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实践概述

2020-06-29 08:52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良渚遗产古城

周 苏

(良渚博物院,浙江 杭州 311113)

良渚古城遗址是良渚文化进入文明阶段最为直接和有力的证据,不仅具有完整的城址本身,还有如莫角山等大型建筑基址,反山、瑶山和汇观山等贵族墓地祭坛,以及卞家山、庙前等低等级村落环绕周边,西北部则分布着大型水利设施,其成体系的国家形态全面反映了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特定的社会结构,是实证中华5 000多年文明史最具规模和水平的遗址之一[1]。

作为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重要遗址,80余年的发掘、研究和认识过程决定了对它的保护管理是随着考古认识的不断深化而逐步提高和完善的。早在1961年,当时的良渚文化刚刚被命名,全国的考古工作重心还在黄河流域,但良渚遗址已被列为浙江省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管理。1996年,鉴于20世纪80年代反山、瑶山和20世纪90年代莫角山等遗址的重大考古发现,良渚遗址(群)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1)。2007年,良渚古城发现并确认以后,良渚遗址的考古发掘进入了系统化的发展阶段。2016年,在良渚古城西北方向发现了良渚文化时期的大型水利系统,并于2017年列入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又将其中的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已全部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1 良渚遗址群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来源: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长期以来,良渚古城遗址所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始终是伴随良渚遗址考古发掘新进展而及时优化完善的,从而使得良渚古城遗址得到了真实、完整、科学、有效地保护管理。事实上,2019年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良渚古城遗址一直得到了有效地保护,而成功申遗也便意味着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进入到承担国际义务、履行公认的国际准则的国际视野中[2]。

1 建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

200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从完整保护良渚遗址、提高管理机构行政层级和整合原有相对分散的保护管理资源的战略角度出发,批准设立了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范围为当时良渚遗址(群)所在的瓶窑镇和良渚街道,管辖面积为242 km2。同时,成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图2)(以下简称“良管委”)并挂浙江省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局的牌子,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城乡规划、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3]。

图2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来源: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的设立,是良渚遗址保护管理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在全国首创以“文物特区”的形式对大遗址进行保护管理,把所辖的遗产区域、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自然区域和人文空间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进行系统综合保护,统一协调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为促进良渚古城遗址的长远保护提供了组织保证[4]。良管委既依托中国文物行政管理机制,又与现行管理层级相结合,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以下几个特点:在文物保护业务上,接受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的业务指导,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良渚遗址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在行政管理上,由杭州市领导,具体为余杭区负责管理,行政级别为正区级(副厅级),可以有效调动、整合管理区范围内的各类资源要素用于良渚遗址的保护管理;在体制机制上,下设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文化产业局、文物与遗产管理局、良渚博物院(良渚研究院)、杭州良渚遗址遗产监测管理中心等机构,保证了良渚遗址保护、研究和宣传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从2001年到现在,近20年的保护实践充分证明了良管委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能够满足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需求。

2 开展严格的法律规划管控

从1961年算起,半个多世纪以来,良渚古城遗址始终在《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等国际遗产保护的相关宪章和公约的框架下开展遗址保护管理工作。我国政府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管理保障。

2002年,为加强良渚遗址的针对性保护,杭州市依据国际遗产保护的宪章、公约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颁布了《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专门对良渚遗址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地方性立法。该条例从“保护范围和管理机构”“规划与管理”“考古与展示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良渚遗址的保护管理提出了更详细、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要求。良渚古城发现以后,该条例又于2013年重新修订。

除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之外,早在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就已颁布《良渚遗址群保护规划》。之后,随着良渚遗址考古工作的不断发展、遗产价值认识的不断突破,201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划定了良渚遗址的保护区划,制订了管理规定以及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环境整治、居民社会调控等各项措施和实施计划。2017年,在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发现以后的第二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划定了谷口高坝和平原低坝的文物保护区划。同年,《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2013—2025)》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备案、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2019年,为更好指导“后申遗”时代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启动了《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在良渚遗址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系列规划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良管委严格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精神,建立起市、区、镇街、村(社区)4级文保网络,完善文物、城管、国土、公安等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5]。

3 实施系统的综合保护工程

良渚古城遗址位于长三角的经济重镇—杭州市的北郊,经济形态活跃、城市发展迅速,如何保护好、传承好良渚古城遗址这一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一直是良管委思考和关注的重要工作方向。针对史前土遗址的共性和良渚古城遗址的特殊性,近年来主要实施了以下几方面的保护举措。

