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五年编纂,中国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5月2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编纂民法典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法任务,这部被喻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影响着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关私权保障和社会责任实现,备受瞩目。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问世,中国民法制度迎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问世之际,记者通过专访多位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专家学者,回溯立法脉络、呈现修法印记、诠释法典价值,以此展现民法典的核心图景、时代意义。
合体
中国民法典时代来了。
7编加附则、84章、1 260个条文,总字数逾10万……2020年5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
据央视新闻消息,代表们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不仅有助于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也有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2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合体”面世,“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出炉。
这是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完整版民法典草案曾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各方意见逾90万条。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多轮立法交锋后,一部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权利法典得以呈现。
在立法者看来,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百姓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其密切相关,民法典编纂不仅体现了自由、平等、公正、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还回应了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法律课题。
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員长王晨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民法典草案也顺应形势变化作出了多处调整。
王晨在草案说明中表示,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与此同时,草案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还增加了“疫情防控”。对于疫情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草案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此外,在关于国家订货合同制度上,草案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评价认为,这正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与时俱进,贯穿了“人民至上”的立法宗旨和“以民为本”的法治思想,彰显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时代性、人民性。
立法
民法典草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本届常委会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形成了目前总共7编1 260条的民法典草案。
编纂民法典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5年后,民法典编纂步入收官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上,民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栗战书指出,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
记者观察到,在这一事关普通人切身利益的法典制定过程中,立法机关曾多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以期寻求共识。
记者注意到,为做好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2018年9月征求意见以来38万余人次提出的近79万条意见,进行认真整理和研究。
据透露,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从成立以来共召开了86次会议,其中近一半的会议都涉及到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审议工作。此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了数次民法典专项审议会议,“有时还连开3天”。
除了征求意见以外,法工委还通过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发函征求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有关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与此同时,深入基层,小区、居委会、村委会举行座谈,倾听基层意见。
在工作机制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设立了专门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小组,除法工委之外,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法学会等部门和单位参与。
作为主要参与单位之一的最高法,全程参与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并于2015年专门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
据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介绍,5年来,最高法就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研究,整理起草了300余万字的研究意见和立法建议,提出了民法典编纂的总体架构、编纂原则、指导思想、重点内容等建议,很多都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采纳。
另据民法典编纂小组办公室成员、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副厅长肖正磊介绍,自最高检参与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以来,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稿回复意见12次,旁听审议10次,共提出立法修改意见1 000余条次。
不仅如此,针对社会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通过发言人及时作出回应。
记者观察到,从去年8月份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陆续举办了多场记者会,回应了有关民法典草案中的夫妻共同债务、高空抛物坠物治理、个人信息保护、职场性骚扰等热点问题。
百姓为何如此关注民法典编纂工作?在多名专家学者看来,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老百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之密切相关。不论是财产关系的纠纷,还是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的纠纷,基本法律依据都在民法典里。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也是一样的,其设立、变更、终止的规则也主要由民法典规定。
理念
历时60余年接力编纂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在学者看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称得上是“国家重典”。
为什么一定要编纂民法典?这是关键性问题。前述草案说明指出,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1980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前述草案说明透露,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编纂民法典被视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记者观察到,在此之前,我国已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至此,制定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民法总则通过以后,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开始各分编的起草工作,系统研究历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修改完善相关民事法律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直到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6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此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
