某一单位、某一行业谋取特殊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1]。这是对种种腐败行为的抽象和提炼,是对腐败行为的科学界定。从对腐败的界定来看,促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样而复杂的,除了历史、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外部根源之外,价值观偏异则是滋生和助长贪腐行为的深层次、内生性思想根源。价值观偏异是指人的价值观在变迁过程中受内外因素影响而偏离主导性价值标准,或被异己力量诱惑而分裂出与主导性价值标准相对立的思想、意识和观念。价值观偏异不仅使人的认知发生扭曲,还会形成异己性思想病变,导致腐败行为产生。

一、价值观偏异是滋长贪腐行为的内源性思想病灶

个体性价值观偏异是党员干部萌生贪腐行为的精神性病原体,是预防腐败的内生性思想障碍。群体性价值观偏异是社会大众对贪腐行为表现出的思想认同或心理趋同的非理性状况,是滋长贪腐行为的社会性病因。因此,价值观偏异是滋长贪腐行为的内生性思想根源和精神病灶,是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内隐性钳制因素。

(一)个体性价值观偏异肢解人的精神图谱,形成滋生腐败的病原体

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来讲,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有巨大的影响力。美国著名的行为学派学者B.F.斯金纳认为,“社会环境即文化。它使那些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人的行为得以形成和维持”[2]。作为社会文化的核心精神,价值观是支撑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又是影响人行为的思想基础。“人的任何行动都是在其价值观支配下发生的,并受到道德正当性框架限定”[3]。一般来讲,良好的价值观会引导人们理性而客观地认知世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人生态度,继而以正向、积极的观念框定其正当性行为选择。反之,错误的价值观则以消极的价值引诱肢解人的精神图谱,导致其认知失真和行为失范。在价值观偏异的状态下,人的认知容易被扭曲,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正常的思想共识被破坏,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互动被颠覆,人必然会做出背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行为选择。价值观偏异是错误价值观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以肢解党员干部正常的精神图谱为开端,向党员干部植入错误的价值引诱,使其形成精神漏洞和思想误区,从而对客观世界产生认知障碍,形成错误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事实上,党员干部也是在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失真、失准、失实的基础上迷失自我、丧失原则。价值观偏异引发党员干部对腐败形成错误的认知,在其精神结构中形成错误的思想图谱,继而为其确立起贪利、逐利的精神追求。从这个角度来讲,价值观偏异是党员干部选择贪腐行为的思想前提和逻辑起点。美国学者罗伯特·克利特在《控制贪污腐败》一书中,建构起“腐败”公式:腐败动机=贿赂-[(被发现和制裁的机会)×(所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满足感。从这个公式来看,腐败动机源于贪腐行为的获利机会及能带给腐败者的愉悦和满足程度。当廉洁的道德满足感低于贿赂带来的利益满足感的时候,腐败动机就会占据上风,这是腐败者抉择行为时思想深处内在的正向精神动能和负向认知障碍较量的结果。当价值观出现偏差或者异化时,表明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结构出现异质性问题,或者被各类精神病原体感染,存在被利益诱惑和击败的高危风险。在党员干部价值观偏异之后,任何精神“病毒”都可能浸入其思想意识,激活并开启其思想观念“病变”过程。党员干部一旦思想浸入“带病”状态,就会对应有的道德观念和法纪意识存在明显的“排异”。对理性、道义和法纪的排异,恰恰是直接促成党员干部选择贪腐行为的精神动因。因此,当面对蠢蠢欲动的腐败动机挑衅时,如果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已经出现偏异,其已经病变的精神结构就很难获得健康有力的价值牵引,以致其自觉或不自觉地沉沦于贪腐行为。