3.1 本体保护

遗址本体及其价值是大遗址的核心与精髓,也是大遗址最重要的展示实体。良渚遗址的本体保护,均严格以田野考古发掘所获资料为依据,采取既有利于遗址保护又有利于遗产展示的技术措施,最低限度地干预原有遗迹现象及其保存条件。

3.1.1 覆土回填

良渚古城遗址作为南方潮湿地区的典型土遗址,遗存本体基本处于自然保存状态,生命力较为脆弱。受制于潮湿侵蚀和风化破坏对裸露遗址本体的影响,对良渚古城遗址的重要考古遗迹,如反山王陵、莫角山宫殿区、城墙、瑶山祭坛等遗迹,在考古发掘活动结束以后,及时地进行了回填保护。部分重要考古遗迹,像反山王陵墓地、南城墙解剖点以及老虎岭水利工程遗迹等还设置了保护棚加以保护(图3)。

图3 老虎岭水利工程遗迹设置的保护棚(来源: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3.1.2 有序外迁

考虑到遗存本体上的现代人类活动可能对遗存本体的保护产生影响,按照良渚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的有关要求,有计划地引导遗存本体上的居民外迁,并在遗产区外围设置居民规划安置点,以防范和减少现代人类活动对遗存本体可能造成的危害。现在,良渚古城遗址中占压遗存本体的建筑已基本拆除,遗产的保护、保存状况正持续好转。

由于历史原因,老104国道曾经横穿莫角山宫殿区,在方便交通运输和居民出行的同时,也对莫角山宫殿区的整体保护带来一定影响。1997年浙江省投入2.4亿元对横穿莫角山宫殿区的104国道进行南移改道,改道后存留在莫角山宫殿区上的国道过境交通得到有效控制,莫角山宫殿区的保护条件也得到明显改善[6]。2016年,又对存留在莫角山宫殿区上的国道和附近的杭生路进行了废弃处理和覆土绿化,现在莫角山宫殿区已经呈现出整体完好、连片保存的状态。2017年,为保护良渚古城外围水坝遗址不被破坏,亚运会重点配套工程杭州绕城西复线(俗称二绕)杭绍段工程的线路在多次修改施工方案后决定绕行6 km,多花近3亿元,为良渚古城遗址保护作出了极大贡献[7]。

3.1.3 病害勘察

针对中国南方潮湿环境下土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良管委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会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专业科研机构对遗存本体的裂隙、表面风化剥落、位移、倾斜、积水、地下水位、植被根系等多项监测指标进行勘察分析,为日后遗存本体的科学保护打好研究基础[8]。

3.1.4 界桩设置

按照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要求,在反山、莫角山、瑶山等重要的良渚古城遗址遗存本体旁边树立了保护界桩。同时,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要求,在遗存本体、遗产区、缓冲区边界设置了4 242个界桩标识(表1),向社会公众标明遗产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地位(图4)。

表1 界桩建设项目

图4 良渚古城遗址界桩(来源: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3.2 环境保护

历史环境是良渚古城遗址文化内涵和重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良渚古城遗址的城址分布在水网平原上,城址区内分布有多条河港和大片自然及人工湿地,基本保持了良渚文化时期城址周边的湿地环境特色。瑶山遗址所在瑶山及周边山体植被覆盖良好、整体自然风貌良好。平原低坝区的遗产环境整体保存较好,与谷口高坝各遗址相连的山体未受到人为破坏,植被覆盖良好,与遗产的历史景观风貌协调一致。山前长堤区的景观环境整体保存较好,村落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正逐步改善。

尽管良渚古城遗址承载的历史环境基本上保持了良渚文化时期的环境特色,但由于良渚古城遗址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区域等原因,良渚古城遗址的历史环境仍然受到人口增长、城市和乡村发展以及经济开发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年,为了保护良渚古城遗址的历史环境风貌,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2.1 关停石矿企业

20世纪90年代,一些企业在良渚古城遗址所处的大遮山南麓开采石矿,形成了许多宕口。2002年,根据文化遗产保护的需求,关停了31处采石场并对宕口进行复绿整治,消除了“石头经济”对遗址环境风貌特别是空气质量的污染,恢复了良渚遗址绿水青山、宁静悠远的面貌。

