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宇 孙金燕
〔内容提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促进就业和产业升级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本文梳理了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模式,分析了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 质押融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在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但是,由于经营规模小、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大等特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存在诸多限制,资金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障碍。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最有潜力的资源和独有的优势,如何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独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融资破解其融资困境,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研究综述
目前,学者主要聚焦知识产权的融资模式、价值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三个角度。从融资模式角度看,李增福(2010)分析了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成功经验,创新性地提出了多方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齐岳(2018)结合投资组合选择的理论思想和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框架,创新性地提出以资产证券化实现风险共担的新模式。鲍新中(2019)比较了国内外知识产权融资的模式,以资金需求方、中介市场、资金供应方三个角度作为切入点,分析了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障碍。价值评估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前提,夏阳(2012)比较了知识产权估值的主要方法并引入了CAPM模型。苏任刚(2018)认为,运用区间运算法则改良了收益法计算模型,运用博弈模拟得到最终估值。葛翔宇(2015)在不同市场结构中,引入专利权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知识产权价值。从风险监控和防范角度看,鲍新中(2016)等基于银行视角,归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不同风险,运用多属性决策方法构建风险评价体系。王春凤(2017)从法律、知识产权、融资企业经营、银行自身等几个方面的风险探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刘振亚(2020)从企业角度分析,提出FMEA方法可以用于企业构建风险防范的预警模式,使企业能够降低融资风险。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个地区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上进行的不同的创新。其中,以北京为代表的“银行+知识产权”模式,其特点是政府作为引导者,构建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服务平台,以政府贴息的方式给予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而不直接参与到质押融资当中。上海建立了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设立担保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担保,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将知识产权以反担保方式进行质押,并以此获得贷款。在中山模式下引入了保险机构,通过保险机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以此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是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过程中存在政府承担着最重要的角色,其他参与主体积极性不够、参与度不高的问题。为了降低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的风险,完善信用担保制度,政府通过对相关机构进行补贴,或是建立专项基金,承担融资过程中的基本风险,在知识产权融资前期的发展中,政府的推动与保障作用非常重要,但这无疑给政府带来较大的负担,且政府将企业作为主要的支持对象,而未将其他参与主体纳入到支持的范围内,难以从根本上激发相关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由于中小企業抗风险能力弱、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处于信息弱势方。另外,由于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的特殊性,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和其价值评估缺乏深入的认知,再加上专业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缺乏,商业银行作为最终出资方,往往出于自身避险的考虑,会设置较高的贷款条件或者提高利率水平作为风险补偿,这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加重,质押融资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与处置风险大
1.知识产权存在较高的权属风险和法律风险。我国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和质押形成统一登记管理的机制,加上知识产权的形成往往涉及多个主体,容易产生权属纠纷问题。
2.国内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的流动性差,变现复杂,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交易不活跃,变现需要一定周期,且知识产权交易信息流动不畅,再加上其价值受法律因素、时间因素和市场因素影响大,金融机构在企业违约时处置质押物较为困难,对其变现价格也难以确定,这给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带来较大的处置风险。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困难
1.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容易受到时间因素、地域因素及法律因素的影响,价值波动较大。如著作权,在创作过程中的个体劳动时间量化困难,在转让和处置时,不同的著作权之间的价值也难以参考。而专利和商标的价值贬值风险较大,当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时,商标的价值可能会迅速降低,在市场上出现替代品或者更为先进的产品时会导致专利快速贬值,为金融机构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
2.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和规范的评估流程。我国缺乏针对知识产权评估的专业评估机构,目前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且主要采取传统的评估方法,分层次构建指标体系对知识产权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也比较常见,但是各指标的权重确定往往比较主观,导致不同的估计方法下价值评估的结果差异较大,可信度较低。虽然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措施,但是在知识产权融资实际应用时,评估机构和商业银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刻意压低知识产权价值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
(三)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中小企业其实是整个质押融资系统的真正主体,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和发展前景、知识产权质量是影响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但是,中小企业对自身的核心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在面临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问题时,很多中小企业碍于维权成本较高、过程复杂、取证困难,而放弃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更没有制定相应的长期知识产权战略。
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的意识。相比金融机构对融资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中小企业更适合进行项目前的风险评估,这样的风险评估可以起到预警和自我纠错的作用,在融资前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自身风险,主动满足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资信要求,可以提高质押融资的成功率。
四、对策分析
(一)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提高评估机构专业性
1.建立对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企业价值评估制度。制定相应操作细则,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流程。
2.为了准确评估知识产权价值,需要多方进行共同合作。一方面需要企业增加信息披露力度;另一方面要解决缺乏专业评估机构的问题,加强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设立合理的考核制度,提高评估的专业性和可信度,同时加强评估机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形成交叉评估模式,提高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3.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综合考虑政策、市场、经济、法律环境,建立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增强评估标准的灵活性。
(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1.结合实际需要,对现有法律进行补充,扩大可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范围。
2.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无论是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流程中,还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都离不开法律机构在其中协调和监督。当发生纠纷时,向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支持。
3.目前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政府贴息或是政府担保的支持方式,这种方式审批流程较复杂,且政府面临风险大,因此政府应逐渐从直接支持转向间接支持,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和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各个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造稳定的金融环境。
(三)统一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目前,国内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管理分属三个部门,导致了相关规定缺少联系、融资登記麻烦、价值评估困难、信息处理繁琐等问题。针对此现象,应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信息公示平台,杜绝多头登记、重复质押等情况,方便资金提供方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情况进行实时查询,为知识产权的处置提供便利。另外,构建统一的管理和交易平台也有利于开展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处置方式,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率。
(四)企业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企业发展
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最有价值的资源,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独特优势,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同时,企业应当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健全财务体系,加强信息透明度,提升知识产权质量。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也可以为企业取得更多资金,帮助企业继续进行科技创新,从而形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提升金融机构专业性,促进机构合作
商业银行应提高专业能力,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风险控制,简化对知识产权融资的审批流程,降低贷款利率。设立科技银行或者设立单独的知识产权评估部门,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单一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众多风险的分散效果不足,应当积极推进担保机制和证券化机制的创新,加入保险公司、证券化机构的参与,同时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有利于拓展资金来源,有效分散风险,提高各方参与度。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