(二)群体性价值观偏异默认社会文化被扭曲,形成助长腐败的病态心理

腐败现象形成的社会文化思潮以“亚文化”的形式侵蚀和危害着社会价值观,形成“不以腐败为耻而以腐败为荣”的畸形意识和社会心理。事实上,当腐败的违法成本过低、代价太小,腐敗就会大行其道,并形成流行趋势。此时,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念就会被贪腐行为扭曲和异化,形成社会层面的群体性价值观偏异。群体性价值观偏异会使民众对腐败的监督力、批判力下降,主动或被动地助长漠视、静观、默忍,甚至放任贪腐行为的社会心理。面对贪腐行为,社会民众若保持着一种非理性的静默心理,不仅会释放出社会对腐败的放任、艳羡、宽容等错误信号,而且会激活社会文化中消遣腐败、炫耀腐败的病态意识,从而形成对腐败的追崇和效仿心理。从腐败的实际表现来看,很多党员干部为了遮人耳目仅仅在台面上、口头上自欺欺人地抵制和反对腐败,在台面下则尽情享受腐败,甚至攀比腐败、炫耀腐败。究其原因,在社会群体性价值观偏异的前提下,腐败官员奢靡的生活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党员干部潜意识中想贪腐的欲望,滋生出艳羡腐败、追逐腐败的病态心理。从这个角度来讲,群体性价值观偏异不仅系统性唤醒并激活党员干部的病态贪欲,而且培植起社会民众对腐败的麻木认知和冷漠心理。如此往复,腐败的趋势就难以控制,只会愈演愈烈。正如英国学者伊夫·梅尼所说,腐败“损害公的领域的价值观,降低腐败的道德代价引发一个恶性循环”[4]。这就是说,群体性价值取向的偏异会形成一种对贪腐行为保持宽容、冷漠和静默的亚文化环境和社会心理。这种社会静默心理不仅会催生出更多的价值观携带“病毒”的党员干部,还会唤醒潜藏于各类庸俗文化中的病原体,从而加重整个社会的腐败趋势。因此,当腐败成为一种不良社会风气,偏异的价值观就会在全社会广泛复制、传导和渗透,以致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被污染和恶化,导致整个社会“不认主义认实惠,不认法治认关系”的腐败亚文化盛行,加重权力与金钱之间的交换关系,使得社会公正、公平、民主、法治等价值体系被模糊和扭曲,继而使反腐防腐的社会心理被弱化和淡化。与此同时,在社会心理趋同贪腐行为的背景下,社会大众就会对惩治腐败缺失信心和勇气,变相助长贪腐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二、价值观偏异滋生贪腐行为的逻辑理路

科学的价值标准引领正向的价值取向,支配正确的行为选择。但是,当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样性和多元化的价值选择时,人就会突破价值标准的边界,在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上出现偏差或者被异化,形成价值观偏异。透彻理解价值观偏异的危害与影响,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衍生偏异及其引发腐败行为的逻辑进路。

(一)价值观偏异的逻辑起点:淡忘初心、漠视使命

纵观各类贪腐行为,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偏异是怎样发生的呢?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偏异都肇始于其内源性思想病变。一般来讲,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不仅是激励人、鼓舞人面对困难迎接挑战的精神支柱,也是指引人们各类行为选择的价值遵循。如果人们在理想信念上动摇了,在奋斗目标上偏离了应然方向,价值观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发生偏差和异化的可能性。理想信念缺失、奋斗目标迷失是价值观偏异的逻辑起点。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讲,理想信念、奋斗目标又集中体现为“初心”和“使命”。坚守初心、肩负使命,就要把“为人民服务”铭刻在心里,把中华民族复兴的责任和使命扛在肩上,坚持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然而,面对市场经济的诸多利益诱惑,部分党员干部日渐淡忘初心、漠视使命,致使价值观偏异的可能性不断变成现实。从根本上讲,淡忘初心、漠视使命是党员干部价值观偏异的逻辑起点,也是促使贪腐行为“癌前病变”的思想前提。

第一,淡忘初心,私心私欲会诱导价值观偏离正道。党员干部一旦忘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的初心,就会让自己的“心”被“物欲”所役,以致萌生出歪心、私心和邪心。正如《礼记·大学》所言:“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正心就是要心端正而不存邪念,诚意就是要保持意念真诚而不欺瞒。对于忧国忧民的君子而言,只有意真诚、心纯正,才能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理想,坚守人间正道。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心不正,意难诚,行亦难成。党员干部的心若不正,歪心、邪心、私心就会诱导其价值观偏离道义、法律和法规的约束,促使其价值取向滑入歪门邪道或者旁门左道,以致思想和行为都误入迷途甚至歧途,最终走上那条背离初心的不归之路。