3.2.2 恢复湿地景观

原先,良渚古城城址片区内部河道水系由于受到生活、工业、农业污水的影响,水质较差,为Ⅳ~Ⅴ类。2013年以来,加大了包括保护水源、治理污水在内的系列水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特别是2014年起浙江省启动了“五水共治”工程,通过一系列治理污水、防洪、排涝等举措,原有的水质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根据2016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统计,遗产区内苕溪水质监测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同时,还严格控制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禁止随意改变水网、植被等环境地貌。近年来,还通过逐步外迁占压遗存本体的建筑物并整治环境,使得良渚古城城址区内的湿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恢复。

3.2.3 建设“美丽乡村”

为了保持良渚古城遗址人类生活的连续性,当今在遗产区内还有39处自然村的居民在此地生活。对于这些保留村落,一方面,通过制定出台《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鼓励补偿办法(试行)》,有序引导农户主动搬迁,为遗址保护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对农居建筑整体风格的控制,结合杭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了农居风格与遗产区整体环境和谐统一[8]。同时,对这些保留村落的外围,围绕良渚文化艺术走廊、安溪老集镇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综合治理,通过立面改造、路面翻新、绿化种植、水面贯通、古迹恢复等措施,着力改善保留村落的外部环境。

3.2.4 推进土地流转

良渚古城遗址遗产区的土地原先主要由农户自主经营,这种分散式、碎片化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良渚古城遗址的整体保护。2013年以来,对良渚古城遗址城址区、瑶山遗址区的4 752亩(1亩≈666.67 m2)土地进行了土地流转,征收为国有农用地,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统一经营管理,逐步恢复水稻、油菜等传统农业,适度引进、发展了轻型农业、观光农业。这种浅根系的农作物种植方式,既不破坏良渚古城遗址地下的文物遗存,也推动了遗产区的环境景观与良渚古城遗址的历史环境融合统一。

3.3 文物保护

良渚古城遗址出土文物是展示良渚古城遗址重要价值的物质载体。良渚古城遗址出土文物主要收藏于浙江省博物馆、良渚博物院、杭州市余杭博物馆和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4个机构。这些机构的文物库房、展厅以及文物修复工作室等设施的保存条件、水平尽管不尽相同,但均能满足文物保存的环境条件要求,能够控制病害并有效预防文物劣变的发生。在文物安全防护方面,这些机构的防盗保护设施和制度较为完善,能够实现对文物安全的有效保护。

除了文物保存的硬件措施以外,还对良渚古城遗址出土的每件文物进行了登记编号,对文物的质地、尺寸、质量、色泽、形状、功能等文物信息进行了详细记录,做到每一件文物都有照片、线图、文字记录和专盒管理。近些年,还利用了一些新技术、新手段开展了重要文物的数字记录和三维扫描,这些科技手段的运用为文物的长远保护、综合利用奠定了基础。

4 健全完善的遗址保护体系

在成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和严格实行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注重建立健全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体系,为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提供综合保障。

4.1 建立监测管理制度

对良渚古城遗址的遗产监测实行国家、省、遗产地三级监测制度,通过成立监测机构、建立监测档案、完善监测制度等方式,开展遗址的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和反应性监测,动态掌握遗产保护状况,实现遗址的预防性保护。同时,注重加强与地方的气象、水利、土地、林业、农业、规划、旅游等部门沟通联动,尽可能地形成良渚古城遗址的综合监测体系。2017年,成立杭州良渚遗址遗产监测管理中心,位于良渚遗址城址区南缘、新104国道北侧,西邻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南入口,区块总占地面积22 091.8 m2,是利用原中联·华能厂工业遗存综合改造而成,建筑总面积13 562 m2,其中遗产监测中心建筑面积约1 500 m2,负责开展良渚遗址日常监测管理、实施良渚遗址监测预警等工作,是良渚遗址遗产监测管理的重要平台,对良渚遗址的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对良渚古城遗址公园的开放运营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4.2 完善遗产档案建设

在数10年的良渚遗址调查研究、保护、管理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开展了“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档案建设,记录和反映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直接形成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此外,还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档案建设管理标准,对涉及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的文件、资料、文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并建立以数字档案管理为主的良渚遗址遗产档案中心。今后,还将会根据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后续推进情况,对遗产档案进行动态管理调整,翔实地记录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的发展历程。

