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盗犯罪情境分析与防治对策

2020-06-23 08:38程昭凯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犯罪预防犯罪人公安机关

郑 海,程昭凯

(西南政法大学 刑事侦查学院,重庆401120)

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网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铁路运输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时代。但在铁路运输能力提高的过程中,铁路客车盗窃犯罪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引发了一些新问题,传统的静态防控措施效能正在逐渐减弱,铁路运输过程中的旅财安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铁路客盗犯罪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情境特点,因此根据情境犯罪理论,对铁路客盗犯罪进行情境因素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情境犯罪防治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当前铁路客盗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人特点

1.犯罪人多有客盗犯罪前科

铁路客盗犯罪要求犯罪人不仅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盗窃犯罪方法,还要掌握一定的铁路业务知识,如列车的内部构造、运行时间、沿途经过车站情况,以及列车工作人员的交接班时间等,这些特点决定了客盗犯罪的犯罪人多有铁路客盗犯罪前科。2016年至2019年,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共审理客盗案件59 起,涉及61 名被告人。对这61 名被告人进行分析,发现其中42 名被告人有客盗犯罪前科,占比达69%。

2.犯罪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客盗犯罪的犯罪人反侦查意识最突出的表现为:犯罪人为了逃避因实名制乘车而被公安机关预警盯控,多采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件或国家铁路集团规定的其他可用于购票乘车的证件购票乘车,以此来降低犯罪风险和犯罪成本[1]。此外,犯罪人还会在犯罪得手后选择在下一个停靠车站下车,不会在该趟列车内选择下一个作案目标,以此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3.犯罪人具有较强的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地域集中性

地域性是大多数盗窃、诈骗、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侵财类犯罪人员共有的特征,其作案目标是单纯谋求财物,主要表现为同地籍人员同类犯罪的侵财性特征明显[2]。而在铁路客盗犯罪中,犯罪人的这种地域集中性表现得更为突出,该类犯罪的多数犯罪人在作案成功后,会将自己的作案经验教授给本地及邻近区域的人,导致该区域更多人走上列车盗窃犯罪的道路。

(二)犯罪时间特点

1.客盗犯罪高发于深夜

列车运行过程中,在深夜,部分旅客会选择边听歌边睡觉,无法感知周围环境的变化,对随身携带的财物也就疏于看管,这给了犯罪人可乘之机。有些旅客还会认为车厢是个封闭空间,周围的人很多,犯罪人一般不敢下手,所以在深夜就放松了警惕。犯罪人利用旅客的此种侥幸心理,实施犯罪的成功率很高。

2.客盗犯罪高发于旅客上下车时

旅客在上下车时都会聚集在列车车门附近,犯罪人往往会利用此时人多拥挤下手作案,而多数受害者虽感觉有人在碰自己,但往往误以为是人多时的自然触碰而疏忽大意,最终导致自身财物受损。

(三)犯罪地点特点

1.既有线列车①既有线列车一般是指区别于动车组列车的普通列车,即直达特快列车、特快列车、快速列车、普快列车等列车的统称。上多发于硬座车厢

为保证让更多的人乘坐火车到达目的地,铁路部门会选择在硬座车厢出售一些无座车票,这就导致硬座车厢常常人满为患,无形中增加了硬座车厢的治安防控压力。犯罪人也会利用这一便利条件,选择硬座车厢中的旅客实施盗窃行为。

2.动车组列车②此处的动车组列车也包含高铁列车与城际列车。上多发于二等座车厢

这除了因为二等座车厢也发售无座车票之外,还因为动车组车厢的车体结构设计存在一定的问题:大件行李放置处是在车厢两端靠近车门处,旅客对自己的行李往往无从看管。部分犯罪人会趁着列车到站之时,直接在车门附近等候,待下车旅客全部拿完行李,选择剩余的可能携有贵重财物的大件行李下手,得手后直接下车。

(四)常用犯罪手法

1.“掏芯”