2019年11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包括民法总则编和各分编在内的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后,提交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民法典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回应实践需求,对一些重要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内容更加合理,已经较为成熟。
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7编加附则、84章、1 260个条文。从体量上看,这是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总字数逾10万。
在立法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坚持编纂式立法理念。前述草案说明指出,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現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均受到民法典的调整。一个人在一生中,可能不会与刑法打交道,但总是要订立合同,参与各种民事交往,从而受到民法的广泛保护和约束。”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评价认为,民法典通过合理的架构为民事活动提供各种基本准则,为交易活动确立基本的规则依据,为各种民事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提供基本的遵循。王利明表示,民法典姓“民”,就是要以民为本,为民立法、反映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整个民法典中闪耀大写的“人”的光芒,它的颁行必将为实现人民美好幸福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共识
在民法典草案中,随处可见保护民事主体享有各项民事权利的规定。比如,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禁止性骚扰等等。
比如,在人格权编纂过程中,有关性骚扰防治的话题备受公众关注,提出了很多意见。最终,人格权编草案写入了专门的性骚扰防治条款,还要求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业、学校等在防治性骚扰方面履行责任和义务。
再比如,在高利放贷问题上,不少公众意见呼吁法律应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最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里有了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条款。
“民法典之所以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就是因为它和百姓的衣食住行用都是密切相关的。此次民法典编纂遵循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编纂理念,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在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看来,针对社会热议的禁止高利放贷、规制霸座等呼声,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也给予了关注,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他坦言,当前民间高利贷问题的负面效应已充分显露出来,成为我们社会经济生活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问题。同时,也说明这一问题到了必须表明立场和态度的时候了,在多重因素之下,人们达成共识。为此,民法典草案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婚姻家庭编草案的内容颇受舆论重视。其中,公众意见提及最多的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后,婚姻家庭编草案有关内容备受社会关注。”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观察指出,在多次审议、征求意见上,这一草案就有关条款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积极回应了时代需求与民众期盼。
夏吟兰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始终保持着对正确婚恋家庭观的引领,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问题导向和对民意的尊重。
记者注意到,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2003年,最高法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曾引发较大争议。
基于此,2018年1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新司法解释,修改了此前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规定。
同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夫妻债务问题沿用了上述新司法解释。目前,新的司法解释基本平息了此前的争议和热点。
作为观察者,吕红兵认为,过去司法解释讲夫妻双方要证明自己确实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现在的规定则要求债权人要证明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才能算是共同债务,“民法典草案中的这一条款是比较明确的,能够分析、界定、甄别夫妻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且可执行”。
记者还注意到,在侵权责任编草案中,有关高空抛物话题亦备受关注。同时,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高空抛物伤人、造成财产损失等方面的案例时有发生。
经研究,草案作出了进一步完善:首先明确基本原则,不能高空抛物,一旦发生高空抛物造成伤人、财产损失了怎么办?要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有关部门还要依法及时进行调查,查清责任人。
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是民事单行法中最新的一部法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领导小组成员、侵权责任编总召集人张新宝则指出,相比现行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编草案作了较多修改,涉及30多个条文,还增加了10多个新条文。
“所有这些修改,都反映了民意社情。”张新宝认为,侵权责任编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侵权责任法升级版,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强化对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救济,更强调过错对责任构成、责任承担和责任免除及减轻的意义,以实现对人们正当行为自由的保护。
突破
近年間,从立法方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呼声越发强烈。
记者注意到,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人格权单独成编被视为最大的创新和突破。
记者注意到,我国宪法确立了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原则,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另一方面,人格权保护领域也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侵犯人格权的方式也越发多样化,后果越来越严重。例如,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现象。
“传统的人格权是生命权、健康权,但近20年间出现了很多新型的人格权,比如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以及声音的保护问题,新型人格权益亟须保护。”多名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专家学者坦言, 这些新型侵犯人格权的方式需要用法律进行有针对性规范。
基于此,民法典草案1 032条明确指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网络暴力、网络谣言,本质上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包括对他人生活安宁权的侵害。”吕红兵认为,这一问题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界定清楚权利是什么;二是法律上明确这一权利不受侵害;三是如果侵害的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定义、权利、责任有了之后,就构筑了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障体系。
记者注意到,目前民法典编纂除了人格权外,其他的权利基本上都有单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共51条,确定了人格权制度的框架和基本原则以及主要规则。
“民法典最大的亮点就是人格权的独立成编。”王利明评价认为,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还从根本上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网络信息时代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王轶看来,民法典编纂只是标志着民事法律体系在这个历史阶段的完善和发展,而社会总是不断向前的,人们的共识也会与时俱进,“从这一点来讲,完成民法典编纂并不代表着民事立法会就此停步,未来人类将会更加深切体会到信息文明对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影响,一定还会有很多新问题、新要求需要从民法角度作出回应”。
(来源:澎湃新闻 林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