4.3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牢固树立“钱人统筹”理念,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努力破解大遗址保护“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两大关键性难题,坚持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建立多方筹资、多元投入机制,厚植遗产保护持续发展后劲。

4.3.1 四级财政预算安排

《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余杭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良渚遗址保护和管理经费分别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据2010—2016年统计,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支出主要由地方财政拨款支付,获得稳定保障。其中:有关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行和维持费用,来自杭州市和余杭区政府财政资金;有关文物保护的工程和专项咨询的费用,来自国家文物局的专项资金。

4.3.2 城市发展反哺保护

2013年以来,余杭区通过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将良渚古城遗址缓冲区外城市开发所得的部分财政收入,用于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在远离遗产缓冲区外的26 km2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中,按不少于收入总额10%比例划转,用于良渚古城遗址居民搬迁和环境整治等大规模工程,为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4.4 规范项目审批流程

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区内的基本建设活动进行严格的管控,注重把《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管理要求纳入《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中去,以法规的形式维护《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管理权威。比如,《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般保护区内农居的建筑风格、高度,应当符合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环境控制区内进行建设的,应当符合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等。

同时,对良渚遗址区内基本建设行为的报批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从1996年开始,对于良渚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建设项目,正式开启严格的“文物前置审核”程序,涉及的政府投资项目、产业项目、农户住房改建等建设行为,在报城乡规划等部门审批前,需先行报请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由考古机构实地踏看出具意见,以此确保良渚遗址地下文物安全。

4.5 优化文保人员结构

随着社会进步,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也要不断的改进与创新,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效率。

4.5.1 打造专业管理人才

良管委作为专业的保护管理机构,致力于建设、打造专业的遗产保护人才队伍。目前,共有185名在编专业工作人员实施对良渚古城遗址在内的良渚遗址的全面保护管理,涉及考古、博物馆、历史、法律、地理、规划、园林等各种专业,通过日常学习、定期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基本形成了一支专业素养高、人员素质高、互补性强的人才队伍。

4.5.2 夯实业余文保员队伍

除了专业队伍之外,1993年,设立了良渚遗址业余文物保护通信员队伍,规模大时人数达到100余人。2001年,良管委成立后,根据良渚遗址分布和文物保护需要,在良渚遗址区内每个行政村(社区)各设1名业余文保员,负责宣传文物保护理念与开展遗址管理工作,对各类破坏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在良渚遗址保护与管理的多年工作中,基层业余文保员队伍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6 深化遗产保护研究

遗产保护必须在学术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开展。要深入挖掘良渚古城遗址的内涵价值,切实发挥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为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和可行措施。

4.6.1 组编专家咨询委员会

良渚古城遗址作为大型土遗址,其保护、考古、展示工作烦琐复杂且国内少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了更好地保存良渚古城遗址在内的良渚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遗产进行科学展示,2001年浙江省聘请国内知名的12名考古学、遗产学专家组成“浙江省良渚遗址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良渚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性指导。

4.6.2 组建专业研究机构

1981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良渚工作站成立,负责良渚遗址的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和学术研究等工作,并对遗产的保护管理提供业务指导。2009年年底,杭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杭州学研究的通知,良渚学作为杭州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位列其中。2010年,良渚研究院成立,为良渚学研究提供了窗口和阵地。目前,良渚研究院已编纂出版良渚学专业书籍数10本,其中《良渚丛书》荣获首届中国考古学大会公共考古奖(金 奖)提名奖,并得到中央电视台《读书》栏目推荐,《良渚文化刻画符号》荣获2015年度全国优秀古籍图书奖二等奖。

4.6.3 组织国际学术交流

为更好地研究和解读良渚遗址,积极与国际学术界进行学术交流。许多国际知名专家先后到良渚古城遗址现场考察,为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的学术研究、保护管理提供了宝贵意见。

2017年12月,举办了“第三届世界考古论坛·良渚古城水管理系统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美国、英国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的近30名世界知名考古专家齐聚良渚,围绕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的重大价值,展开了一场高水平、高层次的国际对话与交流[9]。2018年9月,举办了“第四届文化遗产世界大会良渚古城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五大洲40多个国家的200多名知名专家共议“文化遗产”保护的世界性话题,有关良渚遗址的文化价值、保护成果、文化传承等引发了国际学者对中国遗产及价值观的关注。

