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其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经营权、自主权相应扩大,企业“一把手”的权利也更加集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使其既充分发挥管理才能搞好企业,又防止因监管不力、权力失控而导致失职渎职、国有资产流失、腐败等现象的发生,有着极为紧迫和现实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一把手”的监督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索,冀望能在此问题上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企业改革 意识 改变
一、对“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规范“一把手”权利运行,国有企业陆续修订完善一些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上级监督较“弱”。应该说,上级组织的监督是最为有效的监督。长期以来,为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用权,上级组织出台了一些制度和规定,并通过专项检查和效能监察等形式监督落实情况、查摆存在问题。但是,受人员、精力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监督上无法面面俱到,存在过程监督弱化现象。(二)同级监督较“软”。同级监督主要指的是纪委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现有体制下,纪委既受同级党委领导,同时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虽然负有监督职责,但是在“一把手”的直接领导下工作,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影响团结,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于是就会出现得过且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的状况。(三)下级监督较“虚”。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是当前职工群众参与对“一把手”监督的主要途径,但是这种监督仅仅是结果监督,而对“一把手”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了解,因此这种监督方式实效性不强。职工群众缺乏一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发言权,因此,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发挥的作用不大。
二、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探析
“一把手”的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很容易让一些人钻空子,利用职权暗箱操作,实施权钱交易等不法行为。分析对“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监督意识不够强。“一把手”权力运作缺乏规范,客观上淡化了其对接受监督的认识。大多数“一把手”掌管着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实际权力,而对“一把手”权力运作过程的许多方面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严密规范的程序,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章可循。因此,“一把手”在行使职权中随意行为的空间较大,有的甚至独断专行或搞暗箱操作,形成了监督的真空或盲区。(二)监督合力尚未形成。在实际工作中,组织、纪检、群众等各监督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缺乏一定的沟通联系,存在着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客观上削弱了对领导班子“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受同级党委领导,在这种体制下,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纪检部门监督同级党委“一把手”,其难度之大不言而喻。上级组织在对“一把手”的监督形式上有待改进。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主要方式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形式。这种检查考核方式侧重于概括式的“印象等级”评价,很难对“一把手”做出准确的评价,也无法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致使问题越积越多。(三)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一些制度规定不完整、不周全,缺少强制性的保证措施,对监督对象和监督主体形成不了刚性约束。比如,有些规定为规范“一把手”行为而提出一系列“不准”和“禁止”,但这些规定中大都没有提到违反后的相应处理措施,致使这些规定成了完全依赖“一把手”自觉性的“软约束”。还有一些监督制度是早期形成的,现在没有能够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及时进行改进,赋予其新的内容,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要求面前,效力大不如昔。
三、强化对“一把手”有效监督的几点思考
对“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复杂多样,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探索和完善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是可以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的。当前,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增强监督意识,使“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从丰富“一把手”的学习内容入手,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日活动,要求他们学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一把手”的综合素质,避免无知犯错现象发生。加强对“一把手”进行以重大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模范地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以及各方面的有关规定。(二)完善监管制度,使“一把手”做到规范用权。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建立“一把手”的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按照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建立健全用人责任制,扩大考核和选用领导干部的公开、民主程度,把那些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工作岗位上来。要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纠错机制和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方式,杜绝“一把手”出了問题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情况发生。(三)健全监督体系,使“一把手”得到有效监督。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主导作用,加强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强大合力。强化上级的监督。要通过开展巡视、明察暗访、工作检查、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强化同级的监督。尝试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明确企业纪委仅受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进而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同时,制定同级各监督主体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同级纪委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违法违规行为知情不报的,要追究失职责任。做实下级的监督。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扩大和保证职工群众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知情权”、“发言权”和“评判权”,拓宽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渠道。
【参考文献】
[1] 企业发展中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企业文化》2013.04.
作者信息:王峰 男 1985.07---本科 现在工作单位: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纪委监督部 研究方向:纪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