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璟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琵琶属于一种代表性的弹拨乐器,梨形的共鸣音箱、四根琴弦以及六个相、二十四根品都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汉代的《释名·释乐器》是记载有琵琶的最早文献,乐器的弹奏主要依靠右手,由于这一乐器与“枇杷”具有较为相似的形制,只是大小方面存有差异,因而得到琵琶这一命名。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弹拨乐器又逐步演化成了其他的不同形式。颗粒型音色是琵琶音色的鲜明特点,其不仅圆润透亮,还体现出丰富多变的特性,较广的音域、较高的音量使得琵琶的弹奏受到大众的欢迎,在左右手演奏方面,其涵盖极多的技术手法,作出的音效也大有不同。在评弹伴奏中,拉、推、打以及绞弦、泛音是左手弹奏琵琶较为常用的技法。若是用右手弹奏琵琶,则可以采用挑、分、滚和弹等技法,对遮、轮、摘等方法的应用也较为常见。在演奏时,评弹演员需坐在高椅上,叠放双腿。为了营造美观的视觉观感,演奏者的右手不戴义甲,这要求预先选用特殊材质制作处理琴弦。一弦普遍为钓鱼线材质,且对规格标准具有一定要求。二弦普遍选用丝弦材质,而三弦和四弦则选用钢弦材料即可。
作为一种传统的弹拨乐器,三弦简称为“弦子”,其带有较长的柄,琴弦三根,方圆形的音箱,且箱两面蒙皮。三弦的音色具有良好的通透性,凸显出豪放与厚重的特点,拥有宽阔的音域,在对其他声音进行模仿方面具有显著效果,多变的音色特点使得其在行腔作韵方面十分适用。在评弹伴奏中,对“评弹小三弦”的应用较为常见,其又称“曲弦”“书弦”,略薄的音箱赋予其独特的音色,相比于一般小三弦,其内膛更大,因而“膛音”的显现较为浓厚。“五度定弦法”是评弹小三弦定弦采用的主要方法,与此同时,其可以与“不固定音高定弦法”予以结合运用,对于演员来说,可以参照自身的嗓音特点,调高或调低处理琴弦,这对演员的嗓子具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但在此阶段内,需重点把控琴弦间的音程关系为五度。演奏评弹小三弦时,演奏者需将其在怀里侧抱,粘、扣、滑、揉等是左手常用的技法,其中,最关键的技法是“滑”,其不仅可以将两个音自由连接,还可以起到有效的装饰作用,呈现出风趣、诙谐以及俏皮的音响效果,并创设出更为多变丰满的音乐形象。挑、滚、弹是右手常用的技法,除此以外,还有分、扫、砸等。尼龙弦是制作评弹小三弦琴弦的主要材料,一般不会选用钢丝弦。因为站在声音的角度上来看,钢丝弦具有刚强、清亮的特点,难以与唱腔妥帖配合,在实际演奏过程中略显突兀。
无论是琵琶,还是三弦,其均同属于弹拨乐的类别,因而观察其各自的弹奏方式可以发现,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相似相通性。如多变的音色、宽广的音域,以及较强的颗粒感等。在相似性音色因素的背景下,琵琶与三弦的协同演奏十分融洽,与此同时,相似的属性也为两者独特性质的显现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伴奏,琵琶和三弦形成的对比十分鲜明。在正式演奏过程中,因为具有较亮的音色,因而需要对琵琶进行加花填空,以起到衬托装饰的效果。演奏三弦,只需按照主旋律有序进行即可。以《莺莺操琴》的一个间奏片段为例,其中三弦用在第一声部,琵琶用在第二声部中,以支声复调的方式调节两者间的关系。宽松性是三弦节奏的主要特点,而在演奏琵琶时,节奏更为密集,且加入了加花变奏法。通过合理化的处理与调整,充分展示了两种乐器各不相同的音色特点,最大化发挥乐器各自的独有性能,对演奏技术的表达与呈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评弹中,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复调因素,无论是所用的伴奏乐器间,还是伴奏与唱腔间多的声部织体,均形成了鲜明的复调关系。演出评弹过程中,与两种主要伴奏乐器的音色相比,人声音色截然不同,由此可见,要想优化评弹中演唱与伴奏的呈现以及配合效果,还需对音色的不同性予以灵活运用,将各自的特长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站在人声演唱的角度来看,抒情方面的难度较高,因而可以以活跃的伴奏予以衬托。以《珍珠塔》的一个片段为例,通过详细分析可以发现,唱腔在第一声部中占据主要位置,三弦则被用于第二声部,琵琶用于第三声部中。那么在复调手法方面,其整体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中,变奏关系主要形成与三弦与琵琶之间,三弦是琵琶的简化变奏,但因为与琵琶的音色相比,三弦的略显厚重,因而在节奏处理上,保持同时不同的路线,确保琵琶音色的发挥拥有充足的空间,对人声唱腔也起到有效的衬托作用。第二个层次中,主要针对唱腔与琵琶,凸显两者间的对比复调关系,若从对比性角度看,两者的不同性在节奏、旋律方面具有更为鲜明的体现。第三个层次中,关键在于唱腔与伴奏的整体关系,唱腔与伴奏的对比复调、琵琶与三弦的支声复调。
以《珍珠塔·二进花园》中的一个片段为例,唱腔出现在第一声部、三弦在第二声部中有直观体现,琵琶则显现在第三声部中。与上一谱例的三弦声部相比,这一谱中则增添了大量的休止,在琵琶演奏部分,节奏更具有密集性,并紧随着唱腔的旋律。这个片段的唱腔部分中,并未涉及到一字多音的情况,因而选用了这样的处理方法,一字一音。在三弦音色沉厚的情况下,若与琵琶的演奏紧密相连,紧跟旋律,很可能会对听众的倾听产生一定干扰,破坏或影响其对唱词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