5 采取有效的遗产展示手段

不同于西方文明的古代文化遗址,东方文明的古代文化遗址多为土木结构,经过长时期的历史沉淀,很难得到有效的保存。良渚古城遗址和东方文明的其他土遗址一样,都面临着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有效展示考古遗迹的问题。面对大型土遗址展示的世界性难题,在破解路径上主要采用“现场+场馆”的展示方法。

5.1 现场展示

2010年,在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我国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后,开启了以公园模式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的现场展示工作,按照“遗址定性公园、公园表现遗址、防止公园化遗址”的理念,结合土遗址展示的特殊实际,尝试运用绿植标识、模拟复原等多种手段,科学展示良渚古城遗址的文化内涵。如对反山王陵展示,在考古遗迹覆土加高的基础上原址展示墓葬出土时的情况[10];对瑶山祭坛展示,同样在覆土加高的基础上,通过GRC①GRC是英文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的缩写,中文名称是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的手段原址展示墓地祭坛遗迹;对城墙和部分人工台地遗迹,则通过绿植标识以达到整体勾勒形态的效果(图5)。

图5 良渚古城遗址公园风貌(来源:贾昌杰摄)

5.2 场馆展示

1994年建立了良渚文化博物馆,又于2008年异地新建良渚博物院。2008年,常设展览“良渚文化——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荣获“第八届(2007—2008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精品奖”(图6)。

为全面反映2008年以来良渚古城遗址的考古研究成果,全方位展示良渚文化的文明发展高度,2017年8月启动实施了良渚博物院基本陈列改造,于2018年6月重新对外开放,基本陈列“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荣获“第十六届(2018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图7),再次斩获中国博物馆界的最高荣誉。新展陈展出文物由原先的300多件(组)增加至600多件(组),展厅风格明快、敞亮,并合理使用了场景复原、大型油画、数字多媒体等新技术手段,引入了博物馆商店,努力做到用“活起来”的文物讲述好5 000多年良渚故事,展示好良渚文明[8](图8)。新展览重新开放以来,每天的观众量维持在5 000人次左右,最高曾达到18 000人次。截至2019年,累计参观人数200万人次,广大观众也对新展览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和赞誉。

图6 “良渚文化——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荣获“第八届(2007—2008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精品奖” (来源:良渚博物院)

图7 “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荣获“第十六届(2018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来源:良渚博物院)

图8 新开放的良渚博物院展厅(来源:贾昌杰摄)

6 争取广泛的社会各界支持

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了使遗产保护工作深入人心,也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知晓良渚文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良渚文化传播和良渚遗址保护。经过数10年的实践,基本形成了全社会支持保护、参与保护的文化自觉,为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6.1 实行保护补偿

从2004年开始,对《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保护范围内村(社区)的集体经济进行补偿奖励,出台了《良渚遗址保护区文物保护补偿办法》,对相关行政村、社区提出了文物保护的具体目标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评估办法和完善的补偿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当地群众因文物保护受到的经济损失。补偿到行政村、社区的经费主要用于遗产所在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事业改善,让当地群众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分享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的成果。

6.2 成立志愿团队

为更好地保护和宣传良渚文化,良渚博物院成立了“志愿者服务社”,积极与学校、社区、文化机构合作共建,吸纳对良渚文化有感情、有兴趣的志愿者开展良渚文化的宣传、讲解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搭建与公众联系沟通的桥梁。良渚博物院“志愿者服务社”曾荣获“牵手历史——第七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优秀团队、“2013年度浙江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站)”等称号。目前在良渚博物院累计注册志愿者500余人,为良渚博物院参观者义务讲解3 000余场次,累计为观众提供70 236 h服务。

6.3 搭建交流平台

2008年6月,中华玉文化中心(中华文化促进会玉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落户杭州余杭良渚,驻地为良渚博物院,是一个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及综合研究机构,通过举办主题玉器展览、开展学术交流等形式,将国内研究玉器和玉文化的专家组织起来,每两年召开一次年会,共同探讨玉器和玉文化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6届年会。1985年4月,成立良渚文化学会,组织当地热爱良渚文化、研究良渚文化的各界人士,定期交流研究、保护、宣传良渚文化的经验体会,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带动作用。经过多年不懈努力,遗产地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基本实现了由“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转变。