顾名思义,就是犯罪人趁旅客疏于防备时盗取旅客衣服兜里的财物。“掏芯”多发于深夜旅客睡着或上下车人多拥挤之时。

2.“洗包”

是从之前“拎包”犯罪手法中衍生出来的,指犯罪人先趁旅客不注意将旅客的行李拿到厕所或车厢连接处等隐蔽位置,将其打开后快速把行李内的贵重物品拿出,再将行李悄悄地放回原来的位置[3]。这类犯罪手法比较隐蔽,受害者不易觉察,事后铁路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难度也相当大。

(五)受害人特点

近些年随着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现金的使用率越来越低。因而在当前客盗案件中,现金被盗越来越少,手机被盗越来越多。此外,铁路仍是大多数大学生回家或返校的首选交通方式,学生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往往会成为犯罪人的作案目标。

二、铁路客盗犯罪的情境因素分析

情境犯罪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英文简称SCP)是指试图通过改变犯罪的更直接的原因,来限制由犯罪事件引发的危害[4]。情境犯罪预防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罗纳得·克拉克提出的,克拉克认为,情境犯罪预防是通过改变犯罪的情境来影响潜在的犯罪人,使其能够理性地选择行为,从而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情境犯罪预防理论逐渐趋于成熟,最终形成了以理性选择理论、日常生活理论、生活方式理论,以及犯罪形态理论为主要依据和关键内容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列车内部封闭致使犯罪机会增多

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列车的封闭性往往会降低犯罪人实施犯罪的难度。首先,铁路是我国运输能力最强的交通工具之一,也是我国旅客出行的首选交通方式,而一趟旅客列车的运输人数少则一千人左右,多则近两千人,列车运行过程中常常是各车厢人满为患。在长时间的列车运行过程中,这么多人不均匀地分布在十几节车厢内部,尤其是在硬座车厢,这种人口的短时集聚为犯罪人实施盗窃行为提供了较多的机会。况且列车内部的人员流动性大,又降低了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其次,列车内部封闭,旅客与犯罪人的轨迹趋于一致。各站点的旅客与犯罪人都是通过同一入口进站,又是通过同一检票窗口上车,而且还会通过同一出口下车出站。可以说,二者从“站”到“车”再到“站”的轨迹基本趋于一致,这无疑又进一步增加了犯罪人的犯罪机会。

(二)旅客侥幸心理降低了犯罪实施难度

基于生活方式理论的观点,个人的生活方式对其成为被害人有较显著的影响。旅客的防盗意识虽然在近些年普遍增强,但长时间乘坐列车,旅客在保管自身财物方面难免会有所懈怠。况且有些旅客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车厢里旅客人多,犯罪人不敢轻易下手作案,而犯罪人也正是利用了旅客的这一心理,有恃无恐地作案。此外,有些旅客的警惕性较低,使用自己的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消磨时间时疏于保管,犯罪人往往会盯上这些旅客,寻找时机下手作案。

(三)铁路公安机关监管存有漏洞减少了实施犯罪的风险

日常生活理论认为犯罪事件的发生需要三个要素:潜在的有犯罪动机的犯罪人,合适的标的物(犯罪对象)以及缺乏有能力的监控者。当这三个要素在特定的时间、空间聚合,犯罪就很有可能发生。这三个要素中,有犯罪动机的犯罪人是一个常数,即每个社会中总有一定比例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而犯罪,因此,合适的标的物和缺乏有能力的监控者是更容易被干预的变量[5]。在铁路客盗犯罪中,那些因旅客疏于照管而暴露在外的财物就成为合适的标的物,而铁路公安机关的监管漏洞则成为第三个要素。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对于同一列车的防治重点不同,列车上配备警力不足等问题凸显,暴露了铁路运输过程中监管者的能力不足。在强调协同保障、科技强警战略的现代警务模式背景下,铁路公安机关警务协作不充分、信息化建设滞后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又进一步放大了这一缺陷。

