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315020)
陈初波
(双顶山畜牧场)
为了全面、系统、客观地评价与比较不同猪场的生产水平,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方法,其中全年饲养母猪的有效头数计算方法值得大家共同探讨。这里面涉及后备母猪与淘汰母猪的计算日期,有了母猪有效头数计算办法的统一,才能进行合理的对比和计算。但笔者在浏览文献资料时,发现李观题等编著的《现代养猪技术与模式》中只提出了饲养有效母猪头数这一概念,但没有对此作出计算,而成建国编著的《怎样当好猪场场长》认为:饲养有效母猪头数=年初存栏母猪数+(∑XM-∑YN)/365。
其中,X:调入后备母猪数×选育率;M:365-(上年12月20日至调进后备母猪日期的天数+预计进入配种天数);Y:1胎以上母猪(不含1胎)淘汰数;N:淘汰日期到本年12月20日的天数。其指出后备母猪选育率、预期配种天数见表1。
表1 后备母猪选育率、预期配种天数
需要指出的是,后备母猪的计算起始日期,是作为后备母猪调入日开始计算,还是以配种日期作为起始点,笔者赞同自配种之日计算的起始日期更为合理。不主张采用复杂的选育率与预期配种天数的办法。而淘汰母猪的计算日期,毫无疑问的是指自淘汰那天开始为准。
基于上述的理由和客观分析,提出规模猪场的有效母猪饲养天数可以折算成标准饲养头数,列成下面的计算公式:
规模猪场有效母猪饲养头数=年初存栏数+(∑XM-∑YN)/365
其中,X:调入后备母猪数;M:365-(上年12月底至后备母猪的配种日期天数);Y:母猪淘汰头数;N:淘汰日期到本年12月底的天数。12月底以哪一天为关帐日期可以由各个规模猪场自行确定。笔者认为以会计结算日期为佳,通常为年底的12月25日。
笔者认为,对此必须要有全国统一的计算公式,才能计算出各猪场的标准能繁母猪年提供肉猪头数,标准能繁母猪年提供猪肉水平,每平方占地面积提供猪肉重量等体现生产水平的综合性指标。现列出如下表式:
标准能繁母猪年提供肉猪头数=全年出栏头数/母猪饲养有效头数
标准能繁母猪年提供猪肉水平=(全年出栏猪肉重量+本年度肉猪存栏总重量-上年度肉猪存栏总重量)/母猪饲养有效头数
每平方占地面积猪肉产出水平(kg/m2)=(全年出栏猪肉重量+本年度肉猪存栏总重量-上年度肉猪存栏总重量)/全场占用农地总平方面积。