6.4 举办文娱活动

为推动全民共享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的成果,举办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让遗产地居民有机会亲身参与到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与宣传中去,在交流和互动中加深对良渚文化价值的认知。在良渚古城遗址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良渚文化宣传员队伍,定期向当地群众编发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像“玉见良渚”文艺汇演、“稻与器”良渚文化茶宴等文化娱乐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宣传普及良渚文化知识,加深当地群众对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认同。

7 创新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

为了增强社会公众对良渚古城遗址的了解,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宣传手段也更加多样。同时,深谙青少年是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的未来主力军,把良渚古城遗址真实、完整地交给下一代是文物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7.1 扩大对外宣传力度

从专业刊物到大众媒介、从传统媒体到新兴媒体,良渚文化和良渚古城遗址的宣传走上了体系化、专业化、多元化的道路。特别是申遗成功以后,中央和省区市各级媒体纷纷聚焦良渚古城遗址,新媒体累计阅读量超120亿人次,美国广播公司、日本共同社、澳联社、德新社等360余家海外主流媒体均发文关注良渚申遗成功。

7.2 策划良渚主题展览

近年来,通过对良渚古城遗址文化内涵的研究成果进行创造性转化,策划了以良渚玉器为支撑、以良渚文明为主题的展览,并多次组织良渚文化精品文物进行交流展出。

2008年以来,良渚文明的展览先后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四川、广东等地展出30余场次,增强了广大社会公众对良渚文化、良渚文明的了解(图9)。

图9 “良渚与古代中国——玉器显示的五千年文明”在故宫展出(来源:贾昌杰摄)

7.3 研发良渚文创产品

为了使良渚文化和良渚元素更加贴近普通大众,积极探索了良渚文化文创产品的设计研发。首先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良渚文化相关的83个文化元素进行了商标注册;其次是加强良渚学研究,通过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的合作,研究提炼良渚文化中的美学元素,为设计研发良渚文化主题的文创产品提供学术支撑;再次是推进品牌塑造,在完善良渚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与数10家文创企业开展了战略合作,开发涵盖工艺类仿制品、玉器、服饰家居、箱包、首饰、茶具、文具、日用品等的良渚主题文创产品400余款,这些文创产品饱含历史、充满艺术、经济实用、广受青睐,已成为对外展示良渚文化的重要渠道。

7.4 推动良渚文化进课堂

2003年起,余杭区编辑出版了面向中小学的“走进良渚文化”乡土教材,普及良渚文化知识和遗产保护理念。2007年起,良渚文化的内容开始逐步进入全国中学教科书,成千上万的中小学生从中了解到良渚遗址和良渚文化。2018年9月,良渚文化进入全国统编《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教科书。2019年9月,良渚遗址整篇入选统编《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教科书,同时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一数学》和高中《中国历史》教材中,也出现了以良渚遗址为主题的内容,全国绝大部分中学生可以通过课本知晓良渚文化对于中国历史的深远影响,了解“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圣地”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7.5 举办社会教育活动

2002年起,在遗产地的瓶窑中学、良渚中学等多所中小学建立了“良渚文化青少年研究与宣传教育基地”,引导学生开展良渚文化的研究性学习。2011年开始,良渚博物院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合作,至今已经举办了8届暑期考古夏令营活动,通过夏令营的模式,让全国的高中生了解良渚文化和考古学知识,培养他们保护文化遗产和考古学研究的兴趣。此外,良渚博物院长期成系列的社教活动(如“小小考古家”“小小志愿者”等),通过模拟考古、模拟讲解、参观遗址等青少年喜爱的活动方式,让青少年群体更多地参与到保护良渚遗址的行动中来。

尽管良渚古城遗址已经申遗成功,但这仅仅只是良渚遗址保护、传承和利用事业上的一个阶段性目标。申遗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保护良渚古城遗址始终在路上。在接下来的保护管理实践中,将继续采取积极、主动和坚决的措施保护良渚古城遗址。比如,将持续推动《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良渚遗址保护管理规划(2017—2035)》等专项规划的刚性落地,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引导”逐步减少人类活动对遗产保护的负面影响;还将继续探索良渚文化主题文创产品的开发,以品类丰富、蕴含历史信息的创意产品,进一步拉近遗产保护传承与普通社会大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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