第二,漠视使命,歪风邪念会促使价值观异化变质。党员干部若能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使命扛在肩上,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就一定能够积极履职担当、砥砺前行,敢于冲锋在前、担当在先,敢于坚持原则、大胆亮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根本所在;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从政的基础所在。但是,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干部面对严峻的考验,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却被自私自利的邪念遮了望眼,加之精神支柱不牢固,思想堤坝不坚实,经不起利益诱惑和思想腐蚀,忘记肩扛的责任,背弃应负的使命,以致其价值观逐渐被歪风邪念所肢解,被私心杂念所异化。基于价值观的变质和异化,部分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也就无可敬畏、无所畏惧,于是胆大妄为,突破党纪国法约束也就成为其行为选择。

(二)价值观偏异的辨识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全社会必须遵循的根本价值标准和行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倡导,从价值目标、价值支点、价值基石三个维度准确定位了新时期的价值坐标,成为整个社会的价值标准和思想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思想坐标为评判标准,透视支撑各类贪腐行为的思想观念,不难窥见其价值取向偏离标准价值观的角度和程度。

第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和民族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最高奋斗目标。富强是国家经济建设应然的价值诉求和最佳的发展状态,是国家昌盛、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价值目标和文化繁荣的重要标志。和谐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价值共识。综上,作为确保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障和价值引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确立了国家发展的精神基石和思想灵魂,模塑了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基本标准,内嵌着崇高的家国情怀和正确的义利观念,决定并引领社会发展的主流民意。对于手握公权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党政领导干部而言,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为工作初心是必然的职责使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中国古圣先贤倡导的为官者应恪守的基本道义。然而,透视林林总总的贪腐行为,追溯其深层次的思想根源,恰恰是党员干部背離初心、忘记使命,面对各种诱惑出现价值观的错位、缺位或越位,以致沉湎于权、色、利的贪婪和狂热之中,从而为自家而不顾国家,为自己而不畏法纪,为私利而滥用权力。因此,所有腐败者潜意识里都缺失理想信念的引领和激励,缺少价值准则的制约和规范,充斥着人性的自私和贪婪,抱以蔑视道德和法律规范的侥幸,以贪腐行为践踏民主、破坏和谐、祸国殃民,最终沉沦为历史的罪人、社会的坏人、国家的奸人。

第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评价社会的重要价值尺度,又是社会稳定发展应然的价值秩序。自由不仅是人赖以存在的必要前提,也是社会得以发展的本质追求。平等是法治社会的根本性规范,它不仅是理论意义上的平等,更重要的是制度和规则层面的平等。公正就是公平、正义的总称,公平侧重于平等,正义侧重于自由。公正的基本要求是勿损他人和社会利益,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应得的利益。法治是基于理性和法律而必然形成的价值范畴,是确保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得以实现的权利制度。依据“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标准,国家和社会组织必须给予公权力以界限和限制,即党员干部的作用范围有边界和限制,不可以凌驾于价值标准之上,也不可突破制度规范的限定。但是,几乎所有贪腐行为都是以偏离或背弃“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代价而实现公权力的寻租。事实上,党员干部一旦偏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标准,脱离价值标准的规范和约束,就会破坏社会交换正义或分配正义,必然践踏自由,撕裂平等,亵渎公正。因此,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念偏离或背弃社会价值标准,其价值取向出现偏差和异化一定会滋生和助长贪腐行为。

