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伟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四川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为切实提高工作质效,28所省属本科高校用身边的“活教材”频敲“警示钟”,把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校园环境。
“……经四川文理学院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董某记过处分。学院‘小金库结余的20240元上缴学校财务,董某个人违法所得的10000元上缴学校财务。”2019年12月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作出的这份决定,在学校引起了广泛关注。
“人都退休一年多了,本该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问题却被挖出来了,还受到了处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于四川文理学院某二级学院原院长董某被立案调查一事,很多人十分震惊和惋惜。
据了解,董某主编的《高校体育健康教程》在2008年至2012年被达州某职业学院选定为公共体育课教材,教材供应商杨某某为感谢该学院某副院长在教材采购中给予的关照,分四次托董某转交现金共计35000元,但董某以自己是教材主编为由,将其中10000元据为己有。
前波未平,后波又起。2011年至2015年期间,董某任职的二级学院通过开办裁判员证培训班、对外出租足球场等方式觅得了“生财门道”。然而,“生”出来的钱财并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而是“蓄”进了专门设立的“小金库”里,其中钱财由时任院长董某决定如何开支。2015年后,学院虽不再向“小金库”内注入资金,但“小金库”在董某指示下继续保留。后董某听闻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要核查账目,竟安排他人予以销毁。
2019年10月,董某涉嫌违法问题被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面对调查结果,董某终于深刻反省、检讨:“设立‘小金库,是我错误地认为工作中与其他单位交流合作,吃吃喝喝必不可少。学校下文明确禁止设立‘小金库后,我总存在侥幸心理,想等到政策放松了继续使用‘小金库,所以一直没有上缴。后来听说纪委要查,我才因为害怕让人烧了账本……做错了事情,心里惴惴不安,也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总存在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一念之差铸成严重错误。”
“虽然这个案件涉及的违法金额并不高,也未产生重大影响,但非常典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念之差究竟差在哪里?差在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差在侥幸冒险心理上,更差在觉悟不高和意志薄弱上。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在干部思想和警示教育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还有很多功课要做。”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超说。
“严某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值得大家深思,别看他只是一名报建员。”2020年4月21日,四川师范大学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暨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省纪委监委驻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鹏谈到要强化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督时说,对“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要打好配合战,既要过问“一把手”,还要重视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
负责四川师范大学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照、招投标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从1994年至案发,严某在四川师范大学规划建设处担任报建员长达20多年。
2015年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过招投标程序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中标,但四川师范大学迟迟未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实际负责人邓某担心出现变故,于是通过中间人找到严某,请托严某帮忙尽快发放中标通知书、尽快支付工程预付款等,并承诺事后会给严某“感谢费”。
闻听此言,严某行动很是迅速。在帮邓某解决前述问题后,严某坐等邓某履行承诺。邓某果然“守信”,几天后便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路边交付给严某50万元现金表示感谢。
招标采购领域是高校易发多发腐败领域之一。为切实加强对招标采购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出台《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办法,明确规定采购人代表应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内部风险防范工作,四川师范大学启动严某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对招标采购进行重大机制改革。学校于2018年将原分布于校内十多个部门的招标采购工作,统一集中到学校招标采购中心一个部门集中实施,实现管采分离,并将多点分散风险变集中单点风险,便于对招标采购工作廉政风险集中管理,降低了监管难度及监管成本,降低了舞弊或腐败可能多点爆发的概率。
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处长赵德平感叹:“相比以前,招标采购领域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显著提升了,已经形成无预算不采购的普遍共识,商家来办公室串门的现象、中途增加采购量的情形大大减少。”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高质量监督,要擦亮监督‘探头,从案件中去发现管理漏洞,推动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向成说,下一步,学校将加大治本力度,狠抓监督夯实治本基础,实现制度优势最大程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经学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决定给予黄某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13日,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省纪委监委驻川北医学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场宣布对黄某的处分决定。
黄某系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高坪校区教室使用的一名主任科员,在一次校外人员借用教室时,黄某仅根据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科长罗某某的示意,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安排750名小学生进入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参加考试。
很快,东窗事发。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展开初核。初期,为掩盖将教室借给校外盈利性培训机构组织考试的违纪违规事实,罗某某串通黄某等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黄某按照事先约定的说法,称教室借用系教务处经常借用教室的老师提出,试图将责任推到其他部门和人员身上。
核查组转而从外围进行突破。在客观证据已锁定、基本事实已清晰的情况下,核查组再次对黄某进行谈话。
面对核查组,黄某说自己“每天都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第二次谈话中,黄某坦承:“我始终是教室借用的具体经办人……我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配合纪委的工作。”
如实陈述事实,主动配合核查组开展工作,黄某态度积极。在后期立案审查和审理谈话中,黄某对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刻反思:“临近退休放松了自我要求和自我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敷衍和应付思想使自己淡化了工作责任,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同志的信任。”
黄某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书记彭世良对此也进行了深刻检讨,黄某临近退休,本应圆圆满满,却因放松了纪律要求、淡化了责任意识而受到党纪处分,令人痛心、令人警醒。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更好地运用交心谈心,立好制度,查好漏洞,防微杜渐,避免类似问题重演。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学校教室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省纪委监委驻川北医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記朱燕萍表示:“要以黄某案这个点,延伸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这个面,向学校发出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教室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高校改革发展,彰显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责编/蒋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