三、铁路客盗犯罪情境防治对策建议

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最后形成了五大类、每大类包括五小类、每小类中又有若干方法的情境犯罪预防的措施体系[6](如表1所示)。

表1 情境犯罪预防的5个策略及25种具体措施

(一)增加犯罪难度

增加犯罪难度是情境犯罪预防理论中较为基础的预防措施,对犯罪目标的加固则是增加犯罪难度的重点[7]。在铁路客盗犯罪中,犯罪人的犯罪目标是旅客随身携带的贵重财物。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贵重财物进行“重点加固”,就需要列车乘警加强防盗宣传,督促旅客保管好自身财物。具体来讲,乘警要深入落实“五勤工作法”,即在列车运行期间勤宣传、勤巡视、勤观察、勤盘问、勤总结;在列车值乘期间,乘警要坚决落实“一小时巡车制”,巡视过程中应当仔细观察车厢中的人员,对于有异常行为或举动的,要及时上前盘问,必要时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此外,乘警还应当对日常工作进行细致总结,并且从中发现列车运行过程中的高发案区段和高发案时间,对于高发案的重点区间要加强对旅客进行防盗意识宣传。

除了对犯罪目标进行重点加固外,增加客盗犯罪的难度还应当做到“入口控制”与“出口扫描”。首先,要加强铁路实名制购票、检票工作,在旅客购票、取票的环节,要严格把控,做到票、证、人三者的统一。检票环节,在做到票、证、人三者统一的基础上,要对使用护照、驾照等其他证件的人进行重点管控。此外,要主动收集信息,通过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研判和预警工作。其次,要强化旅客下车出站时的检票工作,对于购票区间与实际乘车区间不符的人,要对其详加查问,对发现携带物品中可能有赃物的要与列车乘警及时联系,确认物品的实际所有人。

(二)增加犯罪风险

增加犯罪风险,要从“利用现场控制者”和“强化正式监督”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铁路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做好与列车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治安联勤工作。实施路内联防工作,是铁路运输企业参与护路联防工作的具体形式,铁路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党政共抓、逐级负责、系统协同、全员参与,积极构建多位一体的铁路治安防控工作格局[8]。首先,铁路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开展与铁路内部其他参与列车值乘单位的座谈交流,通报重点列车、重点时间和重点区段情况,查找当前治安联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商解决方案。其次,乘警上车后,也要组织召开乘警、列车长、列检长三方参与的治安联防会议,针对每趟车的旅客人数情况(包括旅客人数分布)、重点人员情况等对治安联防工作进行重点部署。最后,在例行车厢巡视的过程中,乘警要直接督促每节车厢的列车员通过实名制验票等工作加强对自己负责车厢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于票、证、人不符以及有异常行为或举动的人员,列车员要及时向乘警反映。此外,铁路公安机关还应当发挥治安联防工作的主体作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对铁路内部其他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于无视监督检查或长期不予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予以处罚。

另一方面,铁路公安机关还应当着力加强铁路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引导警务,推进电子警务建设,实现警务信息化已成为一个时代的命题,并成为正在或即将产生巨大影响的第五次警务革命[9]。铁路公安机关的信息化警务建设要坚持立足于铁路大局,服务于铁路实践。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作为全国铁路公安的领导机构,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法律专家制定统一的铁路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为各铁路公安局建设本局信息化平台或系统提供统一的标准。铁路系统应“全路一盘棋”,共享数据、互通信息,顺应信息化浪潮推进铁路安全系统建设。具体做法上,比如在列车上全方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且主动争取与地方公安机关的“天网”工程实现互通互联,以此来有效震慑列车上潜在的犯罪人,等等。