第三,从个人层面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我国公民立身处世的价值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理应秉持的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爱国是公民的本能和天职。“爱国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每一位个体获得自己生存发展保障的前提、精神上有所寄托与归属的需要”[5]。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捍卫国家利益是公民不容逃避的责任。敬业是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基石。基于传统文化“敬于业、忠于岗、行于实、诚于道”的价值基因,恪尽职守和履职尽责应“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而惟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工夫”[6]。敬业价值观有着丰富的内涵,归根结底要求所有公民都需遵从职业道德,履行职业责任。诚信是公民立身处世的黄金法则,是社会道德必须坚守的价值底线。作为个人道德人格的核心构成要素,诚信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就是“不欺于中,不昧于心”,始终能够坚持“识大理” “择善道”,确保个体言行符合道德与法律的要求,个体利益取舍与国家利益、民族大义相一致。友善是增进人际和谐、维系社会和谐、助推家国和谐的精神纽带和价值链条,其基本价值要求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总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了明确的思想维度和价值引导,是所有公民在思想和行为上的价值标杆。尤其是党员干部基于国家、人民的信任而履职本应服从于国家、服务于人民利益的岗位,更应具备忧乐系于国运的高度自觉,戒除玩忽职守的严谨自律,秉持诚实无伪的履职诚信,使自己成为助推和谐的参与者和贡献者,而不是中饱私囊的搜刮者和国家利益的肢解者。然而,部分党员干部的贪腐行为是以出卖或者损害国家利益为出发点,以欺瞒、诈骗等手段想方设法钻政策空子,以公权换取私人利益。本质上讲,支撑贪腐行为的价值观彻底背离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准则,是异化和扭曲的价值观作祟的结果。被消极思想观念异化的价值观不仅肢解积极进取的价值准则和思想基础,甚至击穿道德底线,直接挑衅和叫板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压线。因此,这种被一己私利异化的价值观是滋长贪腐行为的直接病因。

(三)价值观偏异的基本趋向:集体趋向个体、奋斗趋向享乐、奉献趋向索取

综合剖析各类腐败的行为表现,其价值取向在偏离或背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趋势中,表现出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上的偏差和异化,价值目标趋向于由务实转为务虚、价值标准由服务集体转为满足自身、价值取向由一元化转向多元化。这表明价值观偏异的衍生出现了三个方面的趋势:一是价值标准由集体本位趋向个体本位。从个体本位出发,在价值追求上,日益坚持个人利益至上原则,漠视国家、民族和社会集体利益,甚至背离或损害集体利益。二是价值理想由艰苦奋斗趋向贪图享乐。基于拜金和享乐的价值趋向,腐败者以追求功名利禄为最高目标,想方设法规避价值准则,苦心孤诣背离人伦道义,置为官之初心、执政之使命于不顾,为谋取私利而不择手段。三是价值追求由奉献社会趋向索取私利。从社会公权的形成和赋予逻辑来看,包含任何内容和形式的“公权”都姓“公”。本质上讲,公权的实质都是为“公众”而设的权力,理应服务和服从于“公众”,其核心要求就是奉献社会、服务集体,因而党员干部应该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公心对待“公权”使用,而不是因私心、私利、私欲而滥用“公权”。但是,在各类错误的思想意识和偏异的价值观裹挟下,部分党员干部迷失于个人利益,迷惑于权钱交易,忘却了“公权”的本质和属性,丧失了服务公众的意识和奉献社会的观念,转而大肆出卖公权以索取私利,贪婪于“一切向钱看,没有钱玩不转,给钱多就多干,给钱少就少干,不给钱就不干”[7]的价值趋向。

(四)价值观偏异的衍生路径: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

对各类贪腐行为的价值立场和价值观念进行全面、深刻、系统的梳理,可以发现那些导致贪腐行为产生的价值观偏异的衍生路径大致有两条:其一是将消极、错误的思想观念内化于心,全盘吸收和转化为偏离主流价值标准的价值取向;其二是将有偏差和被异化的价值取向外化于行,直接表现为消极、腐化、堕落的行为方式。

第一,忘却为官之初心,将消极错误的思想观念内化于心。从内化路径来看,在各类思想观念融入人的知情意全过程中,贪腐行为往往起始于错误的价值认知,直到负面的价值情感积聚,再到消极的价值意识形成,是腐败人员价值认知混乱以致价值观念混杂和价值取向模糊不清的内化过程。那些引发腐败的消极、错误价值意识如何内化为腐败人员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的呢?就“内化”而言,顾名思义,内化应该包括“进入”(入内)和“转化”(认同)两个阶段。一是消极思想以侵入、浸入、植入等方式进入到价值主体的思想之中,这是内化的基本前提。价值观念“进入”人们思想的原因纷繁复杂,归结一点就是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对人的意识产生出极大的促进和催生力量。正如马克思所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着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8]在信息化、現代化社会生产方式以极大极快速度发展的进程中,海量信息裹挟着各类消极价值观念长驱直入腐败人员的思想意识已经易如反掌。但是,各类消极价值观念和思想仅仅以信息录入方式“进入”未必会引发贪腐行为,关键在于这些消极思想观念是否被“转化”为腐败人员的价值选择。二是消极价值观念经过肯定、认同、接受等认知阶段被吸收性转化为价值主体自觉的思想意识或自发的价值选择,这是内化的核心所在。

第二,罔顾执政之使命,将有偏差和被异化的价值观念外化于行。从外化路径来讲,就是价值主体对价值观偏异的现实运用和体验,是其错误或异化的价值意识在实践中的行为呈现。价值观偏异的外化具有个体和社会两个向度,呈现出社会和个人两个层面的“偏异”形态。一是社会层面的集体性价值观偏异既是滋生腐败的社会基础,又是助长腐败的文化推手。因社会大众默许或漠视那些消极、错误的价值观念蔓延,整个社会文化层面表现出对腐败既痛恨又艳羡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希望政府从社会整体发展角度治理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又基于个体(或者部分群体)自身某个点位的私利需求,抱定不为人知的侥幸心理,悄然以参与、纵容、盲从、效仿等方式助推贪腐行为的发生。二是个人层面的个体性价值观偏异是贪腐行为的精神缘起。个体层面的价值观偏异是个体基于价值观认知和选择的自主性,进而在价值选择中主动择错、试错的结果。例如,公平是人类公认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规则,也是社会稳定发展所需基本机制。但是,腐败人员基于“幸福最大化,痛苦最小化”的私利目的,偏离或背弃主导价值准则而故意择错,选择以不公正、不公平的手段满足自己的诉求。个体在价值取向上不计成本和代价,而主动择错、试错的行为应该都是个体私欲膨胀的结果,是滋生腐败的原始诱因。

三、价值观偏异滋长贪腐行为的根源探析

价值观偏异是价值主体的接受性活动,因而是个体思想观念和社会文化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通过价值观偏异的种种外在表现,可以追根溯源地探究其衍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其影响腐败行为的逻辑理路。

(一)人性弱点是价值观偏异的思想动因,也是滋生腐败的原发性病因

价值观偏异的源动力来自于人性。人性的弱点或缺点是腐败的思想之源,它为腐败动机的滋生创设了基本前提。在人性中,既有精神需求,也有物质欲望;既有信仰追求,也有私欲贪求。追求“幸福最大化,痛苦最小化”既是人性的特点,也是人性的弱点,是助长趋利避害意识的人性基础。人性弱点一旦被欲望放大或放纵,就会挣脱法律和道德的规约,贪婪地追名逐利,继而成为腐败的重要思想诱因。从人类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人的私欲若膨胀到超越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设置的行为边界,就会促使人恣意妄为,做出违法违纪和背离道德的行为。剖析党员干部的贪腐行为,无一不是拜金意识、享乐欲望被贪腐心理膨胀后,在选择性地屏蔽人类道德光辉和侥幸地规避法律剑锋的基础上,以身试法、徇私枉法,即使胆战心惊也要冒险给权力寻租。因此,任何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都是人性中真善美的理性判断被物欲吞噬和遮蔽的结果。只要人性弱点被欲望放任到足以突破践踏制度、法律和道德的临界点,就会外化和展现出党员干部人性沉沦后的价值观偏差和异化。如果人性中的贪婪和欲望大肆作祟,公平正义的价值标准就会被背离,人在价值立场、价值取向上就会出现偏差和异化,一旦人性的弱点逾越道德和法律的边界,腐败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疯狂驰骋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这种不受正确价值观念牵引和规制的本能性欲望,常常会潜滋暗长为贪腐行为的原发性病因。