(三)减少犯罪收益

铁路客盗犯罪作为典型的“逐利性”犯罪,一般来讲,犯罪人的主观目的就是谋取利益。减少犯罪收益主要通过“转移犯罪目标”与“破坏销路”这两种预防措施来实现。

一方面,铁路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旅客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乘坐列车。为加强宣传效果,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线上,可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大众化网络平台;在线下,可以在车站通过广告牌、广播、视频广告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旅客实现自我“转移犯罪目标”,以此来减少犯罪人的犯罪机会。

另一方面,铁路公安机关还应主动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建立治安联防机制。铁路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离不开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合作,所以铁路公安机关要想做好客盗犯罪的防治工作,必须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一方面,建立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之间的情报合作机制,做到情报信息共享;另一方面,铁路公安机关还应当与地方工商部门加强联系合作,尤其是联手对铁路沿线的废品回收、二手电子产品回收等场所进行重点管控,对发现存在涉铁盗窃犯罪赃物的场所要坚决予以惩治。

(四)减少犯罪刺激

在铁路客盗犯罪中,可从“减少挫折和压力”“阻止模仿”这两方面入手减少犯罪刺激。

一方面,针对铁路客盗犯罪的犯罪人多有前科的特点,铁路公安机关要与地方司法部门进行合作,加强对犯罪人的疏导,对犯罪人进行心理干预,引导其放弃犯罪。铁路客盗犯罪人具有较强的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地域集中性特点,铁路公安机关要与地方民政部门及居委会或村委会共同加强对犯罪人较为集中地域的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走访,并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工作,以此来消除潜在的犯罪人。

另一方面,铁路客盗犯罪的犯罪手法具有较强的趋同性。犯罪人往往会在犯罪行为得逞后,将自己的犯罪手法教授给同一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其他人,这使得该地区具备这种犯罪手法的人越来越多。而阻止对犯罪手法的模仿需要铁路公安机关在配合地方民政部门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新闻报道等方式宣传铁路公安机关对客盗犯罪严厉打击的决心,也可以通过公告铁路客盗犯罪典型案例判决结果的方式震慑潜在的犯罪人。

(五)消除犯罪借口

客盗犯罪的犯罪人时常会将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解释为一种“中立化”的行为,以“不懂法律”或“心存侥幸”作为实施犯罪的借口,并以此来获得内心的自我安慰。针对这一特点,可以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首先,设定规则。除了以国家法律形式出现的规范以外,村规民约也是一种重要的乡村治理方式和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其与国家法律调整乡村秩序的目标是一致的,能够很好地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的构建[10]。铁路客盗犯罪既然具有犯罪人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地域集中性特点,那么,在这些地方探索制定一些禁止盗窃行为的村规或社规,也是一种较为妥当的客盗犯罪情境预防措施。为保证这种村规或社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以设计一定的处罚措施和针对客盗犯罪的举报奖励,在实际的执行环节上可以通过签名具保或者写保证书等方式来完成。

其次,张贴提醒说明。在火车站、列车内部,尤其是在列车内容易发生客盗犯罪的地点要设立警示牌,警示牌的内容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针对盗窃行为的惩处措施,也可以是提醒旅客保管好自己的随身携带财物。同时,在安装视频监控的列车内,可以在视频监控安装位置附近设立警示牌,震慑犯罪人。

针对当前铁路客盗犯罪的高发态势,情境犯罪预防理论为铁路客盗犯罪的防治工作提供了一条新的现实路径。但是情境犯罪预防理论自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过度重视犯罪发生的机会而忽视了犯罪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而且,由于我国对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存在起步较晚、深度与广度不够等问题,所以,能否将情境犯罪预防理论成功应用于防治铁路客盗犯罪中,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

猜你喜欢
犯罪预防犯罪人公安机关
基于犯罪人地域特征的共同犯罪网络及影响因素研究
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与犯罪人的再社会化
衡阳市公安机关党员风采剪影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
找寻犯罪根源
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看偶然防卫
对群众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是怎么收费的?
社区安全设施建设与犯罪预防的几点思考
脑筋转个弯
加罗法洛法律思想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