(二)腐败亚文化是价值观偏异的催化剂,也是助长腐败的环境性病因

腐败亚文化成为激活人性弱点的重要外在力量,不断催生和助长人们价值观的偏差和异化。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西方文化思潮伴随改革开放的洪流也泥沙俱下,裹挟着拜金、享乐等消极价值观念,以空前的速度和力度冲击着中国传统文化“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精神,以资本逐利的特性啃噬和消解了中国文化中“重义轻利”的价值传统,并与传统文化中讲人情、攀关系、请客送礼等庸俗文化深度融合与嫁接,形成了滋长腐败的亚文化环境。在腐败亚文化中,西方文化的精神垃圾和传统文化的精神糟粕共同发力,不断催生出偏离主导价值标准或者被错误价值取向异化的价值观念,形成助长腐败的病态环境。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糟粕是腐败亚文化的内生力量,承载着价值观偏异的基本内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糟粕不仅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人性,而且也侵蚀和扭曲着社会价值观念。一方面,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和人治思维带来的权利欲望,对人性和权力有极强的腐蚀性,容易导致权力观异化和思想变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中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裙带关系”理念,借助市场经济的潮起潮涌,不断衍生出以学缘、趣缘、业缘等为基础的“关系”文化,不断异化出依托“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账”的畸形人际链条和关系网络,继而在托人情、请客送礼等文化糟粕的助推下,形成了人际交往价值取向的流行趋势,以致人们办事情不靠公平竞争和平等选择,而是依赖走后门、讲关系、拉帮结派等非正常手段。不仅加剧道德秩序的破坏,也成为助推价值观偏异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

第二,西方文化思潮的精神垃圾是腐败亚文化的外在因素,加剧了价值观偏异的发展态势。来自西方文化思潮中人性恶的精神垃圾,以及资本的自私性和贪婪性,催生出符合市场经济和资本逻辑的损人利己、自私贪婪的价值取向,成为党员干部价值观发生偏异的主要价值追求目标以及贪腐行为的努力方向。诚如苏格拉底所说:“人们对于赚钱越是看重,他们就会对美德越发轻视。”对于金钱和物质追求中的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人的影响,亚里士多德也有着深刻的论述,他认为人对财富的自私追求,缺乏应有的约束,很容易使人走向贪婪和狂妄。

(三)利益诱惑是价值观偏异的原动力,也是诱发腐败的外源性病因

利益观的畸形化发展是价值观偏异的最大内驱力。利益是人們在需求的推动下追逐的目标,人们的行动就是实现和满足自身利益和需要的实践。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进入到利益结构快速调整时期,在先富阶层享受到市场上更多利益而引发财富倍增的同时,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后富阶层的心理逐渐失衡。部分先富阶层获利的方式、路径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少数人以非常规手段和“潜规则”方式得以牟利,促使人们对利益获取和公平正义的关系开始出现认知偏差。面对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贪腐行为的频繁发生,出于利益驱动和需求偏好,难免将自己的利益欲望与权力结合起来,形成异化和变质的权力观。分析中纪委网站能查看到的官员贪腐警示录和忏悔录,几乎所有腐败者检审自己腐败原因时都提到了“是价值观出了问题”。价值观到底出了怎样的问题?剖析前述案件,可以看到,贪腐官员共同的价值观取向就是追逐私利、满足私欲。当贪腐官员利令智昏、财迷心窍,在义与利、公与私、权与钱等选择上,完全忘记初心和使命,在价值取向上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导致价值观出现偏差和异化。由此可见,追逐私利是党员干部价值观偏异的原生动力,也是滋长和诱发腐败的外源性病因。

四、矫治价值观偏异的实践路径

从治理腐败的逻辑理路来讲,治理腐败始于治标终于治本,最终愿望是达成标本兼治的理想目标。因此,治理腐败的落脚点和关键点在于“治根”。从根部治理腐败,就是要从触动党员干部思想和灵魂着手,既要筑牢“不想腐”的精神免疫系统,又要增强“不能腐”的社会文化抗体。

(一)以守初心和担使命为价值原点校准价值坐标,强健“不想腐”的精神免疫体系

“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担使命”,就是要肩负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激起爱国爱民的工作热情。守初心、担使命是共产党人的价值原点,也是党员干部不竭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源泉,以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坐标原点,能够形成共产党人独特的价值导引和精神追求,引领党员干部点亮理想信念的灯塔,释放人性的光辉,规约人性的弱点,筑牢共产党人的价值底线和道德高线,从而校正价值坐标,以高站位的政治素质和高水平的道德修养汇聚成价值共识。有了高水平、高站位的价值共识,党员干部就能自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灵魂深处构建起规约人性弱点的思想屏障,并以此抵御自私贪欲、贪图享乐等引发价值观偏异的思想动因,将滋生腐败的原发性病因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基于守初心、担使命这个价值原点,党员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上,也才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只要心中有戒,党员干部就能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来检视自己,发现自身不足,做到知耻而后勇,经常反躬自省,及时校正自己的人生坐标。因此,只要能坚守初心,敢于担当使命,就能以共产党人独特的思想屏障有力规约自身的人性弱点,在面对利益诱惑和困难挫折时,自觉抵御各种思想侵蚀和利益诱惑,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价值底线,自觉追崇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等价值观念,从而形成“不想腐”的价值取向。

(二)以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矫正价值偏异,培育“不能腐”的社会文化抗体

核心价值观既是国家和民族价值追求的核心,也是整个社会的文化理想和价值精髓,它能唤醒和激活社会文化的思想动能,激励全体人民共同为美好的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作为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完备、内涵丰富,是当代中国发展在价值取向上的“最大公约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价值标准,对社会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进行检审,不难发现在社会文化环境里杂存着诸多的价值偏差,这些价值偏差也是滋长腐败的文化病因,若要彻底根治腐败,必须将隐藏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这些病原体清除干净。首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标准纠偏错误认识和观念。对标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通过宣讲、灌输、内省、接受、内化等价值观培育环节,将正向、积极的价值观念植入党员干部的知情意行全过程,矫正其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偏差和精神迷失,抵制和清除堕入价值误区的思想观念,培育其“不能腐”的心理结构和认知模式,构建“不能腐”的思想平台。其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准则,巩固和强化社会文化中向廉、向善、向美的精神内核,营造“不能腐”的社会文化环境。在社会文化中植入崇廉尚洁、干净担当、清正有为的价值基因,以健康的文化精神和积极的价值观念,祛除社会文化中艳羡腐败、攀比腐败、炫耀腐败的扭曲心理。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匡扶自由民主的社会正气,推崇社会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鄙夷腐败、个个监督腐败、全员检举腐败的文化气场,使贪腐之事犹如过街老鼠无处遁形。若能如此,腐败之顽疾就能在自由、民主、文明的氛围里充分沐浴平等、公正、法治的阳光,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得到有效诊治。

综上所述,腐败行为犹如社会发展的毒瘤,破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要切除毒瘤,必须搞清楚其产生和形成的病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或者对症开方、靶向治疗,才能药到病除,彻底根治腐败这一顽疾。

参考文献:

[1] 于风政.论“腐败”的定义[J].新视野,2003(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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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英)伊夫·梅尼. “世纪末”的腐败:变化、危机和转化中的价值观[J]. 仕琦,译.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7(3):6-18.

[5] 沈壮海.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的价值准则[J].湖北社会科学,2014 (10):17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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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8.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责任编校   陈瑶

Value Deviation Nurturing Corruption and Its Correction

ZHANG Chunhe1, PEI Zeqing2 (1. School of Marxism,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Chengdu 611713, Sichuan, China; 2. Party School of CCP Sichuan Committee, Chengdu 610072, Sichuan, China)

Abstract: Profound changes are happening to the value system of the public from the initiation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fluenced by multiple ideologies and different thoughts. Value deviation of certain Party member cadres, or their value system being corrupted by corrupt ideas is likely to result in their being thrown into the predicament. Deviation of the value system is the internal ideological nidus of corruption, and the ideological barrier for corruption preven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treatment, the eradication of corruption starts from the treatment of the symptom and ends in the removal of the source. Therefore, to eradicate corruption, efforts are to be started from putting right the value system, starting from the original point of keeping to the regional intention and undertaking the mission for the value pursuit of mother willing to corrupt, consolidating the immune system against corruption, and with the core values of socialism as the guide, the spiritual and cultural antibodies against corruption are to be nurtured.

Key words: Party member cadres; corruption; value deviation; corruption corr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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